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库科技(300620):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620 证券简称:光库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6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股东 Infinimax Assets Limited、Pro-Tech Group Holdings Limited、XL Laser (HK) Limited及公司联席董事长、总经理 WANG XINGLONG先生、高级管理人员 吴炜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40,929,36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6.6297%)的5%以上股东Infinimax Assets Limited(以下简称“Infinimax”)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1,2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4876%)。 持有本公司股份21,256,48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8.6366%)的5%以上股东Pro-Tech Group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Pro-Tech”)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8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3250%)。 持有本公司股份11,847,88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4.8138%)的股东XL Laser (HK) Limited(以下简称“XL Laser”)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25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016%)。 持有本公司股份740,66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3009%)的联席董事长、总经理WANG XINGLONG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18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731%)。 持有本公司股份285,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158%)的高级管理人员吴炜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38,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154%)。 XL Laser及联席董事长、总经理WANG XINGLONG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吴炜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拟减持相关情况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东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Infinimax、Pro-Tech、XL Laser及WANG XINGLONG先生的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及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吴炜先生的股份来源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获得的股份及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2023年6月20日-2023年12月19日)。 注:若减持期间公司发布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定期报告等重大事项,Infinimax、Pro-Tech、XL Laser、WANG XINGLONG先生及吴炜先生将严格遵守“窗口期”买卖股票的相关规定。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股东Infinimax、Pro-Tech、XL Laser、WANG XINGLONG履行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做出的承诺;股东吴炜先生履行了在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做出的承诺。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承诺,本次减持未违反其做出的各项承诺。 三、 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1、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减持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述股东承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做出的相关承诺。 四、备查文件 股东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 5月 2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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