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熙菱信息(300588):2022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300588 证券简称:熙菱信息 公告编号:2023-032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经事后审查发现,《2022 年年度报告》中部分信息列示有误,现予以更正。本次更正不会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影响。 一、 更正情况 (一) 对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 “第四节 公司治理”之“七、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2、任职情况”中“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进行补充和更正: 更正前: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更正后: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8日收到新疆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因为公司在2021年度业绩预告中披露的数据与定期报告中披露的经审计数据存在重大差异,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董事长何开文、总经理岳亚梅、代行财务总监陈娟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对其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市场诚信档案。” (二)对《2022年年度报告》“第六节 重要事项”之“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进行补充和更正: 更正前: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更正后: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整改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会及相关责任人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指出的问题,立即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了通报、传达,对警示函指出的事项进行全面自查并深入分析,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向新疆证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整改情况如下: (一)整改责任人: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何开文、总经理岳亚梅、代行财务总监陈娟。 (二)主要整改措施: 1、 深入了解项目情况及经营活动,完善财务管理流程 进一步深入了解项目情况及经营活动,对于存货,要求业务部门和运营中心定期对项目进行复盘,及时了解项目的进展,判断是否存在存货减值的风险,合理谨慎地确认资产价值;对于应收款项,及时关注回款情况、深入了解客户的信用状况是否发生不利变化,合理评估应收款项的回款可能性,判断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的合理性。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规要求,对信用减值损失计提及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相关规定和减值测试流程进行进一步规范完善,以确保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通过运用合理的减值测试程序准确计量存货价值,及时、准确地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及信用减值损失。 2、 进一步完善日常沟通机制 完善业务和财务工作的日常沟通机制,明确由财务中心针对经营业绩及其重大变化进行预判和预警,压实财务中心、证券部作为信息披露执行部门的责任;督促业务部门和财务中心等对生产经营相关的重大事项做好事前预判和过程跟踪,以最大化保障投资者知情权为原则,要求第一时间、完整充分地披露可能对经营成果、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或对投资者的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3、 加强培训学习,增强合规及责任意识,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持续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对上市公司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培训和学习,提升公司关键人员的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意识;强化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规范、资金支付管控、信息披露等重要环节的内部控制程序并有效落实,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二、其他说明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其他内容不变,因本次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公司将进一步加强披露文件的编制及审核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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