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德电子(30065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副总经理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时间:2023年06月16日 01:07:55 中财网
原标题:民德电子: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副总经理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656 证券简称:民德电子 公告编号:2023-034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副总经理股份减持计划
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香灿先生,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黄效东先生保证向 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有本公司股份22,758,93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3.1833%)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香灿先生计划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期间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2023年6月26日起)之后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2023年7月12日起)之后六个月内。减持数量不超过8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4634%)。

2、持有本公司股份14,709,80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8.5208%)的董事、副总经理黄效东先生计划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期间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2023年6月26日起)之后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2023年 7月 12日起)之后六个月内。减持数量不超过2,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1585%)。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许香灿先生、黄效东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许香灿先生、黄效东先生持股情况如下表:
单位:股

股东名称无限售流通股高管锁定股持股公司股份总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许香灿22,758,937-22,758,93713.1833%
黄效东3,049,80711,660,00014,709,8078.5208%
备注:许香灿先生和许文焕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双方系父子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合计持有公司 25.5843%的股份;许香灿先生已退休,许文焕先生目前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股份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

股东名称股份来源
许香灿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因权益分派转增的股份
黄效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因权益分派转增的股 份、通过集中竞价买入的股份
3、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或通过大宗交易方式(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4、减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六个月内。

5、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股东名称计划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许香灿不超过800,000股不超过0.4634%
黄效东不超过2,000,000股不超过1.1585%
6、拟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数及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许香灿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如下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拟长期持有公司股份;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本人就股份锁定所作出的有关承诺的前提下,本人将结合公司稳定股价、日常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3、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或其他合法方式;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以下时除外。”
黄效东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以及《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中做出如下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本人及本人关联方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3、本人拟长期持有公司股份;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本人就股份锁定所作出的有关承诺的前提下,本人将结合公司稳定股价、日常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4、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或其他合法方式;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以下时除外。

5、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完毕后,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买卖股票。本人于2017年12月5日买入的315,000股股票,承诺自买入之日起两年内不进行减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许香灿先生、黄效东先生严格履行了相应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拟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在减持期间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是否实施以及是否按期实施完成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后,许香灿先生和许文焕先生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在本计划实施期间,许香灿先生、黄效东先生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等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许香灿先生、黄效东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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