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水源(300070):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2. 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份、因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3. 减持股份数量: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8,527,2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79%。 4. 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 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或两者相结合等方式。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6. 减持价格及金额:根据届时市场及交易情况确定。 三、股份锁定承诺及履行情况 1. 文剑平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中就股份锁定及减持事项做出以下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2. 文剑平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文剑平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四、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 本次拟减持股东文剑平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 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4.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后续减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 文剑平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六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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