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睿泓定期开放混合 (004848): 中欧睿泓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业务
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 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5月1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1 根据中欧睿泓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采取在封闭期内封闭运作、封闭期与封闭期之间定期开放的运作方式。 本基金每6个月开放一次,每次开放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每个开放期的首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的每6个月月度对日,若该日为非工作日或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本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第一个开放期的首日(不含该日)之间的期间,之后的封闭期为每相邻两个开放期之间的期间。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本次开放期为11个工作日,具体为2023年5月24日至2023年6月7日,即2023年5月24日至2023年6月7日可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自开放期的下一日2023年6月8日(含)起不再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 本基金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2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若投资者在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每个账户单笔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元(含申购费,下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0.01元。在不违反前述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直销机构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0元。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机构进行交易要受直销机构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的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招募说明书另有规定的除外。 3.2申购费率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优惠申购费率见下表:
投资者在本基金非直销机构办理申购业务时,具体费率优惠细则请以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和规定为准。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0.01份基金份额。若某笔份额减少类业务导致单个基金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0.01份的,登记机构有权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该基金交易账户持有的基金份额做全部赎回处理(份额减少类业务指赎回、转换转出、非交易过户等业务,具体种类以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4.2赎回费率
无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业务需要收取一定的转换费。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基金转换时收取。具体事项详见本公司官网发布的《中欧基金关于旗下基金的日常转换业务说明》。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投资者须到同时代理拟转出和转入基金的同一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转换业务。本基金日常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公司官网发布的《中欧基金关于旗下基金的日常转换业务说明》。 6. 基金销售机构 6.1直销机构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479号8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479号上海中心大厦16层客服电话:4007009700(免长途话费)、021-68609700 直销中心电话:021-68609602 直销中心传真:021-68609601 网址:www.zofund.com 联系人:马云歌 6.2 其他销售机构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中欧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上机构排名不分先后)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销售机构,并在官网公示。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并另行公告。各销售机构提供的基金销售服务可能有所差异,具体请咨询各销售机构。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指定网站公告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不晚于开放期每个开放日的次日,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自开放期的下一日即2023年6月8日(含)起不再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本次开放期即2023年5月24日至2023年6月7日办理其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事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