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花药业(002737):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进展暨减持计划提前结束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近亲属关玉秀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减持计划有关情况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11月26日披露《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减持公司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77),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关彦斌先生(直接持股41,060,42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7.03%)所持的本公司股份拟于2022年12月19日至2023年5月26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1,680,000股,占关彦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8.45%,占公司总股本的2%(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二、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关彦斌先生近亲属函告,截至公告日,关彦斌先生已减持公司股份584万股(全部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计划实施数量已达到半数,同时告之,综合考虑资金需求等因素,本次减持计划剩余可减持股份在减持区间内不再进行减持,本次减持计划提前结束。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该减持计划之具体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三、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1、本次减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的规定。 2、关彦斌先生此次减持股份符合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超出减持计划或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形。 3、公司实际控制人关彦斌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后:在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十二个月内转让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0%。 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上述承诺在承诺人职务变更或离职后依然生效。 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本公司/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本公司/本人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限售期满后两年内,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本公司/本人名下股份总数的 25%,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期间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本公司/本人保证减持时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 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六个月,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告。 如本公司/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公司/本人承诺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获得的收益(如有)全部上缴公司所有。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中,关彦斌先生严格遵守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的承诺。 4、本次减持后,关彦斌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关彦斌先生近亲属出具的书面告知文件 特此公告。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2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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