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市(300778):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数量过半暨持股变动超过1%

时间:2023年05月08日 20:46:16 中财网
原标题:新城市: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数量过半暨持股变动超过1%的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深圳市远方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 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持有公司股份22,028,794股(占本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14.52%)的股东深圳市远方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远方实业”)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总数不超过3,000,000股(占本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1.98%)。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

近日,公司收到远方实业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告知函》,截至2023年5月8日,远方实业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1,516,688股,占公司2023年5月5日公司总股本的1.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合计850,000股,占上市公司2023年5月5日总股本的0.56%,远方实业此前预披露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已过半,减持股份已达到公司总股本的1%。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股数 (股)占总股本比 例(%)
远方实业集中竞价方式2023/5/4-2023/5/523.171,516,6881.00
 大宗交易方式2023/5/823.00850,0000.56
合计2,366,6881.56   
注1:本次减持股份的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及实施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注2: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目前处于转股期内,本公告中所涉及的相关比例均以2023年5月5日收市后公司总股本151,671,584股为依据计算。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 本比例 (%)股数(股)占总股 本比例 (%)
远方实业合计持有股份22,028,79414.5219,662,10612.9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2,028,79414.5219,662,10612.96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注: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目前处于转股期内,本公告中所涉及的相关比例均以2023年5月5日收市后公司总股本151,671,584股为依据计算。

二、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远方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回龙埔社区长兴北路 1号 307室  
权益变动时间2023年 5月 4日-2023年 5月 5日  
股票简称新城市股票代码300778
变动类型(可多 选)增加□ 减少?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 股等)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A股/0.18(被动稀释) 
 2,366,6881.56 
合计2,366,6881.74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通过证券交易 所的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执行法院裁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继承□ 赠与□ 表决权让渡□ 其他□(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 例(%)
合计持有股份22,028,79414.5219,662,10612.9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份22,028,79414.5219,662,10612.96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 诺、意向、计划是?否□   
 公司于 2023年 3月 24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 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进展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 计划一致。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 《上市公司购买管理办法》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 情况是□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 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 股份是□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三、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2、上述减持股份情况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进展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3、上述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远方实业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其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深圳市远方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5月 8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