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光华芯(688048):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048 证券简称:长光华芯 公告编号:2023-020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超 过 1%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达润长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橙芯创业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宁波璞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 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合计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动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 ? 股东持股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达润长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润长光”)持有本公司股份3,000,000股,占总股本2.21%;苏州橙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橙芯创投”)持有本公司股份2,003,800股,占总股本1.48%;宁波璞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璞玉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6,540,000股,占总股本4.82%。前述三企业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11,543,800股,占总股本8.51%。 ? 本次权益变动后,达润长光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000,000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从2.21%减少至0.74%。橙芯创投及璞玉投资未发生变动。 ? 公司于2023年5月25日收到达润长光发来的《股份减持达到1%告知 函》。
1、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相关承诺。 3、上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大宗交易减持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无需进行预披露。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苏州长光华芯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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