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环宇(688523):航天环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原标题:航天环宇:航天环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股票简称:航天环宇 证券代码:688523 湖南航天环宇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HunanAerospaceHuanyuCommunicationTechnologyCo.,LTD. 6 长沙市岳麓区杏康南路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东路112号滨江金融中心T2栋(B座)26层 联席主承销商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三年六月一日 特别提示 湖南航天环宇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环宇”“发行人”“本公司”或“公司”)股票将于2023年6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上市公告书中所引用数据,如合计数与各分项数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差异,或小数点后尾数与原始数据存在差异,可能系由精确位数不同或四舍五入形成的。 第一节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三)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四)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释义相同。 2023年4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1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并在本上市公告书中披露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 公司上市后不再另行披露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敬请投资者注意。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具体而言,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科创板股票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限制比例为20%。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科创板股票存在股价波动幅度较剧烈的风险。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 本公司本次发行后总股本为40,688.00万股,上市初期,因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12个月至36个月,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参与战略配售锁定期为24个月,航天环宇12 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锁定期为 个月,网下比例限售股份锁定期为6个月。公司本次上市的无限售流通股为3,383.8224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8.32%。本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属于“C37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截至2023年5月19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C37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41.41倍。 2023 5 19 T-3 截至 年 月 日( 日),主营业务与公司相近的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具体情况如下:
注1:市盈率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2:2022年扣非前/后EPS计算口径为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T-3日(2023年5月19日)总股本。 公司本次发行价格为21.86元/股,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65.24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2、69.91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3、72.52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4、77.72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本次发行价格21.86元/股对应的公司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77.72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公司所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静态市盈率平均水平,存在未来公司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四)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科创板股票自上市首日起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以下所述“报告期”,指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度。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司招股说明书“第三节风险因素”一节的全部内容,并应特别关注下列重要事项及风险因素:(一)公司业务模式和特点 公司主营业务专注于航空航天领域的宇航产品、航空航天工艺装备、航空产品和卫星通信及测控测试设备的研发和制造,主要为航空航天领域科研院所和总体单位的科研生产任务提供技术方案解决和产品制造的配套服务。公司属于研制类企业,以项目研制为主导,主要通过项目制开展任务承接、产品研制与销售活动,具有高度定制化特点。 由于公司研制类企业的特点,公司业务模式具备以下特征:(1)公司宇航产品业务和小型航空工艺装备业务具有“全年分批交付,客户一次性出具验收单”的特点。公司宇航产品业务和小型航空工艺装备业务主要是为较前沿的重要航天器、航空器型号科研项目进行研制配套,该类科研项目为系统性工程,客户一般会分解科研任务,分部设计、分批下达研制任务,公司分批研制交付。由于全年任务数量、交付批次较多,为简化业务流程,采用“全年分批交付,客户一次性出具验收单”的合作模式;(2)公司部分产品存在一定的“上半年承接订单,下半年交付验收,四季度取得验收单”特点。公司产品主要为军品,且主要为重大型号配套研制类项目,研制难度较大,研制周期一般较长,军方通常于年初制定年度型号任务计划,年末进行型号任务总结,从而使公司部分产品存在一定的“上半年承接订单,下半年交付验收,四季度取得验收单”特点;(3)公司部分产品在前三季度已实现交付,客户在年底才加速推进产品验收流程。公司部分客户的年度可支配款项受军方拨款影响大,在军方于年底与客户定价并拨款后,在年终进行项目决算并对采购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时,才加速推进产品验收流程,并与公司确定价格并签订合同、出具验收单。 受公司业务模式的影响,公司业务具备以下特征:(1)“先发货后签合同”的情形较为普遍。客户先向公司提供任务单来确认需求,公司根据客户技术要求及计划交付时间等需求组织研制工作,在此过程中与客户开展定价及合同谈判等,客户在履行完内部审批流程后出具定价单、签订合同;(2)公司四季度收入占比较高。公司产品验收的时点在第四季度相对较集中,导致公司第四季度收入占比较高。 (二)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受我国军工行业、航空航天行业体制的影响,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按照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客户合并计算的口径,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公司对前五大客户实现的销售收入分别为24,801.42万元、27,948.39万元和33,878.83万元,占比分别为93.40%、91.36%和84.40%。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高,存在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未来若公司与重要客户的合作发生不利变化,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收入存在季节性波动风险 公司的主要客户为航天科技下属单位、中航工业下属单位、中国航发下属单位、中国电科下属单位、中国商飞下属单位,受上述企业结算方式和成本预决算管理的影响,其通常在下半年加快推进项目验收结算进度,因此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存在明显的季节性,下半年尤其是第四季度收入占全年收入比重较大。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季度确认的销售收入占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77.13%、70.24%和59.95%。由于公司的营业收入存在明显的季节性特征,故公司业绩存在较大的季节性波动风险。 (四)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公司营业收入存在明显的季节性特征,多集中于第四季度,因此,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大。2020年末、2021年末和2022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3,431.92万元、17,878.64万元和22,687.64万元。2022年末账龄在1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占比为28.49%,金额为6,463.07万元,其中4,505.92万元为应收中国电科下属单位A的款项。 公司与中国电科下属单位A签订暂定价合同,受军审未定价的影响,其尚未支付剩余款项。由于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大,若客户信用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导致公司应收账款无法收回、出现坏账损失的风险。 (五)暂定价格与审定价格差异导致业绩波动的风险 公司部分产品销售合同为暂定价合同,该类产品销售按照暂定价合同金额入账确认收入,暂定价合同金额与审定价格的差额计入审定价格当期的收入。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公司以暂定价合同金额确认的收入金额分别为353.98万元、2,269.76万元和1,412.93万元,截至2022年末未审定价格的历年收入累计为8,596.14万元。报告期内,暂定价合同金额均未完成最终定价,暂定价格和审定价格未形成差异。未来,如果暂定价格与审定价格差异较大,可能导致公司存在收入及业绩波动的风险。 (六)先发货后签合同产生的风险 公司部分业务生产任务下达急、交付时间紧迫,存在先发货后签合同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各产品类型中先发货后签订合同金额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4.00%、53.36%和47.83%,占比较高。虽然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过已交付产品后客户取消订单或者退货的情形,但仍然不能排除因特殊原因导致已交付产品被取消订单或退货的风险。 在先发货后签合同的情况下,由于公司已交付的产品或服务系高度定制化,无法进行第二次销售,可能导致公司在价格谈判中处于不利地位,从而导致公司不能获得预期收益的风险。 (七)部分产品客户需求具有不确定性的风险 公司航空产品业务主要为航空领域科研院所和主机单位的型号任务提供科研配套,部分下游主机单位的研制机型尚未定型批产,客户需求存在不确定性。同时,公司研制的部分卫星通信及测控测试设备产品具有单价较高、使用寿命较长的特点,随着研制任务的完成,同一客户对同类产品的需求具有不确定性。故公司航空产品业务、卫星通信及测控测试设备业务的客户需求具有不确定性的风险。 第二节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证券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727号”文注册同意,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湖南航天环宇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科创板上市交易的通知》(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22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A股股本为406,88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其中3,383.8224万股于2023年6月2日起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航天环宇”,证券代码为“688523”。 二、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 本公司股票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二)上市时间 上市时间为2023年6月2日。 (三)股票简称 本公司股票简称为“航天环宇”,扩位简称为“航天环宇科技”。 (四)股票代码 本公司股票代码为“688523”。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 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为40,688.00万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 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4,088.00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的新股。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 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3,383.8224万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 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37,304.1776万股。 (九)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4,088万股,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股数445.5626万股,10.90% 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参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重要承诺事项”之“一、重要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和“(二)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十一)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的具体内容请参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重要承诺事项”之“一、重要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的承诺”和“(二)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十二)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 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战略配售部分,参与科创板跟投的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深圳惠和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24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航天环宇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本次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网下无锁定期部分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为2,324.6224万股,网下有锁定期部分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为258.6150万股。 (十三)股票登记机构 本公司股票的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四)上市保荐人 本公司股票上市保荐人为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公司选择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第(一)项标准:“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分别为7,905.54万元、11,443.68万元,累计为19,349.23万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40,688.00万股,发行价格为21.86元/股,本次公开发行后总市值约为88.94亿元,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 因此,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后亦达到选定的上市标准。 第三节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股东持股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是李完小,实际控制人为李完小、崔燕霞和李嘉祥。本次发行前,李完小持有公司股份171,483,494股,持股比例为46.85%;崔燕霞持有公司股份95,385,057股,持股比例为26.06%;李嘉祥分别持有长沙浩宇53.78%的合伙企业份额、长沙宇瀚24.58%的合伙企业份额、长沙融瀚6.38%的合伙企业份额和长沙祝融4.25%的合伙企业份额,间接持股比例合计为4.31%。李完小、崔燕霞系夫妻关系,李完小、李嘉祥系父子关系,崔燕霞、李嘉祥系母子关系。 李完小先生,196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430111196610******,目前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崔燕霞女士,1966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430111196605******,目前担任公司董事。 李嘉祥先生,1995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430104199502******,目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证券部部长。 截至本次公开发行前,李完小和崔燕霞合计直接持有公司72.91%的股份。李完小、崔燕霞和李嘉祥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决策具有重大影响,实际控制公司的经营管理,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 、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崔彦州直接持有发行人2.90%股份,并担任发行人董事。崔彦州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崔燕霞系姐弟关系。 崔英霞持有长沙浩宇1%财产份额并担任长沙浩宇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次发行前,长沙浩宇直接持有发行人7.10%股份。崔英霞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崔燕霞系姐妹关系。 长沙浩宇、崔英霞、崔彦州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李完小、崔燕霞和李嘉祥的一致行动人。 崔彦州先生,1968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430111196805******,目前担任公司董事。 崔英霞女士,1971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430111197104******,目前担任公司普通员工。 (二)本次上市前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及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董事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公司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公司现任董事会成员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公司现任监事会成员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公司现有4名高级管理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为以下6名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限售安排具体请参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重要承诺事项”。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持有发行人债券的情况。 四、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关安排(一)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 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长沙宇瀚、长沙融瀚及长沙祝融实施了股权激励,相关股权激励已实施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1、2015年3月,李完小、崔燕霞等原自然人股东转让公司部分股权给员工持股平台长沙祝融、长沙宇瀚,入股价格参照以2015年1月31日为基准日的股权评估值24,061.76万元,低于2014年12月青岛金石的入股价格。发行人以青岛金石入股的估值8.64亿元为参考依据,确认了股份支付费用1,190.28万元。 2 2021 3.65% 、 年,李嘉祥(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将其持有的长沙融瀚 的合伙份额以36.00万元的价格(折合公司119,999股的股份,每股3元)转让给尹建龙,按照行业并购重组平均P/E倍率15.03入股价来计算上述股权价值,确认股份支付费用为5.07万元。 3、2022年1月,发行人股东长沙宇瀚新增合伙人傅成、李殊姝、王磊、肖惠、钟桃浓,上述合伙人的出资份额系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李嘉祥处受让,其入股价格为以发行人整体估值10.98亿元换算持股平台份额,低于2022年5月发行人新增股东麓谷资本和高创环宇以发行人整体估值31.77亿元定价的入股价格。发行人按照新增股东麓谷资本和高创环宇的入股价格作为公允价格来计算上述股权价值,分六年确认股份支付费用,2022年度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为13.25万元。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除上述股权激励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 (二)公司持股平台基本情况 发行人股东中共有4个持股平台,包括长沙浩宇、长沙宇瀚、长沙融瀚、长沙祝融。 1、长沙浩宇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已制定或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安排。 六、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366,000,000股,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40,880,000股,本次发行后总股本为406,880,000股,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七、本次上市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上市前,公司持股数量前10名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4,455,626股,占初始发行数量的10.90%。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组成。跟投机构为保荐人财信证券另类投资子公司深圳惠和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航天环宇员工资管计划,除此之外无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安排。 (一)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 1、跟投主体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跟投主体为深圳惠和投资有限公司。 2、跟投数量 深圳惠和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跟投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4.48%,即182.9826万股,跟投金额为39,999,996.36元。 (二)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1、投资主体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管理的航天环宇员工资管计划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2、参与规模和具体情况 航天环宇员工资管计划参与战略配售的数量为262.58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比例为6.42%,参与认购规模为57,399,988.00元。航天环宇员工资管计划具体情况如下:名称:中信证券航天环宇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设立时间:2023年4月12日 募集资金规模:5,740.00万元 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支配主体: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非实际支配主体 资管计划参与人姓名、职务及比例情况:
根据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及主承销商财信证券、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见证律师核查,航天环宇员工资管计划的份额持有人均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对于发行人生产经营具有重要影响,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人员均已与发行人或其子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航天环宇员工资管计划属于“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三)限售期限 深圳惠和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跟投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 航天环宇员工资管计划本次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 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第四节股票发行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