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股份(605303):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时间:2023年06月02日 20:52:32 中财网
原标题:园林股份: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5303 证券简称:园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0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相关股东的基本情况:浙江亿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品创投”)、浙江舟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洋创投”)的基金管理人均为浙江新干世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截至本公告日,亿品创投、舟洋创投合计持有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园林股份”)股份 8,188,9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8%。上述股东所持有股份均来源于公司 IPO前取得的股份,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公司于 2023年 2月 11日披露了《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亿品创投、舟洋创投拟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 8,188,915股,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5.08%。

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亿品创投、舟洋创投已通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政策备案申请,可适用上述减持规定。截至园林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亿品创投对园林股份的投资期限在 60个月以上,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受比例限制。舟洋创投对园林股份的投资期限在 36个月以上但不满 48个月,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6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6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截至 2023年 6月 2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亿品创投、舟洋创投尚未减持公司股份,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浙江亿品创业投资有 限公司5%以下股东6,353,9323.94%IPO前取得:6,353,932 股
浙江舟洋创业投资有 限公司5%以下股东1,834,9831.14%IPO前取得:1,834,983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浙江亿品创业投 资有限公司6,353,9323.94%亿品创投、舟洋创投的基金 管理人均为浙江新干世业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舟洋创业投 资有限公司1,834,9831.14%亿品创投、舟洋创投的基金 管理人均为浙江新干世业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
 合计8,188,9155.08%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相关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股东名称减持数 量(股)减持 比例减持期 间减持方式减持价 格区间 (元/股)减持总 金额 (元)当前持股 数量(股)当前持 股比例
浙江亿品 创业投资 有限公司00%2023/3/6 ~ 2023/6/2集中竞价 交易、大宗 交易0 -006,353,9323.94%
浙江舟洋 创业投资 有限公司00%2023/3/6 ~ 2023/6/2集中竞价 交易、大宗 交易0 -001,834,9831.14%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相关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上述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州市园林绿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6月 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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