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鲁金01 (18550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发生变动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券代码:175825 债券简称:21鲁金 01 债券代码:185505 债券简称:22鲁金 01 债券代码:185701 债券简称:22鲁金 0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发生变动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发行人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颖秀路 1237号 债券受托管理人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签署日期:2023年 6月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8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8年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其它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等,由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经中国证监会于 2018年 12月 25日印发的“证监许可〔2018〕2170号”批复核准,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金融资产”、“发行人”或“公司”)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35亿元的公司债券。 2021年 3月 16日,发行人成功发行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1鲁金 01”,债券代码“175825.SH”)发行规模为 10亿元,期限为 3年期。截至目前,21鲁金 01尚在存续期内。 经中国证监会于 2021年 8月 12日印发的“证监许可〔2021〕2671号”同意注册,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25亿元的公司债券。 2022年 3月 16日,发行人成功发行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2鲁金 01”,债券代码“185505.SH”)发行规模为 10亿元,期限为 3+2年期。截至目前,22鲁金 01尚在存续期内。 2022年 4月 26日,发行人成功发行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2鲁金02”,债券代码“185701.SH”)发行规模为 15亿元,期限为 3年期。截至目前,22鲁金 02尚在存续期内。 发行人于近期发布了《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发生变动的公告》,公告披露了发行人董事长发生变动的相关情况。 具体情况如下: “一、人员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原任职人员的基本情况 金同水,中共党员。历任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二)人员变动的原因和依据 由于工作原因,金同水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选举赵子坤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 (三)新聘任人员的基本情况 赵子坤,男,1975年 3月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历任山东省医药公司新药开发公司财务部员工、主管、副经理、经理;山东先河新药开发公司财务部经理;山东省医药公司财务部副经理;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业务经理、副部长、部长;山东鲁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山东鲁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山东鲁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CFO)。现任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上述人员设置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四)人员变动所需决策程序及其履行情况 公司于近期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选举赵子坤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公司本次董事长变动已于 2023年 6月 9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公司新任董事长任职手续已按照相关规定所需程序履行。” 上述董事长变动为发行人正常人事调整,发行人目前经营正常,发行人董事会决议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人员变动对其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未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生产经营和内部治理状况稳定,变动后发行人治理结构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上市规则》、《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约定,中信证券作为 21鲁金 01、22鲁金 01及 22鲁金 02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中信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上述重大合同签订事项对 21鲁金 01、22鲁金 01及 22鲁金 02的本息偿付情况的影响以及发行人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有关约定认真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督促企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上述事项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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