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隆雅图(002878):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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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年05月19日 16:52:07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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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元隆雅图: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878 证券简称:元隆雅图 公告编号:2023-048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拟减持
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控股股东元隆雅图(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李素芹、公司董
事边雨辰、监事李娅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有公司股份86,457,55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38.74%)的控股股东元隆雅图(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隆投资”)计划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8,926,800股(不超过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4.00%)。
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不超过6个月,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元隆投资一致行动人李素芹女士、公司董事边雨辰先生、监事李娅女士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不超过6个月,在此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其中李素芹女士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4,463,400股(不超过目前公司总股本的2.00%),边雨辰先生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49,000股(不超过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67%),李娅女士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0,600股(不超过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093%)。
一、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1、本次减持股东名称:元隆投资、李素芹女士、边雨辰先生、李娅女士 2、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总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 |
元隆投资 | 控股股东 | 86,457,553 | 38.74% |
李素芹 | 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 7,606,065 | 3.41% |
边雨辰 | 董事、财务总监 | 836,900 | 0.38% |
李娅 | 监事 | 136,790 | 0.06% |
二、本次减持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元隆投资的减持原因为自身经营需要;李素芹女士、边雨辰先生、李娅女士减持原因为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期间:元隆投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李素芹女士、边雨辰先生、李娅女士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上述股东在减持计划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3、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4、减持股份来源、减持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股东名称 | 减持股份来源 | 拟减持方式 | 拟减持股份数量
不超过(股) | 拟减持股份不超过
公司总股本比例 |
元隆投资 |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
发行股份和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取得的
股份 | 大宗交易 | 8,926,800 | 4.000% |
李素芹 | | | | |
| | 集中竞价 | 4,463,400 | 2.000% |
边雨辰 | | | | |
| | 集中竞价 | 149,000 | 0.067% |
李娅 | | | | |
| | 集中竞价 | 20,600 | 0.0093% |
合计 | - | - | 13,559,800 | 6.076% |
注: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处理。
三、本次减持股东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元隆投资 | 在《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中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元隆投资承诺:元隆投资持有的
股份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
届满后,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法律法规及证券
交易所规则规定的方式减持(包括但不限于集
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价
格不低于本次发行时的发行价格(如发生除权
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第一年
减持的比例不超过其持有股份公司股份总数的
5%,两年内减持的比例合计不超过其持有股份
公司股份总数的 10%。元隆投资减持直接或间
接所持股份公司股份时,应提前 5个交易日将
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
股份公司,并由股份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股
份公司公告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本公司方可
减持股份公司股份。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元隆
投资承诺将超出比例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全
部上缴给股份公司。 | 2017年 06
月 06日 | 所持公司
股票锁定
期满后两
年内,第一
年减持的
比例不超
过其持有
股份公司
股份总数
的 5%,两年
内减持的
比例合计
不超过其
持有股份
公司股份
总数的
10%;减持
前提前告
知义务长
期履行。 | 正常履行中 |
元隆投资 |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发行前已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该部分股份。 | 2017年 06
月 06日 | 股票首次
公开发行
并上市后
三十六个
月内 | 履行完毕 |
元隆投资 | 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
如果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
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
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
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
月(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
行价进行相应除权除息的处理)。 | 2017年 06
月 06日 | 所持公司
股票锁定
期满后两
年内 | 履行完毕 |
李素芹 |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发行前已
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该部分股份; | 2017年 06
月 06日 | 股票首次
公开发行
并上市后
三十六个
月内 | 履行完毕 |
李素芹 | 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
锁定期)届满后,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法律法
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规定的方式减持(包括但
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
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时的发行价格(如发
生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第一年减持的比例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的 25%,两年内减持的比例合计不超过其持有
公司股份总数的 50%。本人减持直接或间接所
持公司股份时,应提前 5个交易日将减持意向
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并
由公司及时予以公告,自公司公告之日起 3个
交易日后,本人方可减持公司股份。如未履行
上述承诺,本人承诺将超出比例出售股票所取
得的收益全部上缴给公司。 | 2017年 06
月 06日 | 本人持有
的公司股
份的锁定
期限届满
后两年内,
第一年减
持的比例
不超过其
持有公司
股份总数
的 25%,两
年内减持
的比例合
计不超过
其持有公
司股份总
数的 50%。
减持前提
前告知义 | 正常履行中 |
| | | 务长期履
行。 | |
边雨辰 |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发行前
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
购该部分股份。 | 2017年 06
月 06日 | 自公司股
票在证券
交易所上
市交易之
日起 12个
月内 | 履行完毕 |
边雨辰 | 前述限售期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管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
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
股份;在申报离任 6个月后的 12个月内通过证
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
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 2017年 06
月 06日 | 在担任公
司董事、高
管期间 | 正常履行中 |
边雨辰 | 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果股票连续 20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
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
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
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并
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
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价进行相应除权除息
的处理)。 | 2017年 06
月 06日 | 所持公司
股票锁定
期满后两
年内 | 履行完毕 |
李娅 |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发行前
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
购该部分股份。 | 2017年 06
月 06日 | 自公司股
票在证券
交易所上
市交易之
日起 12个
月内 | 履行完毕 |
李娅 | 前述限售期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管期间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
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
股份;在申报离任 6个月后的 12个月内通过证
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
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 2017年 06
月 06日 | 在担任公
司董事、高
管期间 | 正常履行中 |
截至本公告日,各承诺方已严格履行和正在履行上述承诺,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四、 相关风险提示
1、本公告为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作出的预披露信息。
2、上述股东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和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3、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元隆投资、边雨辰先生、李素芹女士、李娅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20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