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杰电气(300820):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原标题:英杰电气: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证券简称:英杰电气 证券代码:300820 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省德阳市金沙江西路 686号)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修订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重大事项或风险因素,并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相关章节。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情况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公司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 35名(含),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 A股股票。 最终发行对象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合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此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的同意注册的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合理确定。 若发行人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按以下办法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为: 派息/现金分红:P =P -D 1 0 送股或转增股本:P =P /(1+N) 1 0 两项同时进行:P =(P -D)/(1+N) 1 0 其中:P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0 增股本数,P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1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5%,即7,185,262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法律、法规变化或根据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将相应调整。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新增或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等导致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5、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6、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5,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若本次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筹资金方式解决。 7、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8、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9、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相关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之“六”之“(三)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相关措施及承诺事项等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 公司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1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注册同意。 二、公司的相关风险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全文,并特别注意以下风险: (一)本次募投项目产能消化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投资“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扩产项目”,募投项目投产后的新增产能及扩产幅度情况如下: 单位:台
本次募投项目的产能规划是基于对产业政策、市场环境、行业发展等目前所能取得的信息所作出的,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和局限性。若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后,市场外部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如新能源汽车及充电桩行业发展不利导致充电桩需求不及预期、国内外的支持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新竞争者的加入或原有竞争者同步扩产导致的市场竞争加剧等,都可能会导致公司新建募投项目的产能无法完全消化,进而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募投项目实际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2020年-2022年,发行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业务的毛利率分别为27.63%、31.83%和 29.11%,相对较为稳定;根据测算,本次募投项目正常年份的净利润为10,989.37万元,毛利率为30.88%,净利率为13.26%。 公司募投项目的产品定价主要参照公司历年不同类型充电桩的销售单价以及市场价格情况制定,其中交流充电桩根据不同型号的拟定销售单价为0.1-0.2万元/台,略低于公司近三年同系列交流充电桩的平均销售单价;直流充电桩根据不同功率的拟定销售单价为4-10万元,与公司近三年直流充电桩的平均销售单价基本一致。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预测效益是基于公司现有业务及同行业企业的毛利率情况、相同或类似产品的当前市场价格等信息所作出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随着市场需求情况变化、竞争环境变化、原材料价格波动以及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募投项目的实际毛利率和销售单价不能达到预期水平,进而可能对募投项目的盈利能力产生重大影响,导致募投项目实际效益不能达到预期水平。 (三)本次募投项目涉及海外业务的风险 2020年至2023年1-3月,发行人交流桩产品的海外销售收入分别为14.95万元、2,207.34万元、2,627.58万元和678.45万元,占比分别为44.77%、94.63%、67.27%和 71.01%,发行人的交流充电桩产品海外销售的占比较高;同时,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交流桩产品将主要用于进一步开拓海外用户、拓展海外市场。 发行人目前海外销售的目的地主要为欧美等新能源汽车发展较快的国家或地区,如果出现国际政治环境变化、国内外政策变动、汇率波动、贸易摩擦加剧等情况,均可能对本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进而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下游行业波动及应用行业相对集中的风险 2020年至2023年1-3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42,070.48万元、65,995.64万元、128,257.23万元和23,259.56万元,增长率分别为56.87%、94.34%和15.24%。 发行人近年来经营业绩出现快速增长,主要是受光伏、半导体材料等下游行业高速发展带来的扩产需求所致。公司工业电源产品属于光伏、半导体材料等行业上游,受下游终端产业需求与行业政策的影响,一旦特定行业的产业政策和市场需求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相应的行业波动也会从下游行业传导到公司,对公司业绩可能会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以电子、电力电子技术应用为依托,以工业电源及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为主业,产品主要应用于新能源、半导体材料、其他新材料、科研实验等新材料、新技术领域,以及冶金、机械制造、石油化工等传统工业领域,公司产品应用行业范围广泛,对下游不同行业市场需求的变化有较强的适应能力。2020年至2023年1-3月,公司来自光伏行业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25,163.87万元、35,937.24万元、61,335.42万元和10,575.99万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9.92%、54.48%、47.87%和 45.47%,受光伏行业快速发展的影响,公司近年来源于光伏行业的收入也快速提升,导致公司产品应用行业在光伏行业中的集中度较高,一旦光伏行业的产业政策和市场需求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会造成公司整体营业收入和盈利水平的不利变化。 (五)发出商品金额较大的风险 基于公司的经营特性,公司存在较大规模的发出商品。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和营业收入持续上升,期末存货余额增长较快。2020年至2023年3月末,公司各期末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31,415.56万元、84,874.71万元、152,162.10万元和167,818.06万元,占同期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2.48%、40.98%、53.06%和55.23%。 公司存货主要为发出商品、原材料和在产品等,其中发出商品占比最高。2020年至2023年3月末,公司各期末发出商品金额分别为 22,918.65万元、59,217.35万元、87,312.90万元和 115,325.08万元,占同期存货的比例分别为 72.95%、69.77%、57.38%和68.72%,占同期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6.40%、28.59%、30.45%和37.96%。发出商品主要为安装调试周期较长的电源系统产品。 发出商品金额较大,可能导致公司面临确认收入周期延长、后续货款结算放缓、资金占用增加、运营效率降低、存货减值等经营风险。 (六)产品毛利率下降风险 2020年至2023年1-3月,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41.62%、42.17%、39.14%和41.30%,整体毛利率水平较高且波动较小。分产品来看,公司2022年功率控制电源系统毛利率由 39.00%下降到 33.66%,主要系 2022年还原电源系统产品的收入确认较多,还原电源系统产品相对于其他同类产品具有单个合同金额大、毛利率低的特点,因此影响了当年功率控制电源系统的毛利率;2022年功率控制电源装置毛利率由58.12%下降到51.64%,主要原因是该产品的竞争对手增多,市场竞争加剧,产品价格下降,造成产品毛利率下降。 公司目前的整体毛利率仍保持在较高水平,但随着市场整体技术水平的提升和市场竞争加剧,如果公司在技术创新、产品开发、成本控制、高端市场开拓方面不能持续保持优势,导致公司产品失去竞争力,公司主要产品的毛利率可能出现持续下降,对公司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七)订单履行风险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在手订单金额为322,918.24万元,合同负债为101,786.61万元,合同负债主要为公司根据订单预收的部分货款。报告期期末公司在手订单的余额较大,根据公司的产品及经营特点,公司订单具有履行周期长、单笔金额较大等特点。公司目前未完成的大金额订单集中在光伏行业,虽然光伏产业作为我国战略性优势产业具有较大发展空间,但不排除客户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受国家政策、市场环境、自身经营不善等原因进行投资调整,使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若下游部分客户出现取消订单或提出延期交货等不利情形,则公司存在在手订单的履约风险,从而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受到一定影响。 (八)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的风险 2020年至2023年1-3月,公司前 5名客户的收入额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 50.11%、47.93%、31.95%和50.86%,其中来源于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的收入占比为23.44%、28.02%、15.71%和20.30%,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若公司与上述客户的合作关系发生不利变化,或主要客户因市场竞争加剧、经营不善或受到相关部门处罚等内外原因导致其市场份额缩减,公司可能面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九)本次募投项目折旧摊销对公司业绩影响的风险 公司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扩产项目以资本性支出为主,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公司将新增较大金额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每年与之相关的折旧及摊销费用将增加。以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水平测算,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每年新增折旧及摊销费用最高的时间为第三年,影响金额为 2,095.62万元,占预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30%,占预计净利润比重为6.50%。同时,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开工建设到完全投产并达到预计收入和效益尚需一定时间,且若未来竞争环境和行业发展出现重大不利变化,本次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和经济效益可能不及预期,对公司的盈利水平带来一定的影响。因此,公司未来存在因资产折旧、摊销费用增加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十)客户流失风险 报告期内,基于下游光伏和半导体行业领域的快速发展,以及下游客户对设备类固定资产的采购规划存在周期性的特点,公司报告期内的前五大客户变动较大。报告期各期公司前五大客户累计 14家,其中 11家为持续自公司采购的长期客户,其余为行业推荐或公司自行开发的新客户。 虽然发行人主要客户基本保持稳定,但如果部分客户经营不善或发生不利变化,或者发行人无法维持、发展与现有客户的合作关系,则发行人将面临客户流失和销售困难的风险,从而对发行人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同时,若公司未能不断开发和落地具有市场前景、满足市场需求的新产品,进一步提升优势产品的产能,满足客户日益提升的产品需求,则会对公司在客户维护方面带来不利影响,存在客户流失进而导致产品销售收入大幅下滑风险。 (十一)存货跌价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的账面余额分别为 31,686.63万元、85,161.85万元、152,428.05万元和168,084.03万元,其中发出商品余额分别为 22,918.65万元、59,217.35万元、87,312.90万元和115,325.08万元,增长较快。发行人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分别为 271.06万元、287.13万元、265.96万元和265.96万元。尽管发行人相关存货的在手订单覆盖率较高、存货期后销售情况较好,相关存货目前不存在重大跌价情形,但若发行人无法准确预测市场需求并管控好存货规模,在手订单无法顺利执行,或者下游市场持续大幅回落导致存货无法正常对外销售,或者出现产品技术的重大革新导致现有产品被迭代的情形,可能将导致存货库龄变长、可变现净值降低,发行人将面临存货跌价准备增加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目 录 声 明............................................................................................................................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情况 ........................................................... 2 二、公司的相关风险 ............................................................................................ 4 目 录.......................................................................................................................... 10 第一节 释义 ............................................................................................................. 12 一、普通术语 ...................................................................................................... 12 二、专业术语 ...................................................................................................... 13 第二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15 一、基本信息 ...................................................................................................... 15 二、主营业务 ...................................................................................................... 16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16 四、发行人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 20 五、发行人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 33 六、发行人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 52 七、未决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情况 .............................................................. 54 八、财务性投资情况 .......................................................................................... 54 第三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 63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与目的 .............................................................................. 63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 ...................................................................... 65 三、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 .................................. 65 四、募集资金投向 .............................................................................................. 68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68 六、本次发行是否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68 七、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 69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70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70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76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 78 四、公司主营业务或本次募投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板块定位(募资资金主要投向主业)情况 .......................................................................................... 99 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 101 第五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103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及资产、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业务收入结构的变动情况 ............................................................................................ 103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 104 三、本次发行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变化情况 ........................................................ 104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 105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 ............................................................ 105 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 106 一、募投项目相关风险 .................................................................................... 106 二、经营风险 .................................................................................................... 108 三、技术风险 .................................................................................................... 111 四、管理风险 .................................................................................................... 111 五、本次发行的相关风险 ................................................................................ 112 六、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 112 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 113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113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114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 115 四、律师事务所声明 ........................................................................................ 117 五、审计机构声明 ............................................................................................ 118 六、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声明及承诺 ................................................ 119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23 第一节 释义 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者词组具有以下含义: 一、普通术语
第二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四川英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ichuan Injet Electric Co., Ltd. 注册资本:人民币14,370.525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60020515584XN 成立日期:1996年 1月 16日 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间:2010年 12月 22日 上市时间:2020年 02月 13日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英杰电气 股票代码:300820 注册及办公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金沙江西路 686号 邮政编码:618000 电话号码:0838-6928306 传真号码:0838-6928305 互联网网址:www.injet.cn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池销售;蓄电池租赁;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充电桩销售;机械设备研发;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主营业务 公司作为国内综合性工业电源研发及制造领域具有较强实力和竞争力的企业之一,主要专注于电力电子技术在工业各领域的应用,从事以功率控制电源、特种电源为代表的工业电源设备,以及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系列功率控制器、功率控制系统(还原炉电源、单晶炉电源、蓝宝石炉电源、碳化硅炉电源等)、特种电源(直流编程电源、加速器电源、中高频感应电源、高压电源、微波电源、射频电源、固态调制器系统等)、充电桩电源模块、充电桩/站(直流、交流)。 公司产品应用于多个领域,包括以光伏(多晶硅、单晶硅、电池片)生产设备、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制氢、核电为代表的新能源领域;以电子级多晶硅、半导体用单晶硅、碳化硅晶体、LED用蓝宝石、LED外延片等生产设备为代表的半导体等材料领域,以光纤拉丝、化成、腐蚀、电子铜(铝)箔等生产设备为代表的其他电子材料领域;以重离子加速器、环境治理、辐照等高端设备为代表的公共事业领域;以航空航天、涡轮试验、核聚变装置、空间环境模拟等精密设备为代表的科研实验领域以及工业电炉、玻璃玻纤制造、钢铁冶金等工业设备为代表的传统工业领域,为上述行业提供电源解决方案,有效满足其对电源使用需求。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公司股本结构
截至2023年3月 31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王军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 自 2010年 12月 18日至今一直担任公司董事长,现兼任全资子公司蔚宇电气执行董事、晨冉科技总经理和四川东方水利智能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德阳市第九届人大代表、德阳市总商会副会长、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理事。 周英怀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2010年 12月至今一直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现兼任全资子公司晨冉科技执行董事。先后被授予 2003年度德阳市科技先进工作者、第五届四川省优秀科技工作者、德阳市“双百”人才、德阳市时代企业家等荣誉;分别在 2005年-2009年、2015年度和 2017年度被评为四川省电力电子学会先进工作者,2021年被每日经济新闻评选为最佳上市公司总裁、CEO、现任四川省电力电子学会副理事长。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情况 截至 2023年 3月 31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英怀已质押公司股份1,05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 2.16%,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73%,不属于大比例质押所持发行人股份的情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英怀所持股份质押的情况如下表: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王军、周英怀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除控制本公司及子公司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如下:
四、发行人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一)所处行业主要特点 1、行业概述 电源,是指给电气或电子设备提供电力的装置,也称电源供应器(Power Supply)。在绝大多数情况下,电网、发电机等发出的电源并不符合现代工业化电气或电子设备等用电对象的适用要求,需进行再一次变换,这种将电网、发电机或电池等发出的一次电能变换成适用于各种用电对象的二次电能的供电装置就是电源。 公司主要专注于电力电子技术在工业各领域的应用,从事以功率控制电源、特种电源为代表的工业电源设备以及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按照细分行业领域,公司业务属于电力电子设备中的电源设备。 电源设备是完成电能变换和功率传递的重要设备,随着我国工业化水平的不断提高,电源设备已经广泛应用到工业、农业、交通、信息、国防等多个领域,电源产业总体上呈现平稳增长趋势。近年来在绿色经济、高端装备等产业政策指引下,新能源发电、新能源汽车、半导体、智能制造、智能电网、数据中心等新兴领域成为电子电力设备新兴应用领域,为电源产业的发展带来了新的需求增长点。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属于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分类代码:C38)。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C38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大类下的设备制造业。 2、发行人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系 电源设备产业链上包括原材料供应商、电源设备制造商和行业应用客户三大 主体。上游行业主要为原材料供应商,主要提供电变压器及电抗器、PCB板和 电路板等电子材料、晶闸管和 IGBT等半导体元件、开关元件、钣金件等;下游 行业应用客户主要涉及电力、工业、交通运输、通信、航天航空、国防军工等众 多行业。公司主要业务处于产业链的中游,主要为下游细分行业提供专业的电源 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服务。 公司工业电源设备主要应用于光伏(多晶硅、单晶硅)、半导体(设备、材 料)、玻璃玻纤、钢铁冶金等下游行业及科研院所,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业务主要 应用于新能源汽车行业,下游行业的发展和景气程度直接影响本行业产品的需求。 随着国家政策的支持、宏观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将会带来新能源、新材料 等各类新兴产业持续景气和长期发展,关键技术、高端装备的进口替代和传统产 业的技术升级,也给公司产品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公司与上下游行业的关系如下图所示: 3、行业市场发展趋势 公司工业电源产品主要应用于光伏(多晶硅、单晶硅)生产设备、半导体电子材料生产设备以及其他工业制造设备,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业务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行业,下游行业的发展和景气程度直接影响本行业产品的需求。 (1)光伏行业 ①行业整体现状及市场发展情况 2015年以来,伴随着光伏“平价上网”时代的到来,光伏产业迅速发展,商用技术不断创新,在产业政策引导和市场需求的双重驱动下,我国光伏发电装机量呈现加速增长态势;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 2022年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约 3.93亿千瓦,同比增长 28.1%,光伏累计装机同比增速超越了水电、火电、核电、风电,成为当年增速最快的发电形式。 根据工信部发布的《2022年上半年中国光伏产业运行情况》,中国光伏产业总体实现高速增长,多晶硅环节,上半年全国产量约 36.5万吨,同比增长 53.4%;硅片环节,上半年全国产量约 152.8GW,同比增长 45.5%。 与此同时,海外光伏市场需求持续旺盛,光伏产品呈现量价齐升态势,出口额再创新高。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发布的《中国光伏产业发展路线图(2021年版)》,预计“十四五”期间,全球光伏年均新增装机将超过 220GW,我国光伏年均新增装机将超过 75GW。 ②公司产品所处细分领域发展趋势 光伏发电的关键元件是太阳能电池片,主要包括晶硅电池、薄膜电池和新型电池三大类。从市场应用角度来看,晶硅电池的技术最为成熟,目前处于主导地位。晶硅电池又分为单晶电池和多晶电池,随着近几年单晶电池生产技术的进步以及成本不断下降,其在晶硅电池市场所占的份额也在逐步增加。 在晶硅光伏领域,功率控制电源在太阳能光伏行业中的应用主要体现在太阳能硅材料的两个主要获取环节中:一是还原提纯环节;二是晶体生长环节。在太阳能硅材料生产的各个环节中,因生产环境复杂、温度稳定性要求较高、生产周期长等特点,对相关生产设备要求较高,尤其是对功率控制设备的能量供给、控制精度、稳定性等指标要求严格,一般要求其在大功率、大电流条件下连续工作几十甚至几百小时,并保持炉内温度稳定。目前,功率控制电源在多晶硅还原炉以及单晶硅生长炉、区熔炉温度控制方面得到了广泛应用。 和硅片电源的国产替代。分产品看,公司在多晶硅料电源上陆续推出多系列多晶硅还原炉电源,达到行业领先水平;单晶硅电源上,公司是国内首家成功研发数字化 SCR高性能单晶硅直流电源的公司,客户均为行业头部单晶炉及硅片厂商。 近年来,在光伏行业上游材料生产设备电源应用的基础上,公司也涉足了晶硅电池片生产设备电源应用领域,对光伏行业的覆盖面进一步加大。 (2)半导体行业 ①行业整体现状及市场发展情况 半导体产业处于电子产业前端,其制造水平决定了一个国家电子产业的水平。 半导体材料是半导体制造工艺的核心基础,处于半导体产业链上游供应环节。近年来,在汽车电子、5G通讯、智能终端等新兴领域的带动下,全球半导体材料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市场空间增长迅速。根据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CSIA)引用数据显示,2022年,全球半导体销售额达到 5735亿美元,创历史新高,同比增长了 3.2%,中国仍是全球最大的半导体市场,年销售额达 1803亿美元。 ②公司产品所处细分领域发展趋势 由于半导体生产工艺复杂、技术精细,半导体制造对于半导体设备和材料的要求非常苛刻。根据 SEMI发布的《2022年度总半导体设备预测报告》,原设备制造商的半导体制造设备全球总销售额预计将在2022年创下1085亿美元的新高,连续三年创纪录,较 2021创下的 1025亿美元行业纪录增长 5.9%。SEMI总裁表示:“创纪录的晶圆厂建设已推动半导体制造设备总销售额连续第二年突破 1000亿美元大关。多个市场的新兴应用支撑了近年半导体行业大幅增长的预期,这将需要进一步投资以扩大产能。” 根据 Wind数据库统计,中国境内半导体设备市场在 2013年之前占全球比重为 10%以内,2014-2017年提升至 10%-20%,2018年之后保持在 20%以上,且份额呈逐年上行趋势。2020年,国务院发布《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进一步优化了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发展环境,引导国内半导体行业企业加大投入。根据 SEMI公布的数据,2020年,中国大陆半导体设备市场规模增长至全球首位,2021年,中国大陆半导体设备销售规模连续第四年增长,在全球的销售规模占比达到 28.85%,继续保持全球半导体设备的最大市场。
随着中国半导体设备公司进口替代的加速,以 中微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等为代表的国内半导体设备厂商加速崛起。国产替代进程加速背景下,国产设备厂商需要重点考虑的是核心零部件的进口替代,而电源作为半导体设备温场控制的核心,要求能够根据负载变化进行电流电压无扰切换,具备功率密度大、高稳定度、高控制精度、快速响应等特性,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因此从技术角度看,半导体各项设备的电源的国产替代是国产设备厂商需要长期考虑的问题。 在半导体设备中,前道设备是半导体设备中最核心的一环,核心设备的电源是设备商进口替代过程中需考虑的问题。公司于 2017年为中微半导体开发生产的 MOCVD设备提供配套的特种电源产品,实现了进口替代,随着公司与头部半导体设备企业深度合作,相关半导体电源产品进入设备供应链,为公司电源产品在半导体的应用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3)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行业 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是指为新能源电动汽车提供充电服务的设备装置,安装于公共楼宇、停车场、商场、运营车充电站等公共场所及居民小区等私人场所,属于新能源产业下新能源汽车的基础配套产品。充电桩是当前新能源汽车最主流的补能方式,是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基石。近年来,受下游新能源汽车销量不断增加的影响,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市场规模不断增大。公司充电桩产品销售市场包括国内、国外两大市场,分别分析如下: ①国内市场发展情况 国内市场上,随着碳中和、碳达峰等目标的提出,新能源产业正迎来正好的市场前景和发展潜力。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高速发展,据工信部数据统计,2022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 705.8万辆和 688.7万辆,同比分别增长96.9%和 93.4%,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达到汽车新车总销量的 25.6%。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到 2025年,我国纯电动汽车将成为新销售车辆的主流,公共领域用车将全面电动化。 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作为新能源汽车配套产业,市场规模也随之不断扩大。根据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披露数据,2022年,我国充电基础设施新增 259.3万台,预计 2023年将新增 340万台随车配建充电桩,随车配建充电桩保有量将达到 681.2万台。 我国充电桩行业目前属于成长期,内部竞争较为激烈,市场总体需求较为明确。就国内充电桩与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对比来看,根据公开数据显示,截至 2022年底,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 1310万辆,占汽车总量的 4.10%,充电基础设施保有量达 520万台,其中,公共充电基础设施 180万台,私人充电基础设施超过 340万台,新能源汽车保有量与所有充电基础设施的比值(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公共充电基础设施+私人充电基础设施))约为 2.52:1,充电桩缺口稍有缓解但仍居于高位。总体来看,随着国家利好政策的推行和市场的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正在迅速壮大,作为新能源汽车的配套基础建设,充电桩是新能源产业下提高新能源汽车普及率、加快产业全方位升级,实现碳中和目标的重点配套产业,未来存在广阔市场空间。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36氪研究院披露数据显示,未来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市场规模将保持上涨态势,预计 2026年将增长至 2,870.2亿元,2022-2026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将达 37.22%。
数据来源: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36氪研究院 此外,随着新能源汽车补贴的逐步退坡,新能源汽车行业已逐步实现政策驱动向需求驱动的转型,相关资金或将集中转向充电基础配套服务领域,将给整个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领域带来新的机遇。 ②国外市场发展情况 国外市场上,欧美充电桩政策层层向好,海外市场前景广阔。随着全球新能源汽车渗透率的不断提高,各国政府均对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持积极态度,并且由于欧美新能源基础建设发展晚于国内市场,海外市场较国内市场有更为迫切的充电桩配备意愿。因此,在欧美等国新能源汽车渗透率预期将持续增长的基础上,随着各国新能源基建相关扶持政策的落地,海外充电桩市场规模将大幅提升,据新闻报道,预计 2025年欧美整体充电桩市场空间合计约 731.2亿元,到 2030年增长至 2515.1亿元。
(4)其他业务 公司工业电源设备还广泛应用于以光纤拉丝、化成、腐蚀、电子铜(铝)箔等生产设备为代表的其他电子材料领域;以工业电炉、玻璃玻纤制造、钢铁冶金等工业设备为代表的传统工业领域;以及以航空航天、涡轮试验、核聚变装置、空间环境模拟等精密设备为代表的科研实验领域和重离子加速器、环境治理、辐照等高端设备为代表的公共事业领域。其中主要应用于玻璃玻纤、钢铁冶金和科研院所。 ①玻璃玻纤行业 玻璃玻纤是理想的金属替代材料,已成为建筑、交通、电子、电气、化工、冶金、环境保护、国防等行业必不可少的原材料,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 我国玻璃玻纤行业经过多年发展,产品质量已处于国际上游水平,深加工产品比例逐年提升,我国已成为全球玻璃玻纤制造业的主要力量。以平板玻璃为例,据国家统计局数据统计,2021年,我国平板玻璃产量已达到10.17万(万重量箱)。 此外,受益于高级玻璃在下游行业如汽车、航空航天、基础设施、电子材料等各类终端行业中运用普及,玻璃玻纤行业迎来新的需求增长点。市场对如超薄/超厚玻璃、电子玻璃、液晶玻璃、玻纤等的高端需求对玻璃的制造在连续性、高效性、可靠性、高精度性等方面提出更高标准,从而也对玻璃生产相关设备的玻璃生产线、钢化玻璃生产线、玻璃纤维生产线等均有广泛、大量的使用,是玻璃生产中的重要的电气设备之一。 ②钢铁冶金行业 冶金工业是指开采、精选、烧结金属矿石并对其进行冶炼、加工成金属材料的工业部门。在冶金工业中,大容量的井式炉、淬火炉和氧气炉是主要的用电类热工设备。功率控制电源通过调节供电能源,根据炉温和设定温度的偏差,自动调节供给炉子的热源能量,或连续改变热源能量的大小,使炉温稳定在给定温度范围,以满足热处理工艺的需要。 中国为世界第一的冶金产业大国,钢产量和常用有色金属产量都接近全球产量的一半。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2021年,中国的钢材产量达到 133,666.83万吨、常见的十种有色金属产量达到 6477.10万吨。 近年来,为改善冶金产业产能过剩、逐步实现冶金工业可持续发展,我国从政策等方面推进冶金行业转型升级。目前,我国钢铁冶金行业正处于快速升级换代阶段,冶金设备的更新换代为设备电源等上游产品提供了较大的市场需求。同时,受环保、质量、效益的影响,冶金工业用电炉的数量也呈快速增长趋势,伴随着我国节能减排需求及冶金工业整体水平升级带来的电炉用量需求的增加,冶金工业用功率控制电源仍有较好的发展空间。 ③科研院所 公司科研院所客户主要包括核工业西南物理研究院、近代物理研究所、高能物理研究所、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应用电子学研究所、航空航天、船舶重工研究所、清华大学等,为上述客户主要提供激光电源、高压脉冲电源、加速器磁铁电源等产品,以用于科学研究和实验测试。 4、行业政策 公司主营业务为功率控制电源、特种电源为代表的工业电源设备,以及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光伏产业、半导体材料、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科研实验等多个领域,相关行业受到国家装备制造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节能减排等政策支持。近年来,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如下: (1)电力电子
1、行业竞争格局 在工业电源领域,我国发展至今已经具备了一定的技术实力,并逐步形成了一批专业化优势企业,中高端功率控制电源已逐步发展成为热工设备运行的重要配套装备和相对独立的产业,并在国内中高端市场上与全球知名公司如美国Spang公司、美国 AE公司展开竞争。但总体来看,由于起步较晚,目前我国功率控制电源设备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仍处于跟随研发及进口替代阶段。 在充电桩领域,随着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近年来充电桩市场规模持续增长,政策的推动为充电桩行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动力。与此同时,因充电桩设备制造的进入门槛较低,较多企业进入这个新兴市场,未来随着市场的进一步成熟和产品标准的提高,对企业的技术实力、资金实力、产品质量和响应速度会有着更高的要求;整体来看,充电桩行业机遇与挑战并存。 2、主要竞争对手 工业电源设备方面,目前国内生产企业分为三个竞争群组:第一群组是国外的知名企业,如德国 AEG/美国 AE公司(Advanced Energy Industries,Inc.)、美国SPANG公司、英国 Eurotherm Limited(欧陆)公司等;第二群组是国内的优势生产企业,如本公司、广州擎天实业有限公司等,这些企业凭借技术、品质优势在中国中高端功率控制电源市场占据一定的市场份额,在特种电源领域具备一定的技术积累和技术实力,逐步研发生产多种特种电源产品;第三群组是规模较小的生产企业,这部分企业以生产中低端功率控制电源为主,竞争力较弱。 充电桩方面,随着新能源汽车的渗透率逐步提升,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市场需求快速提升,行业内各类竞争者纷纷加码布局,由于各个参与者的原始优势不同,形成了多元化竞争格局:一类企业是原有的工业电源设备生产企业,其利用技术同源的优势,开始切入充电桩赛道,主要进行充电桩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如本公司、盛弘股份、动力源等原有的工业电源企业;另一类企业是部分充电站运营商,该类企业主营充电站运营,同时部分企业自产充电桩,实现自产自用,代表企业为特来电(特锐德);除上述企业外,部分电力电网企业也在尝试搭建运营平台的同时生产充电桩。 公司作为非标定制化工业电源生产商,深耕行业细分领域,生产的产品种类繁多,适用领域广泛,目前不存在与公司全面竞争的竞争对手。公司的竞争对手主要在部分门类、部分品种或某细分领域与公司存在竞争。公司主要竞争对手情况如下:
五、发行人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一)主要业务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一直秉承自主创新的经营理念,核心技术均来源于公司自主研发,无外购技术的情况。公司依靠自身的研发实力和技术储备,持续多年的较高强度的研发投入,通过快速响应客户个性化需求,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公司基于多年来建设及持续优化创新的核心技术平台支撑起较强的产品开发能力,并不断向新的技术领域延伸,通过技术交叉应用及延伸,满足下游客户多元的产品和解决方案需求,为公司构建多样化产品布局,并为多行业、多领域经营模式打下了坚实的技术基础。 2、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以产定购为主、适量储备为辅”的采购模式,公司对主要原材料或非标准零部件(如散热器、钣金件等)采取定制或外购方式,由采购部根据物料计划制定相关原材料的详细采购计划,按《合格供应商名录》优选合作供应商;采购人员根据时间要求下达采购订单、管理采购订单,并会同品质部、库房接收原材料。部分关键物料需通过品质部或技术中心的产品测试,并对其质量、性能、稳定性进行检验,达到技术要求后方可进行采购,公司品质部每年定期组织对《合格供应商名录》的供应商进行评审和更新,以确保名录持续包含最优性价比的供应商。 3、生产模式 公司生产部门主要按照“以销定产”的模式组织生产,在公司与客户签订产品销售合同后,根据产品的供货时间要求、生产复杂程度及生产周期统筹进行生产安排。 生产过程中,公司根据订单情况,采取自行加工、外购部件再集成相结合的方式,公司主要承担设计、自行加工、总装集成、调试等核心生产工艺和工序。 4、销售模式 公司多年以来形成了以研发为驱动的销售模式,依靠较强的研发实力,快速地响应客户需求。公司在客户新产品研发阶段就开始和客户进行深度合作,针对客户的需求开发符合其要求的产品,长期的深度合作大大增强了客户的粘性,也形成了市场、研发深度互动的公司文化。在销售模式上,公司的客户主要是工业用户及科研单位,产品销售以直销模式为主,同时不断发展标准产品的代理渠道。 (二)主要产品及服务 公司主要从事以功率控制电源、特种电源为代表的工业电源设备以及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具体如下: 1、工业电源设备 (1)功率控制电源 公司功率控制电源产品包括系列功率控制器和功率控制系统。其中,功率控制器是一种以 MOS管、晶闸管、IGBT(电力电子功率器件)为基础,以智能数字控制电路为核心的电源功率控制器件;功率控制电源系统是以功率控制器为核心,配以相应的检测控制设备,用以实现电热温度、电压、电流、功率的控制,并具有完善的检测和保护功能的电气控制系统。 公司功率控制电源产品主要应用于光伏(多晶硅、单晶硅)生产设备、半导体电子材料生产设备以及其他工业制造设备,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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