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智微(688512):慧智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原标题:慧智微:慧智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股票简称:慧智微 股票代码:688512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Smarter Microelectronics (Guangzhou)Co., Ltd. (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学大道182号创新大厦C2第三层307单元)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栋 401) 2023年 5月 15日 特别提示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智微”、“本公司”、“发行人”或“公司”)股票将于 2023年 5月 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本上市公告书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均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2023年4月2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并在本上市公告书中披露。公司上市后不再另行披露2023年第一季度报表,敬请投资者注意。 二、股票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具体而言,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 股票交易价格不设涨跌幅限制;上市5个交易日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科创板股票存在股价波动幅度较剧烈的风险。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 上市初期,因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或12个月,保荐人跟投股份锁定期为24个月,网下限售股锁定期为6个月,本次发行后本公司的无限售流通股为48,466,336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0.71%,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融资融券风险 科创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四)市销率高于同行业公司平均水平 由于2020-2022年(以下简称“报告期”)内公司尚未盈利,不适用市盈率标准。因此本次发行选择可以反映发行人行业特点的市销率作为估值指标。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截至2023年4月 26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32.33倍。 主营业务与公司相近的可比上市公司市销率水平具体情况如下:
注 1:市销率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 2:卓胜微数据来源于 2022 年度业绩快报。 本次发行价格20.92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2年摊薄后静态市销率为26.54倍,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2022年静态市销率平均水平,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二、特别风险提示 投资者应充分了解科创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并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关注以下风险因素: (一)报告期内公司出现经营业绩下滑且连续亏损的情况,毛利率存在波动以及未来提升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存在收入继续下滑、未来一段时间内持续亏损的风险 1、收入波动以及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20,729.48万元、51,395.11万元和 35,668.45万元,其中 2021年较 2020年同比增长 147.93%,2022年较 2021年同比下滑30.60%。 公司 2022年收入出现下滑情况,主要原因系:2022年以来,国际国内形势多变,俄乌冲突、通胀上升等因素影响了全球终端消费力,导致下游智能手机市场和物联网市场的需求转弱,存在一定的库存消化压力,对于射频前端行业的整体发展产生了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此外,受行业周期变化影响,下游客户开始控制库存风险,存量项目如三星品牌机型项目(闻泰科技 ODM)、OPPO品牌机型项目出货量大幅下降;增量项目未能及时接续且出货规模较小。 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公司未来销售收入面临的如下风险: (1)宏观经济环境波动及下游行业进入阶段性去库存周期导致下游应用需求下滑的风险 根据 IDC数据,2022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同比下滑 11.3%,根据 Counterpoint数据,2022年第三季度中国无线蜂窝 IoT模组出货量同比下滑 8%。 公司所处行业及下游应用市场进入去库存周期,短期内下游客户的新产品推出需求、芯片采购需求减少,从而导致射频前端行业出现阶段性下滑,2022年境内外多家射频前端厂商营收出现同比下降的情形。当前公司正处于关键发展时期,行业的阶段性下行导致公司与客户部分意向合作项目出现暂缓或者放缓的情形,新产品及新客户的导入速度变慢,对公司的业务开展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短期来看,下游客户需要一定时间来消化前期超额备货,推动库存水位回归正常,本轮去库存周期的结束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未来,如果全球及中国宏观经济环境进一步恶化,或者行业去库存周期持续较长时间,将会对公司业务发展和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2)公司产品应用于手机领域的业绩收入受单个机型项目出货规模和生命周期波动以及新旧项目切换影响较大的风险 公司产品目前主要应用于手机和物联网领域,报告期各期,来自手机领域的收入占比分别为 60.58%、57.46%和 66.80%,主要终端客户包括 OPPO、vivo、TCL、富智康等手机厂商以及闻泰科技、华勤通讯、中诺通讯和龙旗科技等ODM厂商。智能手机产品面向消费大众,受宏观经济发展、行业技术演变、产品迭代更新等因素影响较大,智能手机市场的景气程度和导入的机型项目出货量会影响手机厂商或者 ODM厂商对公司产品的采购需求。公司于 2020年开始导入头部手机品牌客户,从少数项目开始合作,报告期内处于逐步深化合作的阶段,因此报告期内公司的业绩受单个机型项目的收入、利润贡献影响较大。 如果公司在未来的生产经营中,不能持续导入手机品牌机型,或者导入的手机品牌机型出货规模较小,或者新旧项目切换未及时接续等情况都可能导致公司营业收入、利润出现大幅波动,从而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存在大幅波动的风险。 整体而言,公司的未来增长主要依赖于 5G智能手机渗透率提升、终端品牌客户的全面导入和终端品牌客户合作关系深化,受下游需求增长影响很大。目前全球经济恢复的态势仍然不稳定,公司下游应用领域的终端需求仍面临较大的去库存压力。若上述因素持续恶化,导致下游应用市场需求增长不及预期、终端品牌客户出现普遍性业绩下滑,对公司已有重点客户项目的销售、新产品和新客户导入进度及新订单获取等产生进一步不利影响,公司将面临经营业绩增长不及预期甚至业绩存在大幅下滑的风险。 2、毛利率波动以及未来提升不及预期的风险 公司的产品包括5G模组和4G模组,主要应用于手机和物联网领域。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6.69%、16.19%和17.97%。公司产品毛利率水平主要受产品结构、产品售价与成本等因素综合影响。公司产品销售单价受市场供求关系、同行业厂商市场竞争策略、产品及技术的先进性、产品更新迭代、终端客户议价能力、过往销售价格以及公司的战略布局等因素的共同影响;产品单位成本亦受原材料及封测服务的采购单价以及产业链供需关系等因素影响,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公司5G模组于2020年开始规模量产,并主要应用于手机领域。2020年、2021年和2022年,公司手机领域的5G模组毛利率分别为50.98%、35.31%和27.04%,呈下降趋势,主要受产品结构变化、行业周期下行及竞争程度加剧导致5G产品价格下降的综合影响。公司4G模组主要应用于物联网和手机领域。公司在物联网领域以销售4G模组为主,报告期内,公司4G模组在物联网领域的毛利率分别为-12.84%、7.91%和12.80%,整体呈现上升趋势。报告期内,4G模组在手机领域的毛利率分别为-0.03%、-0.53%和4.84%,发行人以低毛利或者负毛利拓展手机市场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初,4G手机射频前端方案已逐渐成熟,4G模组技术壁垒相对较低,国际头部射频前端厂商逐渐退出该市场。在国产替代机遇窗口期内,手机领域4G模组竞争呈现白热化趋势,出于验证可重构技术产品可靠性、积累客户资源等战略考虑,同时应对其他国产厂商的激烈竞争,公司对技术成熟的4G模组产品定价较低所致。 公司产品随着无线通信技术演进不断优化迭代,各类产品面对的市场竞争、迭代进度均有差异。随着行业技术的发展和市场竞争的加剧,公司必须根据市场需求不断进行技术的迭代升级和创新。目前4G手机逐渐进入长尾市场,而5G技术方案尚在演进,产品方案需要根据客户需求不断迭代升级。随着公司与头部手机品牌客户合作的深化以及头部手机品牌客户的5G渗透率提升,预计发行人4G产品在手机领域的收入占比将逐渐下降。通过产品迭代升级,一方面可以持续保持产品竞争力,稳定产品售价;另一方面可以根据产品使用中的需求特点进行针对性产品优化设计,或者在满足客户基本性能要求前提下导入国产供应链等措施,实现成本优化,进而提升产品的盈利水平。 短期内,去库存周期下国产射频前端市场竞争存在加剧趋势,成熟产品存在价格下调、毛利率持续下降的风险。长期来看,若公司未能正确判断下游需求变化或者公司技术实力未跟上市场需求变化,未能根据市场需求及时迭代升级现有产品或推出符合市场趋势的新产品,或者因公司产品市场竞争格局发生变化、抢占市场份额导致销售价格持续下降,或者发行人在头部手机品牌客户的 5G项目拓展不及预期且仍需以低价销售 4G模组的方式维系客户关系、或者未来原材料或封装测试服务产能供给紧张导致采购价格上涨,公司不能有效控制产品成本,均可能导致公司毛利率水平波动甚至下降、或者未来提升不及预期的风险,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3、报告期内连续亏损且未来一段时间可能持续亏损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分别为-9,619.15万元、-31,813.43万元和-30,491.24万元,最近一年尚未实现盈利;截至 2022年 12月 31日,发行人未分配利润金额为-55,244.38万元,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公司预计在未来一定期间内未弥补亏损将继续扩大。 报告期内持续亏损,主要原因是一方面公司实施了股权激励,报告期各期确认股份支付金额分别为 1,560.22万元、26,323.89万元和 16,969.16万元,另一方面为保证产品能够紧跟下游应用市场的需求,缩小与海外龙头企业的技术差距,公司持续进行高额的研发投入,报告期内剔除股份支付后研发费用分别为7,588.54万元、11,552.88万元和 18,520.96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6.61%、22.48%和 51.93%,研发投入占比较高。此外,由于公司下游终端客户集中度较高,公司向重点客户的产品推广存在一定的验证及试用周期,尚未形成突出的规模效应;受制于公司经营规模较小且随着市场竞争加剧,叠加下游去库存周期的影响,公司产品毛利空间受到挤压,盈利水平无法完全覆盖公司研发投入等各项支出,导致公司扣除股份支付费用后仍持续亏损。 中长期来看,智能手机是必备性消费电子产品,蜂窝物联网的应用不断增长,国家经济总水平稳步上升趋势不改,5G渗透率提升以及国产替代带来较大增长空间,射频芯片国产化长期增长趋势不会发生根本变化。公司的核心技术为持续推出满足市场演进需求且有竞争力的产品提供保障,同时公司在手机领域逐渐向头部手机品牌客户及头部ODM客户拓展,在物联网领域加强与头部客户合作,继续保持市场竞争地位,将有力支撑公司的收入增长和盈利提升。在相关假设条件成立的前提下,以 4G模组 3%-6%的毛利率、5G模组 30%-33%的毛利率为经营目标的情况下,随着 5G渗透率的不断提升,公司 5G模组收入占比提升至 60%-70%区间,公司预计研发费用占比将降低至 14%-16%区间、管理费用占比将降低至 4%-6%区间、销售费用占比将降低至 1%-3%区间,预计公司在收入超过 13亿元时实现盈亏平衡。 由于公司所处的射频前端芯片设计行业具有技术壁垒高、研发周期长、研发投入大等特点,在未来可预见的期间内,公司将会继续保持较大的研发投入。 如公司未能按计划实现销售规模的扩张,或产品的总体市场需求大幅度下滑,公司的营业收入可能无法达到预计规模,无法充分发挥其经营的规模效应,或者市场竞争继续加剧导致公司的毛利空间被进一步压缩,盈利水平可能无法完全覆盖公司研发投入等各项支出,存在未来一定期间内仍无法盈利且持续存在未弥补亏损的风险,无法保证未来几年内进行利润分配,上市后亦可能面临退市的风险。 前述达到盈亏平衡状态时主要经营要素需要达到的水平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该等前瞻性信息是建立在推测性假设的数据基础上的预测,具有重大不确定性,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时应谨慎使用。具体情况详见招股说明书之“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经营成果分析”之“(九)尚未盈利及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情况”。 (二)公司业务规模、产品布局与技术水平和行业龙头存在较大差距的风险 业务规模方面,目前全球射频前端市场仍由Skyworks、Qorvo、Broadcom、Qualcomm和Murata等美系和日系厂商占据主导地位,其在射频前端领域的年营收规模达到数十亿美元级别,盈利能力强,产品线全面,占领了全球的主要高端市场,且该等国际龙头厂商具有较为深厚的技术积累和较为强大的资金实力,每年均投入巨额的研发费用以维持其产品竞争力,保持其相对领先的市场地位,根据Yole数据,2022年全球前五大射频前端厂商的合计市场份额为80%。国产射频前端厂商中卓胜微、唯捷创芯的业绩快报显示,2022年其营业收入分别为36.79亿元和22.88亿元,飞骧科技在2022年1-3月的营业收入为2.50亿元,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为3.57亿元,公司与国内主要竞争对手相比具有一定的规模劣势。 1、智能手机领域 在产品布局和技术水平方面,MMMB PAM领域,目前4G MMMB PAM、 5G MMMB PAM的国产化程度较高,市场竞争激烈,唯捷创芯占据了该产品的较高市场份额;5G新频段L-PAMiF领域,目前国产化程度相对较低,主要由国际头部厂商占据,其具备强大的供应链管理能力、交付能力和客户服务能力,因此占据了高端机型市场。根据TSR数据测算,2021年国产厂商L-PAMiF出货量的合计市占率预计低于9.7%,在国产厂商中现阶段该领域主要是唯捷创芯、卓胜微和公司实现规模量产,竞争激烈程度低于MMMB PAM市场,预计2021年公司在L-PAMiF领域的出货量市场份额次于唯捷创芯,在国产厂商中位居第二;L-PAMiD领域,目前国际头部厂商占据该领域的全部市场份额,国产厂商处于空白阶段,尚未有国产射频前端厂商实现规模出货,国产射频前端的主要公司处于研发中,唯捷创芯的L-PAMiD产品处于小批量阶段,公司的低频段L-PAMiD处于客户送样验证阶段,中高频段L-PAMiD处于内部调试开发中。在接收端射频前端领域,国际头部厂商主导Sub-3GHz的高集成度方案市场,卓胜微、唯捷创芯等国产厂商已在Sub-3GHz的分立方案市场实现大规模出货;卓胜微、唯捷创芯、公司等国产厂商已在Sub-6GHz市场实现大规模出货。 目前公司的业务规模、产品和技术水平相比行业龙头存在较大差距,未来若公司不能快速拓展5G新频段L-PAMiF及5G MMMB市场,加快完成L-PAMiD产品的研发,或者新产品研发迭代进度不及预期,则可能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无法缩小与行业龙头企业的差距,从而对公司的竞争力造成不利影响。 2、物联网领域 根据TSR数据,全球非手机的无线蜂窝物联网设备2021年出货量为5.50亿台,预计2026年达到7.76亿台,年均复合增长率为7.12%,主要采用LTE/LTE-Advanced、5G Sub-6GHz、LTE Cat.1、LTE Cat.M(主要应用于海外市场)、NB-IoT等通信技术。公司射频前端产品可应用于4G Cat.1、4G LTE/LTE-Advanced、4G LTE Cat.M及5G Sub-6GHz等物联网市场;目前公司在物联网领域的销售主要来自于4G Cat.1市场。4G Cat.1设备出货量预计从2021年的1.32亿台增长到2026年的2.11亿台,年均复合增长率为9.78%,增速较快,但其对应的射频前端市场规模相对较小。当前4G Cat.1射频前端市场主要由国产射频前端厂商主导,公司凭借可重构技术带来的高性价比和灵活性等优势在该领域占据了较大的市场份额,但该市场同时还存在多家国产射频前端厂商竞争,由于物联网下游客户对价格的敏感度较高,因此价格竞争较为激烈。此外,高速率的4G LTE/LTE-Advanced设备出货量预计从2021年的2.13亿台下降到2026年的1.67亿台,年均复合增长率为-4.75%,但出货量整体规模较大;中低速率的4G LTE Cat.M设备出货量预计从2021年的0.27亿台增长到2026年的0.90亿台,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7.42%,出货量增速较快。公司依托良好的客户基础积极开拓4G LTE/LTE-Advanced市场和4G LTE Cat.M市场,但当前该等细分市场主要由境外头部射频前端厂商主导,国产射频前端厂商的市场份额相对较低,尚处于国产化前期。 5G物联网将用于高速率的物联网领域,当前5G新频段物联网尚处于市场开拓期,整体出货量相对较小。其中5G Sub-6GHz设备出货量预计从2021年的0.09亿台增长到2026年的0.97亿台,年均复合增长率为60.0%,增速较快。由于境外头部射频前端厂商拥有较为丰富的参考设计等,当前该市场主要由境外头部射频前端厂商主导,公司的市场份额较低。 未来若4G Cat.1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公司不能持续保持4G MMMB PAM产品的竞争优势,或者无法顺利拓展4G MMMB PAM产品在4G LTE/LTE-Advanced和4G LTE Cat.M 领域的应用以及5G L-PAMiF产品在5G新频段物联网领域的应用,将对公司在物联网领域的竞争地位造成不利影响。 (三)主要产品客户验证和市场开拓失败或者进度不及预期的风险 通常而言,公司产品在导入终端客户进行批量销售之前,需经过终端客户的验证流程,终端客户验证通过后,该产品即可进入终端客户的供应商物料库,可供终端客户具体机型在实际应用时进行选用。产品初次导入头部客户机型,从最开始的接洽产生合作意向到产品最终验证导入的时间较长,一般历时8个月至一年半不等。同时,头部客户出于对自身产品质量、品牌声誉等因素的考虑,一般在产品导入初期会先从少数项目开始合作。在产品顺利导入量产、合作项目稳定发展一段时间后,通常会体现出客户粘性较高的特点,且随着销售规模的扩大,双方之间的合作进入良性循环,为持续推进新项目、推出新产品创造良好条件。因此,主要产品在客户的验证导入是公司产品性能与技术水平的重要体现,也是公司市场开拓的重要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线已在头部手机品牌机型获得验证量产,新增应用于三星、OPPO、vivo、荣耀等头部手机品牌机型。头部品牌终端客户具有采购规模大、产品系列广、高端需求多、质量要求高等特点,在公司的收入和盈利中占比逐渐提升,对推动公司未来的收入增长、盈利提升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拓展国内外一线品牌终端客户,持续深化与该等头部客户的合作关系。但是射频前端产品验证周期较长,且头部客户处于5G渗透率不断提升的阶段,产品需求紧跟射频前端方案的最新演进趋势,市场开拓的周期、成效也受到客户整体战略规划、市场偏好及竞争对手等多重因素的影响,若公司未能准确把握下游客户的应用需求,主要产品在终端客户中验证失败或者导入进度不及预期,将导致客户开拓进展低于预期或者客户拓展失败或者现有客户关系发生不利变化的风险,公司将无法在头部品牌终端客户中提升销售份额或丧失当前的有利地位,进而对公司持续竞争力、成长性及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技术迭代的风险 无线通信从模拟通信进入数字通信,从2G通信进入5G通信,无线通信技术伴随着人们对更快通信速率的需求而不断迭代升级,也推动射频前端器件的不断更新,目前4G通信技术已经广泛的运用,5G通信技术应用不断成熟。公司已经推出4G、5G频段(6GHz以下频段)的射频前端产品,但若公司无法持续推出满足新一代通信技术要求的产品,有可能面临技术淘汰的风险。 此外,同代通信技术内也存在射频前端方案不断演进的情形,这要求射频前端厂商持续跟进最新射频前端方案,不断优化提升产品性能,实现产品迭代,从而通过最新一代产品的先发优势获得较大的市场份额和市场定价权。2020年公司在国产厂商中率先大规模销售5G双频L-PAMiF产品,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其他国产厂商陆续推出同类型产品,该款产品的市场竞争趋于激烈。当前5G射频前端产品向着高集成度、高性能、高性价比等方向进行迭代且速度较快,公司根据市场需求规划了多款5G新产品迭代升级的研发项目。若公司的技术升级速度和产品迭代成果未达到预期水平,未能及时有效满足市场需求,则可能面临公司产品被替代或淘汰、新一代产品无法获得足够市场份额和定价权的风险。 (五)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较低导致控制权变化的风险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李阳、郭耀辉合计直接持有发行人12.84%的股份,通过慧智慧资、横琴智古、Zhi Cheng、慧智慧芯、横琴智往、横琴智今、横琴智来等七家持股平台控制发行人16.70%的表决权,同时通过与奕江涛、王国样的一致行动关系控制发行人2.60%的表决权,因此李阳、郭耀辉合计控制发行人的表决权比例为32.13%。自公司成立以来,李阳、郭耀辉一直为公司管理团队的核心人员,能够影响、控制公司的总体战略部署和日常经营决策。根据本次公开发行的方案,发行人本次发行新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12%。本次发行完成后,李阳、郭耀辉控制发行人的表决权比例为 28.27%。虽然李阳、郭耀辉的一致行动人均出具所持股份上市后锁定36个月的承诺,但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股权比例较低,存在公司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可能会对公司业务开展和经营管理的稳定产生不利影响。 (六)公司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及短期内无法进行利润分配的风险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5,244.38万元。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发行及上市完成前的累计未弥补亏损,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担。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仍在持续开拓市场、同时保持较高的研发投入,如果公司经营的规模效应无法充分体现,则可能导致公司未来一定期间内无法盈利或进行利润分配。预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公司短期内无法进行现金分红,将对股东的投资收益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规则适用指引第 1号——证券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462号文注册同意,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本公司 A股股票上市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02号”批准。本公司发行的 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证券简称“慧智微”,证券代码“688512”;本公司 A股股本为 45,250.6348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其中 4,846.6336万股股票将于 2023年 5月 16日起上市交易。 二、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二)上市时间:2023年 5月 16日 (四)股票代码:688512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452,506,348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54,300,500股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48,466,336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404,040,012股 (九)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2,172,020股,其中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保荐人的证券公司依法设立的相关子公司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获配股票数量为 2,172,020股。 (十)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十一)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十二)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 1、战略配售部分,实际控制保荐人的证券公司依法设立的相关子公司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战略配售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24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对应本次获配股数为 2,172,02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0.48%。 2、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根据配售结果,网下无限售期部分最终发行数量为 32,936,336股,网下有限售期部分最终发行数量为 3,662,144股。 3、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十三)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四)上市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三、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公 开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情况及其说明 (一)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1.2条,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为“(二)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5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2亿元,且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占最近三年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 15%”。 (二)公司公开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情况及其说明 本公司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 20.92元,发行后股本总额为 45,250.6348万股,发行完成后市值为 94.66亿元,符合“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5亿元”的规定。 公司 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 35,668.45万元;2020年、2021年和 2022年,公司累计研发费用为 48,905.65万元,累计研发投入占最近三年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45.37%;符合“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2亿元,且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占最近三年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 15%”的规定。 综上所述,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后达到了相应的上市标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第三节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股东持股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李阳和郭耀辉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奕江涛、王国样为其一致行动人。 本次发行前,李阳、郭耀辉合计直接持有发行人 12.84%的股份,通过慧智慧资、横琴智古、Zhi Cheng、慧智慧芯、横琴智往、横琴智今、横琴智来等持股平台控制发行人 16.70%的表决权,同时通过与奕江涛、王国样的一致行动关例为 32.13%。本次发行后,李阳、郭耀辉合计直接持有发行人 11.30%的股份,通过慧智慧资、横琴智古、Zhi Cheng、慧智慧芯、横琴智往、横琴智今、横琴智来等持股平台控制发行人 14.69%的表决权,同时通过与奕江涛、王国样的一致行动关系控制发行人 2.28%的表决权,因此李阳、郭耀辉合计控制发行人的表决权比例为 28.27%。 李阳先生,中国国籍,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为 1101081973********,1973年出生,清华大学博士,美国巴布森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MBA)。2004年 10月至 2006年 7月任美国 Millennial Net工程师( Principal Engineer); 2006年 7月至 2008年 11月任美国 Peregrine Semiconductor工程师(Staff Engineer);2008年 12月至 2011年 8月任美国Skyworks工程师(Principal Engineer);2011年 11月,作为创始人成立慧智微有限,2011年 11月至 2021年 9月,任慧智微有限董事长、总经理;2021年 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郭耀辉先生,中国国籍,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为 1307051978********,1978年出生,华中科技大学硕士,美国巴布森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MBA)。2002年 7月至 2005年 12月任 UT斯达康通讯有限公司工程师;2005年 12月至 2006年 8月任上海赛龙科技有限公司研发经理;2006年 8月至 2008年 7月任上海中亿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平台部总监;2010年 9月至2011年 8月任美国标准普尔咨询师;2011年 11月,作为创始人成立慧智微有限,2011年 11月至 2021年 9月,任慧智微有限董事兼首席运营官;2021年 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二)本次上市前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 本次上市前,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如下: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一)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发行前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万股,通过珠海横琴智古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 174.55万股,通过珠海横琴智往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 584.00万 股,通过珠海横琴智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 8.40万股,通过珠海横琴智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 54.94万股。 注 2:郭耀辉通过广州慧智慧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 4.00万股,通过广州慧智慧资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 168.37万股,通过珠海横琴智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 4.00万股,通过珠海横琴智往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 288.00 万股,通过珠海横琴智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 114.30万股,通过珠海横琴智古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 110.30万股 注 3:张丹通过广州慧智慧资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 4.00万股,通过珠海横琴智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 2.80 万股,通过珠海横琴智古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 12.00万股 注 4:金玉华通过广州慧智慧资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 3.60万股,通过珠海横琴智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 2.00万股,通过珠海横琴智古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 6.00万股 注 5:潘丽凤通过广州慧智慧资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 3.60万股,通过珠海横琴智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 2.80万股,通过珠海横琴智古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 6.00万股 注 6:徐斌通过广州慧智慧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 80.00万股,通过珠海横琴慧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 130.00万股 注 7:以上间接持股数系根据发行人股权结构穿透计算。 (二)核心技术人员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在发行前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其他锁定安排详请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本公司尚未发行过债券,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持有本公司债券的 情况。 四、本次公开发行前已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情况 (一)开曼慧智微层面股权激励计划的设立及下翻为境内员工持股平台 1、基本情况 根据开曼慧智微 A轮融资协议的约定,开曼慧智微预留 1,500万股普通股,作为股权激励计划的预留股份。2012年开始,开曼慧智微分多批向员工授予期权,在红筹架构拆除前,开曼慧智微已向 59名员工发放期权,合计授予的期权数量为 9,476,000份,对应开曼慧智微 9,476,000股普通股,该等期权的获授对象截至股权激励计划终止之日均未行权。 2、下翻情况 2018年 11月 9日,开曼慧智微董事会决议,决定终止员工股权激励计划并同意在慧智微有限层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进行替换。除在终止激励计划时已离职的激励对象获授期权及在职激励对象失效部分的期权外,其余激励对象获授的开曼慧智微期权均在终止开曼慧智微员工持股计划时,等比例置换为发行人股权,对于 ESOP预留计划中尚未授出部分亦在下翻过程中相应换算为持股平台的持股份额向员工授出,由授予对象通过持股平台间接持有发行人股权。 2018年 12月,慧智微有限设立持股平台慧智慧芯、慧智慧资、Star、Bridge向激励对象授予激励股权,将开曼慧智微历史上授予的股权激励下翻平移,同时授予新的股权激励。具体对应情况如下:
注 2:已授予期权数量不包括开曼慧智微股权激励计划终止时已离职的激励对象获授期权及在职激励对象失效部分的期权; 注 3:新增股权包括下翻过程中开曼慧智微股权激励计划下激励对象增加取得的股权和慧智微有限对其他激励对象授予的股权。 慧智微有限拆除红筹架构前,预留 ESOP对应开曼慧智微的股份比例为21.60%。境外 ESOP终止,由持股平台慧智慧芯、慧智慧资、Star、Bridge以对慧智微有限增资的方式实现 ESOP境内落地。在不考虑境内 B轮融资稀释比例的情况下,慧智慧芯、慧智慧资、Star、Bridge合计持有的慧智微有限股份比例为 21.60%,与预留 ESOP对应开曼慧智微的股份比例一致。 综上所述,ESOP回落及境内新授予股权激励实质上属于股权激励计划的替换。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申报前已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 1、持股平台情况 为了增强公司凝聚力和维护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发行人自设立以来一直十分重视对员工的股权激励。 2018年由于慧智微有限拆除红筹架构,在境内设立慧智慧芯、慧智慧资、Star、Bridge用于承接和替换原开曼慧智微层面的 ESOP,具体情况详见本节之“四、本次公开发行前已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情况”之“(一)开曼慧智微层面股权激励计划的设立及下翻为境内员工持股平台”。 2021年,发行人设立横琴智古、Zhi Cheng、横琴智来、横琴智今、横琴智往等直接持股平台通过对发行人增资的形式对公司员工和顾问实施股权激励,具体情况详见招股说明书之“第十二节 附件”之“附件一 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之“(五)2021年6月增资(注册资本变更为6,945.9541万元)”。在本次股权激励中,由于考虑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数限制,发行人同时设立了横琴慧江、横琴慧山、横琴慧胜、横琴慧登、横琴慧迹、横琴慧临、Zhi Cheng Micro Inc.等 7个间接持股平台。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发行人设立了慧智慧芯、慧智慧资、Star、Bridge、横琴智古、Zhi Cheng、横琴智来、横琴智今、横琴智往等 9个直接持股平台以及横琴慧江、横琴慧山、横琴慧胜、横琴慧登、横琴慧迹、横琴慧临、Smartermicro Star Inc.、Smartermicro Bridge Inc.、Zhi Cheng Micro Inc.等 9个间接持股平台。 上述持股平台的基本情况详见招股说明书之“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持有发行人 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以及“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八、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之“(二)发行人本次发行申报前已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之“1、持股平台情况”。 2、历次股权激励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支付形成的背景原因、具体对象、权益工具的数量及确定依据、权益工具公允价值及其确认方法如下: (1)2018年 12月 ESOP回落及境内新授予股权激励 2018年 12月 ESOP回落及境内新授予股权激励具体对应关系详见本节之 “四、本次公开发行前已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情况” 之“(一)开曼慧智微层面股权激励计划的设立及下翻为境内员工持股平台”。 2018年 12月 20日,慧智微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536.85万元变更为人民币 4,280.02万元,其中慧智慧芯认缴出资人民币 381.12万元,慧智慧资认缴出资人民币 133.74万元,Star认缴出资人民币 239.00万元,Bridge认缴出资人民币 14.56万元。 本次股权激励具体实施情况如下表所示:
2020年,发行人通过转让 Smartermicro Star Inc.、慧智慧芯、慧智慧资份额的方式实施股权激励,转让价格为 8元/注册资本,具体情况如下:
(3)2021年 6月股权激励 2021年 6月 21日,慧智微有限董事会、股东会就股权激励、股东行使认股权事项做出决议,同意慧智微有限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1,327.6543万元,即注册资本由 5,618.2998万元增加至 6,945.9541万元。就股权激励事项,授予价格为 4元/注册资本,具体情况详见招股说明书之“第十二节 附件”之“附件一 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之“(五)2021年 6月增资(注册资本变更为 6,945.9541万元)”。
上述股权激励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参考慧智微有限 B+轮外部投资者增资平均价格 33.8092元/注册资本。 (4)2021年11月、2021年12月股权激励 2021年 11月及 2021年 12月,发行人通过实际控制人转让境内持股平台合伙份额的方式或授予 Zhi Cheng Micro Inc.份额的方式实施股权激励,具体情况如下:
(5)2022年3月股权激励 2022年 3月,发行人通过实际控制人转让横琴智今合伙份额的方式及授予Zhi Cheng Micro Inc.份额的方式实施股权激励,授予价格均为 5.00元/股,具体情况如下:
72.32元/股,考虑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影响,折算为 18.08元/股。 3、上市后的股份锁定安排 慧智慧芯、慧智慧资、横琴智古、横琴智来、横琴智往、横琴智今、Zhi Cheng就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锁定、减持事宜均承诺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发行上市前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Star、Bridge就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锁定、减持事宜均承诺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发行上市前的发行人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具体详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4、人员离职后的股份处理 限售期内,实际控制人、通过 Star和 Bridge平台持股的激励对象及通过慧智慧芯持股的部分外部顾问、Zhi Cheng平台持股的外部顾问,其持有的激励股份不设置回购条件;对于其他激励对象,若限售期内其终止与公司的劳动/聘用关系,则其持有的激励股份需要按照授予价格转让给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或由持股平台进行回购。 自员工持股平台设立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共有 46名激励对象终止为公司提供服务,上述离职激励对象若通过境内激励平台持股的,均将激励份额转让至执行事务合伙人并完成退出,若通过境外持股平台进行持股的,已由境外持股平台回购其持有的激励股份并授予发行人其他外籍员工。 (三)发行人本次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并将于上市后实施的期权激励计划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发行人存在本次发行前制定、本次发行上市后实施的期权激励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1、制定本次期权激励计划履行的主要审议程序 2021年 3月 29日,慧智微有限董事会做出董事会决议,为了达到对核心员工的激励并吸引优秀人才加盟,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期权激励方案:期权预留总额 550万份,对应行权后 550万元注册资本,可行权时间为公司上市后,若公司行权前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净资产折股、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的,则预留期权份数及对应的行权后可取得注册资本数量将相应调整;期权行权价格为 4元/注册资本。 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后,发行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的规定,对于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进行了审议,并制定了完整的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 2021年 9月 15日,发行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了《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并提交发行人董事会审议。 2021年 9月 20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激励对象获授公司股票期权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 1%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021年 9月 20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激励对象获授公司股票期权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 1%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期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2021年 9月 20日,发行人在公司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天。 2021年 9月 30日,对于名单公示情况,公司监事会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关于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 2021年 10月 5日,发行人召开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激励对象获授公司股票期权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议案》《关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本次期权激励计划的基本内容 (1)激励对象 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共计 62人,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规则》第 10.4条的规定。 (2)激励工具及授予数量 期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发行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 550万份的股票期权,约占期权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总股本的 6.38%。发行人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期权激励计划所对应股票数量占本次发行上市前总股本的比例未超过 15%,且未设置预留权益。 (3)行权价格 期权激励计划项下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4元/股,不低于发行人截至 2020年 12月 31日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 若在行权前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等待期 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自授予日起 12个月且公司完成上市前、自授予日起 24个月、自授予日起 36个月。 (5)行权安排 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公司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包括公司层面的业绩指标及激励对象个人的业绩指标,具体情况如下: 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项下股票期权的行权考核年度为 2021年-2023年共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②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按照《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分年进行考核,根据个人的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评结果,原则上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 A、B、C、D四个档次。其中 A、B为考核合格档,C、D为考核不合格档。
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行权额度,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③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A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B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C上市后最近 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D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E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④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A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B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C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D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E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F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7)股份锁定承诺 激励对象承诺在本次发行上市后行权认购的股票,自行权日起三年内不得减持,同时承诺上述期限届满后比照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减持规定执行。 3、本激励计划目前的执行情况 2021年 10月 5日,发行人与激励对象签署了《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授予协议》,第一期期权激励计划合计授予激励对象 490万股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 57人。 2021年 11月 3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议案》及《关于调整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因此公司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期权激励计划的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期权计划总额为不超过 2,200万份,行权价格为 1元/股,上述调整对激励对象自动生效,公司无需与激励对象重新签署激励协议。 2021年 12月 20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期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的授权,确认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二期激励对象名单。 2022年 4月 15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期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的授权,确认期权激励计划的第三期激励对象名单。 本次期权激励计划项下发行人共授予 62名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占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前股份总数的 5.52%,公司股票期权均已授予完毕,不存在预留权益。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激励对象中已有 5名激励对象离职,根据期权激励计划的约定,其持有的股票期权自离职之日起自动注销。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尚有效的股票期权共计 2,168万份。 本次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人员名单、授予的股票期权及占比情况具体如下:
4、期权行权价格的确定原则 发行人本次期权激励计划项下第一期和第二期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4元/股(对应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 1元/股),不低于发行人截至 2020年 12月 31日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第三期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20元/股(对应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 5元/股),不低于发行人截至 2021年 12月 31日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 若在行权前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5、在审期间,发行人不新增期权激励计划,相关激励对象不得行权 本次期权激励计划约定,在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发行人上市后,授予的股票期权才可以开始分批次行权;同时,发行人确认除本次期权激励计划外,在审期间,发行人不会新增其他期权激励计划。 (四)股权激励实施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控制权变化等方面的影响 1、对公司经营情况的影响 通过实施股权激励和股票期权激励,发行人建立、健全了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了公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对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 2、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报告期内,发行人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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