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柴股份(301032):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减持时间过半
证券代码:301032 证券简称:新柴股份 公告编号:2023-28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 展暨减持时间过半的公告 公司监事梁仲庆先生、高级管理人员袁立涛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2月17日披露了《关于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2)。 公司监事梁仲庆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275,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0.1140%)的公司股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袁立涛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25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0.1037%)的公司股份。 公司于 2023年 6月 10日收到监事梁仲庆先生和高级管理人员袁立涛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梁仲庆先生和袁立涛先生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减持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股东梁仲庆先生减持进展情况
(2)股东袁立涛先生减持进展情况 截至 2023年6月10日,袁立涛先生在披露的减持时间内未减持公司股份。 3.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3.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4. 公司董事会将督促梁仲庆先生和袁立涛先生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截止本公告日,股东梁仲庆先生和袁立涛先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梁仲庆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 2.袁立涛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1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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