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芯微(688052):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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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年06月02日 21:52:57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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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纳芯微: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052 证券简称:纳芯微 公告编号:2023-026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 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苏州国润瑞祺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润瑞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10,520,708股,占公司总股本141,489,600股的 7.44%。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6月 1日收到公司股东国润瑞祺出具的告知函,自 2023年 5月 19日至 2023年 6月 1日,国润瑞祺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比例 1.10%。本次权益变动后,国润瑞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减少至 7.44%,仍为公司 5%以上股东。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告知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
务人信息 | 名称 | 苏州国润瑞祺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 注册地址 | 苏州工业园区星桂街 33号 2509室 |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权益变动时间 | | 2023/5/19~2023/6/1 | | | |
股东
名称 | 变动方式 | 变动日期 | 股份种类 | 减持股数
(股) | 减持比例
(%) |
国润
瑞祺 | 询价转让 | 2023/5/19 | 人民币普通股 | 770,000 | 0.76 |
| 集中竞价 | 2023/5/19~2023/5/29 | 人民币普通股 | 201,939 | 0.20 |
| 大宗交易 | 2023/6/1 | 人民币普通股 | 197,000 | 0.14 |
合计 | / | 1.10% | | | |
注:1、国润瑞祺在减持计划实施前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8,627,445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 101,064,000股的 8.54%。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业务实施前,国润瑞祺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及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971,939股,减持比例占公司当时总股本101,064,000股的 0.96%,减持后持股 7,655,506股。2023年 5月 30日公司披露《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4股,转增股本后国润瑞祺持股数量变为 10,717,708股。2023年 6月 1日,国润瑞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97,000股,减持比例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141,489,600股的0.14%,减持完成后国润瑞祺持有公司 10,520,708股,占当前总股本 141,489,600股的7.44%。
2、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的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3、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4、本次权益变动符合国润瑞祺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
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
例(%) |
国润瑞祺 | 无限售条
件股份 | 8,627,445 | 8.54 | 10,520,708 | 7.44 |
注:公司于 2023年 5 月 30日实施完成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业务,以实施前公司总股本 101,064,000股为基数,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8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 4股,本次权益分派业务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为 141,489,600股。上表中“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以 2023年 4月 25日披露《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时,上述股东持股数量、公司总股本 101,064,000股来计算;上表中“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以公司实施完成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业务后上述股东持股数量及公司总股本141,489,600股来计算 。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其他情况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二)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公司将继续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苏州纳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6月 3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