钧达股份(002865):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上市公告书

时间:2023年06月15日 18:22:25 中财网

原标题:钧达股份: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上市公告书

股票简称:钧达股份 股票代码:002865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Hainan Drinda New Energy Technology Co., Ltd.) (海口市南海大道168号海口保税区内海南钧达大楼)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并在主板上市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栋 401)
2023年 6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一)发行数量:27,760,000股
(二)发行价格:100.00元/股
(三)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776,000,000.00元
(四)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2,738,204,954.94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27,760,000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3年 6月 20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认购情况及限售期安排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自 2023年 6月 20日起开始计算。锁定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目 录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 1
特别提示.......................................................................................................................... 7
释 义 ............................................................................................................................. 10
一、公司基本情况.......................................................................................................... 11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 11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11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11
(三)认购对象及认购方式..................................................................................... 14
(四)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15
(五)发行数量 ...................................................................................................... 15
(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16
(七)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 16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17 (九)本次发行的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 18
(十)发行对象 ...................................................................................................... 18
(十一)保荐人(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合规性审核的结论意见 .... 28 (十二)发行人律师对本次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合规性审核的结论意见 .................. 29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29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 29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30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30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30
四、股份变动及其影响 .................................................................................................. 30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 30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 30
(三)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 31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 32
(五)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 32 五、财务会计信息分析 .................................................................................................. 32
(一)主要财务数据 ............................................................................................... 32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33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 35
七、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 37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 37
(二)保荐人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37 八、其他重要事项.......................................................................................................... 38
九、备查文件................................................................................................................. 38
(一)备查文件 ...................................................................................................... 38
(二)查阅地点 ...................................................................................................... 39
(三)查询时间 ...................................................................................................... 39

释 义
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项目内容
钧达股份/公司/发行人/上市 公司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上市公告书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上市公告书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钧达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行 为
董事会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募集资金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
A股在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定价基准日发行期首日,即 2023年 5月 23日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人/主承销 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律师/发行人律师/发行见证律 师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
中汇会计师/验资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证天通会计师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机构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报告期2020年度、2021年度和 2022年度
元、万元、亿元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单位,人民币元、万元、 亿元
本报告中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均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ainan Drinda New Energy Technology Co., Ltd.
成立日期2003年 04月 03日
上市日期2017年 04月 25日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代码002865
股票简称钧达股份
发行前注册资本198,817,070股
法定代表人陆小红
董事会秘书郑彤
注册地址海口市南海大道 168号海口保税区内海南钧达大楼
办公地址海口市南海大道 168号海口保税区内海南钧达大楼
联系电话86-898-66802555
联系传真86-898-6680082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1007477597794
经营范围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货物进出 口;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一般经营项 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所属行业C3825 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
主营业务光伏电池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1、公司内部决策程序
2022年 6月 15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2年 7月 7日,发行人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修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2年 7月 25日,发行人召开了 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3年 2月 6日,发行人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等议案。

2023年 2月 22日,发行人召开了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023年 2月 23日,发行人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方案(更新稿)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预案(更新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方案论证分析报告(更新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2023年 3月 2日,发行人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3年 3月 16日,发行人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3年 6月 8日,发行人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2、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过程
2023年 3月 22日,钧达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

2023年 4月 26日,钧达股份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89号),本次发行已取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

3、发行过程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于 2023年 5月 25日向获得配售的投资者发出了《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规模为 2,776,000,000.00元,发行股数为 27,760,000股。

截至 2023年 5月 30日,本次发行获配的 13名发行对象已将本次发行认购的账户。本次发行不涉及购买资产或者以资产支付,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 6月 1日出具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资金到位情况验证报告》(中汇会验[2023]7633号),截至 2023年 5月 30日止,华泰联合证券累计收到钧达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资金总额(含获配投资者认购保证金)为人民币 2,776,000,000.00元。上述认购资金总额均已全部缴存于华泰联合证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振华支行开设的账户。

2023年 5月 31日,华泰联合证券将扣除不含税的保荐承销费后的上述认购资金的剩余款项划转至钧达股份指定存储账户中。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 6月 1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3]7635号),截至2023年5月31日止,钧达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总数量为27,760,000股,发行价格为 100.00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776,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37,795,045.06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738,204,954.94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27,760,000.00元,资本公积为人民币 2,710,444,954.94元。

(三)认购对象及认购方式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 100.00元/股,发行股数27,76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 2,776,000,000.00元。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 13家。

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 号认购对象名称获配价格 (元/股)获配股数 (股)获配金额 (元)限售期 (月)
1魏巍100.005,000,000500,000,000.006
2建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00.00800,00080,000,000.006
3郑捷文100.00880,00088,000,000.006
4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人 寿资管-兴业银行-国寿资产-滁城优势 甄选 2330资产管理产品)100.005,000,000500,000,000.006
5淮安润涟产业基金(有限合伙)100.002,400,000240,000,000.006
6Goldman Sachs International100.00800,00080,000,000.006
序 号认购对象名称获配价格 (元/股)获配股数 (股)获配金额 (元)限售期 (月)
7UBS AG100.002,480,000248,000,000.006
8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0.002,310,000231,000,000.006
9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100.004,037,500403,750,000.006
10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01,000,000100,000,000.006
11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0.001,327,000132,700,000.006
1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0.001,524,000152,400,000.006
13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0.00201,50020,150,000.006
合计27,760,0002,776,000,000.00-  
(四)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3年 5月 23日,发行底价为 79.06元/股。

定价原则为: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对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结果,并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 100.00元/股,与发行底价(79.06元/股)、发行日前 20个交易日均价(98.82元/股)的比率分别为 126.49%、101.19%。

(五)发行数量
钧达股份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总股本增至 198,817,070股,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钧达股份总股本的 30%。即本次发行通过注册的发行数量为不超过 59,645,121股(含 59,645,121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77,600万元(含 277,600万元)。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即 79.06元/股),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募集金额 277,600万元除以本次发行底价 79.06元/股”所计算的股数,即不超过35,112,572股(本次拟募集资金金额除以发行本次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3年 5月 23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最终为 27,760,000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的 70%。

(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根据发行人本次发行方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277,600万元。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776,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37,795,045.06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738,204,954.94元。

本次发行费用明细构成如下:

费用类别不含增值税金额(万元)
承销保荐费3,404.53
律师费用75.47
会计师费用228.41
印花税68.47
股份登记费2.62
发行费用合计3,779.50
(七)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截至 2023年 5月 30日,本次发行获配的 13名发行对象已将本次发行认购的全额资金汇入华泰联合证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振华支行开设的账户。本次发行不涉及购买资产或者以资产支付,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 6月 1日出具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资金到位情况验证报告》(中汇会验[2023]7633号),截至 2023总额(含获配投资者认购保证金)为人民币 2,776,000,000.00元。上述认购资金总额均已全部缴存于华泰联合证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振华支行开设的账户。

2023年 5月 31日,华泰联合证券将扣除不含税的保荐承销费后的上述认购资金的剩余款项划转至钧达股份指定存储账户中。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 6月 1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3]7635号),截至2023年5月31日止,钧达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总数量为27,760,000股,发行价格为 100.00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776,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37,795,045.06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738,204,954.94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27,760,000.00元,资本公积为人民币 2,710,444,954.94元。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1、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情况
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已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

公司已开立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用途
海南钧达新能源 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平安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南昌分行15016666663355收购捷泰科技 49%股权
海南钧达新能源 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九江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上饶分行337019700000022614 
海南钧达新能源 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中信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上饶分行8115701013300290073 
海南钧达新能源 科技股份有限公兴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涟水支行402340100100053535 
   
海南钧达新能源 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兴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滁州分行496020100100119737补充流动资金
海南钧达新能源 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来安 支行34050173720800001522 
滁州捷泰新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来安支行179772246917研发中试项目
2、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涟水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安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安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根据相关规定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及前述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九)本次发行的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2023年 6月 8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出具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十)发行对象
1、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相关情况如下:
(1)魏巍
身份证号:3302221979********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外企服务公司朝阳门南大街 14号
认购数量:5,000,000股
限售期:6个月
(2)建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号院 2号楼 7层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梁凤玉
经营范围:投资及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财务顾问(不可开展审计、验资、查帐、评估、会计咨询、代理记帐等专项审批的业务,不可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查帐报告、评估报告等文字材料)。(“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800,000股
限售期:6个月
(3)郑捷文
身份证号:3501111998********
住所:武汉市洪山区名都花园 216栋 10-11A室
认购数量:880,000股
限售期:6个月
(4)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资管-兴业银行-国寿资产-滁城优势甄选 2330资产管理产品)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7号中国人寿中心 14至 18层
注册资本:4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军辉
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受托或委托资产管理业务;与以上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5,000,000股
限售期:6个月
(5)淮安润涟产业基金(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淮安市涟水县红日路北侧金轮南路东侧
出资额:300,000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淮安市金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张天雷)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股权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及基金管理(不得开展吸收公众存款、投资担保、设立资金池、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2,400,000股
限售期:6个月
(6)Goldman Sachs International
企业性质: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QF2014EUS274
注册地址:Plumtree Court, 25 Shoe Lane, London, United Kingdom, EC4A 4AU
注册资本:34.14亿美元
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DMITRI POTISHKO
认购数量:800,000股
限售期:6个月
(7)UBS AG
企业性质: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QF2003EUS001
注册地址:Bahnhofstrasse 45, 8001 Zurich, Switzerland and Aeschenvorstadt 1, 4051 Basel, Switzerland
注册资本:385,840,847瑞士法郎
法定代表人(分支机构负责人):房东明
认购数量:2,480,000股
限售期:6个月
(8)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安庆大街甲 3号院
注册资本:23,8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杨明辉
经营范围:(一)基金募集;(二)基金销售;(三)资产管理;(四)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五)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2,310,000股
限售期:6个月
(9)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 19层
注册资本:22,22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王珠林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许可经营项目是: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认购数量:4,037,500股
限售期:6个月
(10)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济南市历城区华信路3号鑫苑鑫中心历城金融大厦5楼510-1室
出资额:290,000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西藏瑞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融资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1,000,000股
限售期:6个月
(11)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陵东路 368号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1,327,000股
限售期:6个月
(1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号 505室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吴林惠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1,524,000股
限售期:6个月
(13)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 99号 18层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潘福祥
经营范围:(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认购数量:201,500股
限售期:6个月
2、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询价的发行对象在提交《申购报价单》时均作出承诺:
本单位/本人及其最终认购方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本单位/本人及其最终认购方未接受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作出的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未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接受发行人或通过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或者补偿;并保证配合主承销商对本单位/本人的身份进行核查。

主承销商和本次发行见证律师对拟配售的相关发行对象及其最终出资方进行了核查。核查后认为,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均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钧达股份发行股票的发行认购,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或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3、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及交易情况
发行对象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

最近一年,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发生重大交易。

本次发行完成后,钧达股份以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关联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业务关系不会发生变化。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与认购对象不存在因本次发行而导致的新增关联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4、各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认购股份数量及限售期
(1)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
根据《认购邀请书》的约定,本次发行接收申购文件的时间为 2023年 5月25日 9:00-12:00,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律师(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见证律师”)进行了全程见证。在有效报价时间内,主承销商共收到 24个认购对象提交的申购相关文件。

经保荐人(主承销商)和本次发行见证律师的共同核查确认,23个认购对象均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规定提交了《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购报价单》(以下简称“《申购报价单》”)及完整的附件并按时足额缴纳了申购保证金(除无需缴纳保证金的认购对象外);1个认购对象足额缴纳了申购保证金、提交了除《申购报价单》外的其他申购附件,因其未在报价时间内提交《申购报价单》,为无效报价。

有效时间内全部申购簿记数据情况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申购价格 (元/股)申购金额(万 元)是否缴纳保 证金是否有效报 价
1海富通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88.668,300.00无需
2金鹰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81.048,000.00无需
3中国人寿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中 国人寿资管-兴 业银行-国寿资 产-滁城优势甄 选 2330资产管 理产品)107.0050,000.00
4三峡资本控股有 限责任公司94.4920,000.00
5国泰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92.008,300.00无需
6宁波佳投源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84.008,000.00
  79.068,000.00  
7郑捷文108.008,800.00
8华泰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代“华 泰优逸五号混合 型养老金产品- 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93.688,000.00
9摩根士丹利国际 股份有限公司95.018,001.00无需
  81.0616,001.00  
10银华基金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104.9740,375.00无需
  88.9740,375.00  
11UBS AG105.1624,800.00无需
  99.1838,200.00  
  86.0452,500.00  
12华夏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105.0914,100.00无需
  101.0923,100.00  
  91.0932,500.00  
13魏巍115.1220,000.00
  110.1230,000.00  
  101.1250,000.00  
14兴证全球基金管100.5113,270.00无需
序号发行对象申购价格 (元/股)申购金额(万 元)是否缴纳保 证金是否有效报 价
 理有限公司93.5128,680.00  
15上海上国投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84.008,999.00
  79.069,000.00  
16淮安润涟产业基 金(有限合伙)107.0024,000.00
17建投投资有限责 任公司109.278,000.00
18财通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100.1815,240.00无需
  95.6828,395.00  
  87.2339,765.00  
19国泰君安资产管 理(亚洲)有限 公司92.209,840.00无需
  88.0014,840.00  
  81.1023,340.00  
20济南江山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 伙)103.3310,000.00
21Goldman Sachs International106.128,000.00无需
22诺德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100.0018,820.00无需
  95.9928,810.00  
  91.9935,215.00  
23安联裕远瑞汇 1 号资产管理产品95.3310,000.00
  86.3318,000.00  
24国泰君安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2)认购股份数量及限售期
根据认购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1)认购价格优先;(2)认购金额优先;(3)收到《申购报价单》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100.00元/股,申购价格在100.00元/股及以上的13名认购对象确定为获配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最终获配发行对象共计13名,发行价格为100.00元/股,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27,76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776,000,000.00元。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及获配股数、获配数量、获配金额情况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获配价格 (元/股)获配股数 (股)获配金额 (元)
1魏巍100.005,000,000500,000,000.00
2建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00.00800,00080,000,000.00
3郑捷文100.00880,00088,000,000.00
4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人 寿资管-兴业银行-国寿资产-滁城优 势甄选 2330资产管理产品)100.005,000,000500,000,000.00
5淮安润涟产业基金(有限合伙)100.002,400,000240,000,000.00
6Goldman Sachs International100.00800,00080,000,000.00
7UBS AG100.002,480,000248,000,000.00
8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0.002,310,000231,000,000.00
9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100.004,037,500403,750,000.00
10济南江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01,000,000100,000,000.00
11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0.001,327,000132,700,000.00
12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0.001,524,000152,400,000.00
13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0.00201,50020,150,000.00
合计27,760,0002,776,000,000.00  
5、发行对象的认购资金来源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6号》的要求,保荐人(主承销商)须对本次认购对象资金来源进行核查。

经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律师核查:本次发行的 13名认购对象均承诺本次认购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综上所述,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6号》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

(十一)保荐人(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合规性审核的结论意见
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

本次发行价格、认购对象、锁定期安排、募集资金规模以及询价、定价和配售过程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的要求,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本次发行事项均明确符合已报备的发行方案要求。”
(十二)发行人律师对本次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合规性审核的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了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发行人本次发行所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缴款通知书》《认购合同》等法律文件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及发行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发行与承销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发行结果公平、公正。”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2023年 6月 8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出具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为:钧达股份;证券代码为:002865;上市地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 2023年 6月 20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13位获配对象本次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6个月,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 2023年 12月 20日。

四、股份变动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3年 5月 19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 (万股)持股比 例(%)持有有限 售条件股 份数量 (万股)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性质
    股份 状态数量 (万股) 
海南锦迪科技投资有限 公司4,651.7123.40-质押3,177.37境内一般法人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产 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2,224.4311.19-质押1,111.47国有法人
苏显泽1,963.379.88-- 境内自然人
上饶展宏新能源科技中 心(有限合伙)926.564.66-- 境内一般法人
陆小红629.143.16471.85质押471.85境内自然人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399.782.01---境外法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行业景气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383.751.93---基金、理财产品等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二 零六组合188.990.95---基金、理财产品等
挪威中央银行-自有资 金153.870.77---境外法人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 (万股)持股比 例(%)持有有限 售条件股 份数量 (万股)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性质
    股份 状态数量 (万股) 
张琳147.590.74---境内自然人
合计1,1669.1858.69471.85-4,760.70-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 2023年 6月 8日出具的《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前 10名明细数据表》,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 (万股)持股 比例 (%)持有有限 售条件股 份数量 (万股)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性质
    股份 状态数量 (万股) 
海南锦迪科技投资有限公 司4,651.7120.53-质押3,177.37境内一般法人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 发展投资有限公司2,224.439.82-质押1,111.47国有法人
苏显泽1,963.378.67---境内自然人
上饶展宏新能源科技中心 (有限合伙)926.564.09---境内一般法人
陆小红629.142.78471.85质押471.85境内自然人
中国人寿资管-兴业银行 -国寿资产-滁城优势甄 选 2330资产管理产品500.002.21500.00--基金、理财产品等
魏巍500.002.21500.00--境内自然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行业景气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388.761.72100.00--基金、理财产品等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288.751.27---境外法人
UBS AG248.601.10240.00--境外法人
合计12,321.3154.381,819.85---
(三)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增加 27,76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同时,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规定的上市条件。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型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4,850,6342.44%32,610,63414.39%
无限售条件股份193,966,43697.56%193,966,43685.61%
股份总数198,817,070100.00%226,577,070100.00%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五)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类别发行前(元/股) 发行后(元/股) 
 2022年度/ 2022年末2021年度/ 2021年末2022年度/ 2022年末2021年度/ 2021年末
基本每股收益5.08-1.353.16-0.79
每股净资产7.437.3016.7216.51
注 1:发行前数据源自公司 2021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度审计报告的相关数据; 注 2: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 2021年 12月 31日、2022年 12月 3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分别按照2021年度和 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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