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北明(000158):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

时间:2023年06月01日 20:30:45 中财网
原标题:常山北明: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158 证券简称:常山北明 公告编号:2023-024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
公司股东北京北明伟业控股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李锋先生、应华江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3年6月1日收到公司5%以上大股东北京北明伟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明控股”)及一致行动人李锋先生、应华江先生出具的《北京北明伟业控股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关于股份变动情况的告知函》。自2022年8月17日至2023年5月31日期间,北明控股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和北明控股及一致行动人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公司股份变动为19,086,6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9%。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明控股、李锋、应华江  
住所(北明控股)北京市石景山区永引渠南路18号院北明软件园A座3层  
住所(李锋)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六号华亭嘉园  
住所(应华江)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31号  
权益变动时间2022年8月17日至2023年5月31日  
股票简称常山北明股票代码000158
变动类型 (可多选)增加□ 减少?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减持股数(万股)减持比例(%)   
 1,029.610.64   
 1,694.431.06   
 -664.82-0.42   
 438.890.27   
 440.160.28   
 1,908.661.19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请注明)转融通证券出借股份收回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 比例(%)股数(万股)占总股本 比例(%)
北明控股合计持有股份16,153.4410.1015,123.839.4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6,153.4410.1015,123.839.46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0.000.00
李锋合计持有股份1,143.830.72704.940.4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85.960.180.01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857.870.54704.930.44
应华江合计持有股份1,148.290.72708.130.4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87.070.180.0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861.220.54708.130.44
合计持有股份18,445.5611.5416,536.8910.3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6,726.4710.4615,123.849.46 

有限售条件股份1,719.091.081,413.050.88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划是? 否□ 受北明控股委托,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参与转 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2022年8月17日至2022年9 月28日期间,北明控股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开展情况与上述披露的意向、承诺 及计划一致;受北明控股及一致行动人委托,公司于2022年11月16日披露了《关 于公司第二大股东、董事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 2022年12月8日至2023年5月31日期间,北明控股及一致行动人实际减持情况与 上述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 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 的免于要约收购的情形是□ 否□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 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 承诺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其他说明
本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自2022年8月17日至2023年9月28日,北明控股转融通出借收回增加股份为6,648,200股。截止2022年9月28日,北明控股参与该业务的证券已全部收回,本次出借业务实施完毕。

2022年11月16日,本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董事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北明控股及一致行动人拟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1,972,200股。自2022年12月8日至2023年5月31日,北明控股及一致行动人已合计减持股份25,734,841股。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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