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宏股份(300508):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比例超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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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年06月09日 19:31:33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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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维宏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比例超过1%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08 证券简称:维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8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比例超过1%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汤同奎先生、郑之开先生,一致行动人胡小琴女
士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郑之开先生计划自2023年6月6日-2023 年12月 5日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6,49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5.9490%)。一致行动人胡小琴女士计划自2023年5月23日-2023 年11月22日期间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5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458%)。
2022年11月28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汤同奎先生于2022年 5月 27日-2022年 11月 1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1,68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5400%)。
2023年5月4日和2023年5月26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和2023-035)。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胡小琴女士于2023年4月25日-2023年5月26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917%)。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持股 5%以上股东在减持股份比例达到 1%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2023年6月9日,公司收到郑之开先生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汤同奎先生、郑之开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胡小琴女士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2,630,888股, 自前次权益变动至今,股份减持比例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现将上述股东股份具体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 | |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汤同奎,郑之开,胡小琴 | | | | |
住所 | 上海市奉贤区沪杭公路1590号 | | |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2年11月9日 – 2023年6月9日 | | | | |
股票简称 | 维宏股份 | 股票代码 | 300508 | | |
变动类型
(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 | | |
股份种类 | 股东名称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
A股 | 汤同奎 | 349,000 | 0.32% | | |
| 郑之开 | 2,181,888 | 2.00% | | |
| 胡小琴 | 100,000 | 0.09% | | |
合计 | 2,630,888 | 2.41% | |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 | | |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 |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
汤同奎 | 合计持有股
份 | 35,054,069 | 32.13% | 34,705,069 | 31.81% |
| 其中:无限售
条件股份 | 7,225,268 | 6.62% | 8,676,267 | 7.95% |
| 有限售条件
股份 | 27,828,801 | 25.51% | 26,028,802 | 23.86% |
郑之开 | 合计持有股
份 | 31,522,910 | 28.90% | 29,341,022 | 26.90% |
| 其中:无限售
条件股份 | 7,880,728 | 7.22% | 5,698,840 | 5.22% |
| 有限售条件
股份 | 23,642,182 | 21.67% | 23,642,182 | 21.67% |
胡小琴 | 合计持有股
份 | 4,148,400 | 3.80% | 4,048,400 | 3.71% |
| 其中:无限售
条件股份 | 4,148,400 | 3.80% | 4,048,400 | 3.71% |
| 有限售条件
股份 | 0 | 0.00% | 0 | 0.00%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 |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
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2)。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郑之开先生计
划自2023年6月6日-2023 年12月5日期间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6,49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5.9490%)。一致
行动人胡小琴女士计划自2023年5月23日-2023 年
11月 22日期间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
份不超过 5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458%)。
2022年11月28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48)。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汤同奎先生于
2022年5月27日-2022年11月1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1,680,000股(占本公司
总股本比例 1.5400%)。
2023年5月4日和2023年5月26日,公司分别
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3-027和 2023-035)。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胡小琴女士于2023年4月25日-2023年5月26日通
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00,000股(占本公
司总股本比例 0.0917%)。
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承诺、计划一致,减
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汤同奎先生和胡小琴女士
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郑之开先生的减持计划尚未
实施完毕。 | | |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
定的情况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
施。 | | | |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 |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
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
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
例。 | | | | |
6.备查文件 | | | |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注:1、上述表格中若出现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间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2、汤同奎先生的“有限售条件股份”变动前和变动后有差异是因为跨年度,每年的第一个交易日以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年最后一个交易日所持公司股份为基数,按 25%进行解锁。因此导致其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发生变化。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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