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克新材(605123):派克新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5123 证券简称:派克新材 公告编号:2023-021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至 5%以下权益变动的提示 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未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2022年 8月 18日,5%以上股东臧洪涛的一致行动人俞强通过大宗交易减持 28万股,至本次权益变动时间为止,其间隔时间已超过 90日,不再受大股东大宗交易任意连续 90日内减持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 2%的限制。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 5%以上股东臧洪涛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由 5.59%减少至 4.98%。 近日,公司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臧洪涛先生发来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以及《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一)臧洪涛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为公司 IPO前取得,减持后仍旧履行公司上市时的各项承诺事项。 (二)本次权益变动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根据有关规定,本次减持不存在需要预披露的情形。 (四)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五)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特此公告。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5月 1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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