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华创(002371):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371 证券简称:北方华创 公告编号:2023-044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6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23-038),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集成电路基金”)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累计不超过10,591,20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00%),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于2023年6月9日收到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的告知函》,其上述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已经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2.2020年 8月 31日至 2020年 12 月 14日期间,国家集成电路基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 9,902,294股,占总股本比例为 2%。 3.2023年 5月 29日至 2023年 6月 9日期间,国家集成电路基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 5,295,543股,占总股本比例为 1%。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国家集成电路基金持股比例因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行权被动稀释 0.002% 2.表中持股数占总股本比例变动差异由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截至本公告日,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 划不存在差异,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数量已过半。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 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4.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国家集成电 路基金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1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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