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宏股份(300508):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比例超过1%

时间:2023年06月09日 19:31:33 中财网
原标题:维宏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比例超过1%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08 证券简称:维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8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比例超过1%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汤同奎先生、郑之开先生,一致行动人胡小琴女 士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郑之开先生计划自2023年6月6日-2023 年12月 5日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6,49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5.9490%)。一致行动人胡小琴女士计划自2023年5月23日-2023 年11月22日期间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5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458%)。

2022年11月28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汤同奎先生于2022年 5月 27日-2022年 11月 1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1,68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5400%)。

2023年5月4日和2023年5月26日,公司分别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和2023-035)。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胡小琴女士于2023年4月25日-2023年5月26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917%)。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持股 5%以上股东在减持股份比例达到 1%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2023年6月9日,公司收到郑之开先生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汤同奎先生、郑之开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胡小琴女士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2,630,888股, 自前次权益变动至今,股份减持比例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现将上述股东股份具体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汤同奎,郑之开,胡小琴    
住所上海市奉贤区沪杭公路1590号    
权益变动时间2022年11月9日 – 2023年6月9日    
股票简称维宏股份股票代码300508  
变动类型 (可多选)增加□ 减少?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股东名称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A股汤同奎349,0000.32%  
 郑之开2,181,8882.00%  
 胡小琴100,0000.09%  
合计2,630,8882.41%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 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 比例(%) 
汤同奎合计持有股 份35,054,06932.13%34,705,06931.81%
 其中:无限售 条件股份7,225,2686.62%8,676,2677.95%
 有限售条件 股份27,828,80125.51%26,028,80223.86%
郑之开合计持有股 份31,522,91028.90%29,341,02226.90%
 其中:无限售 条件股份7,880,7287.22%5,698,8405.22%
 有限售条件 股份23,642,18221.67%23,642,18221.67%
胡小琴合计持有股 份4,148,4003.80%4,048,4003.71%
 其中:无限售 条件股份4,148,4003.80%4,048,4003.71%
 有限售条件 股份00.00%00.00%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 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 否□ 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 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2)。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郑之开先生计 划自2023年6月6日-2023 年12月5日期间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6,49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5.9490%)。一致 行动人胡小琴女士计划自2023年5月23日-2023 年 11月 22日期间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 份不超过 5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0458%)。 2022年11月28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48)。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汤同奎先生于 2022年5月27日-2022年11月10日期间通过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1,680,000股(占本公司 总股本比例 1.5400%)。 2023年5月4日和2023年5月26日,公司分别 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3-027和 2023-035)。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胡小琴女士于2023年4月25日-2023年5月26日通 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00,000股(占本公 司总股本比例 0.0917%)。 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承诺、计划一致,减 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汤同奎先生和胡小琴女士 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郑之开先生的减持计划尚未 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 定的情况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 施。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 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 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 例。    
6.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注:1、上述表格中若出现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间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2、汤同奎先生的“有限售条件股份”变动前和变动后有差异是因为跨年度,每年的第一个交易日以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年最后一个交易日所持公司股份为基数,按 25%进行解锁。因此导致其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发生变化。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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