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星股份(836717):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招股说明书

时间:2023年06月13日 17:02:35 中财网

原标题:瑞星股份: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招股说明书

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衡水市枣强县中华东街北侧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北京证券交易所主要 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上市公司具有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 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北京证券交易所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 慎作出投资决定。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号)
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声 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商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发行股数本次初始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2,868.00万股(未考 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本次发行公司和主 承销商选择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超额配售选择 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初始发行股 票数量的 15.00%(即不超过 430.20万股),若 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 为 3,298.20万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
定价方式发行人与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
每股发行价格5.07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2023年 6月 16日
发行后总股本11,468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23年 6月 14日
注: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发行后总股本为 11,468.00 万股,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则 发行后总股本为 11,898.20万股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并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正文内容:

一、本次发行相关主体作出的重要承诺 本公司提示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次发行相关主体作出的重要承诺以及未履行承诺的 约束措施,具体承诺事项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重要 承诺”。 二、主要风险因素特别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公司及本次发行的以下事项,并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 股说明书“第三节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 (一)业绩成长性及经营业绩面临存在持续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规模持续下降,净利润水平整体呈下降趋势。公司业务的 成长性及发展潜力与下游天然气行业的发展紧密相关,而天然气行业与宏观经济关联度 较高。近年来受国际宏观经济与政治局势影响,天然气及其他大宗商品价格上行趋势明 显,下游燃气公司供气成本快速上升。除此之外,新冠疫情、城镇管网建设增速放缓、 新建房屋开工面积减少等因素亦直接影响到公司下游客户的采购需求。若未来下游市场 需求疲软且公司不能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主要产品更新迭代难以满足市场要求,或者 出现市场竞争加剧、产品价格下行压力加大、毛利率受到挤压等情况,公司或因产能受 限为保证盈利能力而放弃价格敏感客户,则存在流失客户短期内无法通过新增客户弥 补,进而面临经营业绩持续下滑风险。 (二)市场份额下滑风险 报告期内,国内油气管网建设投资规模虽然在稳步增加,但增速放缓,随着天然气 管网互联互通工程进一步完善,油气管网投资增速仍存在进一步放缓的趋势。发行人主 营业务产品应用于城市燃气调压行业,随着城镇化建设不断成熟,发行人的产品市场空 间存在下滑风险,与此同时,天然气调压行业生产企业数量大、品种多,市场供应饱和, 发行人现有市场份额较低,未来市场份额仍存在进一步下滑的风险。 (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经营业绩影响的风险
2020年初,我国爆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了部分区域的经济活动和消费 需求。2022年上半年,公司亦执行了较长时间的防疫封控政策,同时公司部分下游燃 气供应客户的开工率、供气量也因疫情有所减缓。2023年初,随着病毒变异、疫情变 化、疫苗接种普及和防控经验积累,我国新冠疫情的发展和防控逐渐进入新阶段。2023 年 1月 8日起,国家有关部门将新冠感染从“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新冠疫 情对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逐步减弱。但如果未来新冠疫情再次大范围传播,可能导致 公司收入下降或成本增加、毛利率下降,公司未来仍可能出现业绩下滑的风险。 (四)经营业绩季节性波动风险 燃气调压行业存在一定的季节性特征,一般而言,每年六月至次年一月为行业旺季。 一方面,由于中国北方地区冬季供暖引起用气量提升,因此燃气调压设备的需求量也会 增大;另一方面,作为公司下游客户的各大区域性燃气公司、国有地方燃气集团、大型 燃气工程公司等,在实施燃气输配项目建设时也会根据燃气行业的季节性特征安排项目 建设,一般而言,下游客户的年度招标、采购、合同审批等集中在上半年,而燃气设备 的发货、安装、调试、验收等集中在下半年。与此同时,公司的人工成本、费用等支出 在全年却相对均衡,因此,前述季节性特征导致公司的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呈季节性波动。 2020至 2022年度,公司第三和第四季度合计营业收入占比分别为 56.72%、64.91%和 61.41%收入主要集中于下半年。由于上述季节性因素,导致公司上半年营业收入和净利 润水平较低,公司提醒投资者在投资决策过程中关注公司经营业绩的季节性波动。 (五)应收账款金额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22,131.63万元、21,708.15万元和24,137.47 万元,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占各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42.92%、42.19%和 45.13%, 占比较大。公司客户以国有或大型燃气公司、大型燃气工程公司等为主,该类客户付款 审核程序较为严格,审核过程和付款周期较长,但该类客户与公司已形成相对稳定的动 态滚动回款周期。尽管公司已运用新金融工具准则计提预期信用损失,且公司应收账款 债务方实力雄厚、资信良好,但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余额将有可能继续 增加,如果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预期信用损失将进一步提高,对公司的资产结构、 偿债能力乃至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原材料价格波动导致业绩波动的风险
发行人生产经营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钢材、阀门、法兰等大宗商品,该类型原材料 受国际行情、供求关系、行业政策、经济周期性变化和大宗商品期货价格影响较大。由 于报告期内各期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材料的占比均在 70%以上,如未来主要原材料价格 大幅上涨,发行人不能提高产品销售价格转嫁成本,或者供应商无法按约定时间及时交 付发行人采购的原材料,发行人的生产加工将受到影响,进而对发行人的业绩产生不利 影响。 (七)存货跌价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5,793.31万元、5,655.64万元和 7,179.28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5.67%、15.54%和 18.85%。2020年末、2021年末和 2022年末,公司存货计提跌价准备金额分别为 94.54万元、73.77万元和 84.97万元, 主要为库龄较长的原材料、半成品和库存商品。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 存货可能进一步增多,若下游市场的供求状况或部分客户需求出现重大变动,或同期原 材料、成品价格大幅波动,将可能导致存货出现跌价的风险,进而影响公司业绩。 (八)财务内控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转贷、票据找零、使用个人卡等财务不规范及内控薄弱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已完成上述事项的整改。发行人如不能按照《企业内 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持续加强内部控制并严 格规范执行,将会对发行人的公司治理和财务规范性造成不利影响。 (九)在多种风险叠加的极端情况下出现业绩大幅下滑甚至亏损的风险 公司的经营业绩受宏观环境、原材料价格波动、市场竞争、应收账款回收、新冠疫 情反复等多种风险因素影响,倘若未来上述风险因素叠加发生或者其他方面出现持续不 利的变化,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较大的负面冲击,可能存在发行上市当年或未来期间 业绩大幅下滑甚至亏损的风险。 (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研发中心项目和燃气调压设备生产扩建项目,项目需 要一定的建设期和达产期。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固定资产原值较发行前有较 大幅度的增加,相应的固定资产折旧金额将有所增加。研发中心项目中拟开展的研发子
项目既包括基于市场需求、产业化展望强烈的研发项目,也包括填补国内空白、提前技 术布局的研发项目。在前述研发项目推进过程中,公司将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情况,对 具体研发路径及细节进行调整,以最大程度满足市场需求,但对于填补国内空白、提前 技术布局的项目,仍可能存在未来较长时间内无法产业化的风险。燃气调压设备生产扩 建项目系对公司现有产品产能的扩充,公司在制定本次募投项目时已经综合考虑国家产 业政策导向、未来市场的增量规模、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市场竞争格局变化等因素。 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续实施过程中,若国内、国际宏观经济环境、市场环境、技 术发展、下游市场需求等方面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将可能导致公司未来新增产能销售不 及预期或新增产能消化能力不足等情形,相关风险在个别极端情况下或者多个风险叠加 的情况下,将有可能导致公司经营业绩下降50%,甚至出现亏损。 三、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安排及风险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将申请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在股票发行过程中,会受到市场环境、投资者偏好、市场 供需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同时,发行完成后,若公司无法满足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 条件,亦可能导致本次发行失败。 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 决策,自行承担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四、关于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公司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 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五、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所处经营环境、经营模式、税收 政策、主要客户及供应商均未发生重大变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 员未发生重大变更,未发生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目录
声 明 ......................................................................................................................................... 2
重大事项提示 ........................................................................................................................... 4
目录 ........................................................................................................................................... 8
第一节 释义 .......................................................................................................................... 9
第二节 概览 ........................................................................................................................ 12
第三节 风险因素 ................................................................................................................ 22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27
第五节 业务和技术 ............................................................................................................ 60
第六节 公司治理 .............................................................................................................. 147
第七节 财务会计信息 ...................................................................................................... 163
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91
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 ...................................................................................................... 289
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 305
第十一节 投资者保护 ...................................................................................................... 306
第十二节 声明与承诺 ...................................................................................................... 311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 .......................................................................................................... 322


第一节 释义
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的含义如下:
普通名词释义  
公司、本公司、瑞星股份、股 份公司、发行人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河北瑞星燃气设备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前身
股东大会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三会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本次发行、本次公开发行发行人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
郑州恒璋、恒璋贸易郑州恒璋贸易有限公司
科捷仪表衡水科捷仪表有限公司
福瑞琳北京福瑞琳商贸有限公司
瑞星酒店枣强县瑞星酒店有限公司
衡水金雨鸿源衡水金雨鸿源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金雨鸿源北京金雨鸿源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瑞星久宇瑞星久宇燃气设备(成都)有限公司
天府新区分公司瑞星久宇燃气设备(成都)有限公司天府新区分公司
邢台实华邢台实华天然气有限公司
枣强华润枣强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枣强农商行河北枣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北交所北京证券交易所
国家发改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主办券商、保荐机构、保荐人、 华西证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毕马威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康达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报告期2020年度、2021年度和 2022年度
报告期各期末2020年末、2021年末和 2022年末
天津能投天津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控制主体
华润燃气华润燃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控制主体
新奥燃气新奥(中国)燃气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控制主体
中燃物资中燃物资供应链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控制主体
中国燃气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HK.0384)及其下属控制 主体
武汉燃气武汉市天然气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控制主体
成都燃气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SH.603053)及其下 属控制主体
贵州燃气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SH.600903)及其下
  属控制主体
重庆燃气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SH.600917)及其 下属控制主体
深圳燃气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SH.601139)及 其下属控制主体
山西燃气山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控制主体
中裕燃气、中裕能源中裕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HK.3633)及其下属控制 主体
海南恒璋海南恒璋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恒璋浙江自贸区恒璋贸易有限公司
特瑞斯特瑞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BJ.834014)
春晖智控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SZ.300943)
专业名词释义  
燃气调压器调压器是燃气输配管路上的一种特殊阀门,用于自动调节燃 气出口压力,使其稳定在某一压力范围内的装置
燃气调压装置调压装置类产品是以调压器为主要核心元件,通过管道、阀 门、压力容器、仪器仪表以及钢结构基础等元件组合集成为 一体的燃气调压系统设备。燃气调压箱(柜)、地下调箱、 调压撬、LNG等均属于燃气调压装置
燃气调压箱(柜)将调压装置放置在专用箱(柜)体内,主要用于对用气压力 进行调节的设备。调压箱主要由调压器及其附属设备和过滤 器、切断阀、放散阀、压力表、外箱体等组成
调压撬、撬装式燃气减压装置可移动的燃气调压、超压保护等气体调节设备的总成,包括 到截断阀为止的进、出口管道及内部设施。装置集成气体减 压、输配气安全放散及计量等多种功能。撬装式调压设备包 括城市门站调压橇、城市管网调压站以及压缩天然气 (CNG)减压橇等
CNGCompressed Natural Gas,即压缩天然气
LNGLiquefied Natural Gas,即液化天然气
LNG气化供气装置将 LNG的储存设备、增压器、气化器、复热器、调压器、 计量设备、加臭设备、安全放散装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监控装置等设备全部或部分装配于一个底座上的元件组合 装置,实现 LNG的存储、气化、加热、过滤、调压、计量、 加臭等全部或部分功能,集自控、监测、检测等附属功能一 体化的装置
LNG点供LNG点供,又称 LNG区域供气单元,适用于输气管线不易 到达,或由于用气量小修建管线不经济的中小城镇和工厂等 终端用户。LNG点供相当于小型 LNG接收气化站,由 LNG 槽车运输供应、卸货,LNG储罐储存,LNG气化与气相处 理,气相 LNG进入管网计量、输配等环节组成
埋地式调压箱、地下调压箱埋地式调压箱是为减少城市占地、简化地面设施结构而专用 设计的埋地集成式调压装置。集过滤、切断、调压、放散于 一体,是专用于城市管网各级调压供气的地下调压系统
31调压箱/器在调压行业 1997年的旧标准体系中,将管道压力级别以数 字进行标识,其中第 1位数字 3代表前压为 0.2-0.4MPa的 中压,第 2位数字 1代表后压为 1-5KPa的低压,因此在行 业初期 31调压箱或 31调压器是代表中-低压对应产品
燃气过滤器分离燃气气流夹带的杂物(灰尘、铁锈和其他杂物),保护 下游管道设备免受损坏、污染、堵塞的组件,简称过滤器
阀门阀门是管路流体输送系统中的控制部件。用来控制流体的方
  向、压力或流量,使配管和设备内的介质(液体、气体、粉 末)流动或停止并能控制其流量和方向的装置
压力容器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装在固定位置使用的压力容器
热交换器、换热器换热器(亦称为热交换器或热交换设备)是用来使热量从热 流体传递到冷流体,以满足规定的工艺要求的装置,是对流 传热及热传导的一种工业应用
燃气紧急切断阀燃气切断阀是一种自力式安全保护设备,安装于燃气输配系 统中。燃气系统正常工作时,切断阀处于开启状态,当燃气 系统内压力达到设定值时,依靠燃气系统内燃气压力自动切 断燃气通路,可起到保护燃气管线、下游设备和仪表的作用。 待燃气系统故障排除后,其执行机构由人工复位
燃气安全放散阀燃气放散阀是安装于燃气系统,当燃气系统正常工作时,放 散阀处于关闭状态,燃气系统内的压力达到放散阀设定压力 值时,依靠系统内燃气压力放散阀自动开启,并向燃气系统 外排放一定量的燃气,待燃气系统内压力恢复至设定值以下 时,自动关闭的自力式安全保护阀
设计压力在相应的设计温度下,用于确定壳体或其他零件强度的压力 值
进口压力范围能保证调压器进口给定稳压精度等级的压力范围
最大进口压力在进口压力范围内,所允许的最高进口压力值
最小进口压力在进口压力范围内,所允许的最低进口压力值
出口压力范围能保证调压器出口给定稳压精度等级的压力范围
最大出口压力在出口压力范围内,所允许的最高出口压力值
最小出口压力在出口压力范围内,所允许的最低出口压力值
本招股说明书涉及到的数字为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其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单项数据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由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 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 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11007302408743 
证券简称瑞星股份证券代码836717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1年 6月 4日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15年 5月 26日 
注册资本86,000,000法定代表人谷红军 
办公地址河北省衡水市枣强县中华东街北侧   
注册地址河北省衡水市枣强县中华东街北侧   
控股股东谷红军实际控制人谷红军 
主办券商华西证券挂牌日期2016年 4月 18日 
证监会行业分类C制造业 C35专用设备制造业 
管理型行业分类C制造业C35专用设备制 造业C359环保、社会 公共服务及其他 专用设备制造C3599其他专用 设备制造

二、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谷红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5,760.0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66.98%,且担任公司董 事长、总经理,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重大决策和经营活动能够产生重大影响。 因此,谷红军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动。 2023年 1月 17日,谷红民与谷红军签署了《关于对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 公司协作决策之一致行动协议》,确定一致行动关系,谷红民为谷红军的一致行动人。

三、 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城市燃气输配系统中调压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主营产品 包括调压器类产品、调压装置类产品和压力容器类产品。

四、 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项目2022年12月31日 /2022年度2021年12月31日 /2021年度2020年12月31日 /2020年度
资产总计(元)534,831,131.68514,570,716.03515,706,450.72
股东权益合计(元)435,678,776.44415,276,566.85381,800,181.3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股东权 益(元)435,678,776.44415,276,566.85381,800,181.37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15.2615.4921.29
营业收入(元)203,271,401.83209,758,203.30217,295,850.56
毛利率(%)44.9448.2848.37
净利润(元)37,602,209.5943,476,379.4837,292,936.4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元)37,602,209.5943,476,379.4837,292,936.4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35,251,295.7537,448,692.7733,060,105.0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8710.8410.5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资产收 益率(%)8.319.349.3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40.510.4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440.510.4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元)50,111,222.7363,960,163.9316,840,238.54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4.866.404.02

五、 发行决策及审批情况
(一)本次公开发行已获得的授权和批准 2022年 5月 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 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等关于本次公开发行的相 关议案。 2022年 6月 9日,公司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与本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相关的议案,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具体事宜。 (二)本次公开发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与审批程序 2023年 3月 9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 2023 年第 11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本次发行审议结果: 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 要求。 2023年5月19日,公司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河北瑞星燃气设 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六、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
发行股数本次初始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2,868.00万股(未考虑超额配 售选择权的情况),本次发行公司和主承销商选择采用超 额配售选择权,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 次发行初始发行股票数量的 15.00%(即不超过 430.20万 股),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 为 3,298.20万股
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25.01%(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 27.72%(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定价方式发行人与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
发行后总股本11,468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5.07元/股
发行前市盈率(倍)12.37
发行后市盈率(倍)16.49
发行前市净率(倍)1.00
发行后市净率(倍)1.05
预测净利润(元)不适用
发行前每股收益(元/股)0.41
发行后每股收益(元/股)0.31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元/股)5.07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股)4.85
发行前净资产收益率(%)8.31
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6.34
本次发行股票上市流通情况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枣强县红星 印刷有限公司、北京佑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佑维粤信 500 增强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参与战略配售,获配股份限售 期为 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 之日起开始计算
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和网上向开通北交所交 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对象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试行)》 规定具备参与北交所股票发行和交易条件的合格投资者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购买者除外)
战略配售情况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573.60万股,占超额配售选 择权行使前本次发行数量的 20%,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 行使后本次发行总股数的 17.39%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14,540.76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 16,721.87 万元(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12,043.49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 14,041.31万元(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发行费用概算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 2,497.27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 前);2,680.56万元(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其中: 1、保荐承销费用:1,371.70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 1,554.95万元(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2、审计及验资费用:903.58万元; 3、律师费用:207.55万元; 4、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14.44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 使前);14.48万元(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注:上述发行费用均不含增值税金额,最终发行费用可能 由于金额四舍五入或最终发行结果而有所调整。
承销方式及承销期余额包销
询价对象范围及其他报价条件不适用
优先配售对象及条件不适用
注 1:发行前市盈率为本次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 2022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注 2:发行后市盈率为本次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 2022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的发行后市盈率为 16.49倍,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则发行后市盈率为 17.11倍; 注 3:发行前市净率以本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前每股净资产计算;
注 4:发行后市净率以本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的发行后市净率为 1.05倍,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则发行后市净率为 1.05倍; 注 5: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以 2022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的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为 0.31元/股,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则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为 0.30元/股;
注 6:发行前每股净资产以 2022年 12月 31日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注 7:发行后每股净资产按本次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其中,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按经审计的截至 2022年 12月 3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计算;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的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4.85元/股,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则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 4.84元/股;
注 8:发行前净资产收益率为 2022年度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注 9: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以 2022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计算,其中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按经审计的截至 2022年 12月 31日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和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计算;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的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为6.34%,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则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6.12%。

七、 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一) 保荐人、承销商

机构全称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炯洋
注册日期2000年 7月 13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201811328M
注册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 19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 A2号西城金茂中心
联系电话010-56177241
传真010-50916601
项目负责人张昊宇
签字保荐代表人周曼、廖高迁
项目组成员贾程皓、李英祥、孟雷、刘子健、戴超、付泽

(二) 律师事务所

机构全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乔佳平
注册日期1988年 8月 20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1100004000107934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丁 12号英皇集团中心 8层、9层、11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丁 12号英皇集团中心 8层、9层、11层
联系电话010-50867666
传真010-56916450
经办律师连莲、王雪莲、吴一帆
(三) 会计师事务所

机构全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邹俊
注册日期2012年 7月 10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599649382G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东 2座办公楼 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东 2座办公楼 8层
联系电话010-85085000
传真010-85085111
经办会计师付强、吴旭初、李卓

(四) 资产评估机构
□适用 √不适用
(五) 股票登记机构

机构全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宁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6号金阳大厦 5层
联系电话010-58598980
传真010-58598977

(六) 收款银行

户名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市新会展支行
账号51001870042052506036

(七) 申请上市交易所

交易所名称北京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周贵华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丁26号
联系电话400-626-3333
传真010-63889634

(八) 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机构
□适用 √不适用
八、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权益关系的说明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证券服 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均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 他权益关系。

九、 发行人自身的创新特征

1. 发行人的创新投入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 873.20万元、1,342.96万元、和 987.25万元,对 应的研发项目分别为17个、21个、24个,主要包括:双筒结构地下调压箱,调压器小 流量防喘阀芯结构,一种集管道清扫、旋风分离、排污汇集一体的调压装置,轴流结 构直接作用式调压器,一种旋启切断式燃气调压器,一种管道消音器,双级低压指挥 器等。 2. 发行人创新成果 (1) 知识产权成果 发行人经过二十余年的不懈努力与坚持创新,已获得燃气调压领域专利技术 82 项,其中发明专利 2项、实用新型 76项、外观设计 4项。发行人的知识产权成果请详 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业务和技术”之“四、关键资源要素”之“(二)发行人主要固定 资产和无形资产等资源要”之“3.主要无形资产”。 (2)参与国家标准起草 近十年来,发行人参与起草制定了《城镇燃气调压器(GB27790-2011)》《城镇 燃气调压箱(GB27791-2011)》等 7项国家标准、2项团体标准。2018年 11月,公司 因参与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调压器 GB27790-2020》制定被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授 予了《标准科技创新奖》。 (3)权威部门的认证或荣誉 2018年 11月,公司因参与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调压器 GB27790-2020》制定并做 出突出贡献,被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授予了《标准科技创新奖》 (CECS2018-A-039),以表彰在我国工程建设领域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和创新成果转化 应用中发挥重大作用的标准项目。 (4)广泛的客户覆盖及认可 依靠稳定的产品质量、完善的售后服务,公司与华润燃气、中国燃气、新奥燃 气、贵州燃气、山西燃气、昆仑燃气等大型燃气集团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公 司的产品销售区域覆盖国内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司的产品质量及服务水准 受到客户广泛好评。 3. 发行人产品创新
(1)发行人构建了类别齐全、体系丰富的燃气调压设备产品架构 经过多年的持续创新,发行人的产品结构从单一到丰富、调压能力从低压到高 压、产品质量从“可用”到“与国外进口调压器相当”,这些成果都与发行人坚持技术研 发、不断创新密不可分。 (2)发行人自主研发的多项产品创新性地解决了行业技术难点 ①燃气调压系统产品的创新:研发了埋地式调压箱,有效解决了埋地式调压箱无 对应适配的国产调压器问题 调压设备地下安装是未来城市燃气系统建设的发展方向。根据《河北雄安新区规划 纲要》的相关条款,雄安新区在建和计划新建的天然气调压设施均为地下安装。然而此 “地下安装”并非简单地将传统地上调压系统直接转到地下。天然气设施,特别是天然 气调压设备有明确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其对于爆炸环境有明确的规定,包括埋地 后的防护、检修、非承压空间的通风等都有严格的要求。 公司经过多年研发,结合市场需求,成功研发了埋地式调压箱(柜),为行业提供 了适用于埋地结构、并适应埋地后特殊气流状态下的国产调压器,成功解决了埋地式 调压箱无对应适配的国产调压器问题。 ②燃气调压器主机的创新:有效解决了调压器小流量喘振问题 国内天然气调压系统(含调压撬)普遍存在核心控制单元大、小流量不能兼顾的问 题,主要因为前述调压撬的特点之一是供气流量较大,所选用的调压器应满足最大供 气流量的要求,然而此类调压撬产品实际运行过程中面临用气峰、谷交替情况,所选 用的大流量调压器在应对用气低谷时段的小流量时,因该小流量低于调压器最小流量 利用率下限,因此经常发生喘振问题,引起设备异常振动和控制压力大幅度频繁波 动,造成运行异常。此问题为行业内长期存在的疑难问题。 发行人创新了一种让调压器在满足大流量要求的前提下,同时获得小流量适应性 的防喘阀芯结构和对应的调压器改造方案,解决了调压器大、小流量不能兼顾的行业 难题。发行人已于多个项目中在燃气公司的委托下对受小流量喘振影响的欧洲进口调 压器进行了防喘阀芯改造升级,并解决了其小流量频繁喘振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发 行人还进一步创新了数学模型计算方法,确保产品结构精密、性能稳定。 ③安全保护设备的创新:建立了丰富的安全保护系统,有效解决了现有技术功能 单一的问题
由于燃气具有易燃易爆特性,所以燃气调压设备的设计首先必须满足安全可靠的 标准。行业内常见的安全保护设备是紧急切断阀,其根据受保护管路的气体压力值变 化按照上限或下限值进行自动紧急切断,以达到及时阻断超压和欠压对下游设备的影 响,从而保障系统安全。但传统紧急切断阀的功能较为单一,缺少信息化、智能化功 能。 发行人创新了具备远程智能切断技术的切断器,以及多传感器多通道自适应性切 断器,从而解决了本行业国产紧急切断阀功能单一的问题。 ④智能化创新:建立了燃气智能化的软件和硬件体系,有效解决了传统调压设备 信息化、智能化落后的问题 发行人是行业内最早开始燃气智能化创新的企业之一。早在 2012年发行人就已获 得 SCADA燃气系统云平台软件的软件著作权授权,经过持续创新已逐步获得燃气 SCADA云平台巡更管理系统、燃气 SCADA云平台智能短信系统、燃气 SCADA云平 台管网测绘系统、调压柜智能安全预警和防入侵监控系统等与燃气智能化息息相关的 软件著作权。 (3) 发行人的主要产品的性能指标处于市场领先地位 调压设备的关键性能指标包括调压精度等级、关闭压力等级、最大进口压力、切 断精度等级等。发行人的调压设备与同行业公司相比,同等型号下,发行人的产品指 标可达到国外同类优质产品的水平,甚至部分性能指标已超过进口同类优质产品水 平。 4. 发行人的技术创新:公司在行业内优先建立并应用调压器研发数学模型 公司在行业内优先建立并应用调压器产品研发数学模型。发行人多年来一直坚持 调压基础技术研究,通过实验和验算不断总结,掌握了调压基础技术所涉及的物理原 理、计算方法、公式推演及创新能力,基于调压器力平衡体系的研究拓展出了调压器 设计和验算的计算体系,并通过计算体系组合成为了不同调压器的数学模型。该数学 模型中包含了调压器从无到有的全方面计算方法和验算方法,是发行人调压器技术研 发的核心理论基础。 公司通过数学模型模拟产品研发的过程,一方面大幅降低研发初期各类计算的人 力成本和周期,另一方面有利于确保系列化产品性能指标的精确性和稳定性。另外, 通过数学模型验算新产品的结构和数据的合理性,可有效降低研发过程中的材料和工
时浪费。

十、 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分析说明
结合发行人最近六个月二级市场交易对应的市值情况以及可比公司的估值等情况, 基于对发行人市值的预先评估,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后的总市值能够满足北交所上市要 求。发行人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第 2.1.3条的第一款标准, 即预计市值不低于 2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 1,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平均不低于 8%。 2021年、2022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孰低分别 为 3,744.87万元、3,525.13万元,均不低于 1,500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孰低计算)分别为 9.34%、8.31%,平均不 低于 8%,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第 2.1.3条的第一款标准。

十一、 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公司治理方面的特殊安排。

十二、 募集资金运用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项目备案文件 1 研发中心项目 5,003.08 5,000.00 枣技改备字〔2019〕057号 燃气调压设备生 2 19,891.37 11,000.00 枣技改备字〔2019〕054号 产扩建项目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上述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支付项目 所需款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制度使用募集资金,以募集资金 置换预先已投入上述项目的自筹资金。如果募集资金净额不足以完成上述投资项目,不 足部分公司将自行解决。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详细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九节募集资金运用”中的相关内容。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资额项目备案文件
 1研发中心项目5,003.085,000.00枣技改备字〔2019〕057号
 2燃气调压设备生 产扩建项目19,891.3711,000.00枣技改备字〔2019〕054号
      

十三、 其他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第三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此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资料外,应特 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以下风险因素根据重要性原则和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 的程度大小排序,该排序并不代表风险因素依次发生。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发行人公开 披露的信息,自主判断公司投资价值并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公司 经营与收益变化导致的风险。 一、经营风险 (一)业绩成长性及经营业绩面临存在持续下滑的风险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二、主要风险因素特别提示”。 (二)市场份额下滑风险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二、主要风险因素特别提示”。 (三)业务规模较小的风险 截至 2022年 12月 31日,公司总资产为 53,483.11万元,净资产为 43,567.88万元。 2020年、2021年和 2022年,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21,729.59万元、20,975.82万元和 20,327.14万元,实现净利润 3,729.29万元、4,347.64万元和 3,760.22万元。与同行业可 比上市公司相比,公司业务规模较小。公司受制于资产规模、业务规模,可能面临业绩 不稳定、业务结构变动、受上下游经营环境影响较大等经营风险。 (四)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经营业绩影响的风险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二、主要风险因素特别提示”。 (五)经营业绩季节性波动风险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二、主要风险因素特别提示”。 (六)市场需求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城市燃气输配系统中调压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主营产品 包括调压器类产品、调压装置类产品和压力容器类产品,市场容量直接取决于国内对油
气管网的建设投资规模以及天然气的资源及价格政策。近年来受新冠疫情、全球性通货 膨胀、国际贸易保护及政治局势变动等因素影响,国内经济增速和市场需求均不及预期, 同时房地产行业下行压力加大使得房屋新开工面积有所减少。未来如果以上因素综合影 响导致宏观经济增速持续放缓或国家调整能源战略及天然气价格政策,致使天然气管网 建设放缓,公司产品需求或将下滑,将会对公司的经营发展带来不利的影响。 (七)新产品市场推广不达预期风险 发行人主要从事各类燃气调压设备的生产与销售,近年来,公司通过自主研发,设 计和生产了新型埋地式调压设备,旨在替代传统调压设备占地空间较大的缺点。新产品 技术难度高,产品附加值亦较高,该类新产品的投入与开发,是发行人对未来燃气调压 设备行业的战略布局,发行人的研发部门及核心研发人员已经掌握核心技术并形成技术 储备,目前已开展小规模销售与使用,但新产品市场开拓及客户积累仍需时间的发酵, 若未来发行人新产品的下游市场拓展未达预期,未能实现新产品的大规模销售,则新产 品短期内不能为发行人贡献较多的净利润,因此,发行人面临新产品市场推广不达预期 的风险。 (八)毛利率持续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48.39%、48.28%和 44.94%,呈逐年下滑趋势。 下游客户对不断提升产品品质和性能以及降低产品采购价格的诉求始终存在,随着未来 市场竞争加剧、政策环境变化、城市管网投资规模及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因素都有可 能影响到公司产品的销量与成本。如果公司无法维持市场地位及技术领先优势,通过采 取优化和改进工艺水平、提升管理质量与效率、完善供应链管理等方式提升或维持产品 价格、优化产品成本,未来公司毛利率可能存在持续下滑风险。 (九)因公司产品质量问题引发安全事故的风险 燃气为一种易燃易爆的气体,一旦发生事故则具有涉及范围广、危害性大,乃至造 成人民生命财产损失等特点。燃气调压设备是天然气长距离管道传输与城市燃气管道配 送过程中的重要链接,长输管线调压设备通常为超高压设备,而发行人主要生产和销售 由城市燃气管网将天然气输送至居民端和工商业用户的高压、次高压、中低压、低低压 等调压设备。该类设备需要在各类自然环境下长期不间断运行,因此对产品质量、性能、 可靠性和稳定性要求较高,产品质量优劣将直接影响到下游客户设备运行安全及终端用
户的生命安全。上述使用领域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将会对社会安全和居民人身安全造成 较大威胁和损失,进而引发社会关注。若因发行人产品质量问题引起天然气中断供应甚 至泄漏等问题,将会造成巨大的社会不良影响,并将对发行人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二、技术风险 (一)技术研发风险 由于燃气调压设备技术的复杂性和其他相关因素变化的不确定性而导致技术创新 存在失败的可能。设计阶段,可能产生由于技术构思或设想不全面而导致的技术系统先 天“缺陷”或创新不足。技术研发阶段,外界关键因素变化的不确定性、技术研发项目 本身的难度和复杂性、技术研发人员自身知识和能力的局限性都可能导致技术研发面临 失败风险。 (二)新技术、新产品开发风险 公司经过二十余年的技术积累和发展,逐渐形成并培养了一支人员充足、技术水平 过硬的研发团队,形成了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但发行人下游客户的使用需求亦不断变 化,下游产业技术水平的持续提升及产业结构的持续调整,均对发行人的研发和持续创 新能力提出挑战,发行人需要不断进行技术创新方能满足市场竞争和发展的需求。如果 发行人不能精确把握产品及技术发展趋势,在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决策中出现方向性 失误,则发行人将面临产品竞争力下降、市场占有率下滑及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三)知识产权被侵犯风险 自创立伊始,公司高度重视燃气调压设备相关领域的前瞻性技术研发,注重关键技 术和优秀人才的储备,以产品和工艺创新为核心,推动业务发展。尽管公司同核心技术 人员签订了保密协议,并采取了申请专利等保护措施,以保护公司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 但如果未来由于不正当竞争等因素导致公司的核心技术泄密或相关专利被侵权,同行业 公司可能会利用上述技术开发同类产品与公司进行竞争,这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 的市场地位和盈利水平。 三、财务风险 (一)应收账款金额较大的风险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二、主要风险因素特别提示”。
(二)原材料价格波动导致业绩波动的风险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二、主要风险因素特别提示”。 (三)存货跌价的风险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二、主要风险因素特别提示”。 (四)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均持有所在地科学技术厅、财政厅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颁发的《高新 技术企业证书》,报告期内公司被连续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在此期间企业所得税享受 15%的优惠税率。如果未来公司不能持续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 发生变化,公司的税负将会增加,盈利水平将会受到不利影响。 四、法律及内控风险 (一)财务内控风险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二、主要风险因素特别提示”。 (二)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未足额缴纳的风险 公司报告期内存在未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全体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 金的情形,主要因为发行人员工农村户籍人员较多,人员年龄较大等因素,员工自身不 愿意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公司已明确告知并与该部分员工沟通要求为其缴纳社 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但因其自身不愿意承担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中的个人应缴纳部 分,本着尊重员工真实意愿和实际利益,公司未为该部分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 金。该部分未缴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存在被追缴的风险,并存在被社会保险和住房 公积金管理部门处罚的风险。 (三)实际控制人控制不当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谷红军先生,谷红民先生系谷红军先生之一致行动人,截至本招 股说明书签署日,谷红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66.98%的股权,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长、总 经理,谷红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的 10.23%股权,同时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如果公司实 际控制人利用其对公司的控制地位对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决策、对外投资、人事任 免、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进行不当控制,则有可能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本次发行
后,公司实际控制人谷红军先生的持股比例将会被稀释。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二、主要风险因素特别提示”。 六、在多种风险叠加的极端情况下出现发行上市当年业绩大幅下滑甚至亏损的风 险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二、主要风险因素特别提示”。 七、发行失败风险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发行结果将受到公开发行时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证券市场整 体情况、公司经营业绩、投资者对公司股票发行价格的认可程度及股价未来趋势判断等 多种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因认购不足或未能达到预计上市条件而导致的发行失 败风险。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 发行人基本信息

公司全称河北瑞星燃气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HebeiRuixingGasEquipmentCo.,Ltd.
证券代码836717
证券简称瑞星股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11007302408743
注册资本86,000,000
法定代表人谷红军
成立日期2001年 6月 4日
办公地址河北省衡水市枣强县中华东街北侧
注册地址河北省衡水市枣强县中华东街北侧
邮政编码053100
电话号码0318-8239001
传真号码0318-8230290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公司网址www.rxtyq.cn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秘书或者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王俊生
投资者联系电话0318-7056788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普通阀门和旋塞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 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电气信号设备 装置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金属结构销售;住房租赁;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发电业务、输电业务、 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 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营业务城市燃气输配系统中调压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和 销售。
主要产品与服务项目公司主要从事城市燃气输配系统中调压设备的研发、 设计、生产和销售,主营产品包括调压器类产品、调 压装置类产品和压力容器类产品。

二、 发行人挂牌期间的基本情况
(一) 挂牌时间
2016年 4月 18日
(二) 挂牌地点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三) 挂牌期间受到处罚的情况
公司在挂牌期间未受到处罚。

(四) 终止挂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主办券商及其变动情况
自 2016年 4月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之日起,华西证券一直为 公司的主办券商,未发生变动。

(六) 报告期内年报审计机构及其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年报审计机构均为毕马威,未发生变动。

(七) 股票交易方式及其变更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16年 4月 18日起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初始转让方式为 协议转让。 2017年 12月 22日,全国股转系统发布了修订后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票转让细则》。依据相关修订规则,公司股票自 2018年 1月 15日起变更转让方式为 集合竞价交易。

(八) 报告期内发行融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实施发行股票融资的情况。

(九)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十) 报告期内控制权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直为谷红军先生,未发生变动。

(十一) 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情况

经公司 2021年 9月 17日召开的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实施
了 2021年半年度权益分派。该次股利分配以公司总股本 86,000,000股为基数,以未分 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16279元(含税),该股利分配于 2021年 9 月 30日实施完成,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9,999,994.00元。 经公司 2022年 5月 20日召开的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实施了 2021 年度权益分派。该次股利分配以公司总股本 86,000,000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 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元(含税),该股利分配于 2022年 5月 31日实施完成,共 计派发现金红利 17,200,000.00元。 除上述情形外,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股利分配情况。

三、 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谷红军 谷红民 恒璋贸易 其他股东 66.98% 10.23% 9.3% 13.49% % 瑞星股份 20% 100% 40% 0.19% 瑞星久宇 邢台实华 枣强华润 枣强农商行 天府新区分公司       
        
        
        
       其他股东
        
        
        
        
 瑞星股份      
  40% 实华枣强    
        
        
        
       枣强农商行
        
        
        
        
 天府新区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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