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材料(603110):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110 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23-060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樊家驹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073,8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2%,其一致行动人朱君斐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17,787,8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84%,樊家驹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朱君斐女士合计持股 21,861,6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86%。 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及通过公司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3年 2月 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股东樊家驹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朱君斐女士尚未实施减持,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一)持股 5%以上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公司于 2023年 4月 10日披露了《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预案》(公告编号:2023-025)、《关于收购标的资产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等相关公告,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收购 TD TECH HOLDING LIMITED51%股权。本次募投项目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该重大资产重组的实施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且募集资金到位为前提条件。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股东樊家驹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朱君斐女士实施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其在减持计划实施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股东樊家驹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朱君斐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以及减持计划实施的具体时间。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上述股东仍处于减持期间。 公司将继续关注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6月 1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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