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汇科(831167):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证券代码:831167 证券简称:鑫汇科 公告编号:2023-049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2022年12月2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了《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回购方案的主要情况如下: (一)回购用途及目的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发展的信心,为完善公司激励机制,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 (二)回购方式 本次回购方式为竞价方式回购。 (三)回购价格、定价原则及合理性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司股价,确定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 16.00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30个交易日(不含停牌日)交易均价为9.76元,拟回购价格上限不低于上述价格,不高于上述价格的200%。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及时调整回购价格。 (四)拟回购数量、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1,500,000股,不超过2,5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3.00%-5.00%,根据本次拟回购数量及拟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资金总额区间为2,400.00万-4,000.00万,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具体回购股份使用资金总额以回购结束实际情况为准。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及时调整剩余应回购股份数量。 (五)回购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提前届满。 二、 回购方案实施进展情况 进展公告类型:已回购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累计达到2% 回购实施进度:截至 2023年 5月 25日,已回购数量占拟回购数量上限的比例为42.23% 截至2023年5月25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连续竞价转让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055,6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1%,占预计回购总数量上限的42.23%,最高成交价为 9.8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9.16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0,015,397.51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占公司拟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的25.04%。 截至目前,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 备查文件 《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交易明细》。 深圳市鑫汇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2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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