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刚控股(300103):股东聆同生物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证券代码:300103 证券简称:达刚控股 公告编号:2023-52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聆同生物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股东聆同生物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4月 7日披露了《达刚控股: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25),公司股东深圳市聆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聆同生物”)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9,52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3%),其中,在任意连续 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在任意连续 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2023年 4月 15日,公司披露了《达刚控股: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28);2023年 5月 9日,公司披露了《达刚控股: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至 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44)及《达刚控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3年 6月 14日,公司收到股东聆同生物送达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截至 2023年 6月 14日,聆同生物减持公司股份共计 9,475,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98%。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175,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6,3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98%,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自 2023年 5月 9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聆同生物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51%。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2、本次减持遵守了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东聆同生物本次减持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事项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聆同生物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四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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