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孚信息(300659):中孚信息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时间:2023年06月02日 22:03:16 中财网
原标题:中孚信息:中孚信息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股东魏冬青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东魏冬青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魏东晓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其单独持有公司股份1,2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4%)。本次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7%),减持期间为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本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魏冬青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魏冬青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23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5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个人直接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计划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7%)。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股权比例将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5、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决定,但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要求。

三、相关风险提示
1、魏冬青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和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在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魏冬青先生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进行股份减持,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魏冬青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魏冬青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6月 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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