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新药业(301089):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累计超过1%

时间:2023年05月15日 20:51:46 中财网
原标题:拓新药业: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累计超过1%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89 证券简称:拓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3-067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累计超过1%的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新华联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持股 5%以上的股东
北京新华联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超1%的告知函》,新华联因自身资金需求,于2023年4月27日至2023年5月1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以及质押证券处置过户累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2,121,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834%。现将其减持股份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份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新华联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外郎营村北2号院2号楼9层  
权益变动时间2023年4月27日至2023年5月12日  
股票简称拓新药业股票代码301089
变动类型 (可多选)增加□ 减少?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A股2,121,1001.6834 
合 计2,121,1001.6834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质押证券处置过户)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可多选)不适用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
合计持有股份7,738,8006.14195,617,7004.458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7,738,8006.14195,617,7004.4585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 否? 1、2023年4月27日至2023年5月4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 持公司股份311,100股,此次减持不存在履行已作出的承诺、 意向、计划的情况。 2、2023年5月11日签署了《北京新华联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锦 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关于处置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股票之协议》,新华联将其质押的公司1,810,000股股 份以质押证券处置过户的方式转让给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分行。2023年5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完成转让过户,此次减持不存在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 计划的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购 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 规定的情况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 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 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上述减持公司股份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上述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新乡拓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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