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达股份(000782):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时间:2023年06月07日 18:46:40 中财网

原标题:美达股份: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股票简称:美达股份 股票代码:000782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Guangdong Xinhui Meida Nylon Co., Ltd. (住所: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江会路上浅口)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并在主板上市 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情况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得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且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方案为准。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158,441,886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认购对象、认购金额和认购股份数量如下:

认购对象认购金额(元)
福建力恒投资有限公司598,910,329.08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力恒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1,970,000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力恒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160,411,886股,占公司发行后股本总额的23.36%。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3、美达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的实际控制人李坚之承诺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之日起 36个月内放弃其通过昌盛日电持有的 34,300,000股上市公司股份(占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6.49%)对应的表决权;发行完成后,按发行数量上限测算,李坚之通过昌盛日电享有美达股份 17.28%的表决权。

本次发行完成后,按发行数量上限测算,力恒投资将持有公司 160,411,886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23.36%,占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 24.59%,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之日起 36个月内,陈建龙及其一致行动人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持有的美达股份股票;并以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增持美达股份股票,巩固对上市公司控制权。

公司发行完成后的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用锁价发行,发行价格为 3.78元/股。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注: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5、发行对象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锁定安排。

限售期满后需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6、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 59,891.0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其中用于偿还银行贷款金额为34,730.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金额为 25,161.03万元。

7、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和股本数量将有所提高,公司的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存在摊薄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8、本次发行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方可实施,审核周期及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二、重大风险提示
(一)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234,981.12万元、332,019.53万元、291,367.29万元和 60,053.9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3,810.62万元、5,626.37万元、-5,520.75万元和-1,613.05万元。公司 2022年度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 12.24%,2022年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 198.12%;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 22.47%,2023年第一季度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 181.12%,故公司存在最近一年一期业绩下滑的现象。公司业绩下滑主要由于原材料价格波动,生产线停产检修,整体需求不佳等原因导致,业绩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一致,具体分析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最近一年一期业绩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分析”。公司预计未来不利影响有望消除或减轻,不会形成短期不可逆的下滑。

如果公司未来存在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下游行业波动、新客户开拓不力、市场占有率无法继续提升、下游客户经营不力、公司应收账款无法及时回收等不利情形,公司仍将面临业绩下滑的风险。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
公司主营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己内酰胺和锦纶 6切片,而锦纶 6切片价格亦与己内酰胺价格相关度高。己内酰胺价格受原油价格波动影响,而原油价格波动涉及全球政治、经济、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较大。受到原油价格影响,己内酰胺市场价格 2020年上半年呈持续下降趋势,在 2020年 6月份达到报告期内最低点,自 2020年下半年开始随石油价格波动上涨,并于 2021年 10月达到报告期内高位,至 2023年 3月呈宽幅震荡向下的走势。如果未来己内酰胺价格仍出现宽幅波动情况,将增加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难度,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三)机器设备成新率较低的风险
截至 2023年 3月 31日,公司机器设备整体成新率为 16.58%,成新率较低。若机器设备未按期维护或保养不善,可能存在设备报废、损坏从而影响生产效率或发生大额维修支出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四)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及冻结风险
截至 2023年 3月 31日,公司控股股东昌盛日电持有公司 146,991,12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7.83%。控股股东所持有的全部股份处于冻结状态,98.78%的股份处于质押状态。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昌盛日电股票质押所担保的对应债务均已到期且尚未得到清偿,相关质权人已有权依据相关合同约定要求实现质权。根据昌盛日电提供的截至 2023年 3月 31日财务报表,其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 0.38万元,无法覆盖上述已到期债务的全部金额,存在无法履行还款义务而被质权人要求行使质押权的风险。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及冻结情况,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5、本次发行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票质押及冻结情况”。

如果因质权人要求立即行权、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或发生其他不可控事件,公司股权结构可能发生变化,可能导致公司面临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并对公司持续稳定经营构成影响。

(五)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48.98%、52.89%、54.91%和 57.34%,资产负债率整体呈逐年上升趋势,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与所处锦纶行业的资金密集型特点相关。公司资产负债结构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不存在明显差异,但较高的资产负债率可能加大公司财务风险,对公司融资能力和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目 录
声 明 .......................................................................................................................................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情况 ............................................................................. 2
二、重大风险提示 ......................................................................................................... 3
释 义 ....................................................................................................................................... 8
一、普通术语 ........................................................................................................................... 8
二、专业术语 ......................................................................................................................... 10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12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 12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12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 25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 ...................................................................................... 47
五、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88
六、最近一年一期业绩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分析........................................................ 89
七、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 92
八、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 ......................... 94 九、未决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情况 ............................................................................. 97
十、股利分配政策及分红实施 .......................................................................................... 98
第二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 107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 107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 .................................................................................... 109
三、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 ............................................. 113 四、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 ................................................................................................. 115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116
六、本次发行是否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116
七、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 117 八、本次发行的合规情况 ................................................................................................. 117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124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 126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经营前景及可行性分析 ....................... 126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立项、土地、环保等有关审批、批准或备案事项的进展、尚需履行的程序及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 130
四、本次募集资金直接或变相用于类金融业务的情况 ............................................. 131 五、本次募集资金使用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的影响 ................................ 131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132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 132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情况 ........................................ 132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新增同业竞争情况 ................................................. 133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新增关联交易情况 ................................................. 136 五、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 ................................................................... 137
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 138
一、经营管理风险 .............................................................................................................. 138
二、财务风险 ....................................................................................................................... 139
三、本次发行相关风险 ..................................................................................................... 140
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 142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142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143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 144
四、保荐机构管理层声明 ................................................................................................. 145
五、发行人律师声明 .......................................................................................................... 146
六、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147
七、董事会声明 .................................................................................................................. 148
释 义
除非上下文中另行规定,本募集说明书中的词语应有如下的含义:
一、普通术语

 
 
注:若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构 公司股本总额为 528,139,623
股份数量(股)
-
528,139,623
528,139,623
2、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
青岛昌盛日电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146,991,124
林清怡7,959,516
财通基金-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通 基金天禧 18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7,920,000
太仓德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4,179,289
薛建新4,120,000
张晓红2,941,500
滕顺祥2,590,800
元沣(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元沣千丞 7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2,525,400
史竹君2,284,200
林芸珍2,022,900
183,534,729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前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3月 31日,昌盛日电直接持 接持有昌盛东方 99.37%的股 股权,系昌盛日电控股股东 人。 3月 31日,除上市公司外, 昌盛日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有昌盛科技 1家一级控股子公 电的基本情况况 有发行人 27.83 并控制昌盛东 李坚之通过昌 盛日电拥有杨 岛昌盛东方物 ,主要经营光
青岛昌盛日电新能源控股有限公 司成立时间
  
青岛即墨市大信镇普东营普路 46 号法定代表人

  
股东名称 
昌盛东方 
青岛昌盛融控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 
青岛融智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2022.12.31/2022年度
总资产644,859.60
净资产255,354.85
营业收入413.60
净利润358.81
(2)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李坚之的身份证号码为 11010119661027****,住所位于山东省青岛市。

(3)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2、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根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及发行人与力恒投资于 2023年 3月 1日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发行人拟向力恒投资发行不超过 158,441,886股(含)股票。本次发行完成后,按照发行上限测算,力恒投资将持有发行人 160,411,886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发行人总股本的 23.36%。力恒投资的实际控制人陈建龙于 2023年 3月 1日出具了《关于陈建龙及一致行动人增持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承诺函》,承诺自该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之日起 36个月内,陈建龙及其一致行动人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持有的美达股份股票;并以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增持美达股份股票,巩固对公司控制权。

此外,发行人现实际控制人李坚之于 2023年 3月 1日出具《关于不谋求控制权和不可撤销的放弃表决权承诺函》,承诺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之日起 36个月内不可撤销地放弃其通过昌盛日电持有的 34,300,000股公司股份(占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份总
动人直接或间接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数满足 %(含)以上时,李坚之不可撤销的放弃所 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之日起 36个月 形式直接或间接增持公司股份,亦不会以增 致行动和签订一致行动协议、做出其他安排 对公司的控制权或协助、联合任何其他第三 上,本次发行完成后,力恒投资将成为发行 控制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 至 2023年 3月 31日,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 主要企业情况如下:于陈建龙及 公司股份对 (含),李 公司股份或 任何方式, 谋求公司控 控股股东, 的其他企业 ,公司控股一致行动人 的表决权的 之及其一致 任何其他第 为公司的实 权。 建龙将成为 东及实际控
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 (万元)
杨凌华盛绿能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李坚之50,000.00
青岛昌盛日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李坚之5,000.00
青岛昌盛东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王胜利2,000.00
青岛昌盛日电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李坚之100,000.00
青岛昌盛东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李坚之7,899.00
青岛归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李坚之3,000.00
大工(青岛)新能源材料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姜大川1,000.00
青岛海聚智能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明传兵100.00
青岛通展启鹏科创服务有限公司杨通30.00
4、控股股东所持有股份表决权委托情况
2019年 3月 28日,发行人控股股东昌盛日电、实际控制人李坚之、青岛昌盛东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与青岛即墨城投新动能产业发展扶持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即墨新动能”)签署了《债权投资协议》,由即墨新动能向昌盛日电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亿元的债权投资,债权期限到期日为 2022年 1月 27日。同时约定,若昌盛日电在任何一笔债权投资存续期内不能全部偿还即墨新动能的债权投资本金及收益且不能提供其他即墨新动能认可的增信方案,则昌盛日电将把其届时持有的 154,411,124股美达
以及该等股份因美达 尊重力恒投资及陈 3月 24日出具《关 在昌盛日电依据《 权受托方,遵守李 函》下及昌盛日电 义务。 、本次发行前控股股 至 2023年 3月 31 7.83%(所有的全部 1)控股股东股权质 据《证券质押及司 电截至 2023年 3月份送转产生 龙在本次发 于放弃潜在受 权投资协议 之及昌盛日电 力恒投资于 2 、实际控制 ,昌盛日电 份处冻结状 情况 冻结明细表 31日的股权新增股份)对应 完成后对美达 托表决权中部分 向即墨新动能委 在《关于不谋求 023年 3月签署 的股票质押及 接持有公司 146 ,98.78%的股份 及昌盛日电提供 押情况如下:的表决权 份的控 决权的 表决权 制权和 《合作 结情况 991,124 于质押 相关资委托给即 权,即 诺函》 ,即墨 可撤销 议》下 股份, 态), ,发行
质权人质押股份数 (股)质押时间占自有 股比占全部 股比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即墨支行24,461,1062017.06.0216.65%4.63%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香港中路第二支行28,678,5382017.06.0219.51%5.4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青岛香港路支行28,678,5382017.06.0219.51%5.43%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青岛分行15,840,0002018.04.1610.77%3.00%
青岛城投国际贸易有 限公司47,540,0002018.10.3032.34%9.00%
145,198,182-98.78%27.49% 
行人控股股昌盛日电股权质押的原因及资具体用途情况  
借款方 /出质人出借方/质权人融资金额 (万元)  

      
借款方 /出质人出借方/质权人融资金额 (万元)   
昌盛日电青岛银行香港路支行、建设银行 即墨支行、中国银行香港路支行97,000.00   
昌盛科技青岛城投49,200.00   
昌盛日电兴业银行青岛分行30,000.00   
根据上述质押相 或被强制平仓的 截至本募集说明 清偿,相关质权 023年 3月 31 已到期债务的全 (2)控股股东 根据《证券质押 日电截至 2023合同,该 险。 出具之日 已有权依据 财务报表, 金额,存在 权冻结情况 司法冻结 3月 31日合同均未 盛日电 相关合同 期末现 法履行 细表》及 股权冻结置强制 票质押 定要求 及现金等 款义务 盛日电 况如下仓条款, 担保的上 现质权。 价物余额为 被质权人 供的相关平仓线, 债务均已 据昌盛日 0.38万元 求行使质 料,发行
司法冻结执行人冻结股份数 (股)占自有 股比占全部 股比冻结 日期解冻 日期
北京市第二中级 人民法院1,792,9421.22%0.34%2020.06.112023.06.10
陕西省西安市中 级人民法院109,359,97374.40%20.71%2021.04.222024.04.21
济南市中级人民 法院24,970,00016.99%4.73%2021.12.272024.12.26
重庆市第一中级 人民法院10,868,2097.39%2.06%2021.12.272024.12.26
146,991,124100.00%27.83%-- 
(3)控 截至 202股东股权 年 3月 31押、冻结相关的诉讼情况 日,发行人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相关的诉讼及进展情   
名称及案号系争金额 (万元)基本情况   

   
   
( 2022)鲁 0202 民初 4262号青岛 银行香港路 支行借款合 同纠纷37,417.242017年 5月,昌盛日电与青岛银行香港路支行、中 国银行香港路支行、建设银行即墨支行签订《青岛昌盛日 电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银团并购贷款合同》,约定昌盛日 电向上述金融机构借款 970,000,000元用于置换昌盛日电 收购美达锦纶公司股权的并购款。 因昌盛日电未按约定偿还借款本息,青岛银行香港路 支行、中国银行香港路支行和建设银行即墨支行分别向青 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昌盛日电归还相应本 金及利息,并依据李坚之与上述金融机构签订了《保证合 同》,要求李坚之对全部相关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经调解,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分别于 2022年 8月 11日、2022年 6月 6日和 2022年 7月 13日出具了(2022) 鲁0202民初4262号、(2022)鲁0202民初4261号及(2022) 鲁 0202民初 4263号《民事调解书》,并于 2022年 9月 22日、2022年7月4日及2022年11月2日分别出具(2022) 鲁 0202执 4176号、(2022)鲁 0202执 2616号及(2022) 鲁 0202执 4466号《执行通知书》,明确了昌盛日电应还 本息及李坚之的连带清偿责任,说明了民事调解书已发生 法律效力,可依法强制执行,并要求债务人报告财产。
( 2022)鲁 0202 民初 4261号中国 银行香港路 支行借款合 同纠纷36,862.51 
( 2022)鲁 0202 民初 4263号建设 银行即墨支 行31,892.35 
(2021)鲁 02 民初 1116号 青城昱晖保 证合同纠纷33,915.692018年 10月,昌盛科技于城投国贸签订《材料销售 合同》,约定昌盛科技向城投国贸采购 49,200万元材料 及设备。2019年 12月 30日,城投国贸与青城昱晖签订 《债权转让协议》,将其在前述《材料销售合同》项下的 全部权益转让予青城昱晖。 因昌盛科技未按约定足额支付货款,青城昱晖向青岛 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昌盛科技支付货款、违约 金及诉讼保全保险费,并依据昌盛日电与城投国贸签订的 《最高额保证合同》,要求昌盛日电对全部相关债务承担 连带清偿责任。 2021年 11月 10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 判决,判令昌盛科技向青城昱晖支付货款、违约金及诉讼 保全保险费,昌盛日电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2022)鲁 0212 民初 7009号兴业 银行青岛分 行借款合同 纠纷17,036.912021年 2月,昌盛科技与兴业银行青岛分行签订《流 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兴业银行青岛分行向昌盛科技发 放流动资金贷款 159,325,000元。 因昌盛科技未按约定偿还借款本息,兴业银行青岛分 行向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昌盛科技归还 本息,并依据昌盛日电、李坚之与兴业银行青岛分行签署 的《最高额保证合同》,要求昌盛日电、李坚之对全部相 关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经调解,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于 2022年 9月 29 日出具了(2022)鲁 0212民初 7009号《民事调解书》,

   
  于 2022年 10月 12日出具了(2022)鲁 0212执 4645号 《执行通知书》,明确了昌盛科技应还本息及昌盛日电、 李坚之的连带清偿责任,说明了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 力,可依法强制执行,并要求债务人报告财产。
截至 202年 3月 31日,发行人控股股东股权冻结相关的诉讼及进展情
名称及案号系争金额 (万元)基本情况
(2020)京 02 民初 260号中 信金租融租租 赁合同纠纷案14,177.632017年 11月,昌盛日电间接控股的岫岩昌盛与中信 金租就融资租赁直租业务签订《融资租赁合同》。 因岫岩昌盛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向中信金租持续支付 租金,中信金租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 求岫岩昌盛支付到期应付款项合计 141,776,334.72元,并 依据与昌盛日电、昌盛科技、李坚之签订的《保证合同》, 要求昌盛日电、昌盛科技、李坚之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 偿责任。昌盛日电持有的美达股份 1,792,942股股份因此 被司法冻结。 经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调解,昌盛日电、岫岩昌 盛于 2020年 8月与中信金租达成和解,约定由岫岩昌盛 继续履行租赁合同项下的义务。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 11月 24日下达终结《执行裁定》。
(2021)陕 01 民初 1041号 陕西口行金融 借款合同纠纷 案30,525.932017年 10月,昌盛日电子公司杨凌华盛与陕西口行 签订《借款合同》,合同约定陕西口行向杨凌华盛提供 42,000万元借款。 因杨凌华盛未能按照约定继续履行还款义务,陕西口 行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杨凌华盛偿还合 同项下全部贷款本金及利息、逾期罚息、复利合计 306,386,186.66元,并依据其与昌盛日电、昌盛东方、李 坚之、潘岱岩间签订的《保证合同》,要求该等保证人对 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昌盛日电持有的美达股份 109,359,973股股份因此被司法冻结。 2021年 11月 24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 判决,判决杨凌华盛向陕西口行偿还本金 299,130,676.52 元、利息 5,247,153.26、罚息 812,124.1元、复利 25,330.21 元以及律师费 35,000元,昌盛日电、潘岱岩、李坚之承 担连带清偿责任。
(2020)鲁 01 民初 755号山 东丝路借款合 同纠纷案8,928.712017年 10月,昌盛日电与山东丝路签订《增资扩股 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山东丝路以现金方式对昌盛日电 增资 1亿元。 因昌盛日电、昌盛东方、李坚之未履行该等协议项下 的回购付款义务,山东丝路于 2020年 2月 12日向济南市 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昌盛日电、昌盛东方、李坚 之支付股权退出价款及违约金。昌盛日电持有的美达股份

     
  24,970,000股股份因此被司法冻结。 2020年 7月 13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 决,判令昌盛东方、李坚之向山东丝路支付投资款本金、 收益、违约金、诉讼费等,昌盛日电在 89,287,120元及收 益的范围内承担共同清偿责任并支付违约金。 昌盛日电已与山东丝路及其集团公司山东发展投资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达成了以青岛市市南区延吉路 189号 天喜悦城地产项目的以房抵债的共识,并于 2022年 1月 27日签署完毕《债务清偿协议》及《以物抵债协议》《股 权转让协议》。  
(2021)渝 01 执 2382号中 国进出口银行 借款合同纠纷 案28,023.532017年 6月,重庆昌盛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签署《借 款合同》,合同约定中国进出口银行向重庆昌盛提供最高 不超过 6亿元的贷款。 因重庆昌盛未能按照约定继续履行还款义务,中国进 出口银行依据(2019)渝证字第 3645号《具有强制执行 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 强制执行,执行标的为 280,235,344.00元及利息,并依据 其与昌盛日电、李坚之、潘岱岩间签订的《保证合同》, 要求该等保证人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昌盛日电 持有的美达股份 10,868,209股股份因此被司法冻结。  
(4)控 截至 2023股东及实际控 年 3月 31日,人尚未了结 股股东及实际其他重大诉讼仲 制人尚未了结情况 重大诉讼仲
案号案件类型原告/执行方被告/被执行方标的本金 (万元)
(2021)鲁 0203民初 11701号借款合同纠纷青岛城投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昌盛科技、昌盛日 电、青岛瑞元鼎泰 能源科技有限公 司、李坚之、潘岱 岩17,922.00
(2023)鲁 0212执 2196号借款合同纠纷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青岛分行昌盛日电3,847.41
(2022)鲁 0215执 7082号借款合同纠纷河北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青岛 分行昌盛科技、昌盛日 电、李坚之、潘岱 岩等29,969.59
(2022)鲁 02执 2175 号借款合同纠纷青岛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香港 中路第二支行昌盛科技、昌盛东 方、昌盛日电、华 盛绿能农业科技 有限公司等36,160.60

     
(2022)鲁 02执恢 207 号借款合同纠纷中国进出口银行昌盛科技、昌盛日 电、李坚之、潘岱 岩等19,769.39
(2022)鲁 0215执 3567号咨询服务协议 纠纷嘉兴绍渤投资 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昌盛日电、李坚 之、潘岱岩1,000.00
(2022)渝 0106执 909 号借款合同纠纷中国进出口银行重庆盛景鸿阳融 资租赁有限公司、 昌盛科技、李坚 之、潘岱岩等8,883.07
(2022)渝 01执 160号借款合同纠纷中国进出口银行昌盛科技、重庆盛 景鸿阳融资租赁 有限公司、大安昌 盛太阳能科技有 限公司、李坚之、 潘岱岩等30,800.00
(2022)渝 01执 161号借款合同纠纷中国进出口银行昌盛科技、李坚 之、潘岱岩等15,200.00
(2022)渝 01执 2463 号借款合同纠纷中国进出口银行重庆盛景鸿阳融 资租赁有限公司、 昌盛科技、李坚 之、潘岱岩等13,680.00
(2022)渝 0106执 44 号借款合同纠纷中国进出口银行昌盛科技、贞丰昌 盛日电太阳能科 技有限公司、李坚 之、潘岱岩18,500.00
(5)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债务处理情况
就昌盛日电有关债务问题,根据青岛市政府“化解民营企业金融风险工作专题会议”、青岛市化解企业金融风险联合办公室“化解昌盛日电金融风险有关工作专题会议”以及“昌盛日电银行业债权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等各次会议精神,青岛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组织协调青岛市委政法委、青岛市委宣传部、青岛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青岛市民营经济局、即墨区政府、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盛日电等单位组成昌盛日电金融风险化解专项工作组,制定了昌盛日电存量金融债务问题化解方案,具体包括:
①由各家债权银行组成银行债权人委员会(“债委会”),科学制定清偿方案。由债委会协调各银行机构,做到不抽贷、压贷、断贷,争取采取“挂本降息”“借新还旧”等方式为企业重组和纾困创造条件。

②利用青岛城投集团平台,通过相关金融机构对青岛城投集团存量及增量融资降息、以优惠利率认购青岛城投集团发行 5-7年期长期债券等方式让渡部分未来利息收益;青岛城投集团将让利部分折现后的资金以借款形式定向用于化解昌盛日电对相应金融机构的债务问题,缩减昌盛日电存量金融债务规模。

③青岛城投集团按照市场化方式,收购昌盛日电现有自持光伏项目。

此外,根据昌盛日电提供的说明,2023年 3月 20日,中国华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与昌盛日电金融贷款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分行(含青岛即墨支行)、中国银行青岛分行(含香港中路支行/五四广场支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及香港中路第二支行)、兴业银行青岛分行就华融国际通过“贷款收购和委托管理”方式解决昌盛日电部分金融机构债务问题进行了初次会面沟通。2023年 3月 28-29日,华融国际向各家银行债权人发出“收购委托交易条款”明细版本。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各银行正积极与华融国际就相关交易条款进行深入磋商。

鉴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正在与中国华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及相关金融债权人洽商一揽子债务解决方案,目前发行人控股股东所持被质押或司法冻结的发行人股份暂不会由债权人单方处置,发行人控股股东的控股地位在本次发行完成前发生变更的可能性较小。

(6)上述事项对本次发行和发行人控制权稳定带来的影响
①股权质押现状对本次发行和发行人控制关系稳定带来的影响
如前所述,昌盛日电所质押股票分别对应 5名质权人,且单一质权人拥有的股票质权比例未超过发行人总股本的 10%。截至 2023年 3月 31日,除青岛城投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关联方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参与的资产管理计划(财通基金-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通基金天禧 188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为发行人第三大股东,持有发行人 7,920,000股股份外,其余质权人均未出现在发行人提供的《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前 N名明细数据表》名单范围内。

假设所有质权人同时要求实现上述质权,则昌盛日电将不再持有发行人股份,实际控制人李坚之对发行人的控制权也将面临变更的风险。鉴于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力恒投资,实际控制人也将变更为陈建龙。假设该等极端情形出现,按照
人及财通基金天188号单 
持股数额(股)持股比例 
160,411,88623.36% 
24,461,1063.56% 
28,678,5384.18% 
28,678,5384.18% 
15,840,0002.31% 
47,540,0006.92% 
7,920,0001.15% 
于该等情形,即使昌盛日电 行人股份数将不会对力恒投 外,为了确保新实际控制人 2023年 3月 1日出具了《 司股份的承诺函》,承诺自 个月内,陈建龙及其一致行 证券交易所和中国法律法规 此,昌盛日电所质押股票对 或被强制平仓的风险,但存 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力恒投资 二大股东,届时,昌盛日电 生重大不利影响。 股权冻结现状对本次发行和 据发行人及昌盛日电提供的 :质押股票被强制实 的控股股东地位产 发行人控制权的稳 于陈建龙及一致行 承诺函出具之日起 人不以任何方式减 许的方式增持美达 合同均未设置强制 被质权人要求实现 实际控制人也将变 质押发行人股权的 行人控制关系稳定 料,截至 2023年 3质权,单一质 重大不利影响 ,力恒投资的 人增持广东新 本次向特定对 持有的美达股 份股票,巩固 仓条款,无平 权的风险;本 为陈建龙,昌 押风险,将不 来的影响 31日昌盛日
申请人冻结股份数(股)占自有股比
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1,792,9421.22%

   
中国进出口银行陕西省分行109,359,97374.40%
山东省丝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4,970,00016.99%
中国进出口银行10,868,2097.39%
146,991,124100.00% 
2023年 3月 31日财务报表 丝路合同纠纷及中国进出口 结的股份存在被相关债权人 的风险。 人陕西口行对昌盛日电被司 下降,实际控制人李坚之对 处置后全部或多数归属于某 股东的可能。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行股票预案》,本次发行完 更为陈建龙。假设该等被司 司股份),按照发行上限测 持股情况将变更为:  
持股数额(股)  
160,411,886  
109,359,973  
37,631,151  
此外,为了确保新实际控制人对发行人控制权的稳定,力恒投资的实际控制人陈建龙已于 2023年 3月 1日出具了《关于陈建龙及一致行动人增持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承诺函》,承诺自该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之日起 36个月内,陈建龙及其一致行动人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持有的美达股份股票;并以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增持美达股份股票,巩固对上市公司控制权。

因此,昌盛日电涉及司法冻结的股份存在被司法处置的风险;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力恒投资,实际控制人也将变更为陈建龙,昌盛日电将成为发行人第二大股东(在未受到司法处置影响的情况下),届时,该等风险将不再对发行人控制关系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股权质押比例较高的情形,且控股股东所持上市公司全部股权已被司法冻结;本次发行前原实际控制人存在控制权变更风险,但本次发行完成前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可能性较小;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力恒投资,实际控制人也将变更为陈建龙,届时该等风险将不再对发行人控制关系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一)发行人所处行业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主营业务中锦纶 6切片的生产归属于大类“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中“合成材料制造(C265)”下属的小类“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C2651)”及“合成纤维单(聚合)体制造(C2653)”;公司主营业务中锦纶丝的生产归属于大类“化学纤维制造业(C28)”中“合成纤维制造(C282)”下属的小类“锦纶纤维制造(C2821)”。

(二)行业监管体制和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体制
我国对锦纶行业的管理是遵循市场化发展模式的市场调节管理体制,采取政府宏观调控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所处行业的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要负责会同国家其他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工业发展战略,拟订工业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业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的拟订;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工业、通信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推动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管理通信业;指导推进信息化建设;协调维护国家信息安全等。

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为我国化纤行业自律性组织,下设的锦纶专业委员会承担锦
引导和服务的职能,公司现为中国化学纤维工业协会的副会长单位 主任委员单位。化学纤维工业协会的主要职能为:组织企业研究促 生产技术水平及产品档次;组织企业分析国内外市场形势及贸易 清洁生产,保持行业的持续稳定发展;组织开展锦纶专业委员会与 理方面的经验交流与调研活动等。 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 )主要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正)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修改单(征求意见稿)  
《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2)主要产业政 司主要产品锦 和注塑等行业 的促进和引导6切片、锦 域,下游相 用。近年来丝的下游 行业领域的 与公司所处
名称颁布单位颁布时间
《石化和化学工 业发展规划 (2016-2020 年)》工信部2016.9
《纺织工业发展 规划(2016-2020 年)》工信部2016.9

   
《化纤工业“十 三五”发展指导 意见》工信部、发改 委2016.11
《产业用纺织品 行业“十三五” 发展指导意见》工信部2016.12
《战略性新兴产 业重点产品和服 务指导目录 (2016年版)》发改委2017.1
《纺织行业产融 结合三年行动计 划》纺织工业联 合会2018.3
《产业结构调整 指导目录(2019 年本)》发改委2019.11
《纺织行业“十 四五”发展纲 要》纺织工业联 合会2021.7
《关于“十四五” 推动石化化工行 业高质量发展的 指导意见》工信部、发改 委、科学技术 部、生态环境 部、应急管理 部、国家能源 局2022.3

   
关于化纤工业高 质量发展的指导 意见工信部、发改 委2022.4
三)行 锦纶切片 1)锦纶切 纶即聚酰 复的酰胺 通常无法拉 为原料生 纶切片行 纶 12五大发展概况 业概况 行业简介 ,又被称为尼龙、耐纶,英文名称 团(-NHCO-)的热塑性树脂总称 造粒,主要用水下热切或者风冷 所得的切片,即锦纶切片。 规模庞大,产品种类繁多,主要有 种,其功能特性和主要应用领域 
品种名称功能特性 
锦纶 6强度小且较为柔软,熔点低,具有良好 的耐磨性、自润滑性和耐溶剂性 
锦纶 66自润性、耐摩擦性好,弹性好、耐疲劳 性好,耐腐蚀性能佳,硬度、刚性最高, 韧性最低 
锦纶 610相对密度较小,吸水性低于锦纶 66和 锦纶 6,尺寸稳定性好,成型加工容易。 机械强度近于锦纶 66跟锦纶 6。能耐 强碱,比双 6和单 6更耐普通弱酸,但 易溶于甲酸 
锦纶 11具有吸水率低、耐油性好、耐低温、易 加工具有、质量轻、耐腐蚀、不易疲劳 开裂、密封性好、阻力小等优点 

  
锦纶 12吸水率低,尺寸稳定性好、相对密度小; 耐低温性优良、熔点低,柔软性、化学 稳定性、耐油性、耐磨性均较好
在各类锦纶产品当中,锦纶 6、锦纶 66是产量最大的两类锦纶产品,合计约占锦纶总产量的比例大于 90%;锦纶 6与锦纶 66的比例大约为 85:15。在锦纶产业链中,锦纶 6切片是链接上游己内酰胺等化工原料和下游应用领域的中间产品,是以己内酰胺为原料加入一定量的助剂,在一定的工艺条件下进行聚合并经注带、切粒、萃取和干燥等过程而制成的锦纶材料。在己内酰胺特性、聚合反应等工艺过程控制、辅料添加等因素调节下,锦纶 6切片可呈现出不同的粘度、吸水性、染色性、耐磨性等特性,以匹配下游不同应用领域的具体需求。锦纶 6切片在民用应用上主要是用于生产纺丝纤维,在工业应用上主要是用于生产工程塑料、改性塑料以及注塑等行业的应用。

(2)锦纶切片行业的市场情况
①我国锦纶切片进口替代及扩大出口趋势明显
近年来,我国锦纶切片生产商在产品质量、高端聚合技术等方面上不断优化加强,逐步满足国内各领域方面锦纶切片需求的增长。2012年至 2022年,我国锦纶切片的进口量整体呈下降态势,国内产品逐步替代进口产品,对进口锦纶切片的实际需求逐步萎缩,至 2022年,进口量降至 19.6万吨,环比 2021年继续下降 5.7万吨。随着国内大量高性能纺丝用聚合装置的陆续投产及工程塑料改性技术的提升,未来总体锦纶切片的进口量仍将逐步下降。

2012-2022年我国锦纶切片进出口情况 数据来源:中纤网
我国锦纶切片出口地主要是日本、中国香港、泰国、韩国、印度、印尼和越南。2012年至 2020年,我国锦纶切片出口量增速较缓;2021年至 2022年,随着国内锦纶聚合规模的进一步扩张和工塑改性技术水平上升及国际锦纶切片市场需求增长,我国锦纶切片出口量分别达到 25万吨及 38万吨。

②我国锦纶切片需求量逐年增长,短期增速放缓但有望回升
2012-2022年我国锦纶切片需求量情况 数据来源:中纤网
在当前全球锦纶切片市场中,中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锦纶切片消费市场,需求量占全球需求量的一半以上。一方面,受益于国内纺织品行业的持续发展和锦纶行业的扩张,国内锦纶切片的需求随之增长;另一方面,汽车业、电子机械业,食品包装业的发展也带动锦纶工程塑料和薄膜级切片需求增长。综合来看,国内锦纶切片的总需求量在近十年维持逐年增长,2012年至 2022年复合增长率达 8.15%,2022年表观需求量已经上升至 430万吨的历史高点。在增速方面,由于基数逐年增大和受到公共卫生事件的负面影响,国内锦纶切片表观需求量总体增速缓慢,短期增速下降;但随着国内纺织、注塑等相关行业发展复苏,下游客户采购备货积极性增长,对锦纶切片的需求增速可望重新加大,未来市场需求增速有望回升。

(3)锦纶切片行业的发展趋势
①我国锦纶切片产能规模逐年增加,产业集中度不断提高
2012-2022年我国锦纶切片产能情况 数据来源:中纤网
我国锦纶切片总产能主要受国内下游民用纺织、工程塑料、薄膜等行业对锦纶切片的总体需求影响,国内锦纶切片生产商平稳推进产能布局,2022年国内锦纶切片总产能达到 609.5万吨。随着全球经济低速扩张,我国经济回暖复苏,锦纶切片市场需求稳步增加,未来国内锦纶切片产能规模有望小幅加大。

随着近几年锦纶切片行业的发展,产业集中度不断提升,规模经济效益也较为明显。

一方面,锦纶切片生产商平均规模不断增大,年产能达 10万吨的锦纶切片生产商有 20余家,且呈现出不断向浙江、江苏、福建和山东地区集中的态势,产业集中度不断提高;另一方面,由于我国业内聚合技术水平的提高,生产装置趋向规模化、自动化和节能化,生产效率不断提高,企业规模化效益逐渐显现。

②我国锦纶切片年产量逐年增长,产品结构有待优化
2012-2022年我国锦纶切片产量情况 数据来源:中纤网
随着下游市场需求的增长,近年来锦纶切片生产商开工量维持提升,2012至 2022年锦纶切片总产量复合增速达 12.15%,2022年,国内锦纶切片产量上升至 448.4万吨年历史新高。经过数十年的发展,我国锦纶切片行业与世界水平的差距逐渐缩小,虽然部分优质生产商的锦纶切片产品已经达到了进口替代水准,但从全行业整体来看产品结构还是以中低端为主,部分高端锦纶切片仍存在进口依赖,具有一定的发展空间。

2、锦纶丝行业概况
(1)锦纶丝行业简介
锦纶丝即锦纶纤维,是指由锦纶切片经过纺丝工艺加工而成的合成纤维。锦纶丝按照不同标准有多种分类,按照分子结构可分为锦纶 6、锦纶 66、锦纶 11、锦纶 610等锦纶丝,目前市场上以锦纶 6和锦纶 66应用最为广泛;按纤维长短可分为锦纶长丝和锦纶短纤,目前市场上以锦纶长丝为主,作为机织或针织原料等,而少量锦纶短纤主要用于和棉、毛或其它化纤混纺。

与其他化学纤维相比,锦纶丝在强度和耐磨性、吸湿性等方面具有突出特点,因而由锦纶丝制成的面料在户外、运动、防寒、休闲服装等领域具有较大优势。由于锦纶丝的弹性及回弹性极好,抗静电、抗起球、易染色、色牢度高,其在混纺领域具有其他化 纤不可比拟的独特优势。上述特点使锦纶丝被广泛应用在民用领域,如服装行业中的超 轻风衣、冲锋衣、羽绒服、速干衣、防寒服、休闲夹克、运动服、户外帐篷、睡袋、登 山包、袜子、蕾丝内衣、束身衣、运动内衣、婚纱礼服等;锦纶丝同时还被应用于军工、 航空航天等工业领域,如用于制作特种防护安全用品、安全气囊、安全带、降落伞、轮 胎帘子布、土工基布等。 (2)锦纶丝行业的市场情况及发展趋势 ①我国锦纶丝总产能及产量随需求量稳步增长,民用丝市场发展较好 2012-2022年我国锦纶丝产能、产量、需求量情况 数据来源:中纤网
近十年来,受益于国内外纺织品市场的消费需求保持了良好上升的态势,我国锦纶丝的产能、产量及需求量稳步增长。锦纶作为化纤行业中仅此于涤纶的主要品种,不管从产能还是产量方面都有扩张,我国锦纶丝的整体产能规模从 2012年的 228万吨年逐步扩张至 2022年的 454万吨,复合增长率达到 7.13%。其中,锦纶丝在纺织领域的应用相对于工业领域发展较快,民用锦纶丝的产能从 2012年的 157万吨扩张至 2022年的347万吨,复合增长率达 8.25%,领先于其他锦纶工业丝、渔网丝、短纤等市场的发展。

随着国内外纺织品市场的发展和锦纶丝出口需求的持续增长,我国锦纶丝产量近十 年维持小幅增长,总产量从 2012年的 152.5万吨逐步增长至 2022年的 327.8万吨,年 均复合增速达到 7.95%。2022年,受到公共卫生事件的影响,经济复苏和市场需求不达 预期,下游纺织业织造开机不足,导致整体锦纶丝行业开工维持低位运行,工业领域需 求也略有萎缩,因此锦纶丝产量总体上移缓慢,全年增速只达 0.49%,低于市场预期。 2022年我国锦纶丝应用领域分布情况 我国民用锦纶丝长期发展较好,在过去十年一直占据锦纶丝行业第一大份额,占比由 2012年的 68%上升至 2022年的 75%。工业锦纶丝市场自 2008年后发展一直缓慢,总体份额保持在低位,渔网棕丝、短纤、膨体长丝市场规模更小,分别只占 2-9%不等。

②我国锦纶丝生产技术提升,未来出口市场前景较好
伴随我国纺丝生产技术与国际先进技术差距进一步缩小,国内锦纶丝进口量从2012年的 11.7万吨下降至 2022年的 2.1万吨。与此同时,国内锦纶丝龙头企业依靠产品质量、规模和性价比优势不断加大出口,2022年国内锦纶丝出口量达到了 30万吨,创历史新高。相较于2022全年国内327.8万吨的锦纶丝生产总量,整体出口比例占9.15%,份额较小,未来出口市场有待进一步开发。目前,纺织行业已经出现向中国以外区域转移订单的情况,纺织企业海外投资进度加快,纺织品部分终端面料转至海外生产,从长期发展角度看,未来我国锦纶丝出口市场前景较好。

(四)行业竞争状况及市场需求分析
1、行业竞争状况
中国锦纶行业经过多年发展,产品产能扩张快速,行业竞争日趋白热化。随着国家智能制造、新能源、绿色环保等战略的逐步推进,国家通过推出一系列行业政策及指导意见,不断引导行业向技术、品牌、产品附加值等高水平、良性竞争态势发展。随着行业竞争的深入,规模效益好、技术水平高、行业信誉好的企业才能建立自身的竞争优势,通过优化产品结构,继续探索产品多元化、差异化、功能化,实现降本增效,才能为持续改善企业经营结果提供稳定的保障。

近年来,锦纶行业已然进入微利时代,企业亟待进行产业结构性调整,化解产能过剩矛盾,开拓及研发特色差异化功能性产品,规避同质化常规产品的竞争,促进锦纶行业持续健康发展。随着纳米技术、生物技术等新技术的快速发展,市场将不断深化与锦纶改性相关的聚合技术和化学基础研究,拓展已有的应用。

现有锦纶行业内企业主要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国内少数几家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和技术吸收消化,结合市场需求自主研发出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锦纶切片以及特色纤维产品,在国内中高端市场具有较强竞争力;第二类是以中小型锦纶切片企业或早期投资企业为主,这些企业技术水平较低,设备面临升级换代的压力,产品主要集中在中低端,利润率较低,市场竞争激烈。

2、进入本行业的主要壁垒
(1)资金壁垒
锦纶行业所处化学制品制造及化纤行业属于资本密集型产业。近年来,行业内主要生产企业目前已较为集中且生产规模较大,其聚合装置趋向自动化和低碳化,生产向低消耗、高效率发展,规模效益发挥明显。与此同时,部分龙头企业通过战略布局向上下游产业延伸,拓宽产业链,新进入者如果想要进入市场,就必须与行业内企业在设备、技术、成本、人才等方面展开竞争,而无论是更新改造设备、开发新型产品或者配套发展上下游产业,都需要投入大量资金,持续发展也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用于设备更新、技术改造和产品升级。上述因素均构成了进入锦纶行业的资金壁垒。

(2)技术工艺壁垒
目前我国的锦纶行业的主要参与者主要为从业多年的老牌企业,已对降低公用工程消耗、节省建设投资、提高装置开工效率等方面进行持续的技术改造,对工艺流程、工艺参数等方面不断进行完善和优化,在资源的充分利用、自动化水平及设备等方面已有了较多改进,技术日趋成熟、装置规模不断扩大,操作经验不断积累。锦纶聚合生产对生产工艺要求比较高,除通过采购设备、设施获取相关生产基础技术外,生产的稳定性、创新性对企业工艺积累依赖较大。对于行业新进入者来说,因缺乏丰富的行业运营经验、技术积累,对生产工艺控制、生产系统设计等方面把控不足,可能导致产品质量和稳定性差异,从而在竞争中处于劣势,因此,锦纶行业存在较高的技术工艺壁垒。

(3)品牌壁垒
我国锦纶行业下游市场化程度较高,产品品质和客户资源及市场品牌是行业企业赢得竞争优势不可或缺的重要条件。目前,国内知名锦纶企业经过了多年积累,已拥有稳定的销售渠道和客户资源,市场品牌已获得下游客户认可。知名品牌的创立和形成需要企业长期的投入、建设、经营和积累,新进入企业很难在短时间内树立良好的品牌效应,因此,锦纶行业存在一定的品牌壁垒。(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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