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业股份(603278):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时间:2023年06月12日 19:52:02 中财网

原标题:大业股份: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股票简称:大业股份 股票代码:603278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 Shandong Daye Co., Ltd. (住所:诸城市朱诸路北辛兴经济工业园)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并在主板上市 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二〇二三年六月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议案尚需获得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名的特定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投资者和自然人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由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及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数量不超过 86,943,653股(含本数),拟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30%。在董事会对本次发行股票作出决议之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若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上限将作相应调整。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的股票数量将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本次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 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 注: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 /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 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按 ,遵照价格优先的原则,由公司董事会在股 情况及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发行对象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 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认购 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 需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 行。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发行费用后拟投入下列项目:特定对象发行的 日前二十个交易 =定价基准日前 2 若公司股票在定 除权、除息事项 本次发行申请获 相关法律、法规 大会授权范围内 协商确定。 日起六个月内不 次向特定对象发 亦应遵守上述股 国证监会、上海 人民币 60,000.00
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
年产 20万吨子午线轮胎用高性能胎圈钢丝项目 (第一期)56,782.00
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
71,782.00 
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并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相应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数额不足以满足以上项目的资金需要,不足部分将由公司根据实际需要通过其他方式解决。

七、公司实行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3号)、《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已经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和股本数量将有所提高,公司的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存在摊薄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办〔2013〕110号)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相应承诺。相关措施及承诺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八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之“七、董事会声明”。

公司对经营数据的假设分析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公司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十、董事会特别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有关内容,注意投资风险。其中,特别提醒投资者应注意以下风险: (一)下游行业的需求波动风险
胎圈钢丝是重要的轮胎骨架材料,下游客户主要是轮胎企业。轮胎行业的发展状况直接影响轮胎骨架材料行业的发展。我国轮胎骨架材料行业的发展走势与轮胎行业以及汽车工业是基本一致的,当轮胎行业产销形势良好时,轮胎骨架材料行业会出现产销两旺的局面;当轮胎行业不景气时,轮胎骨架材料行业亦会受到较大影响。近几年来在汽车工业发展的推动下,我国轮胎行业保持了较快的发展速度,但受相关政策和国家宏观调控等因素影响,增速有所放缓,轮胎骨架材料行业相应亦呈现增速放缓的趋势。如果未来轮胎行业不景气,公司将面临经营业绩出现下滑的风险。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
盘条作为公司主要产品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占公司营业成本的比例较高,盘条价格的变动对公司产品成本的影响较大,因此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化对公司经营业绩存在较大影响。近年来,盘条价格受地理环境、气候、供需、贸易、汇率、资本、政治、生产用原材料的周期性等因素的影响,呈频繁波动态势。由于盘条等原材料价格的波动趋势较难预测,即使公司相应调整主要产品的销售价格,也难以与原材料价格涨跌完全同步。在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况下,如果公司未能在产品定价、存货管理等方面及时、有效地应对,经营业绩将存在下滑的风险。

(三)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2020年、2021年、2022年及 2023年 1-3月,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8.97%、6.97%、1.76%及 6.87%,受原材料采购价格及产品销售价格波动等因素影响,公司产品毛利率呈下降趋势。

公司的毛利率水平主要受原材料价格、产品销售价格、下游行业发展状况、同行业竞争状况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如果上述因素持续发生不利变化,导致公司毛利率大幅下降,将对公司盈利能力带来重大不利影响。

(四)标的公司持续亏损的风险
报告期内,受到破产重整的影响,胜通钢帘线出现了生产效率低下、部分员工流失、产能利用率不足、客户和供应商关系疏于维护等问题,导致其产品单位固定成本和原材料采购单价较高,产品的销售单价较低,亏损状态一直延续。2020年 12月 18日以来,大业股份与管理人已陆续完成对胜通钢帘线的经营权移交工作,目前正在着力推动胜通钢帘线的统筹购销、降本增效、产能恢复等工作,并已初具成效。但是,鉴于胜通钢帘线的前期亏损严重且体量规模较大,相关工作的完成时间和最终达成效果可能不及预期,亏损状态或将在一段时间内持续。

(五)偿债风险
2020年、2021年、2022年及 2023年 1-3月,公司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分别为65.10%、75.68%、72.94%及 71.70%。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主要原因是公司近年来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公司为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通过向银行借款、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筹措资金。若未来公司因经济形势发生不利变动、自身经营业绩下滑,导致难以通过银行借款、发行债券或股权融资等方式筹措偿债资金,公司将面临偿债风险。

2020年、2021年、2022年及 2023年 1-3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8,549.12万元、21,295.86万元、-10,041.15万元及 19,283.07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存在一定波动,且 2020年、2022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

公司产品在销售时,存在一定的结算周期,且结算时主要通过银行承兑汇票形式进行;同时,公司在采购原材料时,也存在一定的结算周期并同样以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进行,因此,会形成较大金额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及应付账款、应付票据。若公司在未来不能做到加强资金管理,统筹安排项目资金投入,并合理利用商业信用进行资金安排,仍可能造成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大幅波动,有可能导致公司现金流入不足以偿付到期的供应商货款或银行借款,从而造成偿债风险。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9
一、普通术语 .................................................................................................................. 9
二、专业术语 ................................................................................................................ 11
第二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13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 13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13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 22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 ................................................................................ 51
五、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89
六、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 94
七、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 ........................ 98 八、未决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情况 ...................................................................... 103
九、股利分配政策及分红实施 .................................................................................. 103
第三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 111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 111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 .............................................................................. 113
三、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 .......................................... 114 四、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 .......................................................................................... 116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116
六、本次发行是否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117
七、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 117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126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 126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经营前景及可行性分析 ...................... 126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立项、土地、环保等有关审批、批准或备案事项的进展、尚需履行的程序及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 141 四、本次募集资金直接或变相用于类金融业务的情况 .......................................... 142 第五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143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 143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情况 ...................................... 143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新增同业竞争情况 .............................................. 143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新增关联交易情况 .............................................. 143 第六节 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 ............................................................... 145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 145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 146
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报告结论 .................................................................. 148
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 149
一、经营管理风险 ...................................................................................................... 149
二、募集资金运用风险 .............................................................................................. 150
三、前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风险 .............................................................................. 151
四、财务风险 .............................................................................................................. 151
第八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 154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154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155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 156
四、保荐机构管理层声明 .......................................................................................... 157
五、发行人律师声明 .................................................................................................. 158
六、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159
七、董事会声明 .......................................................................................................... 162



 

 
 

 
注:若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构 公司股本总额为 289,812,177
股份数量(股)
1,516,750
288,295,427
289,812,177

、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至 2023年 3月 31日,公司前十名东持股情况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 (股)持股比例 (%)
窦勇111,384,00038.43
窦宝森61,898,44021.36
郑洪霞7,826,5002.70
诸城市义和车桥有限公司3,780,0001.30
郭文涛2,731,7000.94
王根照2,448,2950.84
王晓伟2,335,7590.81
丁维峰2,149,0000.74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元顺安 元启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751,1000.60
张建广1,575,1740.54
197,879,96868.26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为窦勇,实际控制人为窦宝森、窦勇父子。截至 2023年 3月 31日,窦勇持有公司股份 111,384,000股,占总股本的 38.43%;窦宝森持有公司股份 61,898,440股,占总股本的 21.36%;窦宝森、窦勇父子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73,282,440股,占总股本的 59.79%。

1、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窦勇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6年出生,本科学历。1996年 7月至 2002年 6月任诸城市商务股份有限公司驻济南办事处主任;2002年 6月至 2011年 4月任山东大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03年 5月至 2011年 9月任诸城市大业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3年 11月至 2011年 3月任诸城市大业金属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1年 3月起至 2020年 8月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


实际控制人基本情 1)窦勇先生,详见 东及实际控制人情 情况”。 2)窦宝森先生,中 职称,诸城市第八 潍坊市第十六届人 ;1981年 6月至 1 4月任山东省诸城 协作公司副主任;1 002年 6月任诸城市 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事;2016年 11月至 至今任公司董事。 三)控股股东、 至 2023年 3月 31 公司总股本的 38.43 21.36%,窦宝森与 至 2023年 3月 31况 募集说明书“ ”之“(二) 国籍,无永久 、第九届政协委 代表。1975年 8 84年 11月任山 供销社理事会 91年 9月至 199 商务股份有限公 事长;2012年 2017年 4月任诸 实际控制人的 ,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窦 勇为父子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二节 发行人基 股股东及实际控 外居留权,195 员,诸城市第十 月至 1981年 6 省诸城县贸易 主任;1989年 4 5年 1月任诸城 董事长;2002 月至今任山东 城宝玺置业有限 票质押情况 实际控制人窦 宝森持有公司股 人窦宝森、窦勇情况”之“二 制人情况”之 年出生,本科 届、十六届、 在山东省诸城 司经理;1984 月至 1991年 9 经贸委副主任 6月至 2011 城农村商业银 司执行董事 持有公司股份 61,898,440股 计股权质押情
质权人/质权代理人质押股数(股)持有股数(股)占其持股比例
国金证券55,871,41361,898,44090.26%
国金证券53,496,779111,384,00048.03%
潍坊城投15,000,000  
   13.47%
小计68,496,779  
   61.50%
124,368,192173,282,44071.77% 
1、与“大业转债”相关的股权质押

开发行可转 情况如下:,上市公司实际控人窦宝森与窦勇以
质权代理人质押股数(股)担保债权
国金证券55,871,413大业股份 2018年公 开发行可转债
国金证券53,496,779大业股份 2018年公 开发行可转债
2023年 3 5,871,413 行可转债 3%,占公 本募集说 或者其他 责任被冻 上市公司 市公司引 所持有的31日,窦宝森 ,占其所持有公 计质押其所持有 总股本的 18.46 书签署之日,公 约情形,发行人 或被处置的情形 外转让子公司 潍坊城投对山东 司股份向受让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累计质 司股份的 90.26%,占公司总 的公司股份共计 53,496,779股 。 发行的可转债均处于正常履 际控制人窦宝森与窦勇提供 。 权相关的股权质押 大业新材料有限公司的战略投 提供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质权人质押股数(股)担保主合同
潍坊城投15,000,000《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潍坊 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 司关于山东大业新材料有限公司 之股权转让协议》
截至 2023年 3月 3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窦勇因上市公司引入潍坊城投对山东大业新材料有限公司的战略投资而质押其所持有的申请人股份为 1,500.00万股,占其所持有申请人股份的 13.47%,占申请人总股本的 5.17%。

(1)质押担保范围
根据潍坊城投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窦勇签订的《股权质押协议》,双方约定的质押担保范围如下:
①担保主合同中潍坊城投支付的股权受让款;

回购时窦勇及大业股份应支付潍坊 、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 潍坊城投权利和担保权利的费用( 全费、诉讼或仲裁费、送达费、执行 费用)。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潍坊市城市 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 合同: 城投取得上市公司子公司大业新材 000万元; 回购时窦勇及大业股份应支付潍坊 -潍坊城投自受让股权之日起至回购 证券从业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 押的原因及合理性 城投看好上市公司子公司大业新材 公司通过向潍坊城投转让大业新材料 0万元,该笔款项将全部用于支付胜 结构如下:投的回购款; ; 括但不限于公证费 费、保管费、过户 建设发展投资集团 《股权转让协议》 19.44%的股权,支 投的回购款为(35, 日期间内所取得的 报告确定的评估价 未来发展,经双方 19.44%的股权,取 钢帘线剩余并购款
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8,056.00
潍坊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944.00
10,000.00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潍坊城投有权要求大业股份一次性回购其持有大业新材料的股份:
①自大业股份收到潍坊城投受让款满三年,潍坊城投根据自身经营需要,有权要求大业股份一次性回购其持有大业新材料的股权;
②大业新材料在股权转让后累计两个会计年度扣非后净利润为负;
③在潍坊城投持有大业新材料股权期间,大业股份实际控制人发生股份减持或其他行为,导致大业股份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④大业新材料发生或将要进行解散、合并、分立等情形的;
⑤大业股份被证券监管机构立案调查或发生风险警示事项;
⑥大业股份及大业新材料的征信记录出现重大不良记录、债券等公开市场融资产品实质违约等可能影响大业股份及其实际控制人履约能力的情形,大业新材料在协议签署前已发生上述情形的除外;
⑦大业股份及大业新材料遭到重大诉讼、仲裁、损失或处罚,致使出现重大经营风险或无法正常经营;
⑧大业股份就大业新材料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或出具声明、保证或承诺存在任何虚假记载、重大遗漏或误导性陈述。

潍坊城投为确保回购请求权的实现,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窦勇签订了《股权质押协议》。

综上,公司实际控制人窦勇质押股份符合一般商业逻辑,具有合理性。

(3)质权实现情形
大业股份无法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回购潍坊城投所持大业新材料股份并支付相应回购款。

(4)相关协议履行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质押协议》均处于正常履约状态。潍坊城投已足额向公司支付股权受让款人民币 35,000万元;公司已向潍坊城投转让大业新材料 19.44%的股权,相应工商变更程序履行完毕。

(5)补充协议之签订情况
基于对大业新材料未来发展的看好,经潍坊城投与公司协商,双方对《股权转让协议》的部分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第一条各方同意删除《股权转让协议》‘第九条股东约定’的以下内容: 1、股权回购或退出
(1)自乙方收到甲方股权受让款满一年,就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公司股权,乙方享有回购甲方所持标的公司全部股权的权利,乙方书面提出回购要求时,甲方应予以配合;自乙方收到甲方股权受让款满三年,甲方根据自身经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一次性回购甲方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乙方应予以配合。若自乙方收到甲方股权受让款满三年,经甲乙双方论证,甲方的持股期间可延长一年。

(2)发生以下任意一种情形时,甲方有权要求提前退出,不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约定的时间限制,并有权要求乙方及其实际控制人回购甲方持有标的公司股权,经甲方书面放弃行使该权利的情形除外:
【1】标的公司在本次股权转让后累计两个会计年度扣非后净利润为负; 【2】在甲方持有标的公司股权期间,乙方实际控制人发生股份减持或其他行为,导致乙方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3】标的公司发生或将要进行解散、合并、分立等情形的;
【4】乙方被证券监管机构立案调查或发生风险警示事项;
【5】乙方及标的公司的征信记录出现重大不良记录、债券等公开市场融资产品实质违约等可能影响乙方及其实际控制人履约能力的情形,标的公司在本协议签署前已发生的上述情形除外;
【6】乙方及标的公司遭到重大诉讼、仲裁、损失或处罚,致使出现重大经营风险或无法正常经营;
【7】乙方就标的公司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或出具声明、保证和承诺存在任何虚假记载、重大遗漏或误导性陈述。

2、回购价款的计算及支付
(1)甲方或乙方若依据第九条第一款(股权回购或退出)约定行使回购权,对方有义务提供协助。

乙方回购甲方所持标的公司全部股权,回购总价款为(甲方股权受让款金额*(1+持股年限*8%)-甲方自受让股权之日起至回购之日期间内所取得的全部分红)或该股权经具备证券从业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价值孰高者为准,乙方应在甲方按照国有资产交易监管规定完成相应流程后 5个工作日内将回购价款支付给甲方。上述持股年限是指自甲方支付股权受让款之日直至回购完成之日的天数除以 365所得的数字。乙方及标的公司承诺配合甲方完成相关股权转让工作,办理产权交易、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所需费用,按照法律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2)双方应积极配合于回购价款付清后 20日内完成回购股权所涉的工商变更手续。如乙方及实际控制人未及时支付回购价款或标的公司未及时办理回购相关的工商变更手续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及实际控制人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乙方及实控人本次回购款为基数,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直至付清回购价款或完成回购相关工商变更手续之日。

(3)就本协议约定的上述乙方及其实际控制人支付回购价款的义务及逾期违约金的支付责任:
【1】乙方实际控制人同意提供 1,500.00万股乙方公司股票质押给甲方,双方另行签订质押协议,由乙方负责在甲方支付股权受让款后 10个工作日在中登公司办理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登记业务;
【2】乙方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 2000万股的股权质押给甲方,双方另行签订质押协议,由乙方负责在甲方支付股权受让款后 10个工作日内办理标的公司股权质押登记业务,并将工商部门质押证明原件交由甲方。

第二条各方同意删除《股权转让协议》‘第九条股东约定 5.清算优先权’的以下内容:
清算款项金额为(甲方股权受让款金额*(1+持股年限*8%)-甲方自受让股权之日起至回购之日期间内所取得的全部分红)。

第三条各方同意删除《股权转让协议》‘第十条违约责任’的以下内容: 2.如乙方无法按承诺行使标的公司股权回购的,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甲方有权向第三方出售其所持有的标的公司的股权。”
除以上修订外,《股权转让协议》其他条款维持不变。上述修订亦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6)潍坊城投与实际控制人签订的协议
2022年 8月 25日,潍坊城投(甲方)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窦勇(乙方)签订《关于潍坊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窦勇之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双方约定:
“??
第一条股东约定
1、股权回购或退出
(1)自大业股份收到甲方股权受让款满一年,就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公司股权,乙方享有回购甲方所持标的公司全部股权的权利,乙方书面提出回购要求时,甲方应予以配合;自大业股份收到甲方股权受让款满三年,甲方根据自身经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一次性回购甲方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乙方应予以配合。若自大业股份收到甲方股权受让款满三年,经甲、乙双方论证,甲方的持股期间可延长一年。

(2)发生以下任意一种情形时,甲方有权要求提前退出,不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约定的时间限制,并有权要求乙方回购甲方持有标的公司股权,经甲方书面放弃行使该权利的情形除外:
【1】标的公司在本次股权转让后累计两个会计年度扣非后净利润为负; 【2】在甲方持有标的公司股权期间,乙方减持大业股份股权或其他行为,导致大业股份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3】标的公司发生或将要进行解散、合并、分立等情形的;
【4】大业股份被证券监管机构立案调查或发生风险警示事项;
【5】大业股份及标的公司的征信记录出现重大不良记录、债券等公开市场融资产品实质违约等可能影响大业股份及乙方履约能力的情形,标的公司在本协议签署前已发生的上述情形除外;
【6】大业股份及标的公司遭到重大诉讼、仲裁、损失或处罚,致使出现重大经营风险或无法正常经营;
【7】大业股份就标的公司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或出具声明、保证和承诺存在任何虚假记载、重大遗漏或误导性陈述。

??”
根据上述协议书之约定,原《股权转让协议》中的回购义务实际由大业股份及其实际控制人窦勇,变更为由窦勇独自承担回购义务。故在此情况下,在大业股份层面,潍坊城投的出资可认定为少数股东出资,而非金融负债;而在股权质押层面,窦勇依旧把股权质押给潍坊城投具有合理依据。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产生的相关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一)发行人所处行业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归属于为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业(C334)。

(二)行业监管体制和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体制
公司所处行业的主管部门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要负责行业发展规划的研究、产业政策的制定,指导行业结构调整、行业体制改革、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等工作。

公司所处行业的自律组织为中国橡胶工业协会骨架材料专业委员会,委员会的职能包括收集、传递、发布国内外橡胶工业科技、经济信息,进行行业调查研究并为政府制订相关发展规划提供建议,促进自主创新和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应用,组织人才培训、咨询活动,制定行规行约、参与制定行业标准、加强行业自律,促进工贸协调、产销衔接和市场规范化,参与国际科技信息、经济贸易交流、发展与国外同业及同业组织的交
作,推动科 和有关部门 、行业主要 司的胎圈钢 产品与轮胎 年来,国家发展和循环经济, 权、委托的相关工 规和政策 、钢帘线产品主要 业以及汽车行业的 台的与轮胎行业以合政府应对国际贸易争端,保护 等。 用于轮胎行业,尤以汽车轮胎为 业政策和发展现状紧密相关。 汽车行业有关的主要法规和政策
日期法规或政策名称主要内容
2010年 9月《轮胎产业政策》旨在促进轮胎产业调整结构和技术 升级、提高竞争能力、推进轮胎产业 节能减排工作和资源综合利用、推动 轮胎子午化率、规范轮胎行业发展
2015年 10月《橡胶行业“十三五”发 展规划指导纲要》轮胎子午化率提高到 95%以上,提 高工程机械轮胎及农业轮胎子午化 水平。轮胎产业淘汰落后产能,禁止 低水平重复建设,建立产能准入机 制,提高产业集中度。橡胶骨架材料 推广产品升级,节能环保,避免地段 重复建设,淘汰落后产能
2016年 9月《石化和化学工业发展 规划(2016-2020年)发展航空子午胎、绿色子午胎、农用 子午胎等高性能轮胎以及低滚动阻 力填料、超高强和特高强钢帘线、高 分散白炭黑及其分散剂等配套原料
2019年 10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 录(2019年本)》鼓励类第十一项“石化化工”第 15 条“高性能子午线轮胎(包括无内胎 载重子午胎、巨型工程子午胎(49 吋以上),低断面和扁平化(低于 55系列))及智能制造技术与装备, 航空轮胎、农用子午胎及配套专用材 料和设备生产,新型天然橡胶开发与 应用”
2020年 11月《橡胶行业“十四五”发 展规划指导纲要》到“十四五”末,即 2025年中国轮 胎的年产量规划目标为 7.04亿条, 子午化率 96%。其中巨型工程子午 胎 2万条,子午化率达到 100%;农 用胎 1,200万条,子午化率 16%;航 空轮胎 5.4万条,国产化率 15%
(三)行业发展概况
1、轮胎行业概况
(1)轮胎行业简介
世界轮胎工业发展至今已有 160多年的历史。作为汽车工业的上游行业,轮胎产业随着汽车工业的发展而持续发展,新车市场的发展与汽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为轮胎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原动力。从全球市场看,目前世界轮胎产业已发展成为一个规模庞大、高度发达的产业,并已进入相对稳定的发展时期。

世界轮胎行业高度集中,根据美国《轮胎商业》统计的 2022年度全球轮胎 75强排行榜,前五强企业分别为米其林、普利司通、固特异、大陆轮胎、住友橡胶工业,2021年合计销售额 826.37亿美元,占全球轮胎销售额 1,775.00亿美元的 46.56%。这些主要厂商具备雄厚的资金实力和研发能力,引领着世界轮胎行业的发展方向。

中国轮胎工业发展迅速。如今,我国已经成为全球轮胎最大的消耗国,也是最大轮胎生产国和出口国。与此同时,我国轮胎企业的国际地位也在逐年上升,在 2021年度全球轮胎 75强排名中,中国大陆有 34家企业上榜,其中排名最高的中策橡胶位列第 81
名。

近十年来,我国轮胎企业自主创新意识逐步增强,产学研合作愈发活跃。同时,行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广环保技术,重视清洁生产和安全运营,现已取得成效。通过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开发应用步伐,我国轮胎行业的综合竞争力显著提高。

(2)我国轮胎行业的市场容量
在经济稳定的大环境下,我国橡胶工业保持了平稳快速的发展。汽车工业是橡胶工业发展的主要推动力。在多种鼓励消费政策的支持下,我国汽车工业持续保持稳定增长态势。自 2009年以来,我国汽车产销量连续保持全球第一。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数据,2022年全国汽车产销分别达到 2,747.60万辆、2,686.40万辆,同比增长 5.34%和 2.24%。2022年,我国新注册登记的汽车达 2,323万辆,全国汽车保有量达 3.19亿辆,2
较 2020年增加 1,752万辆,增长 5.81。


1
资料来源:中国橡胶工业年鉴
2
2012-2022年中国汽车产、销量图(单位:万辆) 资料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同花顺 iFinD
中国汽车人均保有量远低于美国等发达国家,市场仍未达到饱和状态,汽车普及率仍在逐步提高。此外,我国幅员辽阔,截至 2021年末,全国公路总里程已达到 528.07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总里程达 16.91万公里,汽车货运量和客运量分别占全国运输总3
量约 75.0%和 61.3%,未来公路运输还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这些因素将推动国内轮胎市场长期稳定的发展。

根据中国国家统计局统计,2005-2022年我国橡胶轮胎外胎产量如下:
3
2005-2022年我国橡胶轮胎外胎产量(单位:亿条) 数据来源:中国国家统计局
“十一五”和“十二五”期间,我国轮胎工业快速发展,轮胎产量逐年上升。“十三五”期间,我国橡胶轮胎外胎年产量均在 8亿条以上。2019-2022年,我国轮胎产量呈波动态势,随未来全球经济的好转,乘用及货运交通需求量逐步恢复,轮胎行业未来发展持续向好。

(3)轮胎行业的发展趋势
从国内市场来看,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轮胎消耗国、生产国和出口国,其轮胎产业未来很长时间内将保持较为平稳的发展速度,因此轮胎用骨架材料行业也面临着巨大的市场。

从国外市场来看,全球轮胎生产布局正在发生变化。根据中国橡胶工业年鉴资料,一方面由于美国等对我国轮胎产品采取贸易保护主义,轮胎新增产能正向东南亚地区转移,近几年该地区轮胎产能新增,并仍在增长。另一方面,中国企业也在“一带一路”政策的指引下,加大了与巴基斯坦等沿途国家的合作与投资。此外,为了贴近欧洲市场,中国企业也开始考虑在东欧地区建厂。同时,东南亚、印度及东欧地区商用轮胎的子午化率也在不断提高,从而增加了轮胎骨架材料的使用量,国内骨架材料企业对这些地区的出口量将不断增加。

2、橡胶骨架材料行业概况
(1)橡胶骨架材料行业简介
橡胶骨架材料是橡胶工业重要的原材料之一,其主要作用是承受来自橡胶制品内部和外部的作用力,提高橡胶制品的强度,限制其形变,保持尺寸稳定,对橡胶制品的应用领域、使用功能、使用寿命、成本和价值具有决定性影响。

轮胎工业在橡胶骨架材料的应用领域中占据首位,橡胶骨架材料的发展历程与轮胎工业的发展息息相关。随着轮胎工业的发展,橡胶骨架材料逐步经历了由天然橡胶纤维材料向化学纤维、高性能纤维和钢丝骨架材料的发展历程。就全球范围而言,橡胶骨架材料发展成以钢丝、涤纶、尼龙和强力人造丝四大类为主的各类产品,其中,钢丝类橡胶骨架材料的产量和耗用量居首位。

改革开放后,我国橡胶骨架材料经历了由棉(帘帆布)到化纤(尼龙、聚酯帘帆布和整体带芯)的过渡,再发展了钢帘线、胎圈钢丝及钢丝线绳等钢丝骨架材料,并开发出以芳纶为代表的高性能骨架材料。目前,我国已建成品种规格基本齐全、产品质量优秀、配套设施完善的完整工业体系,成为世界橡胶工业骨架材料的生产大国,总产量约占世界总产量的 50%以上。

(2)橡胶骨架材料行业的市场情况
根据中国橡胶工业协会的分析,随着国内外市场需求的逐步释放,橡胶骨架材料行业抓住机遇,稳中求进,行业基本处于满产运行,并有数例扩建、新增产能。在面临着能耗双控、限电、原材料价格高位运行、海运运费激增等多方面压力和挑战的同时,全年产量创历史新高,工业总产值、销售收入、出口交货值等主要经济指标大幅增长,实现了“十四五”的良好开局。

轮胎制造企业为争夺市场和保持利润不断控制制造成本,我国骨架材料制造企业的低成本优势给我国轮胎用骨架材料行业带来了较为广阔的发展机会。同时,轮胎产品更新换代速度日趋加快,轮胎制造企业对于轮胎用骨架材料行业的技术研发水平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橡胶骨架材料行业发展趋势
节能、环保和安全,是当今世界汽车工业发展的三大主题,轮胎骨架材料行业的技术进步、产品升级和发展趋势也主要围绕这三大主题展开。轮胎骨架材料行业的主要发展特点如下:
①注重环保要求,加强技术创新
为减少环境污染,更好地保护自然环境,汽车行业以及轮胎行业越来越重视环保要求,减少二氧化碳排放。与此相应,轮胎骨架材料生产企业需要开发更多适合绿色轮胎的钢丝产品,在确保轮胎正常性能的前提下,提高轮胎骨架材料的各项性能指标,减少轮胎骨架材料的使用量,从而减轻轮胎重量,降低汽车行驶过程中的油耗,最终达到节能减排的目的。

②行业竞争推动产业技术升级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轮胎骨架材料生产企业纷纷采取各种措施调整产品结构,包括引进新设备,改造原有设备,调整产品生产比例,生产新产品等,有利于企业综合实力的提高。国内外轮胎骨架材料企业对技术创新和工艺改进方面尤其重视,一些知名企业已经建立了专门的技术中心,在提高产品性能、提高生产效率及节能环保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将大量新技术、新工艺应用到轮胎骨架材料的研发和生产中,最终提高了自身的核心竞争力,直接推动了产业技术升级。

轮胎向轻量化发展的趋势以及国家节能减排方面的需求,为轮胎骨架材料行业注入了品种结构性发展机会。顺应市场发展需求,轮胎骨架材料品种结构调整将注重以下四个方面:
A、强度逐渐提高。采用各种高强度、超高强度的骨架材料可以使轮胎轻量化,降低轮胎滚动阻力,减小车辆油耗。

B、结构更适应轮胎生产需求。采用新结构骨架材料可使骨架材料与橡胶结合更加紧密,从而提高轮胎强度、延长轮胎使用寿命。

C、品种更加多样化。不同种类骨架材料可满足不同轮胎性能的需求,有利于提高轮胎质量,降低轮胎生产成本。

D、稳定性增强。采用质量稳定性好的骨架材料,可保证轮胎质量的稳定性,提高
率,减小原材料损耗。 胎圈钢丝行业概况 )胎圈钢丝行业简介 胎圈钢丝行业的起步早于国内,我国胎圈 胎圈钢丝生产技术不成熟,加上国际技术 平落后,基本以冷拉胎圈钢丝为主。 开放以来,我国橡胶工业和汽车工业迅速 我国的胎圈钢丝行业提供了巨大发展机遇 了一定规模。根据中国橡胶工业协会统计 2020年增长 10.79%。 )行业内主要企业胎圈钢丝产量情况丝的研发始于 20 锁严重,导致我 展,加速了我国 经过多年发展, 021年我国胎圈
企业名称2021年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35.09
江苏兴达钢帘线股份有限公司13.43
高丽制钢中国11.00
江苏胜达科技有限公司10.10
山东创大钢丝制品有限公司7.33
贝卡尔特中国5.88
山东经纬钢帘线科技有限公司5.78
山东大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4.63
宁波兴伦钢丝有限公司4.02
山东胜通钢帘线有限公司3.44
数据来源:中国橡胶工业协会、公司统计数据
注:上表中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产量包含了山东胜通钢帘线有限公司 5-12月数据。

(3)我国胎圈钢丝行业发展趋势
从国内市场来看,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轮胎消耗国、生产国和出口国,其轮胎产业未来很长时间内将保持较为平稳的发展速度,因此轮胎用骨架材料行业也面临着巨大的市场。作为重要的轮胎骨架材料,胎圈钢丝行业未来发展空间较为广阔。从近几年国内胎圈钢丝行业的发展状况看,胎圈钢丝产量呈现出了逐年递增的发展态势。

根据世界轮胎工业的发展态势以及我国轮胎行业的发展状况,伴随采购全球化趋势的进一步加强,预计我国胎圈钢丝行业将以平稳的速度发展,国内一些较为优秀的胎圈钢丝制造企业将会赢得更多的市场机会。

伴随轮胎行业稳健的增长态势,汽车行业对于轮胎的安全性能和环保性能要求越来越高,与此相应,高性能胎圈钢丝将成为胎圈钢丝未来市场发展的主要趋势,高性能胎圈钢丝的研发水平和生产能力将成为决定胎圈钢丝制造企业生存发展的核心竞争力。胎圈钢丝制造企业必须加大研发力度,生产制造出更多品种和规格的高性能胎圈钢丝,以适应未来市场的需求。胎圈钢丝行业正朝着规模化、科技化和低碳化方向发展,一些规模较小、产品品质较差、缺乏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将在产品升级过程中逐渐淡出市场,与此同时,跨国并购将随之加剧。

伴随着我国汽车保有量的增长、新能源汽车市场不断扩大,以及机械装备行业的持续发展,我国轮胎行业有望维持长期平稳的发展。因此,作为轮胎产业的上游行业,在可预见的未来一段时期内,我国胎圈钢丝行业将维持较为稳定的发展态势。

经过多年发展,我国胎圈钢丝行业已达到从成长期向成熟期过渡的阶段。目前国内主要胎圈钢丝生产厂家约有 20余家,其中,规模较大的生产企业除了本公司外,主要有高丽制钢(中国)、兴达国际、江苏胜达科技有限公司等。这些胎圈钢丝生产企业已经具备了年产 8万吨以上的生产规模,并在市场上建立了一定的声誉,技术水平也相对成熟。估计未来的三到五年,行业内各生产企业将保持相对稳定的竞争格局,不会发生重大的变化。

胎圈钢丝主要应用于轮胎制品行业,涵盖了包括乘用车胎、载重车胎、工程机械轮胎、农用轮胎以及航空轮胎等在内的各种轮胎产品。以上各种轮胎制品,根据生产工艺以及结构的不同,可以划分为斜交轮胎和子午线轮胎两大类。无论斜交轮胎还是子午线轮胎,胎圈钢丝均是关键的生产材料。胎圈钢丝行业未来还将保持平稳的发展速度,市场供求状况会基本趋于稳定。

我国胎圈钢丝行业的未来发展趋势主要表现为如下几点:
①自主创新能力将成为企业核心竞争力
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根本标志是,企业具备明显的竞争优势且竞争对手难以模仿。知识经济时代的背景下,技术更新速度加快,企业竞争激烈,只有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才能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胎圈钢丝行业是对技术工艺和产品质量有着较高要求的行业,随着汽车工业的发展,子午线轮胎的普及,绿色环保理念的推广,胎圈钢丝生产厂家已经越来越注重自主创新,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来提高产品性能,开发新产品,从而取得竞争优势,扩大市场份额。

②高性能产品成为未来发展趋势
随着行业的发展,我国胎圈钢丝的生产工艺和技术水平也不断提高。胎圈钢丝产品从单一品种向多品种方向发展。冷拉胎圈钢丝逐步被淘汰,回火胎圈钢丝得到普及,胎圈钢丝的各项性能也逐步得到提高,已经开始从普通性能胎圈钢丝向高性能胎圈钢丝升级。

近年来,汽车厂商对高性能子午线轮胎的需求不断增加,因此轮胎生产厂家不仅对胎圈钢丝的强度指标要求越来越高,而且对其他性能指标的要求也不断提高。低碳经济的兴起,更是对轮胎的环保性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轮胎制品的重要骨架材料,胎圈钢丝产品的性能必须实现更高的环保性能要求。通过提高各项性能指标,提高产品质量,从而在轮胎制造中降低钢丝使用量,达到减轻轮胎重量,实现节能减排的效果。因此针对高性能子午线轮胎开发的高性能胎圈钢丝产品将成为未来的发展趋势。

③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
随着胎圈钢丝行业竞争,使得市场份额不断向产品质量稳定、可靠,具有持续技术开发能力,资金实力强的企业集中。伴随胎圈钢丝行业产能整合优势资源、兼并重组的趋势,一批规模效益较低的中小型胎圈钢丝厂商将会在竞争中被淘汰。

根据中国橡胶工业年鉴资料,除潍钢集团 2020年新建产能外,国内胎圈钢丝行业新进入企业很少,行业内不规范经营及盲目低水平新建现象基本消除,市场格局已基本形成,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而对良好的发展状况和日益增长的国内外市场需求趋势,贝卡尔特、兴达国际、高丽制钢等胎圈钢丝主流企业在“十三五”期间均扩大了胎圈钢丝产能。


帘线行业概况 钢帘线行业简介 年钢帘线正式引入轮胎工业之后,经过 成为当今轮胎工业最为重要的骨架材料。 钢帘线骨架材料的发展是从 20世纪 60年 ,我国大力推进发展子午线轮胎,开始分 引进、消化吸收、国产化的方针,加快了 展,橡胶骨架材料的发展进入了新阶段, 线骨干生产企业,形成了近 5万吨的钢帘 。当时中国轮胎的子午化率不足 20%,而 年初至 2008年末,随着“十一五”规划 线发展明显增速。2009年,中国钢帘线年 提升至 79%。至 2021年,中国钢帘线年 93.80%。 行业内主要企业钢帘线产量情况十年来不断的发 末至 70年代初 引进子午线轮胎 国子午线轮胎的 20世纪 90年代 年生产能力,但 方发达国家已达 颁布实施和中国 产能已超过 100 量已达 272.3万
企业名称2021年
江苏兴达钢帘线股份有限公司88.12
贝卡尔特中国48.50
江苏骏马集团25.07
首佳科技制造有限公司24.00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17.00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3.65
山东胜通钢帘线有限公司12.54
湖北福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2.37
东台磊达钢帘线有限公司6.96
高丽制钢中国5.92
数据来源:中国橡胶工业协会、公司统计数据
注:上表中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胜通钢帘线有限公司 2021年产量数据未做合并 (3)我国钢帘线行业发展趋势
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已发展出高强度、低线密度、小直径的钢帘线产品,其具有较高的抗疲劳、抗磨损、耐腐蚀和橡胶粘合性能。

从我国轮胎子午化率的发展需求和轮胎产量的增长需求上看,我国钢帘线需求在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将继续良好发展。未来国内钢帘线市场的发展趋势应是业内企业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打造市场,多研制并推广高附加值产品,杜绝低水平的盲目重复扩张和价格战等现象。

顺应轮胎绿色制造的趋势,采用更高强度的钢帘线,可在确保轮胎安全性的前提下,减少轮胎中钢帘线和橡胶使用量,减少资源消耗,实现轮胎轻量化,降低轮胎滚动阻力和燃油消耗。未来,高强度(HT)、超高强度(ST)钢帘线的应用将逐渐普及,特高强度(UT)钢帘线的应用也将逐步展开。

(四)行业竞争状况及市场需求分析
1、行业竞争状况
(1)胎圈钢丝竞争状况
我国胎圈钢丝行业起步较晚,但借助国内汽车行业和轮胎行业高速发展的推动力,胎圈钢丝行业发展迅速,胎圈钢丝产能也得到快速提高,截至“十二五末”国内胎圈钢4
丝生产能力已经达到 90万吨左右。生产能力的迅速扩张,使得市场竞争日益加剧。但另一方面,我国高性能胎圈钢丝的生产能力却相对不足。

我国胎圈钢丝行业的产业集中较高,不同规模的生产企业数量合计 20余家,不同企业的产品质量和工艺水平存在差异,其中能形成一定规模和竞争优势的企业有 10家左右,占领了整个行业 70%以上的市场份额。目前,公司在国内主要的竞争对手有高丽制钢(中国)、兴达国际、江苏胜达科技有限公司等厂商。这些竞争对手无论从生产规模还是从技术工艺上,都占有重要的行业地位。

国外目前约有 30多家规模较大的胎圈钢丝生产企业,其中较为知名的企业有韩国高丽制钢、韩国晓星、东京制纲、比利时贝卡尔特等公司。上述几家世界知名胎圈钢丝
生产企业的竞争力主要体现在先进的企业管理水平和较强的研发能力。

国内胎圈钢丝行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取得了良好的成果,并在世界胎圈钢丝市场上产生了较大影响。以公司为代表产品质量已经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公司开发的“万吨/年子午线轮胎专用超高强度胎圈钢丝产业化技术”获得了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科技进步二等奖。公司自主研发的“高性能轮胎用高锡胎圈钢丝”获山东省科学技术奖三等奖,经山东省科学技术厅鉴定,该产品填补了国内空白,镀层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由于国内的原材料价格成本和人力成本较低,公司又具有较强的成本控制能力,在与国外胎圈钢丝企业同类产品相比时,公司产品具有一定的价格优势,这是吸引世界知名轮胎客户的重要因素。公司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具有较强的竞争能力,有望在国际胎圈钢丝市场中占据重要地位。

(2)钢帘线竞争状况
国内钢帘线产业近十年高速增长,逐渐转变了供不应求的局面,产品的产量和质量皆已达到国内轮胎市场的要求,国内市场已逐渐摆脱了对进口产品的依赖。

根据中国橡胶工业协会统计和测算,从 1998年到 2015年,我国钢帘线产量增加约30倍。2021年我国钢帘线产量在 272.3万吨左右,同比增长 10.80%。

2021年国内成规模的钢帘线生产企业有十余家,可以分为以兴达国际为代表的国内民营企业和以贝卡尔特为代表的外商独资或合资企业。由于钢帘线产业和汽车产业、轮胎产业息息相关,我国的钢帘线生产企业也多数与汽车企业、轮胎产业群以及港口和交通发达地区伴生而居,呈现出集中于少数地区的区域特点。

中国橡胶工业协会发布《橡胶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指导纲要》指出,到“十四五”末,即 2025年中国轮胎的年产量规划目标为 7.04亿条,子午化率 96%。其中巨型工程子午胎 2万条,子午化率达到 100%;农用胎 1,200万条,子午化率 16%;航空轮胎 5.4万条,国产化率 15%。以全钢子午线轮胎为代表的高性能轮胎已成为轮胎工业的发展方向,轮胎子午化率由 2000年的 29.2%增加到 2021年的 93.8%。在此类政策激励之下,近年来钢帘线市场继续发展势头明显,钢帘线市场供不应求的局面明显改善,但竞争也随之加剧,抗风险能力小,技术水平落后的企业将逐步退出市场。

2、进入本行业的主要障碍
以钢帘线、胎圈钢丝为代表的轮胎骨架材料行业是一个资金、技术、劳动密集型行业。钢丝产品的性能指标直接决定了轮胎的安全性能和使用寿命,因此,钢帘线、胎圈钢丝本身较高的质量要求导致对产品制造工艺和技术水平也有较高的要求,这为进入本行业构成了多项壁垒。进入本行业的主要障碍有认证壁垒、技术壁垒、资金壁垒和人才壁垒。

(1)产品质量认证壁垒
由于轮胎骨架材料的质量直接影响了轮胎的使用安全性以及耐用性等等,因此,轮胎生产企业在选择轮胎骨架材料供应商时,往往经过实验室测试、道路测试、加工后产品试用等较长时间周期的考察和检验,反复论证,多次测试,在确保钢丝产品达到一定的硬指标要求且保持产品品质稳定的情况下,才可能最终确定一个轮胎骨架材料供应商。对于普通轮胎企业而言,这个认证周期往往经过 6到 12个月的时间;而国际知名轮胎企业通常经过 2-3年的时间周期才能最终确定一个供应商。一旦轮胎企业确认了某一个供应商,后期的业务合作将会保持相对稳定。可见,对轮胎骨架材料行业而言,长时间的产品质量认证过程,构成了进入本行业的壁垒。

(2)技术壁垒
轮胎骨架材料的生产要求有较高的技术支持和完善的工艺设备。一条轮胎用钢丝的生产需要经过粗拉拔、热处理、细拉、镀铜等多个工序和环节,拉拔、热处理、镀铜等工序又分别包括多个不同的工艺和环节。其中“拉拔”是最难控制的,也是最体现技术含量的环节。拉拔工艺直接决定了钢丝的扭转性能和抗拉强度,要熟练的掌握钢丝拉拔工艺,需要经过较长时间的实践和摸索。除此之外,镀铜工艺也是钢帘线和胎圈钢丝生产工序中的重要环节,该工艺决定了钢丝的抗腐蚀性并能增加其润滑性,同时增强钢丝与橡胶的结合强度。轮胎骨架材料新产品研发成果的诞生,需要在拉拔工艺、镀铜工艺等各环节上不断改进和完善,需要企业具备深厚的技术积累和较高的技术创新能力,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形成了较高的技术壁垒。

(3)资金壁垒
轮胎骨架材料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对大型设备需求量较大,因此需要较多的资金支持。由于该行业的主要原材料为盘条,盘条采购往往需要较大的资金支持,才能保证生产的正常运转。另外,轮胎骨架材料行业的下游是轮胎制造企业,轮胎制造企业采购原材料时通常采用票据等结算方式付款,且结算周期较长,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企业的现金流状况。如果轮胎骨架材料生产企业没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将很难支撑平日的正常运营。轮胎骨架材料行业毛利率不高,只有形成一定的投资规模,发挥规模效应,才能控制好成本,在行业内具备较强的竞争能力。以上特点构成了该行业的资金壁垒。

(4)人才壁垒
轮胎骨架材料行业属于技术应用型的行业,各个岗位均需配有技术熟练的工人。新员工通常需要经过 2-3个月的培训期,熟练掌握岗位技术后才能正常上岗。而对于高级技术人才的培养,企业需要经过较长时间的系统化专业技术培训,通过不定期开展企业内部技术研讨会和聘请技术专家长期指导,配合各个生产工艺环节的实际操作,一步步积累实践经验和提高技术水平。一个高级技术人才的培育,往往经过几年的时间。以上均构成了行业的人才壁垒。

3、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趋势及变动原因
轮胎骨架材料行业与轮胎行业的景气度紧密相关,并和钢铁行业的发展状况相关联。尽管国内汽车行业近年的发展速度有所放缓,但在我国汽车保有量不断增加的情况下,国内轮胎行业保持了持续稳定的发展态势。近年来,随着汽车市场竞争加剧、价格下降导致的汽车零部件价格降低,轮胎作为重要的汽车零部件,其制造成本亦会受到影响。

由于钢帘线在轮胎的制造成本中占比在 10%左右,轮胎制造成本的变化对于钢帘线销售价格可能产生影响。相较而言,胎圈钢丝在轮胎的制造成本中占了不到 3%,轮胎生产企业对胎圈钢丝的价格不是非常敏感,轮胎制造成本的变化对于胎圈钢丝销售价格不会构成太大的影响。

从轮胎骨架材料产品的制造成本来看,由于钢帘线、胎圈钢丝的价格变动相对原材料价格变动是滞后的,盘条等原材料成本及能源成本若出现大幅降低,会提高产品的利润率水平。反之,原材料以及能源成本出现大幅攀升,也会降低产品的利润率水平。为应对产品成本上升带来的后果,轮胎骨架材料生产企业通常会根据成本的上涨情况来适
圈钢丝产品的销售价格。 几年轮胎骨架材料行业的发展情况看,钢 对稳定的态势。未来,基于世界跨国轮胎 轮胎行业的发展现状和前景,伴随着轮胎 水平的逐步提高,预计轮胎骨架材料的行 )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司行业地位 现为中国橡胶工业协会副会长单位,是中 单位,董事长窦勇先生是中国橡胶工业协 要承担制定单位。公司胎圈钢丝产品被中 近年来在橡胶骨架材料行业中取得多项重
荣誉
第四届低碳山东行业领军单位
潍坊市技术发明二等奖
潍坊市科技进步二等奖
潍坊市专利二等奖
大业牌胎圈钢丝获评 2018年度中国橡胶工业 协会推荐品牌产品
潍坊市科技进步二等奖
山东省院士工作站
山东省制造业单项冠军
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
潍坊市标准创新奖
国家企业技术中心
省级绿色工厂
山东省智能制造标杆企业
潍坊市科技进步三等奖
公司重点针对高性能胎圈钢丝未来广阔的市场前景,加大了研发投入与人才引进,近几年来在高性能胎圈钢丝产品领域不断取得了科研成果,目前已经能够批量化生产高强度、高扭转、高锡镀层等不同特性的高性能钢丝产品,满足不同轮胎企业客户的需求,在高性能胎圈钢丝领域上抢先占领了市场,公司近年来胎圈钢丝产品的国内市场占有率接近 1/3。

2、主要竞争对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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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贝卡尔特(EuronextBrussels:BEKB)
贝卡尔特成立于 1880年,总部位于比利时,在布鲁塞尔泛欧交易所上市,在全球拥有近 3万名员工,是全球最大的钢帘线生产商。贝卡尔特在钢丝变形和镀膜领域是全球技术和市场份额领先者,产品广泛应用于汽车、能源、建筑、农业、消费品、机械设备、基础材料行业等众多领域。截至 2022年末,贝卡尔特总资产 48.29亿欧元,净资产 22.30亿欧元。2020年、2021年及 2022年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37.72亿欧元、48.39亿欧元及 56.52亿欧元,实现净利润 1.35亿欧元、4.04亿欧元及 2.69亿欧元。

贝卡尔特于 1990年代进入中国,目前在中国 10个城市拥有 20个运营场所,其中包括贝卡尔特全球两大研发中心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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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高丽制钢(KRX:002240)
高丽制钢成立于 1945年,总部位于韩国釜山,在韩国交易所上市,主营业务为开发和生产高品质的线材产品,产品涉及子午线轮胎用钢帘线、胎圈钢丝、胶管钢丝、钢丝绳、超导复合线材、弹簧钢丝、琴钢丝等 9大类 30余种线材产品,广泛的应用于汽车、飞机、桥梁、电梯等各个领域。截至 2022年末,高丽制钢总资产 25,327.68亿韩元,净资产 17,275.22亿韩元。2020年、2021年及 2022年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13,973.72亿韩元、16,913.55亿韩元及20,725.50亿韩元,实现净利润84.20亿韩元、1,298.02亿韩元及810.30亿韩元。

高丽制钢于 2001年代进入中国设厂,2006年 11月在青岛设立中国总部,目前在中国设有 5家制造公司和 1家贸易公司。


5 资料来源:贝卡尔特(中国)网站 www.bekaert.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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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兴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HKEX:1899)
兴达国际总部位于江苏省兴化市,在中国香港联交所上市,是钢帘线行业和国家标准的起草单位,产品涉及子午线轮胎用钢帘线、胎圈钢丝、高压胶管钢丝等橡胶骨架材料和精密切割钢丝。

兴达国际的产品以钢帘线为主,胎圈钢丝为辅。根据兴达国际年报披露数据,截至2022年末,兴达国际总资产 210.09亿元,净资产 79.23亿元。2020年、2021年及 2022年,兴达国际营业收入分别为 76.80亿元、106.45亿元及 108.12亿元,净利润分别为1.15亿元、2.19亿元及 3.4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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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恒星科技(002132.SZ)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5年,位于河南省巩义市,在深交所上市。

恒星科技主要从事镀锌钢丝、镀锌钢绞线、钢帘线、胶管钢丝、预应力钢绞线、金刚线等金属制品的生产和销售。

根据恒星科技年报披露数据,截至 2022年末,恒星科技总资产 80.41亿元,净资产 37.48亿元。2020年、2021年及 2022年,恒星科技营业收入分别为 28.33亿元、33.96亿元及 44.17亿元,净利润分别为 1.22亿元、1.40亿元及 1.8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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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江苏胜达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胜达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1年 3月,位于江苏省江阴市,注册资本 8,000万元。江苏胜达主要产品为轮胎胎圈钢丝,线径涵盖 0.78-1.83mm系列,具有高性能、高强度胎圈钢丝研发生产能力,年产能达 15万吨。

3、公司的竞争优势
(1)市场优势
①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通过多年积累的品质信赖,与众多知名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


7 资料来源:兴达国际网站 www.xingda.com.cn
8 资料来源:恒星科技网站 www.hengxingchinese.com/
公司现有客户包括中策橡胶、玲珑轮胎、赛轮轮胎、风神股份、森麒麟、恒丰橡塑、华 盛橡胶、昊华轮胎、佳通轮胎等规模较大、行业内知名度较高的轮胎制造商;主要国际 客户有米其林、普利司通、固特异、德国大陆、住友橡胶、韩泰轮胎、倍耐力等国际知 名轮胎生产商,初步形成了内外销同步发展的业务格局,保证了公司产品稳定的市场需 求。 ②品牌影响优势 公司以突出的行业地位、优良的产品质量、广泛的客户资源,铸就了良好的企业品 牌。“大业”牌胎圈钢丝获“山东省名牌”称号,2011-2017年公司均被评为中国橡胶 工业百强企业;2011年、2012年、2014年和 2018年,“大业”牌胎圈钢丝入选中国 橡胶工业协会年度推荐品牌;2012年获评“山东省品牌建设示范单位”;2015年 6月制造业单项冠军和隐形冠军称号;2019年获得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山东省民营企业品牌价值 100强和山东省制造业高端品牌培育企业。2020年“大业牌”被认定为山东省优质品牌、山东省知名品牌;2021年被国家发改委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被山东省工信厅认定为绿色工厂、山东省智能化标杆企业、山东省钢帘线智能化数字车间;2022年公司主导产品胎圈钢丝、钢帘线、胶管钢丝荣获山东省第一批“好品山东”品牌,公司被评为山东民营企业行业领军 10强、山东民营企业创新 100强。

公司在品牌建设方面取得的成就,为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稳固基础。

③规模优势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经成为国内最具规模的胎圈钢丝生产企业。公司目前主要生产普通性能胎圈钢丝和高性能胎圈钢丝两大系列产品,规格型号共有几十种,客户遍布全国各地以及国际市场。2019年至 2021年,公司胎圈钢丝的总产量分别为 27.73万10
吨、29.47万吨及 35.09万吨,分别占整个国内市场份额的 32.21%、31.49%及 33.88% ,行业地位突出。公司的规模优势成为吸引国际知名轮胎企业的重要因素。

(2)技术优势
公司注重技术创新、产品研发和人才培养,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是山东省轮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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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金属骨架材料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理事长单位。公司的企业技术中心被认定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全国石油和化工行业高性能轮胎胎圈钢丝工程研究中心,并经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同意建立了“国家橡胶骨架材料标准研发基地”,公司主持及参与起草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共 13项,其中参加制定的 GB/T24242.1、GB/T24242.2、GB/T24242.4于 2020年已公布。截至 2023年 3月 31日,公司持有国内发明专利 53项、实用新型专利 70项。公司在坚持自主创新的同时,重视与有关高校及科研院所的合作,积极借助外部研发机构的力量,与复旦科技园签订技术服务协议,与上海交大技术转移中心、上海理工大学、宝钢集团中央研究院设备研究所等建立了产学研合作模式,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的技术创新能力。2018年公司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和备案建设了院士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020年公司被山东省工信厅认定为山东省工业设计中心。

2021年公司入选山东省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3)区域优势
轮胎是山东省的优势产业,其产量、销售收入、利税、出口量及科研开发能力一直居国内各省市首位,山东省共有轮胎生产企业 260余家,包括赛轮轮胎、玲珑轮胎、森麒麟、恒丰橡塑、华盛橡胶、昊华轮胎等国内知名轮胎企业。稳定的客户群体形成了区域性的规模优势。

此外,山东钢铁行业较为发达,公司周边有多家钢铁企业,原材料供给充足。因此,公司无论从原材料采购还是从产品销售上,均可充分利用区域的综合资源,有效降低运输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具有突出的区域优势。

(4)柔性化生产优势
公司建立了柔性化生产体系,根据不同客户的技术参数要求,在同一条生产线上通过设备调整来完成不同规格产品的批量生产任务,既满足客户多样化的定制需求,又使设备流水线的停工时间达到最小,提高了生产设备的使用效率和工人的劳动效率。2021年公司入选山东省工信厅第一批省级绿色工厂名单。

(5)管理团队与人才优势
公司拥有较强的经营管理团队以及经验丰富的研发技术人才。公司管理团队的主要成员在行业内从业多年,既是橡胶骨架材料行业的技术专家,又具有橡胶骨架材料行业经营管理经验。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注重人才培养工作,通过自主培养和外部引进的方式,培育了一大批经营管理人才和研发技术人才,通过加强对内部研发技术人才的培养力度,加大高素质经营管理人才的引进力度,形成了可以充分发挥人才优势的多层次人才体系。

4、公司的竞争劣势
(1)生产能力与先进性仍需提高
由于国内外轮胎制造企业对胎圈钢丝和钢帘线供应商的稳定供应能力与产品质量的要求日益提高,轮胎用钢丝制造企业需要不断提高生产供应能力与技术水平以赢得发展机会。因此,报告期内公司始终保持了较高规模的厂房和设备投资,并通过改进生产管理、提高生产效率等一系列手段持续提升供应能力和生产技术先进水平。但仍有部分客户配套需求不能完全满足,制约了公司增加原有客户供应份额与新客户的开发工作。

生产供应能力与技术水平的先进性已成为公司盈利能力增长的关键制约因素。

(2)资金规模限制产业的快速扩张
公司专注于金属骨架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随着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展,特别是自建产能扩充项目等需要大量资金作为保障,同时由于行业特性决定了公司的应收账款较大,资金相对紧张。公司上述产能扩张需要大量资金投入,但公司资本实力与国内外主要竞争对手仍存在较大的差距,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受到资金不足的限制。

(六)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1)相关产业政策的扶持和推动
公司主要产品胎圈钢丝及钢帘线主要应用于子午线轮胎领域。根据国家发改委2019年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高性能子午线轮胎(包括无内胎载重子午胎、巨型工程子午胎(49吋以上),低断面和扁平化(低于 55系列))及智能制造技术与装备,航空轮胎、农用子午胎及配套专用材料和设备生产,新型天然橡胶开发与应用”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类产业。

2010年国家工信部《轮胎产业政策》的颁布,指明了轮胎产业未来发展的方向,推动了子午线轮胎的快速发展。在国家宏观经济持续增长的背景下,轮胎产业对于胎圈钢丝、钢帘线等轮胎骨架材料产品的需求量仍然会以平稳的速度增长。

(2)汽车工业的稳步发展
在国家鼓励和相关政策扶持下,我国汽车工业得到了飞速发展。2009年全国汽车产销规模超过 1,300万辆,超过美国成为世界最大的汽车生产和消费国家。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统计数据,2022年全国汽车产销分别达到 2,747.60万辆、2,686.40万辆,同11
比增长 5.34%和 2.24% ,产销量保持世界第一。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汽车消费市场还将持续增长,未来几年我国汽车工业仍将保持稳定增长速度。

(3)国际轮胎企业的全球采购趋势给国内轮胎骨架材料行业提供了机会 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趋势使得全球采购成为必然,为降低生产成本,各国轮胎制造商纷纷通过世界范围内的采购获取性价比更高的轮胎骨架材料产品。随着世界轮胎制造业向中国转移步伐的加快,国际轮胎巨头纷纷在中国投资建厂,这也为国内轮胎骨架材料生产企业进入世界轮胎制造商的全球采购系统创造了机会。国内轮胎骨架材料生产企业在生产成本方面具有诸多优势,因此在销售价格上对国际轮胎制造商形成了较大的吸引力。在全球采购的背景下,我国轮胎骨架材料行业未来将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

(4)公路交通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有利于促进轮胎骨架材料行业持续增长 交通运输是国民经济的命脉,是连结工农业、城乡、生产和消费的纽带,在国民经济发展中起了重要的作用。公路运输因其高度的灵活性和投资少、资金周转快的特点,成为我国广泛采用的运输方式。近年来我国公路运输业发展迅速,交通运输部发布的《2021年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截至 2021年末,全国公路总里程已达到528.07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总里程达 16.91万公里,汽车货运量和客运量分别占全国12
运输总量约 75.0%和 61.3% ,未来公路运输还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公路交通等基础建设的平稳发展为轮胎行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条件,这将带动轮胎骨架材料行业的持续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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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同花顺 iFi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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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利因素
(1)国内生产设备相对落后
国内轮胎骨架材料企业的生产设备目前大多来自国内,与国外先进设备相比,国产生产设备在某些性能指标上相对落后,直接影响了轮胎骨架材料的生产制造工艺,从而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产品的质量和性能。

(2)国产原材料质量有待提高
轮胎骨架材料生产的主要原材料是高碳钢热轧盘条,均由国内各大钢厂提供。国内钢厂的钢材质量良莠不齐,与国外先进水平相比,存在一定差距。国产原材料的质量情况也直接影响了我国轮胎骨架材料产品的质量性能。

(3)对下游轮胎行业乃至汽车行业的依赖性较大
轮胎骨架材料产品主要应用于轮胎制品领域,对于轮胎行业的依赖性较大,同时,汽车行业的发展轨迹亦直接影响轮胎工业的发展状况。总体而言,轮胎行业及汽车行业景气度高,将会带动轮胎骨架材料行业发展,相反,轮胎行业及汽车行业不景气,将直接影响轮胎骨架材料行业的发展状况。

(七)行业的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
1、胎圈钢丝行业的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
(1)行业技术现状
胎圈钢丝按照生产工艺可分为冷拉胎圈钢丝和回火胎圈钢丝。长期以来,冷拉胎圈钢丝主要是 0.96mm和 1.00mm规格为主,基本为普通强度钢丝,性能较差。自 20世纪 80年代我国大力引进子午线轮胎技术后,冷拉胎圈钢丝已不能满足子午线轮胎的性能要求。由于子午线轮胎胎圈部位受力比同规格的斜交轮胎要高 30%-50%,因此子午线轮胎必须使用物理性能和粘合性能更好的回火胎圈钢丝。因此,经过回火处理的胎圈钢丝成为胎圈钢丝的主流产品。

拉拔是胎圈钢丝生产的一项重要工艺,目前行业内通常采用直进式拉拔工艺完成无扭拉拔,从而实现对钢丝平直性的要求。国内外知名公司生产Φ1.30mm以上规格的胎圈钢丝通常从经过预处理的Φ5.5mm盘条连续拉拔至成品,再回火镀铜。对于Φ1.30mm以下规格的胎圈钢丝,通常经过第一道粗拉拔,然后进行中间热处理,再经过二次拉拔变为成品。

胎圈钢丝必须与橡胶具有良好的粘合性能。胎圈钢丝不仅要与橡胶牢固地粘合在一起,而且在使用过程中不能过早分离。光面钢丝与橡胶的粘合性能极差,因此必须在钢丝表面均匀覆盖镀层。镀层品种主要有纯铜、锡青铜、黄铜和纯锌等单金属或二合金。

胎圈钢丝表面镀层的品种取决于橡胶制品的品种、运行速度、受力状态以及胶料配方,在能够满足橡胶制品使用性能的前提下,通常采用成本较低的镀层。经过不断筛选和优化,同时也根据轮胎企业对产品性能的要求,目前胎圈钢丝镀层主要以青铜为主。

发展多规格镀青铜胎圈钢丝已经成为大势所趋,这对改变我国胎圈钢丝生产技术相对滞后的状况具有积极意义。

(2)工艺技术特点
从胎圈钢丝行业目前的工艺技术来看,具有如下特点:
①重视半成品的表面清洗和拉拔;
②表面涂层多用硼砂代替磷化;
③采用电解酸洗(碱洗)代替化学酸洗;
④在生产线上逆向多级超声波清洗技术,并用较先进的气吹系统;
⑤拉拔用直进式拉丝机,产品直线性好,残余扭转小;
⑥锡青铜镀液使用微电脑自动添加系统,镀层成分稳定,钢丝微张力直线运行,钢丝平直度好;
⑦淬火温度控制采用 PID温度调控系统,温控精度达到±1℃;
⑧生产线 DV值高,通常为 200-300;
⑨清洗水循环效率高,节能降耗且保证清洁生产。

(3)技术发展演变情况
随着汽车工业的飞速发展,胎圈钢丝行业也得到了大力发展,特别是大盘重连续化生产工艺在金属制品行业中的应用,有利于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作业成本,为胎圈钢丝行业工艺技术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胎圈钢丝工艺技术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由原先的冷拉胎圈钢丝发展为回火胎圈钢丝,由镀紫铜发展为镀低锡青铜,钢丝的力学性能和工艺性亦随之得到改善,尤其是粘合力、平直度和残余扭转等指标的量化,使得胎圈钢丝的产品质量明显提高。胎圈钢丝工艺技术的发展演变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主要工艺环节:
①盘条预处理和粗拉拔的工艺演变
早期的工艺中盘条预处理作业线与拉丝机是分开的,盘条表面处理基本采用间歇式处理,此工艺处理时间长,效率低,还有可能引起钢丝氢脆现象,产品质量存在较大隐患。目前的工艺中,盘条预处理作业线与粗拉丝机连接,实行流水线生产作业,速度快,生产效率高,半成品质量稳定。盘条表面处理工艺有电解酸洗和盐酸处理等,还可采用磷化处理,润滑载体可采用硼砂。

②中间热处理和细拉拔的工艺演变
早期的中间热处理工艺主要是指 20世纪 80年代,采用马弗炉和电卡炉来完成热处理。热处理后的钢丝强度较低。到 20世纪 90年代,该环节工艺有了较大改进,主要采用燃气炉和明火炉进行中间热处理,这两种加热炉控制稳定,劳动强度低,热处理后钢丝强度可提高 100~200MPa。

细拉拔工艺方面,早期采用滑轮式拉丝机,拉拔速度慢,产量低,噪声大,钢丝在拉拔过程中容易扭曲,导致在后道工序很难矫直。目前,细拉拔主要采用直进式拉丝机,实现无扭拉拔,这是消除残余扭转的一个关键环节。在最后卷筒与工字轮收线机的排线器前后各配备一组矫直器,进一步消除钢丝残余应力,并保持平直性。对于胎圈钢丝残余扭转和平直性的要求应在拉拔工序解决 90%。

③回火和镀铜工艺的演变
早期回火主要采用明火炉,燃料为重油,这种明火炉温度偏差大,炉内气氛不易控制。如今多采用电加热或燃气回火,这种工艺具有温度点均匀、易控制、钢丝物理性能稳定等优点。回火处理不同于淬火或正火处理,回火处理是深度冷变形钢丝在较高温度下(400~460℃)组织发生回复或局部再结晶,适当调整位错密度,并使部分破碎的晶粒重新集合的过程。回火处理基本保持了冷变形的加工硬化,强度下降 2%~4%,扭转次数降低 15%~20%,塑性显著提高,断裂总伸长率提高到 5%以上,弹性屈服强度提高 12%以上。(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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