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特光学(688127):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完成暨减持结果
证券代码:688127 证券简称:蓝特光学 公告编号:2023-029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完成暨减持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特光学”)时任董事王晓明先生(已离任)持有公司股份 11,086,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2.7519%。股东张引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00,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0.0496%。王晓明先生、张引生先生均参股/控制蓝山投资有限公司并分别担任董事长、董事,二者构成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1,286,00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2.8016%。上述股份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且已于 2021年 9月 22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3年 2月 8日,公司披露了《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王晓明先生、张引生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2,950,000股,不超过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0.732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 2,950,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0.7323%,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 2,750,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0.6826%,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个交易日之后的 3个月内进行。 2023年 6月 1日,公司收到股东王晓明先生、张引生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函》,截至 2023年 6月 1日,王晓明先生、张引生先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2,95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733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6月 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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