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本信息(30092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解除质押

时间:2023年05月26日 17:36:12 中财网
原标题:法本信息: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华先生的通知,获悉其质押的部分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可转债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一)本次可转债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 股东或第一 大股东及其 一致行动人本次解 除质押 数量(张)占其所持 可转债比 例占公司 可转债 剩余数 量比例质押起 始日质押解 除日质权人
严华1,050,00067.69%17.48%2022年 11月 23 日2023年 5月 25 日兴银理财 有限责任 公司
合计-1,050,00067.69%17.48%---
注:1、截至 2023年 5月 25日,公司可转债剩余数量为 6,005,804张,下同。

2、若出现合计数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尾数不一致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下同。

(二)截至本次可转债质押解除之日(2023年 5月 25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华先生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有公司可转 换公司债券数 量(张)占公司可转 债剩余数量 比例剩余质 押数量 (张)剩余质押数量 占其所持数量 的比例剩余质押数量占公 司可转债剩余数量 比例
严华1,551,21825.83%499,91232.23%8.32%
合计1,551,21825.83%499,91232.23%8.32%
二、其他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解除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不存在需要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情况。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可转换公司债券质押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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