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华科技(00073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0733 证券简称:振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3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常务副总经理潘文章先生、董事长陈刚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有公司股份10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208%)的常务 副总经理潘文章先生拟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 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052%)。 2.持有公司股份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173%)的董事 长陈刚先生拟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 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0043%)。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潘文章先生、董事长陈刚先生 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减持计划
(二)承诺履行情况 潘文章先生、陈刚先生在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期行 权获得股份时承诺:自期权行权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卖出所持公司股份(含行权所得股份和其他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潘文章先生、陈刚先生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 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潘文章先生、陈刚先生将根 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3.本次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 划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督促股东按 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潘文章先生、陈刚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6月 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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