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银金融地产混合A (000251): 工银瑞信金融地产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时间:2023年06月16日 13:36:43 中财网
原标题:工银金融地产混合A : 工银瑞信金融地产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工银瑞信金融地产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6月13日
送出日期:2023年6月16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工银金融地产混合基金代码000251
下属基金简称工银金融地产混合A下属基金交易代码000251
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8月26日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 期-
基金类型混合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普通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鄢耀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经理的日期2013年8月26日
  证券从业日期2008年1月1日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投资安排,请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通过分析金融地产行业的商业模式与利润区,深入挖掘金融地产行业内治理结构与成 长潜力良好、具有行业领先优势的上市公司进行投资,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同时,力争 通过主动管理实现超越业绩基准的收益。
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 括创业板股票、中小板股票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债券回购、 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与权证等金融衍生工具以及法律法规允许基 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60%,债券等固定收益类 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5%-40%。其中,本基金投资于金融地产行业内的股票资产占 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任何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 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 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主要投资策略本基金的资产配置策略主要是通过对宏观经济周期运行规律的研究,基于定量与定性 相结合的宏观及市场分析,确定组合中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及其他金融工具的 比例,规避系统性风险。
业绩比较基准80%×沪深300金融地产行业指数收益率+2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低于 股票型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金融地产行业股票,其风险高于全市场范围内投资的 混合型基金。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3年8月26日生效。合同生效当年不满完整自然年度的,按实际期限计算净值增长率。

2、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收费方式/费率
申购费 (前收费)M<100万元1.50%
 100万元≤M<300万元1.00%
 300万元≤M<500万元0.80%
 M≥500万元1,000元/笔
 N<7天1.50%
 7天≤N<1年0.50%
 1年≤N<2年0.25%
 N≥2年0.00%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1.5%
托管费0.25%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组合风险、管理风险、合规性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和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使用股指期货作为风险对冲工具,股指期货交易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存在潜在损失可能成倍放大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其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等。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按照《基金合同》“争议的处理”章节的约定处理。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icbccs.com.cn或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119999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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