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泰股份(002909):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2022年度财务数据更新版)
原标题:集泰股份: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2022年度财务数据更新版)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证券代码:002909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翔一路62号自编六栋二楼、五楼)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修订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重大事项或风险因素,并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相关章节。 一、本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 相关的风险因素”全文,并特别注意以下风险: (一)公司的相关风险 1、业绩下滑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25,871.16万元、167,553.99万元和145,038.06万元,净利润分别为 11,276.51万元、5,069.50万元及1,016.78万元。2021年及 2022年,公司经营业绩持续下滑。 2021年及 2022年,公司经营业绩及营业利润下滑主要原因系在全球经济增速放缓、市场总体需求震荡等复杂外部环境下,公司受下游海运集装箱制造和建筑工程装修领域周期性波动的影响,整体收入和利润同比下滑。 本次募投项目预计总投资为 42,025.89万元,根据测算,项目建成后每年的折旧和摊销费用合计为 2,334.37万元。鉴于本次募投项目从开始建设到达产需一定时间才能产生效益,如果公司不能按照预期消化项目产能,实现预计的效益规模,新增的折旧摊销费将增加公司的整体运营成本,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负面影响,从而导致公司存在业绩下滑风险。 2、募投项目产品产能消化风险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电子胶新建产能的提升,公司电子胶整体产能利用率下滑,分别为 86.28%、28.78%和 20.18%。本次募投项目建成后,公司新增年产20,000吨乙烯基硅油和 20,000吨新能源密封胶的电子胶产能以及 2,000吨核心助剂产能。 本次项目达产后新增乙烯基硅油 20,000吨,乙烯基硅油产能由现有的 8,000吨增加到 28,000吨,产能提升 250%。公司通过前次募投项目形成的 8,000吨乙烯基硅油(其中 0.30万吨对外销售,0.50万吨自用)产能以生产 LED封装胶、膜业用胶、导热材料、透明凝胶等产品为主,产线于 2021年四季度投产。2022年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形成的 8,000吨乙烯基硅油产能利用率为19.72%,产能利用率较低是因为项目投产尚处于初期阶段受到产线调试的影响,以及部分客户拓展进度与产品验证时间超出预期,目前相关进展良好,尚处于爬坡阶段。公司因看好新能源汽车与动力电池的市场机遇,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新增较大产能。由于本次募投项目所生产的乙烯基硅油以根据客户需求定制化的特种乙烯基硅油为主,主要用于新能源汽车和动力电池等新兴领域,公司若在新兴领域市场开拓不及预期,可能导致本项目新增产能无法完全消化。 本次项目达产后新增新能源密封胶 20,000吨,电子胶产品产能由现有的43,800吨(其中前次募投项目形成双组份桂橡胶 15,000吨产能,公司自建形成光伏胶 28,800吨产能)增加到 63,800吨,产能提升 45.66%。公司通过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形成的 15,000吨双组份硅橡胶主要面向 LED驱动电源、光伏和储能逆变器等市场领域,产线于 2021年四季度投产。2022年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形成的双组份硅橡胶产能利用率为19.16%,产能尚未消化是因为项目投产初期受到产线调试的影响,以及部分客户拓展进度与产品验证时间超出预期,尚处于爬坡阶段。公司自建的 28,800吨光伏胶项目主要用于生产光伏组件灌封胶及密封胶等产品,该项目两条产线(单线年产能为 14,400吨)分别于 2022年 6月和 2022年 9月投产。2022年 7月至12月,公司实际生产了2,851.24吨,产能利用率为26.40%。尽管公司已经拓展了晶科能源、天合光能等行业头部光伏组件客户并新导入或正在导入其他光伏组件客户,但订单量爬坡或产品验证均需要一段时间且由于该项目投产后光伏胶产能提升较快,因此,在短期内产能利用率预计较低。目前光伏胶客户订单导入和产销量增长情况良好,预期产能利用率将能够实现较快提升。公司因看好新能源汽车与动力电池的市场机遇,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新增 20,000吨产能。公司在新能源密封胶领域虽然有一定的客户基础,并做好了相关产品技术储备,但新产品尚处于品牌电池厂商的工艺验证或小批量交货阶段,客户与市场开拓尚处于前期阶段,且最近一年销量仅564.03吨。 公司产品的未来需求受自身市场竞争力、客户拓展进度及需求量水平等综合因素影响。若未来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客户拓展进度不及预期,导致达产后销售情况不及预期,将出现产能消化风险。此外,在市场规模预测方面,新能源汽车因为增加三电系统相比传统燃油车用胶量显著提升,公司在评估募投项目中新能源汽车与动力电池产品需求时,通过新能源汽车销量与动力电池出货量反映下游市场需求,二者虽有联系,但不具有线性相关关系,下游产品的市场增长情况不代表电子胶产品的用量。 本次募投项目的新增产品核心助剂 0.2万吨,产能主要用于公司有机硅密封胶产品,主要应用于建筑领域。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有机硅密封胶产能为 65,000吨,随着公司前次募投项目于 2023年上半年投产,有机硅密封胶产能进一步扩充至 95,000吨。公司有机硅密封胶产能规模为核心助剂的消化提供了一定的基础,虽不能完全消化 0.2万吨的核心助剂产能,但有力的保障了供应链安全和最终产品的质量品质,并预期能够实现较好的投资收益,但如果有机硅密封胶市场受到下游领域的市场影响、市场拓展不达预期以及技术迭代等因素影响,可能导致新增产品核心助剂产能消化不及预期的风险。 3、募投项目产品验证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的产品新能源密封胶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与动力电池,公司已自主研发并推出了产品类型丰富的新能源汽车用胶整体解决方案,包括导热凝胶、阻燃灌封胶、粘接密封胶等一系列成熟产品,适用于新能源汽车三电系统(动力电池、电机、电控)与汽车电子零部件的结构粘接、防水、隔热、散热、阻燃等,并已与比亚迪、山西大运、山东鸿日等行业内的公司达成业务合作关系,并批量供货。在前述系列成熟产品基础上,公司推出了能够有效避免电池燃爆问题的阻燃隔热的轻量化动力电池电子胶产品,包括低密度玻璃微珠有机硅灌封胶和现场发泡的有机硅发泡胶(一种灌封胶)。新能源汽车三电系统(电池、电机、电控)的增加,使得新能源汽车相比于传统汽车的用量将提升 200%-300%。特别是随着动力电池能量密度不断提升,整车与动力电池厂商对热失控安全问题也越来越重视,从而对整车与电池内部材料的机械安全性和热管理性能提出更高要求。 在此背景下,新能源汽车三电系统和动力结构体系持续创新带来用胶点和单车用胶量需求提升,国内头部厂商聚焦于中高端产品以替代进口,三电系统和动力电池用胶国内市场尚处于起步阶段,属于蓝海市场。特别是大圆柱电池未来产能扩张和市场份额提升将显著推动电池灌封胶的需求量增长,公司推出的低密度玻璃微珠有机硅灌封胶和现场发泡的有机硅发泡胶能够有效满足轻量化和隔热阻燃作用,其中现场发泡的有机硅发泡胶为行业首发,能够显著提升动力电池的安全性能,用于电芯之间有效满足新能源隔热散热阻燃需求,解决电池燃爆等安全问题。 通常从开始接洽到正式合作协议达成,需要经过获得客户需求与使用清单、客户报价及送样测试、文件资料审核、工艺验证、试验测试、客户审厂、小批量订单、批量订单等阶段。整个验证周期一般为 1至 2年,不同客户和产品的验证周期有所不同。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次募投项目拟投产的低密度玻璃微珠有机硅灌封胶已与部分客户签订采购协议并小批量供货,公司在此基础上拓展其他客户,仍需重新履行适用于该客户的产品验证程序,需要较长的产品验证周期。本次募投项目拟投产的有机硅发泡胶产品目前处于工艺验证阶段,预计在验证周期内批量生产。如果发生客户及市场需求变化、客户原因导致验证周期延长、客户应用场景变化等情形,将会给正在进行的产品验证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会导致上述新产品销售不及预期。 4、募投项目效益不及预期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按照产品类别在达产年的预计毛利率情况如下:
本次募投项目产品达产年预计毛利率与公司最近四年电子胶产品平均毛利率和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比较如下:
本次募投项目产品达产年预计毛利率为 21.09%,与公司最近四年电子胶产品平均毛利率20.73%基本持平,且低于同行业公司毛利率水平。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整体测算较为谨慎。 公司新能源汽车与动力电池胶相关收入、单价、毛利率情况如下:
公司乙烯基硅油相关收入、单价、毛利率情况如下:
本次募投项目产品达产年预计毛利率与国内其他上市公司新建新能源汽车和动力电池用胶产能的毛利率的比较情况如下:
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是基于项目如期建设完毕并按计划投产后实现销售,然而项目实施后,若出现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市场开拓未达到预期、市场竞争加剧带来的产品利润率下降或者技术创新不能适应市场需求等不利情况,则相关募投项目可能出现无法达到预期效益的风险。 5、应收账款发生坏账或无法回收风险 2020年-2022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分别为 32,278.96万元、42,996.99万元、37,571.70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 25.64%、25.66%、25.90%,公司应收账款金额较大。 较大的应收账款使公司的流动资金面临一定压力,且存在部分客户因其现金流状况欠佳导致的应收账款回收风险。随着公司销售收入的持续增长和客户数量的增加,应收账款余额可能进一步增大。部分应收账款可能发生坏账或无法收回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二)宏观经济及下游行业波动风险 公司目前主要从事密封胶、涂料和电子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有机硅密封胶、水性密封胶、沥青漆、水性涂料和电子胶等,主要应用建筑工程、家庭装修、集装箱制造、钢结构制造、石化装备、船舶游艇装备、LED驱动电源、新能源汽车、电子电气以及电力变压器等领域。 在建筑工程及家装市场中,鉴于房地产对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性,在稳增长背景下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房建设力度的不断加大以及新型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增长态势仍将维持一定时间,但增速将放缓,建筑工程用密封胶和涂料的市场竞争将加剧。另外,我国房地产市场受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影响较大,将影响公司建筑工程和装修市场的市场开拓力度,加上银行信贷政策收紧,将影响房地产企业的资金情况,一定程度上增加公司应收账款的回款风险。 集装箱制造市场属于成熟行业,其市场需求为新箱的增长需求和旧箱的更新需求,前者受世界经济景气程度和全球贸易情况的影响较大,后者受航运企业的盈利情况影响较大,其周期性较为明显。 公司水性防腐涂料主要用于钢结构制造、石化装备制造等行业,上述行业与宏观经济发展周期有着较强的相关性。未来如果宏观经济发展速度持续下降或宏观经济政策出现重大调整,我国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持续放缓,将会对公司水性防腐涂料业务的市场拓展造成不利影响。 LED驱动电源是公司电子胶目前的主要应用领域,下游客户主要为 LED驱动电源制造商,向欧美国家出口较多。下游客户的出口业务在短期内受贸易战和全球经济形势的影响较大,从而对公司电子胶业务造成不利影响。 源汽车的产销量均有一定程度下降。若未来新能源汽车补贴进一步降低,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放缓,将对公司电子胶业务拓展造成不利影响。 (三)审批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取得深交所审核意见、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决定等。该等审批事项的结果以及所需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四)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有所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如果未来公司业绩不能实现相应幅度的增长,则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公司即期回报(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情况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 35名(含),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合理确定,所有投资者均以现金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此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3、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的同意注册的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合理确定。 若发行人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按以下办法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为: 派发现金股利:P?=P?-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P?/(1+N); 两项同时进行:P?=(P?-D)/(1+N)。 其中,P?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P?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数量最终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7%,即不超过 26,092,671股(含本数),且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8,000.00万元(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审批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将相应调整。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新增或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等导致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5、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6、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8,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7、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8、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9、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相关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之“六”之“(三)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相关措施及承诺事项等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10、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注册同意。 目 录 声 明............................................................................................................................ 1 重大事项提示................................................................................................................ 2 目 录.......................................................................................................................... 13 第一节 释义.............................................................................................................. 15 一、普通术语...................................................................................................... 15 二、专业术语...................................................................................................... 16 第二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19 一、基本信息...................................................................................................... 19 二、发行人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19 三、发行人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22 四、发行人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48 五、发行人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55 六、截至报告期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 60 第三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 64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与目的.............................................................................. 64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 67 三、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 67 四、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 69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70 六、本次发行是否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70 七、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70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72 一、关于发行人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72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79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82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110 第五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111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及资产、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业务结构的变化情况................................................................................................ 111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112 三、发行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112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本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112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 113 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 114 一、业务与经营风险........................................................................................ 114 二、财务风险.................................................................................................... 116 三、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或实施效果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 118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风险................................................................................ 118 五、其他风险.................................................................................................... 123 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 125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125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126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127 四、律师事务所声明........................................................................................ 129 五、审计机构声明............................................................................................ 130 六、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声明及承诺................................................ 131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34 第一节 释义 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者词组具有以下含义: 一、普通术语
第二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uangzhou Jointas Chemical Co.,Ltd. 注册资本:人民币 372,752,452元 法定代表人:邹珍凡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15年 4月 21日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6年 8月 10日 住所: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翔一路 62号自编六栋二楼、五楼 电话:020-85532539 传真:020-85526634 邮编:51066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7910336929 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转让服务;新材料技术开发服务;新材料技术咨询、交流服务;密封用填料及类似品制造;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粘合剂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轻质建筑材料制造;防水嵌缝密封条(带)制造;硬质橡胶制品制造;建筑陶瓷制品制造;建筑用沥青制品制造;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油墨及类似产品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化工产品零售(危险化学品除外);涂料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涂料零售;机械设备租赁;办公设备租赁服务;物业管理;化工产品批发(含危险化学品;不含成品油、易制毒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储存。 二、发行人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公司股本结构 截至 2022年12月31日,发行人股本结构如下:
截至 2022年12月31日,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1、控股股东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安泰化学持有 149,325,614股发行人股份,占发行人股本总额的 40.06%,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安泰化学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广州市安泰化学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东郊工业园建工路 8号海旺工业大厦首层 法定代表人:胡晓颖 注册资本:8,000万元 实收资本:3,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89年 1月 1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61863307XP 股东构成:邹榛夫持有 98.13%股权,邹珍贵持有 1.87%股权 经营范围:其他日用化学产品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房屋租赁;企业自有资金投资 主要业务:除持有发行人 40.06%股份、光泰激光 28.04%股权、逸泰园林 88.57%股权、高科力 100%股权、宏途数科 6.49%股权、北京南山滑雪滑水度假村有限公司 5.00%股权、东莞市尔必地机器人有限公司 4.22%股权外,不直接从事其他具体经营业务。 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邹榛夫直接持有发行人 8,354,210股股份,占发行人总股本比例为 2.24%,同时通过安泰化学间接控制发行人 40.06%股份,因此,邹榛夫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发行人 42.30%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邹榛夫,中国国籍,出生于 1961年 2月,研究生学历。1979年至 1986年就读于武汉大学化学系有机化学专业,获得学士、硕士学位。1986年至 1988年期间在中科院广州化学研究所工作,从事海洋化学研究;1989年至今,创办安泰化学、集泰股份、光泰激光、宏途数科等企业。2006年至今任公司董事长,兼任光泰激光董事长、逸泰园林执行董事、广东省南方珞珈教育发展基金会负责人。 三、发行人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一)发行人所属行业 1、行业界定 公司主要从事密封胶、涂料、电子胶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公司所从事行业归属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 公司密封胶和电子胶产品同属于胶粘剂,并以高性能有机硅材料为主,公司所处细分行业为有机硅胶粘剂行业和涂料行业。 2、行业管理体制 胶粘剂行业和涂料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工业和信息化部,承担行业宏观管理职能,主要负责研究和制定胶粘剂行业、涂料行业产业政策及行业发展规划,指导胶粘剂行业、涂料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的拟定,对胶粘剂行业、涂料行业内企业的经济运行状况、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 胶粘剂产品应用于众多领域,除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等相关自律组织外,胶粘剂行业还受中国胶粘剂和胶粘带工业协会、中国氟硅有机材料工业协会以及各应用领域行业协会约束,主要包括:中国集装箱工业协会、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中国 LED显示应用行业协会、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等,这些行业协会组织制定胶粘剂产品的技术要求、应用标准等。 我国涂料行业基本遵循了市场化的企业自主经营发展模式,主要通过行业自律机构对行业内企业进行自律规范与管理。主要的行业自律机构包括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国涂料工业协会、中国表面工程协会涂装分会等。 3、行业法律、法规及政策 (1)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 胶粘剂行业和涂料行业属于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的重要细分领域,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健康水平,与国民经济发展紧密相关,主要涉及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质量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同时国家颁布相关标准对其进行强制性规范。具体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主要行业政策 近年来,国家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制定出台了诸多产业政策,强调胶粘剂和涂料行业应向绿色、环保方向发展,明确鼓励环境友好型产品。
硅橡胶按照硫化方式和硫化温度的差异,可以分为室温胶(RTV)、高温胶(HTV)和液体胶(LSR)。 室温胶是指能在室温下交联成弹性体的一种硅橡胶。室温胶一般以 107胶为基础胶料,配以补强填料、交联剂、催化剂,经混合配制而成。具有耐高低温、耐候性、拒水性及良好的电气性能,还具有制造简单、使用方便、固化快、粘结力强等优点。主要作为粘合剂、密封剂、灌封和制模材料用于建筑、电子、新能源和汽车等领域。 b.高温胶 分子量在 50至 80万之间的直链硅氧烷均属高温硫化硅橡胶。通常以 D4为主要原料,在酸或碱的催化作用下开环聚合制得生胶,再通过采用过氧化物作交联剂,并配合以各种补强填料和添加剂在炼胶机上混炼成均相混炼胶料,然后采用模压、挤出、压延等方法高温硫化成各种橡胶制品。高温胶具有优异的耐高低温、耐候性、抗压缩永久变形性及良好的电气性能,广泛应用于电子电器、电力、汽车、医疗、日用品以及航空航天等领域。 c.液体胶 液体胶的硫化反应是基础胶料(通常为乙烯基硅油)与交联剂在催化剂作用下交联成弹性体,是一种特殊的室温胶。液体胶具有无毒、生理惰性、易于灌注、机械强度高以及卓越的抗水解稳定性、良好的低压缩形变和低燃烧性等优点,主要作为灌封和制模材料用于医疗、日用品、电子电器、新能源等领域。 硅油是指室温下保持液体状态的线型聚硅氧烷产品,是有机硅产品消费结构中的第二大产品类别,仅次于硅橡胶。硅油无毒、无臭、无腐蚀性、不易燃烧,具有良好的耐热性、电绝缘性、耐候性、疏水性、生理惰性、较小的表面张力、较低的黏温系数、较高的抗压缩性等特性,在纺织印染、日化、机械、电子、化学、医学和传统工业领域均有应用。 硅橡胶和硅油最终用于制备有机硅胶粘剂终端产品,凭借有机硅材料优异的性能和绿色环保属性,有机硅材料在建筑、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光伏、LED驱动电源、5G通讯、电子电气、电力设备等领域均有广泛的应用,正逐步替代传统有机材料,成为大多数战略新兴产业的基础原材料,应用范围不断扩大。 目前,我国建筑领域消耗有机硅室温胶约占全部密封胶消费量的 60%左右,主要应用于建筑幕墙、节能门窗、中空玻璃、装配式建筑、装饰装修等市场,是最大应用领域。未来随着有机硅密封胶持续替代低端产品,并受益于装配式建筑渗透率提升,我国建筑有机硅密封胶行业将继续保持稳定增长。同时,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光伏、LED驱动电源、5G通讯、电子电气、电力设备等新兴产业领域规模快速增长,对具备粘接密封、防水、导热、阻燃、减震、电气绝缘、轻量化等性能的新材料需求提升,带动新兴市场有机硅用胶需求增长,相关领域市场空间广阔。 (2)建筑有机硅密封胶市场分析 有机硅密封胶作为建筑工程等行业的“添加剂”,虽然用量及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较小,但对于产品性能往往起到决定性作用,属于“小而精”的行业。有机硅密封胶具有粘结力强、拉伸强度大、耐候性、抗振性、防潮、适应冷热变化大、易于施工等优点,同时适用场景广,能实现大多数建材产品之间的粘合,因为建筑领域应用价值大。建筑用有机硅密封胶约占全部密封胶消费量 60%,是最大应用领域,主要应用在建筑幕墙、中空玻璃、节能门窗、装配式建筑、装饰装修等。 根据《建筑用硅酮密封胶现状与发展前景》数据,我国室温硫化硅橡胶表观消费量约 100万吨,行业市场规模约 300亿元,其中建筑用有机硅密封胶消费量占比约为 58%,建筑领域有机硅密封胶市场空间超过 150亿元。2020年我国建筑领域有机硅密封胶消费结构为:建筑幕墙占比 43.7%,门窗密封和装饰装修占比 35.8%,中空玻璃加工占比 20.50%。 国家基础设施发展的需求推动了建筑胶市场的增长,对环保产品的日益增长的需求是最新的趋势,绿色节能建筑的监管要求,正在推动对环保建筑密封胶的需求。未来建筑有机硅密封胶市场主要受益于以下四个方面: 1)房地产作为支柱产业短期承压,但市场规模依旧可观 图 2:2015-2021年中国房地产开发总额与 GDP占比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建筑有机硅密封胶的需求走势受房地产投资开发影响,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开发投资保持稳定增长,房地产开发投资总额占国内 GDP13%左右。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性行业,受房地产调控影响,房地产投资短期承压。2022 年以来,国家层面对房地产调控定调的政策/事件频出,中央政治局会议首次提出要“支持各地从当地实际出发完善房地产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奠定了未来一段时间内房地产调控宽松的基调。5月央行先后下调首套房贷款利率下限和五年期 LPR,是本轮调控放松中全国性具有实质利好的政策,宽松导向信号明显,充分体现中央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稳定房地产市场的决心。房地产作为支柱产业短期承压,但市场整体规模依旧可观,建筑有机硅密封胶潜在市场需求稳定。 2)开发商集中度提升和集采趋势下,建筑有机硅密封胶市场集中度提升 根据中国房地产协会发布的《2023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综合实力 TOP500测评研究报告》,2022年排名前 10、前 50和前 100的房地产企业销售金额占前500名销售金额比例约为37%、67%、80%,头部房企依旧占据规模优势。中国消费升级带动装饰、装修行业的提档升级,龙头企业注重装饰材料品牌,开始指定品牌,下游房地产及建筑幕墙行业加快推进集采模式,只有具备品牌、服务、资金优势的龙头建材供应商才能进入集采名单,采购份额向头部供应商集中明显,向密封胶优质厂商采购份额增加,建筑有机硅密封胶龙头品牌力显现。 同时,随着国家不断加大在环保和低端产能方面的限制力度,相继出台了限制和淘汰落后产品产能、加大环保督察力度的政策,有机硅下游行业潜在进入者有所减少,现存企业数量不断缩减。政策的推动加速了国内有机硅行业的高质量发展,实现有机硅产业链从初级加工向高附加值产品开发转变,并加速低端产能产线出清,有利于资金实力强、有技术积淀的行业龙头企业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和优势。 3)装配式建筑政策持续加码,细分市场增长快速 2020年我国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 6.29亿平方米,同比增长 50%,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 20.5%,超额完成《“十三五”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2020年新建占比达 15%以上的目标。2021年,全国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达 7.40亿平方米,较 2020年增长 18%,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为 24.5%。2022上半年全国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超过 25%,装配式建筑面积累计达到 24亿平方米。2022年 3月住建部发布《“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提出到 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 30%以上。2022年 6月,住建部、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明确推进绿色低碳建造,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广钢结构住宅,到 2030年装配式建筑占当年城镇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 40%。在中央政策引导下,全国多省份出台具体实施要求,多省市明确 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比达到 40-80%之间。 我国装配式建筑增量空间广阔,且当前渗透率远低于美国、法国、瑞典等发达国家 70%-80%的水平。当前保障房即将进入快速发展通道,装配式建筑成为建筑行业未来主要发展方向,接缝的密封与防水是装配式建筑应用的关键技术,装配式建筑接缝密封胶是装配式建筑的第一道防线,墙体与板材的接缝用胶需求将显著增加,装配式建筑细分市场将迎来快速发展。 图 3:2016-2021年中国装配式建筑渗透率及未来预测 数据来源:住建部 4)城市更新计划打开存量市场 国家积极倡导城市更新计划,2022年 5月的国常会和国务院办公厅文件指出要支持老旧小区改造,上海市发布的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行动方案中也指出要“加强城市更新规划编制、政策支持和要素保障”,未来城市更新项目的推进速度将加快,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将会刺激家装、电梯、家装、保温仪器板、双层玻璃等产品对于建筑胶的需求,对应市场体量规模可观。(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