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灵深瞳(688207):格灵深瞳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后持股比例低于5%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3年06月07日 16:23:02 中财网
原标题:格灵深瞳:格灵深瞳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后持股比例低于5%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207 证券简称:格灵深瞳 公告编号:2023-028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后持股比例低于5%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东HYUNDAI MOTOR COMPANY(以下简称“现代汽车”)及其一致行动人Hyundai Mobis Co., Ltd(以下简称“现代摩比斯”)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从10,276,714股变动至9,249,0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5.5556%减少至4.99999%,不再是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
? 本次权益变动为合计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7日收到股东现代汽车及其一致行动人现代摩比斯发来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其相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1

企业名称HYUNDAI MOTOR COMPANY
注册地址Heolleung-ro 12, Seocho-gu, Seoul, Republic of Korea, 06797
法定代表人Chang Jae-Hoon
注册资本1,488,993,125,000 KRW
注册号101-81-09147
企业类型Corporation
经营范围Manufacturing, Wholesale and retail trade
经营期限永久 (Since 1968)
股东及持股比例Hyundai Mobis Co., Ltd(21.6%), Chung Mong-Koo(5.4%)
通讯地址Heolleung-ro 12, Seocho-gu, Seoul, Republic of Korea, 06797
2、信息披露义务人2

企业名称Hyundai Mobis Co., Ltd
注册地址203, Teheran-ro, Gangnam-gu, Seoul, Republic of Korea
法定代表人Cho Sung Hwan
注册资本491,096,605,000 KRW
注册号101-81-16406
企业类型Corporation
经营范围汽车配件,电气,电子制品
经营期限永久
股东及持股比例KIA Corporation(17.37%)
通讯地址203, Teheran-ro, Gangnam-gu, Seoul, Republic of Korea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3年5月26日至2023年6月5日,现代汽车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格灵深瞳股份共计1,027,698股,累计减持比例为0.5556%,交易股份性质为流通A股。

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减持数量 (股)减持价格区 间(元/股)减持比例
现代汽车集中竞价 交易2023年5月26 日-2023年6月 5日1,027,69833.03-38.160.5556%
三、本次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
现代汽车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992,1244.8611%7,964,4264.3055%
现代摩比斯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284,5900.6944%1,284,5900.6944%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定性文件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就本次权益变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此前承诺的情况;
5、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属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其仍在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其将根据公司股票的二级市场交易情况、股价变动趋势等多方面因素决定是否继续实施减持,并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继续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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