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石科技(300725):公司股东减持股份实施情况暨新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时间:2023年06月15日 20:36:56 中财网
原标题:药石科技: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实施情况暨新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725 证券简称:药石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9 债券代码:123145 债券简称:药石转债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实施情况暨新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股东吴希罕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一、公司股东减持股份实施情况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2年 12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届满暨新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106),股东吴希罕先生计划从 2022年 12月 16日起 6个月内(2022年 12月 16日至 2023年 6月 15日)通过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以及实施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不超过 710,000股。

2023年 6月 15日,公司收到了吴希罕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结果及新一轮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该减持计划已届满,吴希罕先生通过竞价方式减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以及实施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537,507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2692%。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 (元)减持股数 (万股)减持比例 (%)
吴希罕集中竞价交易2022年 12月 16日至 2023年 6月 15日91.2653.75070.2692
本次减持比例以目前公司总股本 199,664,464股为基数计算。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
吴希罕合计持有股份128.12600.641775.29530.3771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28.12600.641775.29530.3771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注 1:本次减持前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减持计划披露时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计算,由于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总股本数量变化,因此本次减持后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目前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计算。

注 2:减持后持有股数包含股东在减持期间从二级市场竞价买入的公司股份0.92万股。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吴希罕先生的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根据吴希罕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的承诺:“未来本人减持股份时,将至少提前 3 个交易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将本人的转股意向予以公告,并明确预计减持的股份数量。”本次减持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未违反吴希罕先生此前披露的相关意向、承诺。

3、吴希罕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新一期减持计划预披露情况
(一)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吴希罕
2、持股数量:持有公司股份数 75.2953万股(其中 74.3753万股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以及实施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0.92万股来源于二级市场买入)占公司总股本 0.3771%,全部为无限售条件股份。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以及实施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不含二级市场投资买入部分。

3、减持数量:不超过 17万股,即不超过公司现有总股本的 0.0851%。

4、减持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从 2023年 6月 21日起 6个月内实施,即 2023年 6月 21日至 12月 20日。

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6、价格区间: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股东承诺履行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吴希罕先生严格遵守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相关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吴希罕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亦不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本次减持的股东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吴希罕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结果及新一轮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南京药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6月 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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