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金安国纪(002636):补充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相关内容

时间:2023年06月09日 17:52:20 中财网
原标题:金安国纪:关于补充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相关内容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36 证券简称:金安国纪 公告编号:2023-032 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披露 2022年年度报告相关内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4月 29日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08)。根据 2023年 5月 24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关于对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 192号)的要求,公司现对《2022年年度报告》中的“第六节 重要事项”之“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中的“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补充披露如下:
一、原披露内容
一、原披露内容

承诺事由承诺方承诺 类型承诺内容承诺 时间承诺 期限履行 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 或再融资时所 作承诺上海东临 投资发展 有限公司、 金安国际 科技集团 有限公司、 韩涛 1、韩涛先生承诺遵守《公司章程》: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 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之日起 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在其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 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 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 (包括有限售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不超 50%。2、出具了《不存在同业竞 争的说明及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 不与公司发生同业竞争的行为;出具 了《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承诺函》, 承诺将尽量减少并规范与发行人的关 联交易。2011 年 11 月 25 日长期 有效严格 履行 中
承诺是否按时 履行     
如承诺超期未 履行完毕的, 应当详细说明 未完成履行的 具体原因及下 一步的工作计 划不适用     
二、补充后披露内容
二、补充后披露内容

承诺事由承诺方承诺 类型承诺内容承诺 时间承诺 期限履行 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 或再融资时所 作承诺上海东临 投资发展 有限公司、 金安国际 科技集团 有限公司、 韩涛 1、韩涛先生承诺遵守《公司章程》: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 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之日起 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在其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 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 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 (包括有限售和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不超 50%。2、出具了《不存在同业竞 争的说明及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 不与公司发生同业竞争的行为;出具 了《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承诺函》, 承诺将尽量减少并规范与发行人的关 联交易。2011 年 11 月 25 日长期 有效正常 履行 中
其他承诺天原企业 管理咨询 服务围场 满族蒙古 族自治县 合伙企业 (有限合 伙)、周印 军业绩 承诺承德天原原股东天原企业管理咨询服 务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周印军承诺:标的公 司(承德天原)合并报表口径 2019年、 2020年、2021年度实现扣除非经常损 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税后净利润(简 称“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为:1,888万 元、2,228万元和 2,629万元。若承德 天原未能达到业绩承诺中的扣非后净 利润,则原股东应当对收购方进行现 金补偿:现金补偿额=(截至当期累计 业绩承诺的扣非后净利润-截至当期 累计实际实现的扣非后净利润)/截至 当期累计业绩承诺的扣非后净利润* (本次交易目标公司 100%股权估值 23,880万元+后续增资价款 2,351.463319万元)*80%。 2021年 4月 28日及 2021年 5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业绩承 诺的议案》,对业绩承诺内容进行调 整:在总承诺利润金额(即 6,745万元) 不变的前提下,延长一年业绩承诺期, 延长后业绩承诺完成时间为 2022年 12月 31日,承诺业绩的考核在期满后 合并计算(2020年业绩不在合并计算 范围之内);除此之外其他内容不变。2019 年 09 月 28 日2022 年 12 月 31 日到期 未完 成业 绩承 诺
 朱晓东业绩 承诺上海金板原股东朱晓东承诺:标的公 司(上海金板)合并报表口径 2021年、 2022年、2023年、2024年度实现扣除 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税后净 利润(简称“扣非净利润”)分别为: 2,500万元、3,500万元、6,600和 8,000 万元。若在业绩承诺期限内的任一年 度,目标公司未能达到业绩承诺中的 扣非净利润,则乙方应当对并购方进 行现金补偿,补偿方式如下:2021 年 04 月 16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正常 履行 中
   (1)若当期累计完成的业绩大于等于 当期累计承诺的业绩的 90%,则乙方 按 1:1 的方式将补偿差额给并购方; (2)若当期累计完成的业绩小于当期 累计承诺业绩的 90%,则乙方向并购 方补偿的金额应按以下公式计算补 偿: ① 前三年(2021 年、2022 年、2023 年)现金补偿金额=(当期累计承诺业 绩-当期累计完成的业绩) ×2 ② 2024 年现金补偿金额=(当期累计 承诺业绩-当期累计完成的业绩)×1 前三年为第一个结算期,2024年为第 二个结算期,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应 每年考核计算。前三年存有结余时可 以三年一起合并计算,但若其中任一 年未完成的,且低于承诺业绩 70%的 应在年度审计后先行补偿并购方,到 结算期满时再合并计算。 若业绩承诺期限届满后,乙方累计超 额完成业绩承诺,则并购方同意将目 标公司前三年(即 2021年、2022年、 2023年)累计完成的业绩承诺的超额 部分的 20%以及最后一年(2024年) 完成业绩承诺的超额部分的 10%奖励 给核心经营团队。 (3)各方同意,乙方最高业绩补偿金 额不超过 7,000万元。   
承诺是否按时 履行     
如承诺超期未 履行完毕的,应 当详细说明未 完成履行的具 体原因及下一 步的工作计划不适用     

除上述补充披露的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本次补充后的《2022年年度报告》已同时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进行披露。

特此公告。

金安国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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