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安福1年定开债发起式 (014887): 关于招商安福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调低基金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招商安福 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调低基金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根据《招商安福 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招商安福 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有关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 2023年 6月 16日起降低招商安福 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费率,并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相应条款进行修订。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低基金费率方案: 本基金的管理费年费率由 0.40%调低至 0.30%。 二、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部分条款 1、《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三、《招商安福 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将根据《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内容进行相应修改,并按规定更新。 四、重要提示 此次调低上述基金的相关费率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因此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 (www.cmfchina.com)查阅修订后的招商安福 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全文。 本次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将自 2023年 6月 16日起生效。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招商基金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 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cmfchina.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 6月 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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