智洋创新(688191):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
证券代码:688191 证券简称:智洋创新 公告编号:2023-036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 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智洋创新”)部分大股东宁波昆石天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昆石天利”)、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昆石成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昆石成长”)、宁波昆石智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宁波昆石智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昆石智创”)、深圳市昆石创富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昆石创富”)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906,029股,占公司总股本5.80%。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 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其他公司股东昆石天利及其一致行动人昆石创富、昆石成长、昆石智创承诺: “(1)自智洋创新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在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智洋创新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合伙企业所持智洋创新股份可在前述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减持所持有的智洋创新的全部股份; (3)如若本合伙企业拟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以下时除外; (4)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对股份锁定和减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昆石天利、昆石成长、昆石智创、昆石创富因企业发展需求进行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上述减持主体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述减持主体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9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