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联众(300096):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

时间:2023年05月18日 20:57:39 中财网
原标题:易联众: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096 证券简称:易联众 公告编号:2023-036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股东微医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75),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微医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医控股”)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8,6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公司于今日接到微医控股函告,获悉微医控股自2022年 12月 23日至 2023年5月18日期间通过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8,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0%,本次减持计划已完成。现将微医控股减持计划完成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股东累计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股数 (股)减持比例
微医控股集中竞价交易2022-12-236.2861,666,0000.39%
 集中竞价交易2022-12-295.987176,2000.04%
 集中竞价交易2022-12-306.010393,6000.09%
 集中竞价交易2023-01-036.1851,563,6000.36%
 集中竞价交易2023-02-026.525500,6000.12%
 集中竞价交易2023-04-276.0533,651,6000.85%
 集中竞价交易2023-04-286.121248,2000.06%
 集中竞价交易2023-05-176.298241,1000.06%
 集中竞价交易2023-05-186.287159,1000.04%
合计——————8,600,0002.00%
注:上述个别数据可能存在尾数差异,系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微医控股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于其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的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年 1月 10日、2022年 11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75)。

上述减持主体微医控股无一致行动人,自 2019年1月 10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至 2023年5月 18日,微医控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与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25,700,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98%,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7,100,600股,占公司总股本 3.98%,微医控股减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2023年1月5日、2023年4月28日、2023年5月5日、2023年5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达到 1%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86、2023-001、2023-030)、《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达到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2.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股份性质减持计划实施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微医 控股合计持有股份41,200,0009.58%15,499,4003.6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1,200,0009.58%15,499,4003.60%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注:“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项根据微医控股截至2023年5月18日持有的公司股数进行列示。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微医控股在本次减持公司股份期间,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2.截至2023年5月18日,微医控股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3.微医控股本次减持情况与其已披露的减持意向、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减持的情形;且此前未在相关文件中作出最低减持价格的承诺,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4.微医控股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一致行动人,其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以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微医控股出具的《关于完成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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