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重工(002204):下属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
证券代码:002204 证券简称:大连重工 公告编号:2023-050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优化整合公司管理机构、降低运营成本、提高整体运营效率,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 公司大连华锐重工焦炉车辆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焦炉车辆公 司”)拟吸收合并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大连华锐重工冶金设备制造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冶金设备公司”)。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吸收合并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议案》,同意公 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焦炉车辆公司吸收合并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冶 金设备公司。吸收合并完成后,焦炉车辆公司作为合并后存续方将 承继和承接冶金设备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相关资 质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冶金设备公司的法人主体资格将予以注 销。 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吸 收合并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吸收合并双方的基本情况 (一)合并方的基本情况 1.工商信息 (1)名称:大连华锐重工焦炉车辆设备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旅顺经济开发区顺达路29-7号 (4)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秦旭日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126692201957 (7)成立日期:2008-01-25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设计,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冶金专用设备制造,烘炉、熔炉 及电炉制造,金属结构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零件、零部 件加工,软件开发,冶金专用设备销售,烘炉、熔炉及电炉销售, 特种设备销售,金属结构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软件销售,工业设计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财务状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焦炉车辆公司总资产45.30亿元,负债 总额43.24亿元,净资产2.06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2.24亿元,利润总额4,733.09万元,净利润4,258.61万元(经审计)。 截至2023年3月31日,焦炉车辆公司总资产46.76亿元,负 债总额44.46亿元,净资产2.30亿元;2023年1-3月实现营业收 入3.78亿元,利润总额2,854.40万元,净利润2,417.46万元(未 经审计)。 (二)被合并方的基本情况 1.工商信息 (1)名称:大连华锐重工冶金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旅顺经济开发区顺达路29-7号 (4)注册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秦旭日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12777263141B (7)成立日期:2005-08-08 (8)经营范围:冶金设备、生产专用车辆、金属结构设计、 制造、销售及组装、安装和维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备品备件 销售;应用软件开发及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法 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财务状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冶金设备公司总资产5.10亿元,负 债总额4.14亿元,净资产0.96亿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3.07 亿元,利润总额-906.51万元,净利润-742.42万元(经审计)。 截至2023年3月31日,冶金设备公司总资产5.17亿元,负 债总额4.25亿元,净资产0.92亿元;2023年1-3月实现营业收 入3,104.68万元,利润总额-430.53万元,净利润-360.01万元(未 经审计)。 三、本次吸收合并的具体方式及相关安排 两家全资子公司产品主要服务领域是冶金行业,对两家公司进 行优化整合,有利于发挥客户趋同的特点,快速布局后服务市场, 进一步优化公司经营管理架构,提高运营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具 体方式及相关安排如下: 1.由焦炉车辆公司吸收合并冶金设备公司。吸收合并完成后, 焦炉车辆公司存续,冶金设备公司依法注销。 完成后,冶金设备公司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及相关资质等 均由焦炉车辆公司承接。 3.合并完成后,冶金设备公司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及 相关资质等均由焦炉车辆公司承接。焦炉车辆公司的名称、注册资 本、股权结构以及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组成不因本次合 并而改变。 4.合并双方编制资产负债表,并履行通知债权人和公告等程 序。 5.合并双方共同办理资产移交、相关资产的权属变更和税务、 工商等的变更、注销登记手续及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定的其他程 序。 四、本次吸收合并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吸收合并事项综合考虑两家子公司的实际运营情况,符合 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降低管理运营成本,优化组织架 构和资源配置,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和运作效率。 焦炉车辆公司和冶金设备公司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 表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及盈利水平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 利益。 五、独立董事关于下属全资子公司之间吸收合并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之间进行吸收合并,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吸收合并后业务上集中管理, 有助于优化公司管理体系和组织架构,提升整体管理效率,降低运 营成本,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本次吸收合并为同一控制下且不需 要支付对价的企业合并,不会对公司原有业务、新业务及整体盈利 资子公司焦炉车辆公司吸收合并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冶金设备公 司。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6月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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