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宏股份(300508):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

时间:2023年05月26日 17:07:42 中财网
原标题:维宏股份: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08 证券简称:维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5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股东胡小琴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5月 15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股东胡小琴女士计划自 2023年 5月 23日—2023年 11月 22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5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458 %)。

2023年 5月 26日,公司收到股东胡小琴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告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股数 (股)减持股数占总股 本比例(%)
胡小琴集中竞价2023/5/2433.7530,0000.0275%
 集中竞价2023/5/2634.4120,0000.0183%
合计----50,0000.0458% 
注: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本次减持前后股东持股情况对比

股东 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胡小琴合计持有股份股数(股)占总股本比 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 例(%)
  4,098,4003.7567%4,048,4003.7109%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份4,098,4003.7567%4,048,4003.7109%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二、其他说明
1.胡小琴女士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减持股份总数在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数量之内,不存在违反任何承诺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 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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