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药ETF沪港深 (159622): 西藏东财中证沪港深创新药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赎回业务
西藏东财中证沪港深创新药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5月2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1)因 2023 年 5 月 26 日为佛诞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结算关于 2023 年部分节假日休市期间证券资金清算交收安排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于2023年5月26日暂停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并自 2023 年 5 月 29 日起恢复本基金的上述业务,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投资者在2023 年 5 月 26 日仍可进行本基金的二级市场交易。 (2)若港股通交易日安排、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状况等发生变化,或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需要调整上述事项的,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发布新一年度节假日放假和休市安排影响本基金申赎等业务办理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相关业务安排。为避免因非港股通交易日原因带来的不便,敬请投资者提前进行相关业务安排。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有关事项予以说明。客户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dongcaijijin.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的《西藏东财中证沪港深创新药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西藏东财中证沪港深创新药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 (4)投资者可以登陆西藏东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dongcaijijin.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9210-107)进行相关咨询。 (5)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并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以1元初始面值开展基金募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基金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基金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指数历史业绩不预示指数未来表现,也不代表本基金的未来业绩表现。 我国基金运作时间较短,不能反映证券市场发展的所有阶段。基金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波动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基金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请务必详细阅读该基金相关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全面了解该基金的具体情况、风险评级及特有风险。请务必了解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进行风险承受能力测评,在了解基金收益与风险特征的前提下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产品进行投资。 西藏东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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