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江智能(301320):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时间:2023年06月07日 20:51:30 中财网

原标题:豪江智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股票简称:豪江智能 股票代码:301320 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Qingdao Richmat Intelligence Technology Inc. (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青岛服装工业园孔雀河四路78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 89号 19层 01A、02、03A及 20层)
二零二三年六月
特别提示
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发行人”或“豪江智能”)股票将于 2023年 6月 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

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以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本上市公告书中的报告期均指 2020年度、2021年度和 2022年度。

本上市公告书数值通常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目录
特别提示 ....................................................................................................................... 1
目录 ............................................................................................................................... 2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 4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 4
二、创业板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 4 三、特别风险提示 .................................................................................................... 6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 12
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 12
二、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 13
三、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公开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情况及其说明 .............................................................................. 15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 17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17
二、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股票、债券情况 .......... 17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 19
四、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关安排 ...................................................................................................................... 20
五、本次发行前后发行人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 27 六、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28 七、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 29 八、其他战略配售情况 .......................................................................................... 29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 30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 .................................................................................. 30
二、发行价格 .......................................................................................................... 30
三、每股面值 .......................................................................................................... 30
四、发行市盈率 ...................................................................................................... 30
五、发行市净率 ...................................................................................................... 30
七、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 31 八、本次发行费用 .................................................................................................. 31
九、募集资金净额 .................................................................................................. 32
十、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 32
十一、发行后每股收益 .......................................................................................... 32
十二、超额配售选择权情况 .................................................................................. 32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 33
一、报告期内财务数据及审计情况 ...................................................................... 33
二、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公司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 .......................... 33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34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及三方监管协议的安排 .................................................. 34 二、其他事项 .......................................................................................................... 34
第七节 上市保荐人及其意见 ................................................................................... 36
一、上市保荐人基本情况 ...................................................................................... 36
二、上市保荐人的推荐意见 .................................................................................. 36
三、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具体情况 .................................................................. 36
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 38
一、重要承诺事项 .................................................................................................. 38
二、保荐人和发行人律师对公开承诺内容以及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意见 .............................................................................................................................. 61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中证网 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 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 www.zqrb.cn;中国金融新闻网 www.financialnews.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二、创业板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于 2023年 6月 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本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具体而言,本公司新股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带来的股票交易风险
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 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 20%。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的风险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18,120.00万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票数量为 42,964,707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3.71%。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的风险
本次发行价格 13.06元/股,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

本次发行价格 13.06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40.57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2023年 5月 24日(T-4日)发布的“C38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23.23倍,超出幅度约为 74.64%,低于可比公司 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静态市盈率的算术平均值 49.39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四)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风险
创业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五)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
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本公司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六)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公司 2020年、2021年和 2022年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29.06%、19.26%、14.96%。本次发行后,发行人的净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建设周期,项目完全达产前净利润增长幅度与净资产增长幅度难以匹配,因此公司存在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司招股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并应特别关注下列风险因素:(本上市公告书中的报告期均指 2020年度、2021年度和 2022年度。) (一)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62,358.35万元、76,581.37万元、66,465.29万元,分别实现净利润8,638.01万元、7,344.75万元、6,703.89万元,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8,213.85万元、6,688.22万元、5,832.34万元。发行人的净利润、毛利率在2021年、2022年均呈下降趋势,其中净利润分别同比下滑14.97%、8.7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下滑18.57%、12.80%;2021年毛利率相较2020年下降了2.66个百分点,2022年毛利率相较2021年下降了1.34个百分点。

2021年以来,公司所在的智能线性驱动行业经营情况受到一定挑战,上游原材料供应出现短缺,原材料价格处于高位。同时,宏观经济波动对新市场的业务开拓、海运运输费用等产生了一定影响。同行业上市公司的盈利也不同程度的出现了下滑,捷昌驱动、凯迪股份、乐歌股份2021年的净利润分别同比下滑33.43%、32.43%和14.87%。

对于发行人而言,智能线性驱动业务总体经营情况良好,但受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折旧费用、运费上升等因素影响导致盈利能力有所下降,此外发行人子公司容科机电开拓智能遮阳业务前期费用较高报告期内处于亏损状态,综合前述因素导致公司2021年经营业绩同比出现下滑。并且,发行人重要客户江苏里高的母公司梦百合在2021年出现了大幅亏损,虽然江苏里高和其电动床业务仍保持着较好的增长和盈利能力,但发行人未能将自身所面临的成本压力完全传导至梦百合电动床业务使得发行人对其毛利率出现下降;并且受梦百合现金流紧张的影响,发行人对江苏里高的应收账款出现逾期,虽逾期天数较短,但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发行人对江苏里高应收账款金额3,441.59万元中逾期的应收账款为1,065.54万元;另外,发行人2022年确认自江苏里高的收入下滑40.43%,虽然梦百合在2022年已扭亏为盈,同时,发行人截至2022年12月31日来自江苏里高的在手订单数量同比增长100.82%,但若梦百合盈利能力恢复态势未能持续、现金流状况未能持续改善同时江苏里高的电动床业务同比不能保持稳定或增长,将使发行人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下行压力。

此外,2022年净利润同比下降 8.7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下降12.80%,并且毛利率相较 2021年度继续下滑了 1.34个百分点。造成前述状况的原因主要包括:2022年 9月以来,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采取了居家办公、暂停现场生产经营活动等措施,上述措施对公司的产品生产、物料采购、研发设计、销售接单、物流发货、收入确认进度等造成了全面影响;同时,欧美地区通胀持续走高,虽然美联储及欧洲央行已采取加息等措施抑制通胀,但短期内高通胀的市场预期难以较快缓解,终端市场需求有所走弱;并且发行人消耗前期高价物料均需要一定时间,运费在 2022年呈回落态势但较大降幅出现在下半年,因前期扩张和开发新的产品线导致相关折旧摊销及人员费用也较去年同期呈增长态势。

综上,若上述不利因素未及时消除,或发行人未能找到有效的应对措施,将对发行人未来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压力。

(二)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线性驱动行业起源于海外,国际知名的线性驱动制造公司具备先行者优势,经过长期经营,形成了较大的规模优势以及较高的市场地位,并且国际竞争对手已经加紧进入中国,纷纷在中国设立分子公司,布局产能,拓展国内市场或借助国内生产成本优势维持业内领先地位。同时,我国智能线性驱动行业也正在快速发展,多家行业领先企业已经登陆A股资本市场或已有登陆A股资本市场的计划。

虽然目前发行人与同行业企业在智能线性驱动市场的不同细分领域各有所长,但为了扩大市场份额,同行业公司已开始向其他竞争对手的擅长领域布局,如捷昌驱动已开始布局发行人优势领域(电动床用驱动市场)、凯迪股份亦具备进入发行人优势领域的能力,而发行人同样也开始布局智能办公相关产能,整个智能线性驱动市场的竞争将日趋激烈。一方面,发行人下游客户如拟替换供应商其实际承受的可量化的经济成本相对较少,更多的是需要在产品的测试、认证、售后培训等方面付出较多时间成本,并在内部部门之间以及与终端品牌商之间投入大量沟通成本并承担一定风险。如果公司不能在设计研发、产品质量和定制化配套服务能力等方面及时全面地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将面临市场份额下降、产品被竞争对手替代的风险。另一方面,如同行业企业进入发行人擅长领域,将可能对发行人的收入和利润产生直接或间接的负面影响,使发行人销售收入、盈利水平出现下降的风险。

此外,因下游厂商的市场地位牢固且盈利能力较强、发行人在供应体系内的地位较为稳固且持续加强,发行人产品售价除因定制化、市场开发策略、原材料价格传导等原因产生一定波动外,总体基本稳定。基于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在当前市场竞争格局不发生大的变化的情况下,发行人的产品售价未来亦将保持稳定态势。但未来如上述因素发生变化,如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发行人的产品售价不排除会受到一定影响,进而影响发行人的毛利率水平。

(三)原材料供应及价格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直接材料成本是公司的主要成本项,2020年、2021年、2022年,依次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为 84.06%、81.45%、79.31%。公司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马达类、电子元器件类、线束类、电源材料类、结构件类,前述五大类原材料占公司原材料采购成本的比重为 80%左右,相关原材料价格在一定程度上会受到大宗商品价格的影响。以马达类、线束类材料为例,其均需大量使用铜包线,而铜的价格自 2020年起即已进入上升通道,截至 2022年 6月末仍处于较高水平,并在 2022年 6月末下降,2022年下半年波动上升;马达类材料所需要的冷轧钢、对毛利率更有着直接影响。如果大宗商品价格持续处于高位将可能导致原材料价格发生上涨,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毛利率造成不利影响。

此外,芯片为线性驱动产品中控制器的重要零部件,由于芯片类电子元器件从2020年四季度开始出现全球性供应不足问题,导致公司相关采购成本出现大幅上升,但目前芯片类电子元器件的供应已恢复正常,未来芯片类电子元器件如因宏观经济波动、行业周期影响出现供应不足的情况,可能对公司未来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

(四)新市场开拓的风险
公司目前生产的智能家居线性驱动产品主要应用于家居用床领域,为智能电动床提供核心动力及控制系统,并向遮阳、办公、工业等场景延展。虽然发行人目前已在智能电动床领域占据一定市场份额,但针对遮阳、办公、工业等场景的市场开拓需要发行人寻找市场切入点,攻克市场推广难点,形成成熟产品线。发行人主要从事 TO B类业务,获取客户资源、取得客户信任需要一定时间,并且发行人所擅长的控制技术在部分尚待开拓的市场应用场景暂时无法形成对竞争对手的产品优势,此外部分下游领域客户对产品定制化、性价比的需求相对较弱、同时发行人下游应用领域国内市场发展较慢,前述原因导致发行人存在新业务开拓的风险。

以发行人负责智能遮阳业务的子公司容科机电为例,其 2021年、2022年分别实现销售收入 240.76万元、726.76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223.59万元、-697.29万元。目前,遮阳市场处于起步阶段,发行人已针对市场特点制定多样化的开拓策略,针对新市场开拓所采取的措施能否取得预期效果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取得客户信任尚需时间。

(五)存货滞销以及减值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 2020年、2021年和 2022年期末存货账面净值分别为12,045.59万元、16,081.72万元和 13,122.93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9.32%、21.00%和 19.74%,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21.55%、27.85%和 24.73%。

公司存货期末余额主要为原材料及库存商品。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存货实际情增库存,将导致存货滞销以及减值的风险,则会对公司的现金流转与财务状况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六)贸易摩擦加剧的风险
2020年至 2022年,公司直接及通过境外子公司间接出口美国市场的销售收入为 7,102.28万元、6,304.46万元、4,866.92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1.39%、8.23%、7.32%。近年来,美国在全球范围采取贸易保护主义的政策,包括对华加征进口关税、实施“双反”政策等贸易保护措施成为美国对华贸易政策的主旋律。公司主要产品双马达驱动器、单马达驱动器、控制盒、遥控器、升降柱等处于美国加征关税产品名单之内,关税加征税率为 10%至 25%不等。受此影响,部分客户与公司协商通过适当调减销售价格等方式与发行人共同承担美国加征关税带来的费用。

假设发行人出口至美国的应税产品原均执行零关税,关税加征税率为25.00%,以 2020年至 2022年发行人因受到关税影响与客户重新协商销售价格及关税成本承担方式形成的销售收入为测算基础,不同情景下,关税加征措施对发行人经营成果的影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项目情景一:发行人 承担全部加征 成本情景二:发行人 和客户各自承担 50%加征成本情景三:客户承 担全部加征成本
2022 年当期因受到关税影响与客户重 新协商销售价格及关税成本承 担方式形成的销售收入1,398.821,398.821,398.82
 加征关税对当期收入的影响-349.70-174.85-
 加征关税对当期毛利润的影响-349.70-174.85-
 对当期毛利率的影响程度-0.53个百分点-0.26个百分点-
2021 年当期因受到关税影响与客户重 新协商销售价格及关税成本承 担方式形成的销售收入3,739.833,739.833,739.83
 加征关税对当期收入的影响-934.96-467.48-
 加征关税对当期毛利润的影响-934.96-467.48-
 对当期毛利率的影响程度-1.22 个百分点-0.61 个百分点-
2020 年当期因受到关税影响与客户重 新协商销售价格及关税成本承 担方式形成的销售收入1,603.391,603.391,603.39
期间项目情景一:发行人 承担全部加征 成本情景二:发行人 和客户各自承担 50%加征成本情景三:客户承 担全部加征成本
 加征关税对当期收入的影响-400.85-200.42-
 加征关税对当期毛利润的影响-400.85-200.42-
 对当期毛利率的影响程度-0.64 个百分点-0.32 个百分点-
如果未来中美贸易摩擦加剧,美国采取进一步加剧对华的贸易保护政策或客户要求公司降低销售价格以转移加征关税成本,将可能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七)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本次发行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宫志强实际能够控制的公司股权比例为80.95%。本次发行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份比例仍然较高。如果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股比例优势,通过投票表决等方式对公司发展战略、重大经营、重大人事任免以及利润分配等方面实施不当控制,从事有损于公司利益的活动,将可能给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带来不利影响。公司目前已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治理结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机制,公司上市后将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水平并接受大众监督,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第 1号——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25号),同意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具体内容如下:
1、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2、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3、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4、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3〕480号),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证券简称为“豪江智能”,证券代码为“301320”;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的 42,964,707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自 2023年 6月 9日起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其余股票的可上市交易时间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相关股东的承诺执行。

二、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二)上市时间:2023年 6月 9日
(三)股票简称:豪江智能
(四)股票代码:301320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18,120.00万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4,530.00万股,均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42,964,707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138,235,293股 (九)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在本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和限售安排:本次发行不涉及战略配售
(十)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具体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五、本次发行前后发行人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十一)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延长锁定期限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具体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重要承诺事项” (十二)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本次发行最终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 6个月的股份数量为 2,335,293股,占网下发行总量的 10.01%,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 5.16%,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29%。

(十三)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日期:

类别股东名称本次发行后 可上市交易日期 (非交易日顺延)
  持股数量(股)占比(%) 
首次公开发行 前已发行股份宫志强90,000,00049.672026年 6月 9日
 启航资本10,000,0005.522026年 6月 9日
 启德投资10,000,0005.522026年 6月 9日
 无锡福鼎8,000,0004.422024年 6月 9日
 启源资本5,240,0002.89分批解禁,其中:224 万股可上市交易日期 为 2024年 6月 9日; 300万股可上市交易 日期为 2026年 6月 9 日
 启贤资本2,760,0001.52分批解禁,其中:262 万股可上市交易日期 为 2024年 6月 9日; 14万股可上市交易日 期为 2026年 6月 9日
 里程碑创投2,500,0001.382024年 6月 9日
 聊城昌润2,500,0001.382024年 6月 9日
 松嘉创投2,200,0001.212024年 6月 9日
 启辰资本1,800,0000.99分批解禁,其中:144 万股可上市交易日期 为 2024年 6月 9日; 36万股可上市交易日 期为 2026年 6月 9日
 顾章豪900,0000.502024年 6月 9日
 小计135,900,00075.00-
首次公开发行 网上网下发行 股份网下发行股份-限 售部分2,335,2931.292023年 12月 9日
 网下发行股份-无 限售部分20,994,20711.592023年 6月 9日
 网上发行股份21,970,50012.132023年 6月 9日
 小计45,300,00025.00-
合计181,200,000100.00- 
注 1:宫志强、启航资本取得发行人股份时间为 2017年 7月 24日;启德投资取得发行人股份时间为 2017年 12月 26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宫志强及其控制的启航资本、启德投资所作限售承诺及可上市交易时点依据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2023年 2月修订)中的规定:“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应当披露所持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不得转让的锁定安排”。

注 2:无锡福鼎取得发行人股份时间为 2018年 4月 24日。无锡福鼎所作限售承诺及可上市交易时点依据为《公司法》中的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注 3:启源资本取得发行人股份时间为 2019年 4月 2日。启源资本中可上市交易日为 2024年 6月 9日的 224万股,其所作限售承诺及可上市交易时点依据为《公司法》中的规定(具体参见前款“注 2”,下同);可上市交易日为 2026年 6月 9日的 300万股的持有人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宫志强之亲属臧建、臧勇,因此其所作限售承诺及可上市交易时点依据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2023年 2月修订)中的规定(具体参见前款“注1”,下同)。

注 4:启贤资本取得发行人股份时间为 2019年 4月 2日。启贤资本中可上市交易日为 2024年 6月 9日的 262万股,其所作限售承诺及可上市交易时点依据为《公司法》中的规定;可上市交易日为 2026年 6月 9日的 14万股的持有人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宫志强之亲属赵艳萍,因此其所作限售承诺及可上市交易时点依据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2023年 2月修订)中的规定。

注 5:里程碑创投、聊城昌润、松嘉创投、启辰资本、顾章豪取得发行人股份时间为 2020年 6月 04日,发行人本次上市申请被深交所正式受理的时间为 2021年 6月 10日,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2021年 02月 09日)中的规定,发行人提交申请前 12个月内新增股东的,应当承诺所持新增股份自取得之日起 36个月内不得转让,截至本公告书签署日,上述承诺期限已届满。因此,前述股东目前其所作限售承诺及可上市交易时点依据为《公司法》中的规定。

此外,启辰资本中可上市交易日为 2024年 6月 9日的 144万股,其所作限售承诺及可上市交易时点依据为《公司法》中的规定;可上市交易日为 2026年 6月 9日的 36万股的持有人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宫志强及其亲属宫振芳,因此其所作限售承诺及可上市交易时点依据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2023年 2月修订)中的规定。

(十四)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五)上市保荐人: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三、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公开
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情况及其说明
公司选择的上市标准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 2.1.2条第(一)款的上市标准“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

发行人 2021年度、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 6,688.22万元和 5,832.34万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5,000万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 2.1.2条第(一)款的上市标准“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

综上所述,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后满足所选择的上市标准。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Qingdao Richmat Intelligence Technology Inc.
本次发行前注册资本13,59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宫志强
成立日期2017-07-24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市青岛服装工业园孔雀河四路 78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微特电机及组件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智 能控制系统集成;物联网技术研发;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塑 料制品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 家具制造;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畜牧机械制造;汽 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零售;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配电 开关控制设备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 许可证件为准)
主营业务智能线性驱动系统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所属行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 司所处行业属于“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邮政编码266200
联系电话0532-89066818
联系传真0532-89066896
互联网网址http://www.richmat.com.cn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 系的部门证券部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 系的负责人和电话号码董事会秘书:朱高嵩;电话号码:0532-89066818
二、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股票、债券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债券情况如下:

序 号姓名职务任职起止日期直接持 股数量 (万 股)间接持 股数量 (万 股)合计持 股数量 (万股)占发行 前总股 本持股 比例 (%)持有 债券 情况
1宫志 强董事长2020.7.20-2023.7.199,000.001,280.0010,280.0075.64-
2于廷 华董事、总 经理2020.7.20-2023.7.190.00117.00117.000.86-
3方建 超董事、研 发总监2020.7.20-2023.7.190.0070.0070.000.52-
4陈健董事、市 场总监2020.7.20-2023.7.190.0070.0070.000.52-
5姚型 旺董事、智 能办公 事业部 经理2020.7.20-2023.7.190.0036.0036.000.26-
6徐英 明董事、生 产总监2020.7.20-2023.7.190.0038.0038.000.28-
7周国 庚独立董 事2020.7.20-2023.7.190.000.000.000.00-
8黄兆 阁独立董 事2020.7.20-2023.7.190.000.000.000.00-
9赵春 旭独立董 事2020.7.20-2023.7.190.000.000.000.00-
10王伟监事会 主席、研 发中心 经理2020.7.20-2023.7.190.0040.0040.000.29-
11盖洪 波监事2020.7.20-2023.7.190.003.193.190.02-
12崔伟监事、豪 江电子 分公司 负责人2020.7.20-2023.7.190.0020.0020.000.15-
13朱高 嵩董事会 秘书2020.7.20-2023.7.190.0030.0030.000.22-
14宫超财务总 监2020.7.20-2023.7.190.0020.0020.000.15-
注:宫志强通过启航资本持股 870万股,通过启德投资持股 394万股,通过启辰资本持股16万股;于廷华通过启航资本持股 100万股,通过启德投资持股 5万股,通过启源资本持股 12万股;方建超通过启德投资持股 60万股,通过启源资本持股 10万股;陈健通过启德投资持股 60万股,通过启源资本持股 10万股;姚型旺通过启德投资持股 30万股,通过启过启德投资持股 30万股,通过启源资本持股 10万股;盖洪波通过里程碑创投持股 3.1871万股;崔伟通过启德投资持股 20万股;朱高嵩通过启源资本持股 30万股;宫超通过启德投资持股 20万股。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公司无发行在外的债券。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为宫志强,其直接持有及控制公司90,000,00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66.23%;其通过青岛启航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控制公司 7.36%的股份、间接持有公司 6.40%的股份,通过启德投资间接控制公司 7.36%的股份、间接持有公司 2.90%的股份,通过启辰资本间接持有公司 0.12%的股份。宫志强的配偶臧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宫志强的一致行动人,其通过启源资本间接持有公司 1.47%的股份。

综上,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宫志强直接及间接控制公司 80.95%的股份;宫志强及一致行动人臧建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 77.12%股份。

宫志强先生,1974年 9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 3790131974********。1998年 7月,毕业于青岛科技大学通讯专业,专科学历。2003年至今,担任青岛豪江电器有限公司(已于 2020年 3月更名为青岛豪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经理、执行董事;2017年 7月至 2020年 7月,担任豪江智能董事长和总经理;2020年 7月至今任豪江智能董事长。除此之外,宫志强先生目前还担任昊尔泰针织执行董事兼经理、泰信冷链执行董事,启航资本、启德投资、启铭管理执行事务合伙人。宫志强先生曾获得第三届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第三届“创业齐鲁、共赢未来”高层次人才创业大赛优胜奖、青岛市拔尖人才等荣誉奖项,为青岛市第十七届人大代表、青岛市即墨区第十一届工商联副主席。

(二)本次发行后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 本次发行后,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如下: 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宫志强的一致行动人臧建持有青岛启源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38.17%股权,本次发行后,青岛启源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发行人 2.89%股权。

四、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关安排
(一)已经实施完毕的员工激励
为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为了回报其对公司作出的贡献,公司以间接持股形式对其进行激励。

1、启德投资
启德投资系员工持股平台,于 2017年 12月开始成为发行人股东,持有发行人 7.36%的股份,对价 2元/股。启德投资基本情况如下:

主体名称青岛启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2MA3F197432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2017年12月12日
注册资金1,000万元
实收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市烟青路53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墨城路59-7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宫志强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 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及与发行 人主营业务的关系启德投资系专为投资豪江智能而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
截至本公告书签署日,启德投资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合伙人类别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 (%)间接持有发行人股数 (万股)在公司的任职
1宫志强普通合伙人/ 执行事务合伙人394.0039.40394.00董事长
2方建超有限合伙人60.006.0060.00董事、研发总监
3陈健有限合伙人60.006.0060.00董事、市场总监
4苗其洋有限合伙人50.005.0050.00公司中层干部
5赵艳萍有限合伙人40.004.0040.00公司员工
6徐英明有限合伙人30.003.0030.00董事、生产总监
7姚型旺有限合伙人30.003.0030.00董事、智能办公事业部 经理
8王强有限合伙人30.003.0030.00公司员工
9王伟有限合伙人30.003.0030.00监事会主席、研发中心 经理
10崔伟有限合伙人20.002.0020.00监事、豪江电子分公司 负责人
11赵亮有限合伙人20.002.0020.00公司中层干部
12曹正有限合伙人20.002.0020.00豪江电子员工
13孙进军有限合伙人20.002.0020.00公司中层干部
14郭德庆有限合伙人20.002.0020.00豪江电子总经理
15兰孝展有限合伙人20.002.0020.00公司中层干部
16田川川有限合伙人20.002.0020.00豪江电子执行董事、豪 江智能研发中心经理
17谭英军有限合伙人20.002.0020.00公司员工
18宫超有限合伙人20.002.0020.00公司财务总监
19张戈有限合伙人10.001.0010.00公司员工
20李法亮有限合伙人10.001.0010.00公司员工
21李德鹏有限合伙人10.001.0010.00公司员工
22袁崇杰有限合伙人10.001.0010.00公司员工
23林煜有限合伙人10.001.0010.00公司中层干部
序号合伙人姓名合伙人类别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 (%)间接持有发行人股数 (万股)在公司的任职
24李顺业有限合伙人10.001.0010.00公司员工
25朱洪亮有限合伙人10.001.0010.00容科机电员工
26于廷华有限合伙人5.000.505.00董事、总经理
27张泳源有限合伙人4.000.404.00容科机电员工
28刘仁伟有限合伙人4.000.404.00容科机电员工
29李秀宇有限合伙人4.000.404.00豪江电子员工
30岑磊有限合伙人4.000.404.00容科机电员工
31李峰有限合伙人3.000.303.00公司中层干部
32李延竹有限合伙人2.000.202.00公司中层干部
合计1,000.00100.001,000.00-  
注:2020年 9月,曹正、郭德庆、朱洪亮、张泳源、刘仁伟、李秀宇、岑磊通过进入启德投资开始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对价 12元/股。2023年 3月,孙静松退伙,其原本持有的启德投资合伙份额分别由于廷华、李峰、李延竹承接,其中 5万元合伙份额由于廷华承接,价格 6元/股(除权后为 12元/股);3万元合伙份额由李峰承接,价格 6元/股(除权后为 12元/股);2万元合伙份额由李延竹承接,价格 6元/股(除权后为 12元/股)。

截至本公告书签署日,启德投资的上述合伙人均不存在其他行权安排。

2、启源资本
启源资本系混合持股平台,于 2019年 4月开始持有发行人 3.86%的股份,对价 4.5元/股。启源资本基本情况如下:

主体名称青岛启源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2MA3P9BCD75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2019年03月08日
注册资金1,179万元
注册地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烟青路43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烟青路43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于廷华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进行股权投资,投资与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监管部门依法 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启源资本系专为投资豪江智能而设立的持股平台
截至本公告书签署日,启源资本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合伙人类别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 (%)间接持有发行人股数 (万股)在公司的任职
1于廷华普通合伙人/ 执行事务合伙人27.002.2912.00董事、总经理
2臧建有限合伙人450.0038.17200.00不在公司任职
3臧勇有限合伙人225.0019.08100.00不在公司任职
4宫晓辉有限合伙人225.0019.08100.00不在公司任职
5刘稚萍有限合伙人90.007.6340.00不在公司任职
6朱高嵩有限合伙人67.505.7330.00董事会秘书
7王伟有限合伙人22.501.9110.00监事会主席、研发中心 经理
8方建超有限合伙人22.501.9110.00董事、研发总监
9陈健有限合伙人22.501.9110.00董事、市场总监
10徐英明有限合伙人18.001.538.00董事、生产总监
11王强有限合伙人9.000.764.00公司员工
合计1,179.00100.00524.00-  
截至本公告书签署日,启源资本的上述合伙人均不存在其他行权安排。

3、启贤资本
启贤资本系员工持股平台,于 2019年 4月开始持有发行人 2.03%的股份,对价 4.5元/股。启贤资本基本情况如下:

主体名称青岛启贤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2MA3P8QUN90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2019年03月06日
注册资金621万元
注册地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烟青路43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烟青路43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田川川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进行股权投资,投资与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监管部门依法 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启贤资本系专为投资豪江智能而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
截至本公告书签署日,启贤资本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合伙人类别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 (%)间接持有发行人股数 (万股)在公司的任职
序号合伙人姓名合伙人类别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 (%)间接持有发行人股数 (万股)在公司的任职
1田川川普通合伙人/执 行事务合伙人22.503.6210.00豪江电子执行董 事、豪江智能研发 中心经理
2苗其洋有限合伙人45.007.2520.00公司中层干部
3孙仁奎有限合伙人40.506.5218.00公司员工
4李竹超有限合伙人36.005.8016.00容科机电员工
5赵艳萍有限合伙人31.505.0714.00公司员工
6谭英军有限合伙人27.004.3512.00公司员工
7张戈有限合伙人22.503.6210.00公司员工
8郭德庆有限合伙人18.002.908.00豪江电子总经理
9关钱海有限合伙人18.002.908.00公司员工
10李春荣有限合伙人18.002.908.00公司中层干部
11潘兴光有限合伙人15.752.547.00证券事务代表、董 事长助理、容科智 家监事
12姚型旺有限合伙人13.502.176.00董事、智能办公事 业部经理
13黄俊林有限合伙人13.502.176.00公司员工
14姜家昌有限合伙人13.502.176.00公司中层干部
15孙帅有限合伙人13.502.176.00公司员工
16兰雪有限合伙人13.502.176.00公司员工
17李德鹏有限合伙人13.502.176.00公司员工
18尹科翔有限合伙人13.502.176.00公司中层干部
19李顺业有限合伙人13.502.176.00公司员工
20李冰有限合伙人13.502.176.00豪江电子员工
21于波淋有限合伙人13.502.176.00公司员工
22万山有限合伙人13.502.176.00公司中层干部
23官先红有限合伙人13.502.176.00豪江模具北安分 公司负责人
24刘丰宾有限合伙人9.001.454.00公司中层干部
25王坤有限合伙人9.001.454.00公司员工
26李秀宇有限合伙人9.001.454.00豪江电子员工
27黄震东有限合伙人9.001.454.00公司员工
28胡松坡有限合伙人9.001.454.00公司员工
29孟昭东有限合伙人9.001.454.00公司员工
30宫全有限合伙人9.001.454.00公司员工
序号合伙人姓名合伙人类别出资额 (万元)出资比例 (%)间接持有发行人股数 (万股)在公司的任职
31于雷有限合伙人9.001.454.00公司员工
32时贵琳有限合伙人9.001.454.00公司员工
33崔宝磊有限合伙人9.001.454.00豪江电子员工
34王欢有限合伙人6.751.093.00公司员工
35刁富雷有限合伙人4.500.722.00豪江电子员工
36兰孝展有限合伙人4.500.722.00公司中层干部
37韩良义有限合伙人4.500.722.00公司员工
38郑仕霞有限合伙人4.500.722.00公司员工
39宫崇存有限合伙人4.500.722.00公司员工
40刘连峰有限合伙人4.500.722.00豪江电子员工
41高公宗有限合伙人4.500.722.00豪江模具员工
42李法亮有限合伙人4.500.722.00公司员工
43于政德有限合伙人4.500.722.00公司员工
44吕自伟有限合伙人4.500.722.00公司员工
45林煜有限合伙人4.500.722.00公司中层干部
46宫成君有限合伙人4.500.722.00公司员工
47于丽君有限合伙人4.500.722.00公司员工
48陈晨有限合伙人4.500.722.00公司中层干部
49袁崇杰有限合伙人4.500.722.00公司员工
合计621.00100.00276.00-  
注:2020年 4月,官先红通过进入启贤资本的方式开始间接持有豪江智能股份,对价 4.5元/股。2021年 1月,潘兴光通过进入启贤资本的方式开始间接持有豪江智能股份,对价 12元/股。2022年 2月,戴相明退伙,其原本持有的启贤合伙份额全部由李慧峰承接,李慧峰系戴相明配偶且为公司员工,因此未实际支付款项;唐学风退伙,其原本持有的启贤合伙份额分别由郭德庆和潘兴光承接,其中唐学风在启贤中的 18万元合伙份额由郭德庆承接,价格 6元/股(除权后为 12元/股);在启贤中的 4.5万元合伙份额由潘兴光承接,价格 6元/股(除权后为 12元/股)。2022年 11月,原合伙人孙清式退伙,其原本持有的启贤合伙份额由李秀宇承接,价格 6元/股(除权后为 12元/股)。2023年 1月,李明退伙,其原本持有的启贤合伙份额分别由潘兴光和王欢承接,其中李明在启贤中的 6.75万元合伙份额由潘兴光承接,价格 6元/股(除权后为 12元/股);李明在启贤中的 6.75万元合伙份额由王欢承接,价格 6元/股(除权后为 12元/股);李慧峰退伙,其原本持有的启贤合伙份额全部由孙仁奎承接,价格 6元/股(除权后为 12元/股)。(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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