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科技(603083):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3083 证券简称:剑桥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3-047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剑桥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IPO”)前股东 Hong Kong CIG Holding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HK Holding”),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持有公司股份 2,591,25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68,222,941股,下同)的 0.97%。上述股份来源于 2017年度、2018年度和 2019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的股份,且已于 2020年 11月 10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 HK Holding计划在履行减持股份预先披露义务的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0.97%,且大宗交易受让方在受让后 6个月内不转让所受让的股份;在履行减持股份预先披露义务的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0.97%;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总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0.97%。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和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Gerald G Wong(持有 HK Holding 50.3968%股权)承诺其个人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剑桥科技股份数量将不超过其个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剑桥科技股份总数的 25%。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 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HK Holding计划在履行减持股份预先披露义务的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0.97%,且大宗交易受让方在受让后 6个月内不转让所受让的股份;在履行减持股份预先披露义务的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0.97%;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总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0.97%。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和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Gerald G Wong(持有HK Holding 50.3968%股权)承诺:本人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剑桥科技股份数量将不超过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剑桥科技股份总数的 25%。 此外,HK Holding的减持行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其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HK Holding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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