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龙头LOF (161029):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关联方承销期内承销证券

时间:2023年06月15日 17:22:22 中财网
原标题:银行龙头LOF :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关联方承销期内承销证券的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投资关联方承销期内承销证券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关于同意完全按照指数构成比例投资的基金品种按照<基金法>规定从事关联交易的复函》的有关规定,在履行相关程序后,允许完全按照有关指数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基金投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管理的部分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进行投资,按照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组成及其基准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具体如下:

基金代码基金名称
517100富国中证沪港深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515280富国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61029富国中证银行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公司股东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的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富国中证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对应标的指数成分股浙商银行(601916.SH)本次配股发行(详见其2023年6月12日发布的相关公告)的联席主承销商。

为最大限度地降低上述基金投资的跟踪误差,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经与上述基金的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上述基金参与浙商银行本次配股发行的认购,并将严格按法律、法规和上述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日常投资管理。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及相关公告,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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