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星科技(30125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3年05月24日 11:36:50 中财网
原标题:同星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 人”、“同星科技”或“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将于2023年5月25日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全文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 书全文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 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 (www.zqrb.cn);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所属网页二维码:巨潮资讯一、上市概况
(一)股票简称:同星科技
(二)股票代码:301252
(三)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8,000万股
(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2,000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市盈率为 30.33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 30.35倍(截至 2023年 5月 10日(T-3日)),低于招股说明书中所选可比公司 2022年扣非后静态市盈率的算术平均值 37.10倍(截至 2023年 5月 10日(T-3日)),但仍存在未来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公司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三、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发行人: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新昌县新昌大道东路 889号
联系人:梁路芳
电 话:0575-86516318
传 真:0575-86097801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25号国信金融大厦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电话:0755-22940052
传真:0755-82133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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