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恒通(301428):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时间:2023年05月11日 21:07:04 中财网

原标题:世纪恒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本次发行股票拟在创业板上市,创业板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存在 不确定性、尚处于成长期、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 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 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中关村贵阳科技园核心区南园科教街 188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重要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本次发行概览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本次发行不进行老股转让,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2,466.6667万股,且不低于发行 后公司总股本的 25%。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26.35元/股
发行日期2023年 5月 8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和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发行后总股本9,866.6667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2023年 5月 12日
目 录
重要声明 ........................................................... 1 本次发行概览 ....................................................... 2 目 录 .............................................................. 3 第一节 释义 ........................................................ 7 一、一般释义 .................................................... 7 二、专业术语释义 ................................................ 8 第二节 概览 ....................................................... 10 一、重大事项提示 ............................................... 10 二、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 12 三、本次发行概况 ............................................... 13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 15 五、发行人板块定位情况 ......................................... 17 六、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 19 七、发行人审计基准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 20 八、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 20 九、公司治理特殊安排 ........................................... 20 十、募集资金用途与未来发展规划 ................................. 21 十一、其他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 21 第三节 风险因素 ................................................... 22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 22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 29 三、其他风险 ................................................... 30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31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 31 二、公司设立情况 ............................................... 31 三、发行人成立以来重要事件(含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 ........... 44 四、发行人股权结构 ............................................. 44 五、发行人控股公司及参股公司情况 ............................... 46 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 ................... 47 七、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协议控制架构情况 ................... 51 八、发行人股本情况 ............................................. 52 九、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情况 ........... 61 十、发行人员工情况 ............................................. 73 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 ................................................. 76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的情况 ....................... 76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 150 三、发行人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 181 四、发行人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 216 五、发行人主要资产情况 ........................................ 240 六、发行人的核心技术及研发情况 ................................ 271 七、发行人生产经营中涉及的主要环境污染物、主要处理措施及处理能力 .............................................................. 282 八、境外经营情况 .............................................. 282 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283 一、报告期内财务报表 .......................................... 283 二、注册会计师审计意见 ........................................ 289 三、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大事项的判断标准 .................... 291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 291 五、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 292 六、报告期内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292 七、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 326 八、公司纳税情况 .............................................. 327 九、主要财务指标 .............................................. 331 十、经营成果分析 .............................................. 333 十一、资产质量分析 ............................................ 416 十二、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 478 十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 501 十四、公司盈利预测披露情况 .................................... 501 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 502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量及使用计划 ............................ 50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确定依据及实施的可行性 .................. 503 三、发行人战略规划、采取的措施及实施效果 ...................... 507 第八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 510 一、公司治理制度存在的缺陷及改进情况 .......................... 510 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 510 三、发行人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 522 四、发行人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情况 ............................ 522 五、发行人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 .......................... 522 六、同业竞争情况 .............................................. 523 七、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 ................................ 524 第九节 投资者保护 ................................................ 538 一、公司投资者权益关系 ........................................ 538 二、股利分配政策 .............................................. 539 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 543 一、重大合同 .................................................. 543 二、对外担保事项 .............................................. 548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 548 四、发行人前次申报IPO情况及两次申报材料在信息披露上的主要差异 548 第十一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 555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555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556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 557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 559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560 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 561 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 562 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 563 七、验资机构声明 .............................................. 566 七、验资机构声明 .............................................. 567 八、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 569 第十二节 附件 .................................................... 570 附录1: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 571 附录2: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 596 附录3: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 .............. 599 附录4:募集资金具体运用情况 .................................. 600 附录5:其他子公司、参股公司简要情况 .......................... 605 附录6:发行人自然人股东入股价格核查情况 ...................... 606 附录7:发行人股东穿透核查情况 ................................ 610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释义

公司、本公司、股份公司、发行 人、世纪恒通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世纪恒通有限、有限公司贵阳世纪恒通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前身
贵阳风驰贵阳风驰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子公司
青海合影青海合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发行人子公司
呼和浩特蓝尔呼和浩特市蓝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子公司
山西蓝尔山西蓝尔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子公司
石家庄蓝尔石家庄蓝尔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子公司
长春三赢长春三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发行人子公司
西藏世纪西藏世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子公司
四川云玦四川云玦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子公司
海南车主云海南车主云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子公司(2020年 4月 28日 已注销)
上海麟界上海麟界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子公司
深圳车主云深圳市车主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子公司
河南车主云河南车主云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子公司
车主云能源车主云能源(舟山)有限公司,发行人于 2020年 4月新设立 子公司
深圳微宠深圳市微宠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于 2021年 9月新 设立子公司
君盛泰石北京君盛泰石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君盛投资君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熔岩创新深圳市熔岩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熔岩投资深圳市熔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熔岩稳健深圳市熔岩稳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熔岩新产业深圳市熔岩新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熔岩新浪潮平潭熔岩新浪潮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熔岩新时代深圳市熔岩新时代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熔岩新机遇平潭熔岩新机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东方熔岩平潭东方熔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成普信、新余白岩北京中成普信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已于 2021年 7月 更名为新余高新区白岩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银悦长信新余高新区银悦长信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融创协创深圳市融创协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东网融创厦门东网融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琴煊金昌北京琴煊金昌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贵阳高新投、高新创业贵阳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昆明腾通昆明腾通科技有限公司
闻通公司贵州闻通数字传媒有限公司,发行人参股公司,已于 2022年 2月注销
中国平安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分支机构
腾讯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中国移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分支机构
中国联通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分支机构
中国电信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分支机构
贵州高速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工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分支机构
《公司章程》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行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世纪恒通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本次发行公司本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不超过 2,466.6667万股人民币 普通股的行为
报告期、报告期内2020年、2021年及 2022年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发起人公司的发起人为杨兴海、邰钰晴(原名魏敬梅,于 2021年 5 月 19日更名)等 7名自然人股东与北京君盛泰石股权投资中 心(有限合伙)等 7名机构股东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科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工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保荐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招商证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元律所、发行人律师、律师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中汇、会计师、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二、专业术语释义

用户增值和拓展用户在使用基本功能的同时享受其他权益或其他功能
大 B(端)B表示 business,大 B代表大型企业客户
小 B(端)B表示 business,小 B代表小型企业商户
C(端)Customer,代表消费者
B2B2CBusiness to Business to Customer,即通过统一的经营管理对商品和服务进行整 合,并提供给消费者的一种商业模式
O2OOnline to Offline,即将线下的商务机会与互联网结合,让互联网成为线下交 易的前台的一种商业模式
CMMICapability Maturity Model Integration,中文译称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由卡耐 基梅隆大学软件工程研究所开发,并在全世界推广实施的一种软件能力成熟 度评估标准,主要用于指导软件开发过程的改进和进行软件开发能力的评估
ETCElectronic Toll Collection,中文译称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是高速公路或桥梁 自动收费
OBUOn-board Unit,即指在 ETC系统中实现车辆身份识别的车载装置
物联网Internet of things,缩写 IoT,即指在互联网基础上延伸和扩展的网络,实现在 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人、机、物的互联互通
互联网+即“互联网+传统行业”,指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利用信息和互联网平台,使 得互联网与传统行业进行融合,利用互联网具备的优势特点,创造新的发展 机会。
APPApplication,中文译称手机应用程式
微信公众号开发者或商家在微信公众平台上申请的应用账号,该帐号与 QQ账号互通, 通过公众号,商家可在微信平台上实现和特定群体的文字、图片、语音、视 频的全方位沟通、互动
移动互联网互联网的技术、平台、商业模式和应用与移动通信技术结合并实践的活动的 总称,它将移动通信和互联网二者结合起来成为一体
电子优惠券以各种电子媒体(包括彩信、WAP、短信、及无线网 Web、二维码、图片等) 制作、传播和使用的享受优惠的凭证,是纸质优惠券、VIP卡的电子替代形 式
积分兑换用户通过使用消费积分在运营商、银行等积分兑换平台上兑换商品。
车友助理基于电信运营商生活服务信息平台,为车主提供洗车、代驾、车辆维保、代 办审验等一站式专享优惠服务,实现本地生活服务信息的行业应用
汽车后市场、车 后服务、车后增 值服务汽车销售以后围绕汽车使用提供各种服务的市场,它涵盖了消费者买车后所 需要的一切服务,一般指消费者在使用汽车的过程中所发生的与汽车有关的 服务需求,主要包括维修、保养、零配件、美容、改装、油品等服务
二维码二维条码(2-dimensional bar code),是用某种特定的几何图形按一定规律在 平面(二维方向上)分布的黑白相间的图形记录数据符号信息
注:本招股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重大事项提示
本重大事项提示仅对本公司特别事项及重大风险做扼要提示。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正文内容,对本公司做全面了解。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事项:
(一)本次发行相关主体作出的重要承诺
本公司提示投资者阅读本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以及本次发行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履行情况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等事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附录 1。

(二)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风险因素”中下列风险,并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中的全部内容。

1、客户集中的风险
公司是一家专业的信息技术服务商,主要为金融机构、电信运营商、互联网公司、高速集团等大型企业客户提供用户增值和拓展服务。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大客户(同一控制合并口径下)的销售占比分别为 89.38%、89.96%和 88.27%,公司存在客户集中的风险。报告期各期,公司客户主要是中国平安,销售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47.06%、38.21%和 30.51%。

报告期内,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主要客户对公司的业绩具有较为重要的影响。如果未来公司主要客户由于宏观环境变化、市场竞争或其他原因大幅减少对公司服务的采购规模,且公司未能及时拓展新的主要客户或服务内容,公司的销售规模将存在大幅下降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毛利率下降风险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为保险及银行等金融机构、电信运营商、互联网公司、高速集团等拥有众多个人用户的大型企业客户,提供用户增值和拓展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2.44%、24.28%和 23.33%,基本保持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面向保险客户的车主信息服务业务量大但毛利率相对较低。

随着车主信息服务的规模增长,公司车主信息服务的毛利率向主要客户及主要产品的利润率靠拢,将面临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未来,公司将以车主信息服务为核心,继续发展相关业务。得益于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改进服务”、“引导行业规范增值服务,制定包括代送检、道路救援、代驾服务、安全检测等增值服务的示范条款,为消费者提供更加规范和丰富的车险保障服务”的要求,以及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20版)》中增加了“附加机动车增值服务特约条款”,围绕保险用户的增值服务将迎来进一步的快速发展机遇。发行人也将发挥在客户、商户资源、技术等方面的先发优势,积极发展面对保险客户的车主信息服务。该类业务的整体毛利率可能进一步向主要客户类型和业务类型的毛利率靠拢,存在进一步下降的可能。

3、电信增值行业增速放缓风险
近年来,电信运营商行业投资规模整体下滑。随着市场认可度较高的社交、视频、音乐客户端不断涌现,该类产品对电信运营商的短信、彩信、彩铃等业务产生了一定冲击,电信增值行业整体增速放缓,因此对信息技术服务商的资源整合能力也产生了更高的要求。

虽然报告期内,发行人来自电信运营商用户增值与拓展业务的收入占比分别为 18.05%、33.33%和 44.75%,但发行人仍存在因电信增值行业增速放缓而影响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的风险。

4、ETC业务增速放缓及业务量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来自 ETC业务的收入占比分别为 12.92%、4.89%和 2.56%。

服务实施方案》,要求到 2019年 12月底全国 ETC用户数量突破 1.8亿。目前全国 ETC推广比例已经达到一定水平,发行人 ETC相关业务存在增速放缓及业务量下降的风险。

5、发行人经营业绩的风险
发行人营业收入按具体业务的同期比较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  2021年  2020年 
 金额占比同比变 化率金额占比同比变 化率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91,229.4199.70%1.87%89,558.9199.65%-11.78%101,519.2799.74%
车主信息服务45,784.8250.04%-11.71%51,859.6257.70%-30.26%74,361.5373.06%
生活信息服务35,585.9638.89%37.46%25,888.0228.81%67.82%15,426.2415.16%
商务流程服务9,858.6310.77%-16.53%11,811.2713.14%0.68%11,731.5011.53%
其他业务收入271.720.30%-13.52%314.200.35%19.27%263.430.26%
营业收入91,501.13100.00%1.81%89,873.11100.00%-11.70%101,782.70100.00%
发行人2021年营业收入为89,873.11万元,同比下降11.70%;净利润为7,158.09万元,同比下降7.04%;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7,148.74万元,同比下降7.2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5,742.05万元,同比下降8.17%。

2021年,发行人营业收入同比下降11.70%,主要是由于车主信息服务收入下降所致。发行人2021年车主信息服务收入的下降主要源于中国平安的车后服务采购有所波动、而新增的中国人保车后服务主要为净额法核算而对收入贡献不明显、以及ETC推广及相关业务下降等因素所致。

发行人 2022年营业收入为 91,501.13万元,同比增长 1.81%;净利润为7,876.93万元,同比增长 10.04%。2022年,发行人收入、净利润均呈增长趋势,主要是由于业务规模不断扩大所致,发行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虽然如此,未来发行人仍存在营业收入增长放缓的可能性,将可能对发行人盈利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二、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6年 6月 21日
注册资本7,4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杨兴海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 术产业开发区中关村贵阳科技 园核心区南园科教街 188号主要生产经营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 关村贵阳科技园核心区 南园科教街 188号
控股股东杨兴海实际控制人杨兴海
行业分类互联网和相关服务(I64)在其他交易场所 (申请)挂牌或 上市的情况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

保荐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其他承销机构
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评估机构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中瑞世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人、承销 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 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存在的直接或 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不存在  
(三)本次发行其他有关机构

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中央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收款银行户名: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深纺 大厦支行 账户:819589015710001
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机构  
三、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  
发行股数2,466.6667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 比例25%
其中:发行新股数量2,466.6667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 比例25%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 比例-
发行后总股本9,866.6667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26.35元  
发行市盈率45.55倍(按发行人 2022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孰低额和发行后总股本全面摊薄计 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8.01元(按发行人截 至 2022年 12月 31发行前每股收益0.77元(按发行人 2022年经审计的扣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除以发行前总股本 计算)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后孰低的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除以本次发行前总 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11.72元(按发行人 截至 2022年12月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加本次发行募集资 金净额之和除以本 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发行后每股收益0.58元(按发行人 2022年经审计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后孰低的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除以本次发行后总 股本计算)
发行市净率2.25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预测净利润  
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深圳 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 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和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设股东账户并 符合条件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禁止购买者除外)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对象。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募集资金总额64,996.67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56,368.12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车主服务支撑平台开发及技术升级项目、大 客户开发中心建设项目、世纪恒通服务网络升级建设项目  
发行费用概算本次发行费用主要包括保荐费 1,300.00万元,承销费 3,800.00 万元;审计验资费 1,979.08万元;律师费 835.00万元;用于本 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433.96万元;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280.51万元 注:①本次发行各项费用均为不包含增值税的金额;②前次披 露的招股意向书中,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为 266.41万元,差 异原因系新增根据最终发行情况计算并纳入发行手续费的 14.10万元印花税。除上述调整外,发行费用不存在其他调整情 况;③上述合计数与各数值直接相加之和若在尾数上存在差异, 系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高级管理人员、员工拟参 与战略配售情况不适用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拟参与 战略配售情况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价格为 26.35元/股,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 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 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 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 子公司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战略配售。  
拟公开发售股份股东名 称、持股数量及拟公开发 售股份数量、发行费用的 分摊原则不适用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序号内容日期
1刊登询价公告日期2023年 4月 24日
2初步询价日期2023年 4月 28日
3刊登发行公告日期2023年 5月 5日
4申购日期2023年 5月 8日
5缴款日期2023年 5月 10日
6股票上市日期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向深圳 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上市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主要客户情况
公司是一家专业的信息技术服务商,通过自主开发技术平台及搭建服务网络,为金融机构、电信运营商、互联网公司、高速集团等拥有众多个人用户的大型企业客户提供用户增值和拓展服务。依托长期积累的技术、经验及渠道,公司已经形成了车主信息服务、生活信息服务、商务流程服务三大服务体系,并通过创新的商业模式和应用场景构建出大型企业客户、消费者和商户资源的共赢生态圈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2022年度 2021年度 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车主信息服务45,784.8250.19%51,859.6257.91%74,361.5373.25%
生活信息服务35,585.9639.01%25,888.0228.91%15,426.2415.20%
商务流程服务9,858.6310.81%11,811.2713.19%11,731.5011.56%
合计91,229.41100.00%89,558.91100.00%101,519.27100.00%
公司已经和国内多个知名客户建立了合作关系,包括中国平安、中国移动、工商银行、腾讯等,建立了明显的渠道优势。

(二)主要产品销售模式
按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产品列示业务模式与公司在业务链条中的角色情况如下:

大类产品模式模式简述及发行人角色
车主信 息服务车后服务按实际服 务量计价客户的车主用户获取车主服务权益,在发行人组织、维护的 车主服务商户完成线下服务,发行人承担组织服务、维护网 点、质量巡检、解决客户投诉、用户安抚等责任。客户以已 完成的具体服务数量和服务价格进行结算。
  月费分成手机用户在运营商处订购了车主服务后,运营商按月向用户 收取包月费用,公司和运营商按照协议进行分成。订阅用户 有权在发行人维护的服务商户享受约定的车主服务。
  支撑费、 其他主要为发行人作为支撑方根据客户要求完成汽车服务线下 运营支撑:包括汽车服务商户的选择、拓展、签约、对账结 算、投诉处理等支撑工作。发行人收取的支撑服务费以当月 商户数*商户签约价格系数*实际单个商户的支撑费用*考核 评分占比确定。其他为根据少量客户需求进行的零星销售。
  按权益计 价客户的车主用户获取车主服务权益包,在发行人组织、维护 的车主服务商户完成线下服务,发行人承担组织服务、维护 网点、质量巡检、解决客户投诉、用户安抚等责任。客户以 车主服务权益类型和权益标准定价进行结算。
  代理客户向发行人购买汽车服务权益,客户的车主用户持权益凭 证可在特定商户享受车主服务。发行人与供应商签署合同, 由供应商承担组织服务、维护网点、质量巡检、解决客户投 诉、用户安抚等责任。客户与发行人、发行人与供应商的服 务费以采购金额的一定比例确定。
 ETC推广 及服务推广费发行人为高速集团或银行发展 ETC客户,高速集团或银行按 成功办理户数给发行人支付推广费。
  权益客户或用户向发行人支付一定期限的权益使用费,权益有效 期间获得 ETC设备使用权、车后服务折扣及其他优惠权益。
生活信 息服务电子优惠券、资讯互娱发行人为运营商用户增值服务提供内容采编、商品/服务的引 入、应用提供、运营支撑、平台维护、营销推广。运营商向 用户收取信息费后按约定比例向发行人分成。 
 积分兑换运营商/银行的用户使用积分兑换商品/服务,用户通过运营 商/银行的电子渠道或授权发行人的渠道进行兑换。发行人自 主采购商品/服务,配合运营商/银行开展积分兑换业务的营 销活动。 
商务流程服务发行人为客户提供各类商务流程服务,包括信息审核、营销 推广、在线客服、技术支撑等,客户按成功推广量、服务量 或服务人次向发行人支付服务费。  
发行人经营模式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之“一、(四)发行人的主要经营模式”。

(三)发行人市场地位
公司是专业的信息技术服务商,为大型企业客户提供用户增值和拓展服务,已经和国内多个知名客户建立了合作关系,包括中国平安、中国移动、工商银行、腾讯等,建立了明显的渠道优势。公司形成了较强的产品开发能力、信息技术能力和运营管理能力,自主建立了各项支撑服务的商户及资源体系。尤其在车主服务方面,公司形成了规模庞大、覆盖范围广阔的车主信息服务商户体系,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与全国两万余家车主服务商户建立了合作关系,覆盖全国 31个省级单位,能够解决大型企业为全国用户群体提供车后增值服务的需求。

自成立以来,公司坚持自主创新,在信息技术方面积累了较强的技术实力,已拥有 27项专利、211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国家企业技术中心,通过 CMMI五级国际认证,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贵州省创新型企业。公司在行业内建立了良好的社会声誉和较强的行业影响力,被评为国家大数据(贵州)综合试验区首批重点企业、贵州民营企业 100强、中国数谷之心大数据技术创新平台等;公司的大数据技术汽车消费领域和智能应用平台已被工信部评为 2020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被贵州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评为贵州省 2020年大数据“百企引领”优秀产品和应用解决方案。

五、发行人板块定位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创业板暂行规定》),发行人符合创业板板块定位的情况具体如下:
(一)符合《创业板暂行规定》第二条规定
1、发行人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具有创新、创造、创意特征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是引领科技创新、驱动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核心力量。

其中,公司所处的信息技术服务领域是以通信技术和信息技术为基础的产业,属于知识密集、技术应用型行业。近年来,随着通信技术和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信息技术服务领域呈现出技术更新速度快、迭代周期短的特点,相关技术的发展趋势表现为从 2G到 4G再到 5G的飞速发展、从单纯基于短信的文字交互产品到基于智能终端的多媒体功能与服务、从提高硬件性能到提升软件模块化功能来提供服务和解决方案等,技术创新成为驱动整个行业增长的重要动力。

公司基于为大型企业客户实现用户增值和拓展的具体需求,将商户服务资源、内容信息资源、客户服务资源等各类线上线下基础资源进行整合,在用户增值和拓展上提供覆盖各个环节的全流程服务,为客户创造更好的用户使用环境和用户功能体验。

公司通过自主开发技术平台及搭建服务网络,为金融机构、电信运营商、互联网公司、高速集团等拥有众多个人用户的大型企业客户提供用户增值和拓展服务,公司已经形成了车主信息服务、生活信息服务、商务流程服务三大服务体系,为大型企业客户提供富有创意和与时俱进的增益和拓展服务。

2、发行人支持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深度融合 随着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高速发展,新技术、新业态不断涌现,我国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近年来结构继续调整,产业生态链不断完善,创新能力不断提升,服务和支撑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互联网和相关服务正在融入到支撑整个人类经济社会运行的“基础设施”中,随着以互联网和其他网络的不断交汇融合,信息技术正在对社会经济进行重塑和重构,赋予其新的能力和灵活性,成为促进生产方式升级、生产关系变革、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和价值链的诞生与发展的重要引擎。

公司根据大型企业客户的行业属性和实际业务需求,支持包括电信、高速公路、金融、互联网等行业,通过信息技术拓展互联网服务新产业,以向大型企业客户提供增值和拓展服务来提高其终端用户的体验度和粘性等新模式,形成聚合大型企业客户(大 B)、其终端用户(C)以及商户、内容资源(小 B)的新业态,促进传统行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深度融合。

综上,发行人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具有创新、创造、创意特征,并支持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符合《创业板暂行规定》第二条关于创业板定位的相关规定。

(二)符合《创业板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
发行人需符合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标准之一,具体如下:

序号评价标准发行人情况说明是否 符合
1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15%,最近一年研发投入金额不低于 1,000 万元,且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 低于 20%发行人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复 合增长率为 3.25%;最近一年 研发投入金额为 3,700.13万 元,不低于 1,000万元
2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金额不低于 5,000 万元,且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 低于 20%发行人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 入金额 11,055.66万元,不低 于 5,000万元
3属于制造业优化升级、现代服务业或者数 字经济等现代产业体系领域,且最近三年 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30%发行人主营业务属于现代服 务业领域
注:《创业板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最近一年营业收入金额达到3亿元的企业,不适用前款规定的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要求。发行人最近一年营业收入超过3亿元。

因此,发行人属于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符合《创业板暂行规定》第三条关于符合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标准的相关规定。

(三)符合《创业板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
公司是一家专业的信息技术服务商,通过自主开发技术平台及搭建服务网络,为金融机构、电信运营商、互联网公司、高速集团等拥有众多个人用户的大型企业客户提供用户增值和拓展服务。公司所属行业不属于创业板上市负面清单行业,也不属于产能过剩行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淘汰类行业,发行人不涉及从事学前教育、学科类培训、类金融业务。

因此,发行人符合《创业板暂行规定》第五条关于行业的相关规定。

(四)符合《创业板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
发行人所属行业不属于《创业板暂行规定》第五条第一款所列行业,不适用《创业板暂行规定》第六条的规定。

六、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申报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本公司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2022.12.31/ 2022年度2021.12.31/ 2021年度2020.12.31/ 2020年度
资产总额(万元)121,432.5498,968.2787,862.4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59,275.6051,470.8344,322.0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61.99%58.45%59.23%
营业收入(万元)91,501.1389,873.11101,782.69
净利润(万元)7,876.937,158.097,700.5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万元)7,804.767,148.747,710.6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净利润(万元)5,707.405,742.056,252.67
基本每股收益(元)1.050.971.04
稀释每股收益(元)1.050.971.04
项目2022.12.31/ 2022年度2021.12.31/ 2021年度2020.12.31/ 2020年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公司普通 股股东的净利润)14.09%14.93%18.8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9,783.52-17,410.0612,891.09
现金分红(万元)--999.00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4.04%4.32%3.41%
七、发行人审计基准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发行人审计基准日为 2022年 12月 31日,发行人 2023年 1-3月业绩预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 1-3月业绩预测2022年 1-3月 (经审阅)同比变化比例
营业收入20,877.65~22,965.4220,877.650%~10%
营业利润1,557.96~1,917.491,198.4330%~60%
净利润1,398.14~1,720.781,075.4930%~60%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386.02~1,705.871,066.1730%~6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91.87~1,220.77753.6630%~60%
以上不构成发行人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八、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为第(一)项标准:“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
公司 2021年和 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7,148.74万元和7,804.76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5,742.05万元和 5,707.40万元;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符合上述标准。

九、公司治理特殊安排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等特殊安排。

十、募集资金用途与未来发展规划
(一)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不超过 33,468.35万元,公司将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根据轻重缓急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募集资金预计投资金额(万元)占比
1车主服务支撑平台开发及技术升级项目18,330.8154.77%
2大客户开发中心建设项目6,626.0819.80%
3世纪恒通服务网络升级建设项目8,511.4625.43%
合计33,468.35100.00% 
若募集资金金额小于上述项目拟投资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进行投资;若募集资金金额大于上述项目拟投资金额,超过部分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二)未来发展规划
公司将继续以“真诚服务社会,用心建设未来、信息改变生活”为使命,致力于成为领先的信息技术服务商,为大型企业客户提供专业、细致的用户增值和拓展服务。未来,公司将以车主信息服务为核心,逐步延伸到车主的生活信息服务,并基于公司车主信息服务和生活信息服务的客户需求,为大型企业客户提供相关的商务流程服务,加强与大型企业客户的战略合作关系。

十一、其他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前述已披露事项外,不涉及其他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第三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资料以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因素已按方便投资者决策原则分类为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与行业相关的风险和其他风险,并根据风险类别、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的程度大小分类排序,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依次发生。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业务风险
1、产品及客户构成变化的风险
发行人的核心竞争力在于利用自身平台技术优势、资源优势及整合能力、产品开发能力、信息技术能力及运营管理能力为大型企业客户提供用户增值和拓展服务。报告期内,公司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并抓住车主信息服务市场机遇,公司的第一大客户由报告期前的中国移动变化为报告期的中国平安,公司由主要向电信运营商提供生活信息服务转向侧重于向保险客户提供车主信息服务,公司的产品及客户结构发生了一定变化。

无论是主要针对保险客户的车主信息服务,还是主要针对电信运营商的生活信息服务,宗旨都是为大型企业客户提供用户增值和拓展服务,在提供贴近生活场景的服务基础上,进一步吸引用户并增加用户的粘性。虽然如此,公司仍存在因产品或客户结构变化,对业务发展的稳定性及可持续性产生一定影响的情形,公司存在产品及客户结构变化的风险。

2、客户集中的风险
公司是一家专业的信息技术服务商,主要为金融机构、电信运营商、互联网公司、高速集团等大型企业客户提供用户增值和拓展服务。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大客户(同一控制合并口径下)的销售占比分别为 89.38%、89.96%和 88.27%,公司存在客户集中的风险。报告期各期,公司客户主要是中国平安,销售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47.06%、38.21%和 30.51%。

响。如果未来公司主要客户由于宏观环境变化、市场竞争或其他原因大幅减少对公司服务的采购规模,且公司未能及时拓展新的主要客户或服务内容,公司的销售规模将存在大幅下降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3、被其他供应商替代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来自中国平安的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 47.06%、38.21%和30.51%,占比较高。虽然发行人与中国平安的合作一直保持稳定且良好的发展趋势,不排除未来中国平安为扩大业务范围而引进更多供应商的可能性,因此仍存在有其他供应商进入该行业并逐步替代发行人的风险。

4、主营业务结构发生较大变化、未来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的风险
报告期内,虽然公司主营业务始终为信息技术服务、且主要由车主服务相关的业务构成未发生变化,但所应用于的行业构成有所变化。未来,公司也将继续以核心技术、主营业务优势为中心,向更多服务领域和更多客户行业拓展和复制业务,继续增强持续经营能力。由此,公司未来业务构成可能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5、发行人各类业务未来市场开拓、业务成长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随着业务的发展,报告期内发行人已形成了车主信息服务、生活信息服务和商务流程服务三大服务体系,服务领域和客户行业跨度持续拓宽,覆盖保险公司、运营商、互联网公司等各领域大型企业客户,保持稳定发展趋势。虽然大型企业客户在用户增值服务领域目前拥有积极的发展规划和较大的支撑服务需求,发行人的产品复制和行业复制能力也在不断提高,但由于大型企业客户及其终端用户的需求不断多样化、精细化,大型企业客户对相关服务支撑供应商的要求(包括服务种类、质量、覆盖范围、灵活度等方面)也在不断提高,相关竞争格局可能进一步加剧。同时,由于近年来保险、运营商、及互联网领域相关行业政策的不断改革变化、客户内部发展战略也可能随着时间推移发生一定的变化,因此发行人各类业务在未来市场开拓、业务成长方面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风险。

(1)车主信息服务业务持续经营的风险
险客户。除发行人外,中国平安采购车后服务还有盛大在线等多个主要供应商,形成了一定的竞争局面。由于近年来保险领域相关行业政策的不断改革变化、客户内部发展战略也可能随着时间推移发生一定的变化,如发行人提供的资源及服务不能适应市场变化,如发行人技术迭代能力停滞,丧失竞争力,可能存在被其他供应商取代的风险,进而影响发行人车主信息服务业务的持续经营能力。

(2)生活信息服务业务持续经营的风险
发行人生活信息服务业务中,电子优惠券、资讯互娱、积分兑换等业务规模均因市场环境变化经历了一定的起伏。早期电子优惠券主要通过短信/彩信形式开展,2018年以来,随着该类增值服务成功在移动端广泛采用,运营商亦调整权益内容和销售策略,发行人所提供更加丰富的权益内容,报告期内实现持续增长,2022年增长至3.39亿左右,变动原因主要受到消费者使用习惯、市场热点所影响。

生活信息服务涉及的使用场景及权益内容广泛,服务形式随市场及技术革新而变化较快,且发行人生活信息服务主要针对运营商客户,而运营商客户同样存在其他较为稳定的供应商。如未来运营商普遍减少面对用户的增值服务;如发行人作为运营商重要供应商的地位被替代;如用户对增值服务的形式和内容偏好发生变化,而发行人未能及时作出调整、积累用户所需的新权益内容,则可能存在被其他供应商取代的风险,进而影响发行人生活信息服务业务的持续经营能力。

(3)商务流程服务业务持续经营的风险
发行人商务流程服务主要系为大型企业客户提供配套的辅助服务。报告期内,发行人商务流程服务收入金额分别为11,731.50万元、11,811.27万元和9,858.63万元,占比分别为11.56%、13.14%和10.77%,比例较低。报告期内发行人并未投入主要精力开拓该类业务,业务规模主要受客户需求影响,且市场中也存在较大数量的同类供应商,如客户需求发生不利变化,发行人商务流程服务业务的持续经营亦会受到不利影响。

6、供应商管理及内部控制风险
报告期内,为拓展商户服务资源、以更好地服务大型企业客户,发行人主要针对车主信息服务和生活信息服务引入了较多供应商。发行人整合、管理该等供应商的基础服务后,向大型企业客户整体输出,用以满足大型企业客户用户增值服务的需求。鉴于车主信息服务、生活信息服务的基础服务的品类较多、区域较广,因此发行人供应商(如汽车服务商户、生活权益提供商等)数量众多、较为分散、且存在因客户需求变化而不断变化的特点。

为更好地管理供应商,发行人制定了《供应商合作伙伴引入管理办法》《合作商户管理办法》等供应商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供应商及采购审批流程,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在报告期内得以逐步完善和有效执行。尽管如此,发行人仍然存在因供应商管理不当或内部控制失察而导致的对发行人主营业务开展有不利影响的风险。

7、发行人 ETC权益业务涉及获取用户个人信息的风险
发行人开展的 ETC权益业务存在获取用户个人信息的情形。发行人在用户同意的前提下收集其向用户提供会员服务所必须的基础个人信息(如微信昵称、手机号)并进行妥善保管,并根据信息保护制度在系统中对用户的个人信息进行了加密处理。除为用户提供服务外,发行人未使用相关用户的个人信息,发行人不存在超出用户同意范围使用用户个人信息的情形,并已采取必要及适当的措施防止用户个人信息为任何未经授权的第三方获取或使用。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因违反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规定而受到行政处罚或被起诉的情形。

报告期内,发行人 ETC权益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 0.95%、1.71%和 2.50%,均不超过 3%,未对发行人主营业务开展产生重大影响。虽然如此,发行人仍存在因在涉及用户个人信息的业务中未能有效执行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等情形,而对发行人主营业务开展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二)管理风险
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不当的风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杨兴海持有世纪恒通 46.66%的股权,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完成后,杨兴海将持有公司 35.00%的股权,仍处于控股地位。虽然发行人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制度体系,在组织和制度层面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进行了规范,杨兴海亦作出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和减际控制人仍旧可以凭借其控制地位,对公司人事、经营决策等进行控制从而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2、规模扩张引发的管理风险
近年来公司业务发展较快,经营业绩逐步提升。随着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和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业务规模将会进一步扩大。公司在战略规划、风险控制、人才培养、组织机构建设、新业务开发等方面将面临更多挑战。如果公司不能持续有效地提升管理能力,适应市场化的业务规模扩张,将面临企业规模扩张所带来的管理风险。

3、技术人才流失的风险
公司自成立以来,培育了一批既精通业务,又拥有深厚的计算机及互联网技术开发经验的高素质技术人才和研发团队。公司从事信息技术服务业务,其业务特征决定了产品与服务需紧跟行业需求发展的变化及技术更新换代的趋势。作为一家技术和服务并重的高新技术公司,其他核心人员和关键管理人员对公司的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他们均在公司不同领域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如果他们当中的部分或全部人员因种种原因离开公司,公司将在短期内难以或无法找到合适的替代人选,从而给公司的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规模较大的风险
公司客户主要为金融机构、电信运营商、互联网公司、高速集团等大型企业客户,由于客户结算存在一定的账期,因而公司应收账款的规模较大,但应收账款账期主要在 1年以内。截至报告期末,1年以内应收账款占比为 92.8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 39,933.96万元、36,385.91万元和 28,408.21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39.23%、40.49%和 31.05%。

公司近三年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整体呈下降趋势。

未来,随着公司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和占比可能呈现增加的趋势,将会对公司盈利和资金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2、经营活动现金流相关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快速增长,客户主要为中国移动、中国平安等大型企业客户,采购端主要为小 B资源,两端结算周期差异大,因此公司营运资金占用较多。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2,891.09万元、-17,410.06万元以及 9,783.52万元,现金流的状况反映了发行人的业务特点和发展阶段。如果发行人现金流状况持续恶化,且无法获得外部融资,将对公司资金状况和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3、短期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的银行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 19,021.29万元、22,963.18万元和 17,976.62万元,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 49.53%、47.96%和 51.10%。

若公司业务开展资金回流不足以帮助公司及时足额偿还银行借款,或公司无法通过其他外部渠道获得充足的资金,公司将面临一定的偿债风险。

4、毛利率下降风险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为保险及银行等金融机构、电信运营商、互联网公司、高速集团等拥有众多个人用户的大型企业客户,提供用户增值和拓展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22.44%、24.28%和 23.33%,基本保持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面向保险客户的车主信息服务业务量大但毛利率相对较低。

随着车主信息服务的规模增长,公司车主信息服务的毛利率向主要客户及主要产品的利润率靠拢,将面临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未来,公司将以车主信息服务为核心,继续发展相关业务。得益于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改进服务”、“引导行业规范增值服务,制定包括代送检、道路救援、代驾服务、安全检测等增值服务的示范条款,为消费者提供更加规范和丰富的车险保障服务”的要求,以及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20版)》中增加了“附加机动车增值服务特约条款”,围绕保险用户的增值服务将迎来进一步的快速发展机遇。发行人也将发挥在客户、商户资源、技术等方面的先发优势,积极发展面对保险客户的车主信息服务。该类业务的整体毛利率可能进一步向主要客户类型和业务类型的毛利率靠拢,存在进一步下降的可能。

5、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等,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八、公司纳税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享受的相关税收优惠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6.00%、13.83%和 13.58%,税收优惠政策对公司及子公司的发展起到了一定促进作用。如果公司及子公司未来发生重大变化导致不符合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或者国家调整相应税收优惠政策,将会对公司盈利能力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6、因债务违约导致抵押物、质押物优先用于清偿债务的风险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已签署的借款合同项下已无正在抵押、质押的资产,发行人拟办理新的资产抵押、质押,手续尚未办结。虽然发行人将依据相关授信协议、借款协议,按时清偿借款,避免出现债务违约情形,但仍然存在因债务违约导致抵押物、质押物优先用于清偿债务的风险。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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