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30 (510630): 上证主要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2023-05-31)

时间:2023年05月31日 15:01:42 中财网
原标题:消费30 : 上证主要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2023-05-31)

上证主要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 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5月30日 送出日期:2023年5月31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华夏消费ETF 基金代码 51063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基金管理人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公司 上市交易所及上 上海证券交易所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03-28 市日期 2013-05-08 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2-08-22 基金经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 司帆 证券从业日期 2011-07-01 其他 场内简称:消费30(扩位证券简称:消费30ETF)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以期获得与 投资目标 标的指数收益相似的回报。 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上证主要消费行业指数。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 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替代性股票。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基 金还可投资于非成份股、债券、股指期货、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 投资范围 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投资范围中的股票包含存托凭证。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的 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 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及其他合理方法构建基金的股票投资组 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权重的变动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相应地 调整。如市场流动性不足、个别成份股被限制投资等原因导致基金无 主要投资策略 法获得足够数量的股票时,基金管理人将搭配使用其他合理方法(如 买入非成份股等)进行适当的替代。为有效管理投资组合,基金可投 资于股指期货、权证等衍生工具。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上证主要消费行业指数。 本基金属于股票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风险收益特征
场基金。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在股票基金注:①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②根据2017年施行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已对本基金重新进行风险评级,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代表基金的风险评级,具体风险评级结果参见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数据截止日期:2023-03-31 0.00% 其他资产 0.80% 银行存款和结算 备付金合计 99.20% 权益投资注:图示比例为定期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组合中各类资产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数据截止日期:2022-12-31 120.00% 100.00% 80.00% 60.00% 40.00% 20.00% 0.00% -20.00% -40.00%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 2022 净值增长率 7.83% 15.13% 26.77% 2.48% 46.60% -17.30% 53.60% 95.12% -3.66% -15.06% 业绩基准收益率 -0.24% 15.06% 24.11% 1.10% 43.81% -19.27% 47.48% 81.63% -6.90% -16.03%           
            
            
            
            
            
            
            
            
  201420152016201720182019202020212022 
 净值增长率7.83%15.13%26.77%2.48%46.60%-17.30%53.60%95.12%-3.66%-15.06%
 业绩基准收益率-0.24%15.06%24.11%1.10%43.81%-19.27%47.48%81.63%-6.90%-16.03%
            
注:①本基金合同于2013年3月28日生效,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②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①投资者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可按照不超过0.5%的标准收取佣金。

②场内交易费用以证券公司实际收取为准。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固定费率0.50% 托管费 固定费率0.10%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本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等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在基金财产中列支。费用
类别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其他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作为ETF,特定风险还包括: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参考IOPV决策和IOPV计算错误的风险、退市风险、投资者申购赎回失败的风险、基金份额赎回对价的变现风险等。

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基金净值可能受到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价格波动影响,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的相关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

本基金可能出现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成份券停牌或违约等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或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中的认购/申购金额含认购/申购费。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基金投资人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的争议处理相关章节,充分了解本基金争议处理的相关事项。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hinaAMC.com][ 400-818-6666]: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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