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中科(00281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819 证券简称:东方中科 公告编号:2023-038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长王戈先生,董事、总经理郑大伟先生,副总经理 吴旭先生,副总经理陈义钢先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郑鹏先生保 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公司董事长王戈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7,903,743股(占公司目 前总股本比例 2.58%),计划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 公司股份不超过 1,975,93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 0.65%)。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个 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 2、公司董事、总经理郑大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44,128股(占 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 0.05%),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 日后的 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6,032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 0.01%)。 3、公司副总经理吴旭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08,282股(占公司目 前总股本比例 0.04%),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7,07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 0.01%)。 4、公司副总经理陈义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94,320股(占公司 目前总股本比例 0.06%),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 的 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8,580股(占公 司目前总股本比例 0.02%)。 5、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郑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29,160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 0.04%),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 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32,29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 0.01%)。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长王戈先生,董事、总经理郑大伟先 生,副总经理吴旭先生,副总经理陈义钢先生,副总经理、财务总 监郑鹏先生提交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将具体内 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王戈、郑大伟、吴旭、陈义钢、郑鹏 2、股东持有股份的数量、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王戈先生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 股份,其余人员股份来源于股权激励计划 3、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公 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王戈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 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个人承诺禁止减持 的期间除外) 4、减持价格:根据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5、减持方式:王戈先生为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其余 人员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6、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最终是否按期实施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 股价等情形决定,因此尚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 存在是否如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 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上述人员将严格遵守《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 的要求。 4、在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 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王戈先生、郑大伟先生、吴旭先生、陈义钢先生、郑鹏先生出 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六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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